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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论——微观经济学(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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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4 19:43:37
第二十三章     封建社会


                            第一节  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是封建专制社会的简称,是以封建专制制度为特点的文明社会制度。经济形式为小农经济,其基本生产关系是封建地主阶级占有土地或土地产权并参与产品分配,从而产生了封建地租,农民(或农奴)耕种封建地主的土地,并且绝大部分产品作为地租被封建地主占有。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专制制度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产品分配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封建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对立阶级是地主阶级和农民(或农奴)阶级。
我们知道,奴隶社会的基本矛盾有二,即奴隶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的标准也就有二,其中,以奴隶制的废除为根本,当然,当奴隶制废除时,人类社会就进入封建社会。
原始社会后期,从生产力角度考察,奴隶制引起奴隶的各种反抗,影响了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要求奴隶社会灭亡。从政治角度考察,封建国王要消除奴隶主势力,必须消灭奴隶,从而奴隶社会的灭亡成为现实。战国中期,秦朝秦孝公任用法家商鞅变法结束了奴隶制,在法律上使奴隶与国民(自由民)获得了平等的民权地位,也就进入封建社会。西方则是在中世纪,随着罗马帝国灭亡而奴隶制灭亡,产生了庄园经济的农奴时代,也就进入封建社会。
封建社会的建立,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社会,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的根本区别,就是文明与野蛮。奴隶社会是以奴隶制为特点的野蛮社会,封建社会就是以封建专制制度为特点的文明社会。奴隶社会生产关系的特点,就是奴隶没有成为生产关系的一极,即奴隶没有参与产品分配的权力,土地国家所有制,仅仅表现为国王与奴隶主之间的关系。而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特点就是不仅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私有土地,而且劳动者——农民的劳动也参与产品分配。这样,国王与封建主成为生产关系的一极,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劳动者成为生产关系的另一极,凭借劳动参与产品分配。因此,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奴隶获得解放,不仅政治上得到解放,而且劳动者能以“劳动”参与分配,成为生产关系的一极,从而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
由于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解决方法有二种,一是重新分配国有土地,并允许土地产权转让与荒地开发。二是实行土地私有制。历史上,封建社会也就产生二种形式,即土地国家所有制形式与土地私有制形式。
奴隶社会是野蛮社会,以奴隶制为特点,当然,当奴隶制废除时,人类社会就进入封建社会。奴隶社会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当人类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时,如果国王能够重新分配土地,并允许土地产权转让与荒地开发,避免了土地国有制对生产力发展的不良影响,奴隶社会灭亡进入封建社会时,土地国家所有制也就能够存在,中世纪的欧洲就是这样。
在西方,奴隶社会实行的主要是共和制,到达罗马帝国时,才产生王权,并且没有产生诸侯,奴隶主的力量是分散的,不能与王权相对抗,当进入中世纪时,王权就能重新分配国有土地。不过,仅仅是国王重新分配土地,是难以根本解决土地国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的。只有国王重新分配土地,并且允许土地产权转让与荒地开发,即土地产权转让可以获得一定利益,才能缓解土地国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中世纪的欧洲就是这样。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制度,虽然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但产生了庄园经济,允许土地产权转让与荒地开发,适应了生产力发展,从而封建社会能够较长时间存在。这里,所有土地属于国王,国王把土地封给贵族、功臣,贵族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封给亲信,如此下去,产生了各种封建领主。封建领主不仅占有农田,还把原来生息在这片领地上的农民也囊括入自己的帐簿,使大批农民沦为农奴。农奴则被视为领主财产的一部分,与奴隶类似,但农奴只可使用不可买卖,更不可以任意杀害,从而不是奴隶。不过,封建领主获得的土地,是包括荒地的,也就产生了庄园经济。此时,封建领主不仅可以开发荒地,还可以把国有土地转租给农民或农奴,产生了产权分级,此时,国王与各封建主凭借土地共同占有地租,农民或农奴凭借劳动分配到一些产品。
其实,西欧奴隶社会末期,一部分奴隶已从主人手中领得份地耕种,纳租赋、服劳役,转化为隶农。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度的发展,奴隶、隶农和贫穷无地的自由农民,逐渐转化为农奴和依附农民。当然,农奴不同于奴隶社会的奴隶,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可以被奴隶主随意买卖、杀戮。农奴主对农奴一般不能杀戮,但能随意处罚或连同土地买卖、抵押和转让。并且,农奴有少量劳动工具和牲畜,以奴役性的条件从农奴主领得小块份地从事耕作,有自己的家庭和经济,因而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
而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则不是这样,土地国家所有制,代表的是国王的利益,实行的是井田制,国王是不允许国有土地产权转让与荒地开发的,从而存在土地国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同时,中国奴隶社会产生,就进入王权社会,并且产生了各种诸侯,当然,随着诸侯与奴隶主力量的逐渐强大,土地私有制就可能产生。一方面,土地私有制的产生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就使土地私有制成为可能,而土地私有制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正是奴隶主提出实行土地私有制的理由。而国王考虑的不仅仅是土地收益,还考虑国富民强。当他意识到土地私有制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能国富民强,从而加强自己的地位,同时土地收益可以通过土地税收弥补时,就会主动实行土地私有制。另一方面,大部分土地集中在奴隶主手中,奴隶主就不愿意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了,而当诸侯与奴隶主势力强大时,国王就不能任意侵夺他们的土地,这就使土地私有制成为事实。在中国,自从春秋战国时期泰国的商鞅变法起,奴隶制就消灭了,也就进入封建社会,同时也就实行土地私有制,地主对辖内土地拥有绝对支配权,可以任意买卖。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收取地租来获得利益。当然,中国一进入封建社会,就实行土地私有制。






