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kd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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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论——微观经济学(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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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28 19:35:28

第五节产品分配形式的决定

产品分配形式包括平均分配、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按需分配四种形式,那么,一个社会应该实行怎样的产品分配形式呢?这里,各种产品分配形式,就表现为各种生产要素的产品分配关系。
首先,生产力决定产品分配关系,有怎样的生产力水平,就有怎样的产品分配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就会遭到它的惩罚。这样,当产品分配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就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就确保这一产品分配关系的存在;而当产品分配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就阻碍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革命就要求变革这一产品分配关系。例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就是这样;而否定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发展就要求变革这一产品分配关系,如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经济发展就是这样,也就产生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但在生产力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则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相反,否定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就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理想的高级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就是这样。
由于劳动者失去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以及这些自然力被私人占有而所有者又不能使用,从而产生了产品分配,当然,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对产品分配关系起到决定作用。生产资料私有制,决定了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下,没有一个人愿意无偿提供生产资料给劳动者,从而决定了生产资料肯定参与产品分配。但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对产品分配关系起到的决定作用,也受到生产力的限制。如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如果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力发展,仍要求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否则会遭到生产力的惩罚,即阻碍生产力发展。只有当生产力水平较高时,生产资料公有制才决定了生产资料不参与产品分配。
这里,过去都一般认为,产品分配的性质由整个社会产品分配的结果决定,而不是由个人参与产品分配的形式决定,这样,按劳分配也就否定了国有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也否定了国有资本参与产品分配。其实,产品分配形式,考察的是个人参与产品分配形式,性质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也就是由个人参与产品分配的形式决定,如个人只能凭借劳动参与产品分配,就是按劳分配形式。按劳分配并不否定国有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也不否定国有资本参与产品分配。
上层建筑对产品分配也有影响,这是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产品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内容,生产关系的总和为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怎样的经济基础,就有怎样的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也有反作用,当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关系的发展时,就会促进生产关系发展,即促进产品分配关系发展,从而使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上层建筑;相反,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关系的发展时,就会阻碍生产关系发展,即阻碍产品分配关系发展,从而使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如文化大革命时的中国上层建筑就是这样。
总之,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生、发展变化,生产力起着根本的决定作用,我们必须就生产力发展来考察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生、发展变化。同时,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生、发展变化,还受到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层建筑的影响,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我们还必须考察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层建筑对产品分配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影响。





第六节产权对产品分配的影响

产权就是指有关财产的一些权利成为的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即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与收益权四项权利中的部分或全部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产品,就是通过人类生产活动而生产出的物质财富,当然,产权涉及的是对生产出的产品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与收益权归谁的问题。既然产品是通过人类生产活动而生产出的物质财富,而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当然,产权归谁问题,就影响商品生产,因而,产权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活动中财产关系与产权关系,进而调节或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
那么,产权为什么能影响商品生产?产权归属不同,产品分配的结果就不同,即使是同一产品分配形式,产品分配的结果也不同,当然也就影响商品生产。例如封建社会的产品分配,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当地主自己耕种与管理土地时,产权归地主所有,劳动者就是长工,地主支付长工工资,此时就存在地主调动长工劳动积极性的问题;当地主出租土地时,产权归农民所有,但要支付地主地租。二种产权所有形式,产品分配结果不同,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就不同,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因此,产权对产品分配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生产力发展。
正因为产权对产品分配会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生产力发展,因此,在初级社会主义,我们必须明确企业产权的归属,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活动中财产关系与产权关系,进而调节或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过去,我国没有明确国有企业的产权归属,也就产生了国有企业产品分配混乱,影响生产力发展。当然,在初级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了企业产权只能归国家,只有到达高级社会主义,企业产权才可能归企业劳动者集合体。






第七节产品分配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我们知道,正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也才会产生产品分配问题。如果人的本性是大公无私的,那么,每个人都会向社会无私奉献,就不会产生产品分配问题了,每个人都会从社会尽量少地获取物质财富。当然,也正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产品分配形式才对生产力发展产生影响。
在原始共产主义,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低,人类生存都存在问题,此时,维持人类生存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而产品平均分配,正是维持人类生存的最好形式。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产品剩余,此时,如果再实行产品平均分配,就会产生偷懒现象,从而影响生产力发展。而当劳动参与产品分配时,由于多劳多得,每个劳动者都会尽量多付出劳动而得到更多产品,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因此,产品分配从平均分配发展到按劳分配,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土地具有生产力,当土地的生产力仅仅归所有者时,一方面,由于土地质与量的增加,都会增加所有者的收入,人们就会增加土地的量与质,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当土地所有者拥有过多土地,自己不能耕种时,就会产生土地浪费,影响生产力发展。此时,当土地参与产品分配时,即产生地租时,土地所有者就会把多余的土地出租给别人耕种,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因此,产品分配从按劳分配发展到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人类起初的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是非常贫乏并且简单的,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较小,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生与发展,机器等生产资料的生产力是巨大的,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如果生产资料不参与产品分配,人们就不会积极增加资本投资,也就影响生产资料增长,进而影响生产力发展。而当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时,人们就会增加资本投资,从而促进生产资料增长,也就促进生产力发展。不过,在生产资料过剩的情况下,当生产资料不参与产品分配时,人们就不会增加资本投资,从而不会促进生产资料增长,也就适应了生产力发展。同时,当一种商品生产能给生产者带来较多利益时,人们就增加这一商品生产,而当商品生产给生产者带来较少利益时,人们就减少这一商品生产,也就调整了产品结构。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与生产力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生产资料不参与产品分配,都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总之,生产力决定产品分配关系,有怎样的生产力水平,就有怎样的产品分配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就会遭到它的惩罚。同时,产品分配关系对生产力发展也有反作用,当产品分配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就促进生产力发展,而当产品分配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时,就阻碍生产力发展。例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发展就是这样;而否定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如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经济发展就是这样。但在生产力水平较高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则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相反,否定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分配关系,就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而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我们理想的高级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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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28 19:36:14

第八节产品经济的产品分配

产品经济的产品分配,是建立在物质财富生产的基础上的,是由于劳动者失去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以及这些自然力被私人占有而所有者又不能使用时才产生的,因而它反映的生产关系较为简单。
在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社会里,劳动者拥有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从而自己生产产品,自己消费产品,在产品经济中并不存在产品的分配问题。如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存在拥有土地的农民,他们自己生产产品,自己消费产品,并不存在产品的分配问题(税收除外)。只有当社会产生劳动者失去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从而不能生产物质财富,为了自己的生存,只有租用别人的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同时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的私人占有者又不能使用或过剩,从而可以出租自己的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但是,自然力的所有者不会无偿提供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而要索取一定的报酬,这样,产品分配就产生了。
产品经济的产品分配,最初是建立在同一产品的可比较性的基础上的。不同产品之间是不能进行比较的,因而产品分配不能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例如,稻谷与大豆之间不能进行比较,从而产品分配就不能在稻谷与大豆之间进行,人们只能针对稻谷与大豆分别进行分配,实物土地地租就是这样。一亩土地的地租,在产品经济时期,就是针对不同农产品分别进行分配的,如100斤稻谷、20斤大豆。当产品分配关系确定以后,就不能改变,如上例就要求不能少分配20斤稻谷而多分配10斤大豆。不过,随着货币的产生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实物地租会转化为货币地租,产品经济的产品分配就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属性,这增加了土地使用者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调动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生产力发展。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产品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内容,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当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被私人占有后,人们就凭借这些物——自然力参与了产品分配,使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表现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并且,在产品经济的产品分配中,这种生产关系,是一目了然的。





