hj58 发表于 2010-8-17 20:07 
——“你如果认为我的归谬法不能证明机器不能创造价值的话,那么就请你指出我证明中的逻辑错误,……”
很简单。不论机器创造的价值应该属于谁,都不能证明机器能否创造价值。两个问题之间毫无关系。所以你的归谬法本身就是荒谬的。
机器创造的价值应该归机器的主人,不应该归机器的主人,应该归上帝,应该归国家,应该归机器主人的邻居,……,都不能证明机器能够或者不能够创造价值。
难道“机器创造的价值应该归机器的主人”是荒谬的,就能够证明机器不能够创造价值?
难道“孩子应该跟邻居的外甥姓”是荒谬的,就能够证明女人不能生孩子?
难道我改变观点,主张“机器创造的价值应该归国家”或者和你一样的、不荒谬的观点,机器就能够创造价值了?
这么简单的逻辑问题还要绕这么久!
但是按照你的“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的观点,最后竟然可以推出奴隶实际占有了机器所创造的价值的结论来!也就是说,可以推出奴隶实际上占有了你认为应当由奴隶主所占有的价值的结论来!你不感到这样的结论是很荒谬的吗?但它却是从你的“机器能够创造价值”的观点必然地推出来的,除非你认为你的“机器能够创造价值”不适用于种植园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