第二节   土地国家所有制

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都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但二者具有不同的内容。在奴隶社会,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由于土地与奴隶的劳动力一起生产出的产品,不管是公田还是私田,奴隶都没有参与产品分配的权力,与猪牛一样,获得的产品,只是奴隶主的经济行为,从而,土地国家所有制,反映了国家或国王与奴隶主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国家与劳动者——奴隶的关系。
在封建专制制度下,中世纪欧洲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本质上就是土地国王所有制。所有土地属于国王,国王把土地封给贵族、功臣,或者贵族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封给亲信,如此下去,产生了各种封建领主。此时,国王与各封建主凭借土地共同占有地租,成为生产关系的一极,而农民或农奴凭借劳动分配到一些产品,成为生产关系的另一极。因此,土地国家所有制,反映了国王或封建主与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从而本质上又是土地私有制。
不过,中世纪欧洲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与奴隶社会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是有所区别的。中世纪欧洲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实行的是庄园经济,不仅允许土地出租,还允许封建主开发荒地,即荒地的产权也归封建主。但奴隶社会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实行的是井田制,即不仅不允许土地出租,还不允许封建主开发荒地,即荒地的产权不归封建主。
因此,到了奴隶社会后期,随着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由于不允许封建主开发荒地,奴隶社会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就成为不可调和的了。土地国家所有制决定了土地生产力归国家,但国家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也就没有土地开发的能力,只有人才有开发土地的能力,即劳动者或奴隶主有开发土地的能力,从而,土地国家所有制会严重影响土地的开发,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此时,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不过,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奴隶社会后期,尽管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但还是存在大量私田,即奴隶主开发的土地,不用上交地租或税收,生产的产品全部归奴隶主,成为私田,从而,新开发土地的生产力现实中是归奴隶主的,会促进奴隶主开发土地,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而这一矛盾也就表现为国王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
公田与私田的存在,就产生了国家或国王与奴隶主或封建主之间的矛盾。国王想增加公田的数量,奴隶主或封建主则想尽力保护私田,甚至想把公田也变成私田。奴隶社会的私田,是不能出租的,也不能买卖,从而本质上还是土地国家所有制。同时,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人们开荒的,私田的存在,本质上是非法的,这也就了影响了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影响了生产力发展。
到了奴隶社会末期,大量奴隶转化为自由民,此时,大量奴隶主的公田与私田就不能耕种,中国奴隶社会末期,大量土地荒芜就是证明,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就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此时,允许土地出租,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当然,现实中,到了奴隶社会末期,随着大量奴隶转化为自由民,不仅奴隶主开始把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奴隶耕种,奴隶可以分享一部分收成,奴隶就在这样的方式下开始演化为“隶农”,而且也有许多奴隶主出租土地给自由民,产生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不过,这一土地出租,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
生产力发展要求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并且允许土地出租,中国与中世纪的欧洲,选择了二种不同的道路。中国实行了土地私有制,战国中期,秦朝秦孝公任用法家商鞅变法结束了奴隶制,在法律上使奴隶与国民(自由民)获得了平等的民权地位,同时实行土地私有制,当然也就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并且允许土地出租,从而适应了生产力发展。而中世纪的欧洲,则实行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也就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并且允许土地出租,当然也就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
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采取的是分封制。采邑原本只是终身的,封臣死亡,采邑交还封主,不得世袭,封臣的继承者若要继续从前的关系,要重搞受封仪式。此时,土地国家所有制还是具有实质性的。但到了九世纪,877年秃头查理又颁布克尔西敕令,使领地世袭合法化。敕令规定:领主可以把自己的特权与荣誉(爵位)移交给自己的儿子或亲属,采邑变成了世袭领地,土地国家所有制就逐渐变成名义的了,到了封建社会晚期,土地就可以买卖了。不过,封君分封土地是要求封臣尽一定的义务的,有的土地义务是提供骑士,有的是提供差役,食品,物资等。所以在交易土地的同时,土地所担负的义务也要随土地一同被交易,有的土地还必须与农奴一起交易,也就限制了土地交易。直到19世纪中叶英国法律经历了一个重大变革时代,1866年正式宣布废除了名义上的土地的国王所有制,私人占有的土地获得了完整的所有权,很多封建义务得以被废除。
总之,中世纪欧洲土地国家所有制的庄园经济,虽然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并且允许土地出租,但不允许国有土地自由买卖。当资本主义发展,促进了大量农奴或农民成为工人,并且,工商业发展需要大量土地时,土地国家所有制的庄园经济,即不能自由买卖的国有土地,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资本主义发展,就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以适应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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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4 19:44:34