第九节   商品经济的社会产品分配

商品经济的社会产品分配,是由于生产社会化而产生的,不需要产品分配产生的条件就产生了,当然产品分配产生的条件也会影响商品经济的社会产品分配,从而商品经济的产品分配会更复杂,从社会制度存在形式来考察,它可分简单商品生产的产品分配与资本主义产品分配、社会主义产品分配三种形式。从商品经济存在形式来考察,则存在产品的市场分配与计划分配。
我们在第一篇《经济学原理》中,已经阐述了社会产品分配产生的原因。在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社会里,人们自己生产产品,自己消费产品,生产和消费是不脱节的,并不存在产品的分配问题。只有当人们自己生产的产品发生生产过剩,自己消费不掉,而自己需要的产品,自己又生产不了,对于其它劳动者而言,也是如此,即自己生产的产品过剩,同时又需要其它人生产的产品。由于产品交换是产品生产者与外界联系的唯一途径,因而产品交换是生产者获取其它产品的唯一途径。产品交换就产生了,每个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也就成为社会产品,即生产者表现为社会生产产品,当然生产者也需要从社会获取产品,这时,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就发生了分离或脱节,产品分配就产生了。
但是,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发生脱节,并不一定就产生社会产品的分配。假如产品的生产是无限的,足够每一个生产者的消费需求。例如空气、水一样,就不存在社会产品的分配,每个生产者只需向社会提供产品,又可从社会提取任何产品。而现实是,每一个产品生产者生产的产品是有限的,而满足这个生产者的社会产品也是有限的。这样,社会产品的分配就产生了。生产与消费的脱节和产品生产的有限性,决定了社会产品需要分配。
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建立在价值的形成的基础上的。我们不难看出,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生产者表现为社会生产产品,当然生产者也需要从社会获取产品,从而产生不同产品之间的分配,而不同商品之间是不能进行比较的,价值应运而生了。价值,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人们从社会获取物质财富的权力,就是分配权力,当这一分配权力也由产品负担时,分配权力就转化为价值,产品也就转化为商品。
这样,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建立在价值的形成的基础上的,从而产品分配能够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例如,稻谷与大豆之间是不能进行比较,从而产品分配就不能在稻谷与大豆之间进行,人们只能针对稻谷与大豆分别进行分配。而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建立在价值的形成的基础上的,人们就不需要针对稻谷与大豆分别进行分配。如土地地租,一亩土地的地租,在产品经济时期,就是针对不同农产品分别进行分配的,如100斤稻谷、20斤大豆。当产品分配关系确定以后,就不能改变,如上例就要求不能少分配20斤稻谷而多分配10斤大豆。而在商品经济时期,就不需要针对不同农产品分别进行分配,一亩土地的地租,就可直接表现为多少价值,如100元钱。并且,这样一来,当产品分配关系确定以后,虽然价值分配关系不能改变,但产品分配关系可以改变。如上例,100元钱地租,既可以购买100斤稻谷、20斤大豆,也可以购买80斤稻谷和30斤大豆,即少买20斤稻谷而多买10斤大豆。
不过,商品经济可分为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产品分配就存在市场分配与计划分配二种形式。产品的市场分配,就是产品分配关系需要市场调节的产品分配形式,也就是商品价格包括劳动力价格需要市场调节的产品分配形式。而计划分配,就是产品分配关系由人类计划确定的,不需要通过市场调节,从而,商品价格或劳动力价格不需要市场调节的产品分配形式。
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劳动力也不是一切物质财富的源泉,水力、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也是物质财富的源泉。当然,当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等自然力被私人占有后,人们也就会凭借这些物——自然力参与了产品分配,从而这些物——自然力也就能形成价值。当自然力参与了产品分配,从而商品经济的产品分配会更复杂,它可分简单商品生产的产品分配与资本主义产品分配、社会主义产品分配三种形式。其中,简单商品生产的产品分配,一般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是市场分配;资本主义产品分配,实行的是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分配;社会主义产品分配,一般是指高级社会主义的产品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既可能是市场分配,也可能是计划分配,由后人来决定。





第十节  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

产品分配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内容,是生产关系的灵魂。在原始共产主义,产品实行平均分配,并且是在整个氏族内实行产品平均分配,从而还不存在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的问题。只有到达原始共产主义末期,才产生按劳分配,也就产生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的问题,当然,此时,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只是一个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问题,大部分产品还是实行平均分配的。
这里,只有到达原始共产主义末期,才产生按劳分配,也就产生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的问题,当然,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就是劳动者凭借自己的劳动参与产品分配。劳动者一无所有,只有拥有劳动力,当然,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就只能是劳动者凭借自己的劳动参与产品分配了。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除了原始共产主义与奴隶社会以外,其它社会,劳动者参与产品分配,就是劳动者凭借自己的劳动参与产品分配,只是劳动不一定是参与产品分配的唯一生产要素而已。劳动成为产品分配的唯一生产要素,只有在原始社会主义初期才存在,到达原始社会主义中后期,土地就参与了产品分配,并且直到现在,土地都参与产品分配。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以后,生产资料参与了产品分配。
理论上,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成为消费资料分配的唯一生产要素,只是在初级社会主义阶段,生产资料参与了产品分配,成为参与生产资料分配的生产要素。不过,在现实中,纯粹的初级社会主义还是空想社会主义,只有具有中国特色的初级社会主义,才是科学社会主义一部分。





第十一节土地参与产品分配

土地参与产品分配,是一个历史过程,土地在原始共产主义还没有产生所有制,也就没有参与产品分配,只有到了原始社会主义才产生了公有制——氏族所有制,从而劳动者就与土地相脱离,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就成为可能。到达原始社会主义末期,产生了庞大的管理机构,产生了庞大的管理人员,社会发展需要大量管理费用,仅仅人头税已经不能满足,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就成为现实。当然,每个人拥有的土地质量与数量不同,也是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原因。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就改变了产品分配形式了,产品分配形式就从按劳分配转化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到达奴隶社会,国家产生了,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此时,劳动者与土地还是分离的,并且国家管理需要大量物力与人力,从而,土地还是参与产品分配。
当然,土地的生产力始终是存在的,在土地没有参与产品分配以前,土地的生产力归土地使用者所有,即成为劳动力的一部分。而当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以后,土地的生产力就全部或部分归土地所有者了。
不过,在奴隶社会,尽管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但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后,只是一部分生产力归国家,一部分土地的生产力是归土地使用者的,尤其是土地改良后的生产力就归土地使用者,这就促进了可耕种土地质与量的增加。
但是,由于大量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被奴隶主占有,而奴隶主拥有奴隶等的劳动力是有限的,不能改良自己的大量土地,这样,奴隶社会制度或土地国家所有制不能根本改变奴隶主拥有大量土地的现状,而土地国家所有制又限制奴隶主出租土地,也就影响了生产力发展,土地私有制就产生了。
到达封建社会,土地实行私有制,尽管大量土地被一部分人占有,产生了地主,大量劳动者没有土地,但劳动者可以从私人手中租用土地,这样,一方面,土地仍参与了产品分配,另一方面,地主出租土地,也就解放了土地生产力,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到达资本主义,不仅农业生产需要土地,而且工业与商业等生产活动,也需要土地,而土地是实行私有制的,土地也就参与产品分配。
人类发展进入社会主义,尽管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但由于每个人拥有的土地质量与数量可能不同,为了科学实施按劳分配,土地也可能参与产品分配,尤其是初级社会主义,土地肯定参与产品分配。只有到达共产主义,产品实行按需分配,土地才不参与产品分配。





第十二节   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

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也是一个历史过程。在原始共产主义中后期,就产生了各种生产资料,如旧石器时代的旧石器,就是一种生产资料,但在现代生产资料如机器等产生以前,生产资料还没有成为生产关系的一极,没有参与产品分配。
当然,生产资料的生产力始终是存在的,在生产资料没有参与产品分配以前,生产资料的生产力归使用者所有,即成为劳动力的一部分。而当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以后,生产资料的生产力就全部或部分归生产资料所有者了。
当现代生产资料产生以后,生产资料就参与了产品分配,现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产生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产品分配形式,也就增加了新的内容。
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促进了生产力发展。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在生产力较低的情况下,生产资料质与量的增加,都促进了生产力发展,而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是生产资料质与量的增加的最佳形式。因为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就促进了人们去积累生产资料与改进生产资料,尤其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更能促进生产资料质与量的增加,进而促进生产力发展。
当然,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情况下,即在生产资料生产过剩的情况下,生产资料量的增加,并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由于生产资料的浪费,反而影响生产力发展,因此,在生产资料生产产生过剩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就不能参与产品分配,人类社会就进入社会主义。







第十三节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就是人们依法享有对自然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技术等知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等形成的一个经济实体,其中,收益权是知识产权的灵魂。知识产权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知识之所以成为人们关心的产权,不仅是由于知识参与产品分配,而主要是知识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知识产权的产生,就是科学技术等知识能促进生产力发展。
这里,我们要区别知识所有权与知识产权。知识所有权,就是对知识,包括科学技术、著作等的排他性独占权。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科学技术是无形的人类财富,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如房屋等,排他性独占权是难以保障的。对于有形的物质财富,排他性独占权是一目了然的。同时,科学技术的排他性独占权,也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利用,也就不利于生产力发展。因此,对自然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技术等知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有必要独立于知识所有权,形成的一个经济实体,知识产权就产生了,知识产权就是人们依法享有对自然科学技术或社会科学技术等知识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等形成的一个经济实体。
这里,知识产权收益权不是脑力劳动参与产品分配的结果,而是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产物,正如生产资料收益权不是人类劳动参与产品分配的结果,而是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结果一样。脑力劳动参与产品分配,已经体现在脑力劳动者工资中。
知识产权不是脑力劳动参与产品分配的产物,如果科学技术仅仅是脑力劳动的结果,单凭较高的脑力劳动者工资就能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离不开生产资料如科学仪器,离开了科学仪器,科学工作者几乎一事无成,因此,只有保证投资者的利益,才能促进资本家投资科学技术的研究。也正因此,知识产权往往是属于资本家的,而不属于脑力劳动者。
总之,在知识产权没有产生以前,知识产权利益就是知识所有权的收益,往往依附于先进的生产资料等物权上,这样,保障知识产权的利益,只能通过科学技术的垄断。但是,一方面,依附于生产资料等物权上的知识产权,即使垄断,也容易被人窃取,从而没有保障。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垄断,既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利用,也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知识产权的产生,保障了投资科学技术研究的资本家或科学技术人员的利益,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利用,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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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29 21:11:04

                     第十六章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

                     第一节          经济基础

现在,一般认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该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体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三个方面。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首要的、决定的部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而产品分配关系则是经济基础的灵魂。
物质财富是人类生存、活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而经济,是指一定范围(国家、区域)内,组织一切产品生产、分配、流通和消费活动与关系的系统之总称。因此,围绕物质财富生产与交换的经济关系的体系,决定着生产什么产品、如何生产产品与生产多少产品,当然,这一经济关系的体系,也就成为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
我们在考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时,就已经明白,生产关系就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体系,当然,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了。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生产关系与经济基础,其实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体系的二个方面,当我们考察生产力时,这一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体系,我们称之为生产关系;当我们考察上层建筑时,这一社会的经济关系体系,就称之为经济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由生产力决定了的,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首要的、决定的部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当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时,劳动者在产品生产中就处于主导地位;当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时,资本家在产品生产中就处于主导地位,劳动者在产品生产中就处于被动地位。生产资料所有制也决定了产品分配形式,当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行私有制或国家所有制时,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而当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行全民所有制时,生产资料则不参与产品分配,只有劳动才参与产品分配。
这里,财产所有制不是生产关系的内容,也不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只有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内容,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一方面,既然是经济基础,当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财产所有制既不能决定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也不能决定产品分配形式,当然对生产力发展没有影响。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既决定了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又决定了产品分配形式,影响生产力发展,当然只有生产资料所有制成为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人们的财产本身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的。人们的财产,都是产品分配的结果,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产品分配形式,当然也就决定了人们的财产多少。
产品分配关系则是经济基础的灵魂。经济基础或生产关系的灵魂就是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而生产关系中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的直接作用,就是产品分配关系。当劳动力为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时,按劳分配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当生产资料成为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时,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如果生产资料不参与产品分配就会阻碍生产力发展。
同时,经济基础是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直接的客观依据。按照经济基础的性质,通常把人类社会划分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原始社会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七种基本形态。当然,在新旧社会更迭的过程中,常常出现解体着的经济基础和形成中的经济基础相互并存和斗争的局面。




             第二节        上层建筑

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该社会的经济关系的体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三个方面。而上层建筑就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对立统一。
上层建筑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一般可分为政治上层建筑与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ZF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思想上层建筑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美学、宗教、文化传媒等等。
思想上层建筑和政治上层建筑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在上层建筑中,思想上层建筑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意识基础,思想上层建筑为政治上层建筑提供思想理论根据,一定的制度、设施,是以一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建立起来的。同时,一定的意识形态,又总是要求建立相应的制度、设施,以获得和凭借一下的手段和工具,使它得到广泛的传播,在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成为支配人们的强有力的精神力量。
政治上层建筑则是思想上层建筑的保障,政治上层建筑为思想上层建筑的传播和实施提供重要的保证。同时,一定的制度和设施,一经建立,又会反过来影响意识形态。一种新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出现,将会产生新的政治、法律的社会观点,并强烈地影响其他各种意识形态。因此,政治上层建筑处于主导地位,而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
思想上层建筑是政治上层建筑的意识基础,思想上层建筑为政治上层建筑提供思想理论根据,任何上层建筑的建立,都是在一定思想上层建筑基础上产生的。一个社会存在许多思想上层建筑,这些思想上层建筑,有些可以共存,有些则是相互对立的。而当一种思想上层建筑占据统治地位时,就可能建立起与这一思想上层建筑相统一的政治上层建筑。如果没有思想上层建筑,就不可能建立起与这一思想上层建筑相统一的政治上层建筑。
政治上层建筑为思想上层建筑的传播和实施提供重要的保证。政治上层建筑作为思想的“物质附属物”是通过人们意识自觉建立的,它一经形成又强烈影响思想上层建筑,要求一定的思想上层建筑与它相适应,并且可能排斥一切与之对立的思想上层建筑。
在阶级社会,思想上层建筑与政治上层建筑都具有阶级性。同一社会形态存在着不同阶级的政治组织和意识形态,它反映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复杂性和经济关系的对立性。统治阶级不仅拥有政治上层建筑,统治阶级的思想则是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在无阶级社会,经济关系不具有对立性,上层建筑也不存在阶级性。
对于思想上层建筑,还存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分。人的本性是自私的,但作为一个社会的人,又是有理性的,人的理性是后天发展的,当然,不同的社会、同一社会不同的人,人的理性是不同的。这里,人的本性是自私的,是一种自然属性,当然,建立在人的本性基础上的思想上层建筑,是唯物主义的,而建立在人的理性基础上的思想上层建筑就是唯心主义。不同的人的理性是不同的,一个社会不可能有统一的理性基础,建立在人的理性基础上的思想上层建筑就是唯心主义。当前,西方社会思想上层建筑就是建立在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一思想基础上,当然西方社会政治上层建筑是比较科学的;而一些宗教国家与空想社会主义国家,思想上层建筑就是建立在宗教或理性基础上,政治上层建筑就往往是比较落后的。





                 第三节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生产关系,是在物质财富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如政治观点、法律观点、道德、哲学、艺术、宗教观点等),就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中,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派生和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两者的这种相互作用关系表现为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
经济基础是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根源,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只是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现,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表现在:
第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既然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的总和,当然,上层建筑的产生,是一定经济基础发展的产物,思想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平等合作、共同消费的关系为基础,社会秩序由氏族成员按历来习俗进行调整,因而没有专门的武装集团和暴力机构这样的政治上层建筑。但是,随着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不仅产生了财产私有制,还产生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与土地氏族所有制,也就产生了以私有观念为核心的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也就进入了原始社会主义。而当阶级产生以后,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在经济上的利益,镇压被剥削阶级的反抗,相应地形成了以国家政权为核心的具有强制手段的政治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也就进入了奴隶社会。这里,每一社会形态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自己经济基础的需要而建立的。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便具有相对独立性,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一定的历史继承性。政治上层建筑表面上表现为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脱离社会的独立力量;思想上层建筑,特别是哲学等意识形态距离经济基础比较远,往往以曲折的形式反映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它们归根结底都是由经济基础所产生。
第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尽管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进而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但上层建筑的性质不直接决定于生产力而决定于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便会产生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根本性质取决于它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在奴隶制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奴隶主专政的国家和以奴隶主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在封建制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封建专政的国家和以地主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和以资产阶级思想为核心的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则决定了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无阶级或人民民主制度的国家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当然,生产力最终决定了上层建筑的性质,如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尽管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但上层建筑仅仅是原始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即仅仅是无阶级的原始氏族和以私有思想为核心的原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第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即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经济基础的改变,尽管受到上层建筑力量的阻碍,上层建筑最终也要发生变革。同一社会形态内经济基础的量变和部分质变,决定了上层建筑要发生相应的量变和部分质变;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为另一种性质的经济基础所代替的根本质变,决定着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的根本变革。上层建筑各个组成部分变化的过程不尽相同,其中,直接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一般较快,而思想上层建筑的变革则一般较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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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29 21:11:55
第四节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


生产关系,是在物质财富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如政治观点、法律观点、道德、哲学、艺术、宗教观点等),就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对立统一的,两者的这种相互作用表现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中,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又具有反作用。因而,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与上层建筑也有密切联系。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与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促进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向适应生产力发展方向调整,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与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使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发生后退,产生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基础,也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研究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时,必须注意上层建筑的反作用。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任何社会的上层建筑都是由其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是,它一经产生以后,就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表现出追求尽可能多的独立性的倾向,能动地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因而,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便成为一种积极的能动的力量,促进自己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同时向阻碍、威胁自己经济基础发展的其他经济关系、政治势力和意识形态进行斗争。如促进自己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提高与巩固、发展,促进利于自己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产生与巩固、发展,促进产品分配向自己倾斜。政治上层建筑运用强制手段,把人们的行为控制在一定秩序的范围内。思想上层建筑则利用舆论工具,论证自己经济、政治制度的合理性,规范和控制人们的思想与行动。统治阶级凭借整个上层建筑维护和巩固本阶级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
那么,上层建筑为什么会对生产关系起反作用呢?这是由于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之上,没有了一种生产关系,建立在它上面的上层建筑也就消亡,从而上层建筑会尽力维护它的生产关系,进而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例如,我国十九世纪末,封建王朝对没落的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维护,就是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反作用。由于十九世纪末,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已经没落,阻碍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革命就要求生产关系进行变革,以适应生产力发展,但是,封建王朝对没落的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维护,就阻碍了生产关系的发展,从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一切社会形态都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具体历史的统一。在阶级社会中,上层建筑具有阶级性。同一社会形态存在着不同阶级的政治组织和意识形态,它反映着社会经济基础的复杂性和经济关系的对立性。在无阶级社会,经济关系不具有对立性,上层建筑也不存在阶级性,而人类社会进入高级社会主义,才进入无阶级社会。
同时,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它们的矛盾运动,这一矛盾运动贯穿了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要经历一段逐步完善的过程;直接受生产力所推动的经济基础相对于上层建筑来说是易变的,上层建筑相对于经济基础是比较稳定的,往往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变更。结果就形成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既相适合又不相适合的矛盾运动。在两者基本适合中出现的局部性矛盾,可以在同一社会制度的范围内加以调整。当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生产关系已经变成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时,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要求根本变革的客观趋势之间就发生了尖锐的矛盾与冲突。在阶级社会,这个矛盾表现为代表先进生产关系、反映经济基础变革要求的进步阶级和代表腐朽生产关系并运用上层建筑的力量阻碍变革的反动阶级之间的激烈的阶级斗争。这一矛盾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推翻旧政权,根本改变旧上层建筑才能获得解决。
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也适用于社会主义。马克思(高级)社会主义的建立,就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此时,资本利润率逐渐降低,最终资本不再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实行全民所有制,人类社会也就进入(高级)社会主义。
正因为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交互作用中,从根源和派生的关系上看,经济基础是原因,上层建筑是结果,但从具体历史过程的复杂因果链条看,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思想上层建筑会引起政治上层建筑的建立,而政治上层建筑会反过来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与发展,否则就不能长期存在,这是在归根到底不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生产关系是上层建筑的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初级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就是这样。初级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先于自己的经济基础而产生,并成为建立初级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政治前提。这是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规律的特殊表现形式。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一般表现为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力量进行调整和克服,而不像在私有制社会那样要根本改变社会制度才能解决。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在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前提下,对自己的经济基础具有不同于以往社会的巨大反作用。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政治上层建筑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互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能够促进它的经济基础的迅速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并向共产主义过渡。
不过,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如果上层建筑建立的经济基础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一经济基础就影响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引起这一生产关系与建立在它上面的上层建筑都消亡,一些国家的空想社会主义实践最终灭亡就是这样。
同时,初级社会主义的建立,并没有改变劳动者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受雇佣地位,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也没有改变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这一产品分配形式——生产关系,仅仅是剥夺了私人拥有资本的权利,并且,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在资本主义已经产生。这里,产品分配形式是生产关系的灵魂,决定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即决定了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只有高级社会主义的产生,才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即建立在资本不参与产品分配的基础上,社会生产关系才发生根本改变。
总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要求上层建筑同自己相适合,以利于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必须符合经济基础及其发展的需要,否则就不能长期存在下去,这就是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唯物史观既反对否定经济基础决定作用的唯心主义,又反对否定上层建筑反作用的形而上学观点。这两种观点都是违背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的。







第五节  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内容,而生产关系的总和为经济基础,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如政治观点、法律观点、道德、哲学、艺术、宗教观点等),就是社会的上层建筑。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其它内容,是生产关系的根本内容,从而,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从根本上说,是建立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上的。
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着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又具有反作用。因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发展、变化与上层建筑也有密切联系。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力量,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当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如果上层建筑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发展,就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发展时,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革命就要求变革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生产力的发展。
当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如果上层建筑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发展,就会促进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变革,以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发展时,即上层建筑维护落后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就阻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发展,也就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革命就要求变革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们研究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必须注意上层建筑的反作用。
那么,上层建筑为什么会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起反作用呢?这是由于上层建筑,从根本上说,是建立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之上的,没有了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建立在它上面的上层建筑也就消亡,从而上层建筑会尽力维护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进而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例如,奴隶社会末期,大奴隶主对奴隶主国家土地国家所有制的维护,就是上层建筑对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反作用。在奴隶社会末期,土地国家所有制已阻碍了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革命就要求变革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土地所有制形式,即实行封建土地私有制,以适应生产力发展,但是,大奴隶主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没落的奴隶主国家土地国家所有制会进行维护,从而就阻碍了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发展,从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六节     上层建筑与生产力的辩证关系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受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制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解决又依赖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矛盾的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而在这二对矛盾中,生产力起着决定作用。
生产力首先决定生产关系,进而决定了上层建筑。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就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一生产关系就能长期存在;当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就阻碍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就要求生产关系实行变革,以适应生产力发展。当然,当上层建筑维护的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时,这一上层建筑就能长期存在;而当上层建筑维护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就会受到生产力的惩罚,最终这一生产关系会发生变革,以适应生产力发展,而建立在这一生产关系之上的上层建筑会消亡,建立起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
例如,当封建土地私有制适应生产力发展时,这一生产关系就能长期存在,建立在这一生产关系之上的封建王朝就能长期存在。当然,封建王朝也会维护这一生产关系——经济基础,阻碍资本——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当机器等大工业发展以后,如果封建王朝继续维护土地私有制,阻碍工业资本的发展,就阻碍生产力发展,这一封建王朝就会消亡。首先,生产力发展,肯定会引起生产关系变革,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是封建王朝不能阻挡的,只能阻碍,而当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引起上层建筑的改变,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当然,封建王朝本身也可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发展,以适应生产力发展,封建王朝也就能长期存在,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就是如此。            
不过,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发展也有反作用,并且是通过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来表现的,就是使生产关系适应或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此时,如上层建筑不是客观存在的,政治上层建筑往往如此,可以随人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就既可以对生产关系进行变革,又可以对陈旧的上层建筑进行变革。如上层建筑是客观存在的,是不随人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思想上层建筑往往如此,如原始共产主义末期,当人口增长引起人类血缘关系淡薄时,人们家庭意识淡薄的思想上层建筑就产生了,我们就不能对这上层建筑进行变革,有些思想上层建筑就开始瓦解,就使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如家族意识开始瓦解,在产品平均分配的生产关系下,会产生大锅饭现象,影响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就不仅要求生产关系进行变革,以适应新的上层建筑,如原始共产主义产品实行按劳分配。而且可能要求在原有上层建筑基础上,对上层建筑也进行革新,如原始共产主义建立财产私有制,产生了政治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也就进入原始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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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30 21:26:37
第十八章  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第一节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生产关系,就是在物质财富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人们在物质财富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三、产品分配形式。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生产关系的三个方面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变化发展的。而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土地全民所有制与产品平均分配,决定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性质。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而在原始共产主义,人类生产的生产资料是极其简单的,并且数量极少,没有成为生产关系的主角,而土地成为人类生产与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在原始共产主义,土地不参与产品分配,从而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当然,土地全民所有制,不仅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也是人类发展至今唯一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从而,土地全民所有制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产品分配形式,是生产关系的灵魂,决定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而在原始共产主义,产品实行平均分配。同时,在原始共产主义,土地不参与产品分配,产品实行平均分配,不仅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也是人类发展至今唯一实行产品平均分配的社会,从而,产品平均分配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总之,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土地全民所有制与产品平均分配,这决定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性质。





第二节土地全民所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土地全民所有制,就是土地不参与产品分配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在原始共产主义,人类生产的生产资料是极其简单的,并且数量极少,没有成为生产关系的主角,而土地成为人类生产与生存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土地不参与产品分配,从而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
土地全民所有制与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力发展是相适应的,从而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土地全民所有制与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也是相适应的,从而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在原始共产主义,产品实行平均分配,也就与土地全民所有制相适应。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人类生存成为生产力发展的第一问题,没有人类,就没有生产力发展而言了,而产品平均分配成为人类生存的唯一手段。这样,在土地全民所有制下,人们生产多少产品,也就分配多少产品,也就适应了人类最大程度的生存,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只存在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还基本上没有建立,也就不需要多少公共财产及其收入,产品平均分配已经适应这一上层建筑的建立,也就是土地全民所有制适应这一上层建筑的建立。
不过,土地全民所有制,仅仅是土地不参与产品分配,而不是规定土地归全体人民共同使用,即土地产权不一定是全民所有,正是这,使土地全民所有制存在不足。在原始共产主义的产品平均分配下,土地产权是全民所有的,从而土地全民所有制适应了生产力发展。但当人类产生了家庭经济以后,土地产权就不可能全民所有了,产生了土地产权私有制。此时,土地全民所有制与土地产权私有制就可能产生矛盾,阻碍生产力发展,就需要产生土地国家所有制了。
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剩余产品,这促进了人口的增加。随着氏族人口的增加,产生部落以后,尤其是产生了家庭经济以后,就需要建立政治上层建筑了。当人类建立财产私有制时,国家就产生了,人类也就进入原始社会主义。此时,政治上层建筑的建立,就需要大量公共财产及其收入,就需要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土地国家所有制就成为了现实。





第三节产品平均分配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产品分配形式,是生产关系的灵魂,决定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而在原始共产主义,产品实行平均分配。这里,生产力对产品分配形式起着最终决定的作用。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人类生存成为生产力发展的第一问题,没有人类,就没有生产力发展而言了,而产品平均分配成为人类生存的唯一手段,因此,在原始共产主义,产品实行平均分配。
也正因此,只有在原始共产主义初、中期,生产力水平极低时,产品平均分配才适应生产力发展,才存在纯粹的平均分配,而在原始共产主义的较长时间内,是不存在纯粹的平均分配的,是存在一定程度的按劳分配的,以适应生产力发展。
一、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平均分配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在产品缺乏时,平均分配适应了人类生存,也就适应了生产力发展。但是,当产品产生剩余时,由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就会引起一些人不努力劳动,产生大锅饭现象,影响生产力发展,尤其是随着人口的增长与部落的产生,人类血缘关系开始淡薄,人的自私本性就更加表现出来,氏族内的产品平均分配就更加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此时,就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按劳分配,以促进生产力发展。当然,在母系社会后期,产生了部落,部落的氏族之间,肯定不是实行产品平均分配的,而是按劳分配的,这可能是最原始的按劳分配形式。
二、平均分配不适应母系社会的建立。平均分配时,男女关系如何建立?在产品平均分配时,实行的只能是混婚。只有在不完全平均分配即存在按劳分配时,由于男人分配到的食物较多,除了维持本人需要外,还有一定剩余,用于寻求性的需要。而女人不仅分配到的食物较少,而且还要维持儿女的生存,故不得不以性来维持家庭生活。而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一个男人不能维持一个家庭的生活,往往需要几个男人一起才能维持一个家庭,母系社会产生了。
三、平均分配也不适应父系社会的产生。如果是平均分配,即使男人是主劳动力,但由于平均分配,男人也就没有社会地位,如何建立父系社会!只有按劳分配,男人才有社会地位,父系社会才可能产生。随着生产力发展,使一个男人可以负担一个家庭生活时,女人就不必接待其他男人了,父系社会就产生了。
由于按劳分配促进了父系社会的产生,促进了家庭经济的产生,也就促进了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消亡,当然,按劳分配不是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产品分配形式是否公平,并不是判断产品分配形式优越性的标准,判断产品分配形式是否优越的唯一标准,是是否适应或促进生产力发展。影响产品分配形式的,或者说影响产品分配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的,不仅有人的自私本性,还有上层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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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30 21:27:11

第四节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仅仅存在思想上层建筑,还没有产生政治上层建筑,即没有在思想上层建筑基础上建立政治上层建筑。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以习惯为主的社会规范体现了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依靠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社会舆论和人们的自觉遵守来保证其实施,而无习惯法和ZF权力来强制实施。
在原始共产主义初、中期,不仅生产力水平极低,人类必须抱成团才能生存,而且氏族内的人们血缘关系也确实较近,建立的思想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也就是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即产品平均分配适应生产力发展,进而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不过,这些思想上层建筑的建立,不仅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还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正如此,当人口增长产生部落,此时,有的人氏族内的血缘关系较远,而氏族之间或村落之间的血缘关系却较近,如亲姐妹走出氏族创立了新氏族或新村落时,血缘关系就是如此,也就引起氏族内人们血缘关系淡薄,有些思想上层建筑就开始瓦解,就使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如家族意识开始瓦解,人的自私本性就被激发出来,在产品平均分配的生产关系下,会产生大锅饭现象,影响生产力发展。然而,这些意识或思想上层建筑与自私本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不随人们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生产力发展,就不仅要求生产关系进行变革,以适应新的上层建筑,如产品实行按劳分配,原始共产主义末期就已经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按劳分配。而且生产力发展要求在原有上层建筑基础上,对上层建筑进行变革,如建立财产私有制,产生了政治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也就进入原始社会主义。






第五节生产力发展的决定作用

前面我们不仅考察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还考察了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然而,人类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经常变化的,我们要从变化了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考察他们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同时,生产力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也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进而决定了原始共产主义的解体。
我们知道,奴隶社会解体的原因是奴隶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动力是奴隶的反抗;封建社会的解体的原因是封建专制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动力是资产阶级斗争;资本主义解体的原因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动力是无产阶级革命。那么,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解体的原因是什么?解体的动力是什么?
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对生产力发展确实产生影响,但生产力发展的主动力是自然科学的发展,就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而言,各种石器的使用与使用天然金属,包括纯铜器、青铜与铁器的使用,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发展,产生了剩余产品,使人类摆脱了生存危险。而生产力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化,也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
就原始共产主义而言,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实行的是“共产”社会,生产资料——土地共同所有、产品主要是平均分配或依照低级需求分配,不过,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产品分配只能满足人们一小部分需求,人类生存就成为生产力发展问题。但由于生产力发展,产生了剩余产品,使人类摆脱了生存危险,人的自私本性就被激发出来,原有的生产关系即产品平均分配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就要求生产关系发生变革,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按劳分配,并且最终按劳分配成为产品分配的唯一分配形式,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关系就解体,人类社会也就进入原始社会主义。因此,产品平均分配或依照需求分配,不适应人性发展水平,阻碍生产力发展,是原始社会解体的原因。
也是生产力发展决定了上层建筑的变革。生产力发展不仅决定了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产生,还决定了原始共产主义的消亡,使人类进入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产生了剩余产品,也就产生了私人财产,进而产生了单亲家庭——母系社会。也是生产力发展使男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提高,使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当然,是生产力发展,产生了剩余产品,才产生了人口增长,进而产生部落,没有生产力发展,部落的产生是不可想象的。部落的产生,也就引起氏族内人们血缘关系淡薄,有些思想上层建筑就开始瓦解,就使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如家族意识开始瓦解,人的自私本性就被激发出来,在产品平均分配的生产关系下,会产生大锅饭现象,严重影响生产力发展。而当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时,生产力发展要求在原有上层建筑基础上,对上层建筑进行变革,如建立财产私有制,产生了政治上层建筑,人类社会也就进入原始社会主义。
原始共产主义解体的动力则是家庭经济的发展。家庭的产生,是原始社会解体的社会基础,没有家庭的产生,也就没有“私有制”产生的社会基础。没有家庭,仅仅是劳动者个人的需求,是难以产生私有制的,尤其是没有家庭情况下,整个社会是一个整体,存在共妻共子现象,也就没有私有制产生的社会基础。而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是原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但在原始共产主义后期就已经产生了。仅仅是公田经济中产品的按劳分配,是难以引起原始共产主义解体的。只有家庭经济的产生,不仅消弱了公田经济,还促进了财产私有制的产生,人类社会也就进入原始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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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31 20:00:52
第二十章     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第一节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产品平均分配,这与原始共产主义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而在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则是土地国家所有制与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这是由原始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的。
在原始共产主义,由于生产力水平极低,产品严重不足,人类生存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首要问题,只有实行产品平均分配,才能确保人类生存,也就最大程度促进生产力发展。然而,在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已经产生产品剩余,此时,人类生存已经不成为问题,人的自私本性就表现出来。同时,由于社会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亲缘关系开始疏远,就加重了人的自私本性。此时,产品平均分配,就影响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产生了。
产品分配形式,考察的是个人参与产品分配问题。家庭经济,在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也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即使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也是存在的,但在奴隶社会,存在奴隶的奴役劳动;在封建社会则存在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只有在原始社会主义,实行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并成为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同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产品分配的基本特征,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也就决定了原始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在原始共产主义,由于产品平均分配,土地生产力就归全民所有,即土地生产力对产品分配就没有影响,因此,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产品平均分配,土地全民所有制不是原始共产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但在原始社会主义,产品实行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此时,土地归谁,土地生产力就归谁,从而,土地生产力就影响产品分配,即土地所有制形式就影响产品分配,原始社会主义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就成为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总之,在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则是土地国家所有制与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这是由原始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的。





第二节土地国家所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土地国家所有制就是国家依法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当然,国家依法对自己的土地享有占有、处分、使用与收益的权利。不过,国家只是一个政体,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当然,只能享受对土地的占有权与收益权,不能享受对土地的使用权与处分权,因此,土地的占有权、处分权、使用权与收益权,只能与财产所有者分离,成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也就产生了土地产权,此时,土地产权既可以归ZF,由ZF代表国家占有土地产权,产生了ZF土地产权,还可以归私人,产生了土地产权私有制。
我们已经知道,土地国家所有制可以调节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进而促进生产力发展。一方面,土地国家所有制可以优化国家税收制度,防止占有土地产权较少的人的税负过重,影响产品再生产能力,进而影响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土地产权既可以归ZF,由ZF代表国家占有土地产权,当然,ZF就可以调整土地产权私人占有状况,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如实行井田制就是这样。
由于国家是无行为能力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必然产生土地产权私有制,土地产权私有制可调动人们改良土地的积极性,进而促进生产力发展。土地的肥沃程度不同,生产力就不同,同时土地是可以改良的,进而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国家可能可以根据原始土地的肥沃程度决定土地地租或土地税,但对于改良的土地,生产力就归改良者所有,这也就调动人们改良土地的积极性,进而促进生产力发展。
土地产权是最早产生的产权形式,不过,当时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产权的存在,产权也就不能自由交易,土地也就不能自由流动。但到了原始社会主义中后期,除了按人口分配土地外,还产生按军功、官职等分配土地,也就引起土地使用权占有不均衡,一些人拥有大量土地使用权,自己都不能全部耕种,产生土地闲置,另一些人则只有少量土地耕种,甚至没有土地耕种时,产生劳动力消费,土地国家所有制也就影响了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也就要求产生土地私有制了。同时,尽管土地产权可以归ZF,由ZF代表国家占有土地产权,从而ZF就可以调整土地产权私人占有状况,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但在原始社会主义末期,ZF已经由贵族把持,已经不能或不愿调整土地产权私人占有状况,生产力发展也就要求产生土地私有制了。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并不是越公越好,并不是越公就越有优越性,判断生产资料所有制优越性的唯一标准,是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否适应或促进生产力发展。并且,影响生产资料所有制存在形式的,或者说影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的,不仅有人的自私本性,还有上层建筑等。
不过,奴隶与奴隶主的产生,缓解了土地国家所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奴隶在原始社会主义早期就已经产生,不过只在公田上劳动。随着家庭经济的发展,公田经济逐渐衰败,到达原始社会主义末期,奴隶就产生了过剩。同时,在原始社会主义末期,由于一些人占有较多土地,产生许多土地不能耕种,也就需要奴隶私人拥有,以适应生产力发展,也就产生了奴隶主。这样,奴隶与奴隶主的产生,缓解了土地国家所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人类社会也就进入奴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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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4-12-31 20:01:40

                        第三节     原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我们已经明白,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来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成为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在原始社会主义社会,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就表现为按劳分配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及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
同时,我们也明白,矛盾并不是对立,只是一种辩证关系。就原始社会主义而言,家庭经济的按劳分配形式,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本身,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进而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当然,就一个社会本身而言,按劳分配也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因此,在原始社会初期,按劳分配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但是,在原始社会主义,战争是非常频繁的,会产生大量战俘,此时,由于原始社会主义还处于野蛮时代,不存在释放战俘的行为,按劳分配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了。如果按劳分配,战争产生的战俘,对人们而言,是没有用的,就只能杀掉,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只有战俘变为奴隶,对人们有一定利益时,战俘才不会被杀掉,按劳分配也就被奴隶制所取代。不过,在原始社会主义,奴隶仅仅在公田上劳动,没有产生奴隶主。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按劳分配并不一定就有优越性,判断产品分配形式是否优越的唯一标准,是是否适应或促进生产力发展。影响产品分配形式的,或者说影响产品分配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作用的,不仅有人的自私本性,还有上层建筑等。
当然,公田中也不可能容纳大量奴隶,尤其是随着家庭经济的发展,公田经济逐渐衰落,公田中容纳的奴隶更加降低,只有允许个人拥有奴隶,才能容纳大量奴隶,也就产生了奴隶主,奴隶社会就产生了。
同样,在原始社会初期,土地国家所有制也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只是到达原始社会主义后期,由于土地分配严重不均,引起一些人土地不能全部耕种,引起土地闲置;而另一些人劳动力闲置,甚至没有土地耕种,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革命就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关于土地国家所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前一节已经考察,这里就不再分析。
不过,由于奴隶制的产生,暂时缓和了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奴隶社会也就仍然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
总之,按劳分配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及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原始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当然,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是原始社会主义的主要产品分配形式,并且是个人参与产品分配的唯一形式,没有产生奴隶主,是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而土地国家所有制决定了原始社会主义的社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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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1 20:40:22
  第二十一章     奴隶社会


第一节奴隶与奴隶主的产生


奴隶社会,就是奴隶主拥有奴隶的社会,是人类社会最后一个野蛮社会,同时,是人类社会第一个产生阶级的社会,也是人类社会唯一存在暴力剥削的社会。奴隶社会以奴隶主占有奴隶的人身、实行超经济奴役为主要特征。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在经济和上层建筑居于主导地位,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发展方向。
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奴隶的标志就是劳动无报酬、无人身自由。奴隶可以被奴隶主当作物一样赠赐与买卖。奴隶主当然就是拥有奴隶的人。
正因为奴隶社会是奴隶主拥有奴隶的社会,从而,奴隶与奴隶主二者的产生,才标志奴隶社会的产生。奴隶在原始社会主义已经产生,但人类社会并没有进入奴隶社会。
在原始共产主义,一方面,生产力非常落后,奴隶没有存在必要。另一方面,氏族观念非常强,不允许其他族人存在,也就不会产生奴隶。但在原始社会主义,一方面,生产力得到发展,奴隶存在能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由于家庭与村落的产生,氏族观念弱化了,也就允许其他族人存在了,奴隶也就产生了。
原始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野蛮社会,对外战争引起大量劳动者死亡,严重影响生产力发展。而大量战俘的处理,直接关系到生产力发展。这样,按劳分配制度不适应野蛮社会的经济发展,战俘转化为奴隶的生产关系,则适应野蛮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奴隶就产生了,奴隶的产生,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不过,在原始社会主义,奴隶只在公田上劳动,没有产生奴隶主。从奴隶产生来说,大家有一个共识:奴隶最初产生于战争——战犯成为奴隶,而不是氏族成员,从而,战争就可以产生奴隶。所谓奴隶,就是为奴隶主劳动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当然,如果没有“家庭”,奴隶不能进行家务劳动,奴隶主也就不会产生;仅仅有“家庭”而没有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的家庭,真正意义上的奴隶主也难以产生,因为没有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的家庭,就不存在奴隶的生产劳动,只有当拥有大量土地或土地使用权的“家庭”产生,真正意义上的奴隶主才有产生的可能。
一方面,最初奴隶是在公田中劳动的,但公田中不可能容纳大量奴隶,尤其是随着家庭经济的发展,公田经济逐渐衰落,公田中容纳的奴隶更加降低,只有允许个人拥有奴隶,才能容纳大量奴隶。另一方面,原始社会主义的发展,产生了奴隶主产生的土壤。贵族的产生,就是原始社会主义发展的结果。原始社会主义社会初期,是没有贵族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才产生贵族。同时,贵族产生初期,也还没有强大到可以拥有奴隶的经济基础,只有到达原始社会主义末期,贵族才拥有奴隶的经济基础——拥有大量土地的家庭经济,因此,当贵族占有大量国有土地,也为个人拥有奴隶创造了经济基础。最终,当贵族制定法律,私人也可以拥有奴隶时,就产生了奴隶主,人类就进入奴隶社会。奴隶主的产生,能容纳大量奴隶——战俘,从而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当然,当奴隶主制定法律,犯罪的平民等也可以成为奴隶时,奴隶社会制度才真正完善。奴隶社会,土地仍实行国家所有制,但产生了奴隶的奴役劳动,由于奴隶主的产生,能容纳大量奴隶,当然,奴隶主的产生,适应了生产力发展。
同样,在较低生产力水平下,生产力发展就要求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这是客观存在的。前苏联空想社会主义,否定了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也就阻碍了生产力发展。如果空想社会主义发展,由于权力约束不完善,就会产生贵族。当这些贵族,还没有拥有大量资本时,他们还会利用空想社会主义的名义,为自己谋利益。而当这些人拥有大量资本时,他们就会利用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求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空想社会主义就灭亡了,产生了资本主义,前苏联的发展正是这样。当然,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如果权力约束完善,就不会产生贵族,但是,人们还是会发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求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空想社会主义也就灭亡了,产生了初级社会主义。
总之,奴隶社会是奴隶主拥有奴隶的社会,从而,奴隶与奴隶主二者的产生,才标志奴隶社会的产生。





第二节生产力发展

生产力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决定了社会制度的进步。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就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
首先,奴隶制度使大量劳动力得到保存。在原始共产主义,大量战俘被杀,就失去了大量劳动力。即使在原始社会主义后期,战俘不再被杀死,而是变成奴隶,保存了一些劳动力,但公田经济不能负担大量战俘。只有在奴隶制度下,战俘不再被杀死,而是变成奴隶,而奴隶主的产生又能保存大量的劳动力。劳动者是生产力中人的因素,保存大量劳动力,就有可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就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
其次,奴隶制度又使大规模生产和劳动协作成为可能。奴隶主占有大量生产资料和大量奴隶,集中在自己的庄园和作坊中,就有可能组织较大规模的生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完成巨大的工程。
第三,奴隶制度也使分工和协作得到发展。大量的奴隶在大规模的生产劳动中,进行简单的分工协作,使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熟练程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迅速提高。这都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总之,从表面看,奴隶社会是人剥削人的社会,而原始社会主义产品实行按劳分配,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退步。但事实证明,由于奴隶制的建立基本上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巨大进步。可见,一种社会制度变革为另一种社会制度,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判断的主要标准,在于新的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否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巨大进步。
不过,奴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仅表现在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还表现在自然科学的发展上。进入奴隶社会后,人类在社会生产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冶金技术大大提高,青铜工具得到了广泛地应用。
首先,青铜工具在生产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奴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标志。
其次,青铜工具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青铜冶炼是手工业的重要部门,在奴隶社会,青铜工具也主要是用于手工业。奴隶社会的手工业是展示当时生产发展的一个重要窗口。主要表现在行业齐全、规模庞大、工艺精细等方面。
第三,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商品交换也日益频繁,终于,在奴隶社会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买卖以从中牟利的商人,他们的出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商业的发展还促进了城市的繁荣。
不过,在奴隶社会,正是青铜工具主要是用于手工业,农业生产还主要用新石器,从而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农业生产没有得到巨大发展。只有到达奴隶社会后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也就大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不过,耕地面积大大增加了,主要是奴隶主的土地大大增加了,由于铁器与牛主要是奴隶主拥有,当然铁器的使用与牛耕的推广,主要是奴隶主。这样,就会引起一些人没有土地耕种,而另一些人如奴隶主,则富有土地,尽管有奴隶,但许多土地仍不能耕种,这样,土地国家所有制就不能满足土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土地国家所有制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尤其是奴隶社会末期,大量奴隶人身获得解放,会引起奴隶主更多土地不能耕种,加剧了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生产力发展就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人类社会就进入封建社会了。
同时,一方面,奴隶社会土地国家所有制,事实上是不允许土地私人开发利用的,奴隶主开发土地产生了私田,实际上是违法的,这也就影响了土地开发,也就影响了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奴隶社会末期,大量奴隶人身获得解放,会引起奴隶主许多土地不能耕种,而在现实中,许多奴隶主会出租私田甚至公田给获得人身解放的奴隶——农民,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就产生了。






第三节奴隶社会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

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是生产关系的内容。既然我们要研究奴隶社会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当然,就要考察奴隶社会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奴隶社会存在极其严格的等级制度,一般存在自由民与奴隶,自由民又分为贵族或奴隶主与平民,当然,贵族或奴隶主、平民与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是不同的。由于贵族的本质是奴隶主,因此,我们就只考察奴隶主、平民与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
奴隶社会的平民,参加生产劳动,当然,生产什么产品、如何生产产品与生产多少产品,完全由平民自己决定,从而平民在产品生产中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不过,奴隶社会初期,是存在大量平民的,平民的家庭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大量平民被转为奴隶,也有许多平民拥有奴隶成为奴隶主。到达奴隶社会后期,平民已经较少,生产劳动基本上由奴隶进行。因此,对于奴隶社会,我们又主要考察奴隶主与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
奴隶社会的社会经济为家庭经济,贵族或奴隶主拥有奴隶,一般不参加劳动,家庭经济中的劳动,一般由奴隶进行,但奴隶主在产品生产中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生产什么产品、如何生产产品与生产多少产品,完全由奴隶主决定。
到达奴隶社会后期,社会生产劳动,主要由奴隶进行,因此,奴隶的劳动积极性,影响生产力发展。但是,在奴隶社会的家庭经济中,奴隶主在产品生产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奴隶则处于被奴役地位,与牛的地位是一样的。因此,奴隶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奴隶的主观能动性更不能得到发挥,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
总之,奴隶社会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方面的特点是: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之间是赤裸裸的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奴隶被剥夺一切权利,在暴力下从事最紧张、最繁重的劳动。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奴隶制决定了奴隶主与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这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并且是唯一一个由上层建筑决定生产关系性质的社会制度,其他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当然,奴隶制决定了奴隶社会是一个剥削社会,并且是人类唯一一个剥削社会。



第四节奴隶社会上层建筑的发展

上层建筑分为思想上层建筑与政治上层建筑。思想上层建筑在原始共产主义就已经存在,而政治上层建筑,则在原始社会主义才产生,并得到很大发展。当人类社会发展到奴隶社会,政治上层建筑得到巨大发展,建立军队、警察、法庭、监狱、一些ZF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奴隶社会上层建筑的基本特征是奴隶制。
奴隶制在原始社会主义就已经产生,但在奴隶社会得到巨大发展,产生了奴隶主。奴隶主的产生表明人类社会进入了奴隶社会。同时,在原始社会主义,奴隶全部产生于战争获得的战俘,而奴隶社会,奴隶不仅产生于战俘,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氏族部落内部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的氏族贵族对贫困的氏族成员的奴役也日益加深,其主要形式是债务奴役,无力还债的贫困氏族成员往往被债主卖到其他氏族部落充当奴隶。此外,惩罚罪犯、海盗掠夺、拐卖人口、奴隶买卖、家生奴隶等也是奴隶的重要来源。
奴隶制决定了奴隶主与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也决定了产品分配形式,这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并且是唯一一个由上层建筑决定生产关系性质的社会制度,其他社会的生产关系性质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当然,奴隶制决定了奴隶社会是一个剥削社会,并且是人类唯一一个剥削社会。
在东方,奴隶社会上层建筑的发展,还表现为国王的产生。希腊的雅典,与原始社会主义一样,实行“直接民主制”,主要由奴隶主和自由民参加的“公民大会”选举和抽签产生公职人员。古罗马和斯巴达则实行贵族制,基本上也与原始社会主义一样,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古罗马)和长老会议(斯巴达)掌握重要权力。因此,西方的专制政权在封建社会才产生。但东方的奴隶社会上层建筑的发展有不同。在原始社会主义,国家的君主,是不世袭的,由公民推选产生,到达奴隶社会,国家君主则实行世袭制,全部的国家权力在形式上属于世袭的君主,产生了专制政权。当然,奴隶社会国王的专制政权,还没有建立中央集权,只是一个松散的国家权力的联盟,许多国家权力,还掌握在各个诸侯手中。







第五节生产资料所有制

在奴隶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资料非常简单,因此,生产资料还没有参与产品分配,对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影响,还是土地,当然,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还是土地所有制。不过,奴隶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奴隶主阶级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与牛一样,成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
奴隶主阶级完全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与牛一样,成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当然,在产品生产中,奴隶主就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奴隶则与牛一样,没有什么地位可言的,从而,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完全是人与物的关系。
奴隶主阶级完全占有奴隶本身,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是奴隶主的私人财产,与牛一样,成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从而,奴隶或奴隶的劳动力不参与产品分配,奴隶获得的产品消费,仅仅是奴隶主维护财产的行为,正如我们饲养猪、牛等动物一样。
因此,奴隶制度本身,是毫无人性的,是不能充分发挥奴隶的劳动力的。但是,奴隶制度的产生,相对于原始社会主义初期杀掉战俘来说,不仅更有人性,也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正如现代文明社会,要求废除死刑,改为终身监禁一样,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而奴隶的成活,也就是奴隶劳动力得到保存,相对于奴隶劳动力的消失,当然是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因此,奴隶制度也就是奴隶成为生产资料,是人类社会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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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2 19:41:09
第二十二章       奴隶社会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第一节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三是产品分配形式。一般来说,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其他二个方面,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而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表现形式,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因素,也就成为社会基本矛盾形成的要素。这里,生产资料所有制本身会影响生产力发展,同时,它是通过生产关系的其它二个方面又影响生产力发展的。
其他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但奴隶社会,奴隶制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奴隶制不仅决定了奴隶主与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也决定了产品分配形式,进而决定了社会的性质,这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反作用,并且是唯一一个由上层建筑决定生产关系性质的社会制度。
奴隶制决定了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奴隶制决定了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奴隶主和奴隶是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奴隶社会,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主可以买卖奴隶,也可以任意杀害奴隶,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这样,由于奴隶在产品生产中完全没有什么地位可言,奴隶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就不能发挥,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
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与猪牛一样,没有参与产品分配的权力,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也就不能调动奴隶生产劳动的积极性,尤其是不能调动奴隶的生产劳动的主观能动性,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
总之,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并完全占有奴隶,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完全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奴隶劳动创造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与猪牛一样,没有参与产品分配的权力,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奴隶主和奴隶是赤裸裸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第二节奴隶社会的基本矛盾


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来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成为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在奴隶社会,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就表现为奴隶制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及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奴隶制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来说,就表现为奴隶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
不过,矛盾并不是对立,只是一种辩证关系。奴隶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就表现为奴隶的产生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与奴隶的存在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这里,奴隶的存在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就是奴隶制本身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或者说,是奴隶制决定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从而,这又表现为二个方面,即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与奴隶参与产品分配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因此,奴隶制本身始终是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即奴隶制决定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一方面,就奴隶制本身,奴隶的奴役劳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奴隶不能参与产品分配,奴隶得到的产品只是奴隶主的施舍,也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这样,奴隶制产生以后,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因素。
这样,相对于屠杀战俘而言,奴隶制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即奴隶的产生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奴隶社会初期,主要表现为奴隶的产生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从而,奴隶制促进生产力发展。但是,随着奴隶社会的发展,奴隶逐渐增加,尤其是平民能转化为奴隶的制度产生以后,奴隶就更加增加,到达奴隶社会后期,就主要表现为奴隶存在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奴隶制也就阻碍生产力发展。同时,奴隶制本身也是野蛮制度,因此,生产力发展就要求生产关系发展变革,要求奴隶制发生变革。
在奴隶社会,土地实行国有制,但土地产权实行私有制,土地产权归奴隶主或自由民。在原始社会主义后期,由于土地分配不均,引起土地与劳动力浪费,这是低生产力水平下产生的,奴隶与奴隶主的产生,缓解了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样,在奴隶社会初期,土地还没有大量集中在奴隶主手中,奴隶规模也不大,这一土地产权私有制还适应生产力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逐渐集中到奴隶主手中,以及奴隶规模增大,土地产权归奴隶主的产权私有制,逐渐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奴隶制不利于调动奴隶的劳动积极性,另一方面,土地的集中,就会引起一些人土地不够耕种甚至没有土地耕种,而另一些人如奴隶主,则富有土地,尽管有奴隶,但许多土地仍不能耕种,即土地国家所有制不能满足土地的要求,影响生产力发展。尤其是到了奴隶社会后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不过,耕地面积大大增加了,主要是奴隶主的土地增加了,由于铁器与牛主要是奴隶主拥有,当然铁器的使用与牛耕的推广,主要是奴隶主。尤其是到了奴隶社会后期,奴隶主势力非常强大,还产生了奴隶主暴力圈占土地的情况,更加引起土地占有不均。在原来的土地国有制下,奴隶主不能出售土地,也不能私下转让土地或转让土地没有利益,奴隶主也就不愿意转让土地,产生土地浪费,从而,土地国有制影响了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就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或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当然,在现实中,奴隶社会后期,奴隶主会出租土地给农民或人身解放的奴隶,但在法律上,这是违法的,也就影响土地出租。只有在土地私有制或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下,由于土地出租能获得一定利益,从而,土地私有制或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促进了土地的利用,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当然,土地私有制是允许土地买卖的,从而能最大程度促进土地的利用,而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是不允许土地私人买卖的,也就不能最大程度促进土地的利用。中世纪以后,欧洲资本主义得到很大发展,不允许土地私人买卖的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也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了。
这里,到了奴隶社会后期,由于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但奴隶社会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同时,实行耕地产权私有制,即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私人开发土地的,奴隶主开发土地,本质上是违法的,不允许土地私人开发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也就影响土地开发,进而影响生产力发展。只有实行土地私有制或允许土地私人开发的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才适应土地开发,进而适应生产力发展。
同时,奴隶社会后期,奴隶觉悟增加,奴隶解放运动如火如荼,加上人们也已经认识到奴隶制影响了奴隶生产劳动积极性,影响生产力发展,奴隶劳动力的解放,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许多奴隶也就获得解放,大量奴隶成为自由民,这也就大大降低奴隶的数量。一方面,由于大量奴隶成为自由民,奴隶主的大量土地就闲置了,没有人耕种,就严重影响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奴隶人身是获得解放了,但奴隶没有土地耕种,也就不能生存,也就没有获得真正解放,从而需要重新分配土地或实行土地私有制与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不过,由于奴隶主的既得利益,此时,已不可能实行土地重新分配,只有实行土地私有制或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奴隶才可以租种土地而生存,奴隶才能获得真正解放。因此,奴隶的解放,也就更加引起土地占有不均,即加剧了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土地国有制影响了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就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或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这样,土地私有制或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既维护了奴隶主的利益,又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奴隶社会就灭亡进入封建社会。
当然,对于中国的奴隶社会,土地国家所有制,代表的是国王的利益,当然,只有随着诸侯与奴隶主力量的逐渐强大,土地私有制才能产生。一方面,土地私有制的产生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就使土地私有制成为可能,而土地私有制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正是奴隶主提出实行土地私有制的理由。另一方面,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奴隶主手中,奴隶主就不愿意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了,而当贵族与奴隶主势力强大时,国王就不能任意侵夺他们的土地,这就使土地私有制成为事实。此时,奴隶社会就进入封建社会了。




第三节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上一节我们已经指出,奴隶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就表现为奴隶的产生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与奴隶的存在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这里,奴隶的存在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就是奴隶制本身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或者说,是奴隶制决定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从而,这又表现为二个方面,即奴隶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与奴隶参与产品分配形式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由于奴隶制决定的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奴隶制本身就始终是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方面,就奴隶制本身,奴隶的奴役劳动,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奴隶不能参与产品分配,奴隶得到的产品只是奴隶主的施舍,也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这样,奴隶制产生以后,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因素。
那么,奴隶社会,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如何影响生产力发展的?
在奴隶社会的家庭经济中,奴隶主在产品生产中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奴隶则处于被奴役地位,与牛的地位是一样的。因此,奴隶的生产劳动积极性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奴隶的主观能动性更不能得到发挥,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
例如,奴隶对强制劳动进行反抗,不仅进行怠工,还表现为破坏生产工具,这导致奴隶主只给奴隶使用粗笨的不易破坏的生产工具,影响了先进的生产工具的利用,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
当然,奴隶社会,奴隶主占有大量生产资料和大量奴隶,集中在自己的庄园和作坊中,就有可能组织较大规模的生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完成巨大的工程。同时,大量的奴隶在大规模的生产劳动中,进行简单的分工协作,使不同部门之间、同一部门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密,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熟练程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也迅速提高。这些都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就降低了奴隶奴役劳动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当然,如何组织产品生产,成为奴隶主的一个问题,经济学就产生了。
不过,到达奴隶社会后期,奴隶们极端仇视劳动,奴隶主们极端鄙视体力劳动,同时,奴隶运动也引起大量奴隶解放,也就引起许多田地荒芜,手工业衰退,商业停滞,人口减少,经济萧条,出现了严重的衰败景象。奴隶社会末期出现的衰败现象,就是奴隶制生产关系逐渐与生产力的发展不相适应的重要表现。在这种情况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呼之欲出了,奴隶社会已经走到了尽头,封建社会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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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12-26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