第三节土地私有制的产生

土地私有制就是土地归个人占有和支配的财产所有制形式。到了原始社会后期,生产力发展要求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并且允许土地出租,中国与中世纪的欧洲,选择了二种不同的道路。中世纪的欧洲,实行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也就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并且允许土地出租,当然就适应了当时的生产力发展。而中国实行了土地私有制,战国中期,秦朝秦孝公任用法家商鞅变法结束了奴隶制,在法律上使奴隶与国民(自由民)获得了平等的民权地位,同时实行土地私有制,当然也就允许荒地私人开发,并且允许土地出租,从而适应了生产力发展。
春秋年间,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即随着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大量的旷土隙田逐渐得到垦辟。一些奴隶主尽量驱使奴隶从事荒田的开垦,使耕地面积急剧增加,私田大量出现。不过,当时,不管是公田还是私田,都是不能买卖的,只是公田是要给国家上交一定赋税的,私田在开始时却不用上税,从而土地所有制本质还是国家所有制。以前公田属于代表奴隶主国家的周王所有,周王有权处置所谓“天下”的全部土地,当然包括私田。他对于各国诸侯、卿、大夫受封土地的干预,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因此,在法律上,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不仅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土地私人开发的,而且如果国王权力够大,也可以把私田变为公田,从而土地国家所有制,影响了土地的开发。当然,如果国王权力削弱了,诸侯与贵族不仅会大量开发土地,还会企图在公田上确立自己的私有权,土地国家所有制就名存实亡。
事实就是这样,还在西周末年,奴隶主贵族就已经在抗拒周王夺取他们的土地和人民。到了春秋时代,不仅周天子不能把私田变为公田,而且一般的奴隶主贵族和一些国家的国君,与周天子争夺公田的斗争也更加剧烈起来,许多诸侯、卿、大夫,事实上已经把公田逐渐变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就是周天子也不能任意侵犯。公元前580年,晋大夫却至公然与周王室争田,双方各不相让,竟然到晋侯那里打官司,最后取得晋侯的支持,王室才收回这块土地。大小奴隶主贵族,相互间也为了一田一邑引起纠纷的事更是屡见不鲜。这说明周天子对土地的最高支配权已经丧失,土地王有的概念已不起作用,土地私有权得到事实上的承认。
到了战国中期,秦朝秦孝公任用法家商鞅变法结束了奴隶制,在法律上使奴隶与国民(自由民)获得了平等的民权地位,同时废除“井田制”即废除土地国家所有制而实行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权,中国也就进入封建社会。实行土地私有制,不仅能最大程度激发出地主或劳动者开发土地的积极性,而且能最大程度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从而,土地私有制极大地促进了秦朝生产力发展,使秦朝很快成为当时最强的诸侯国。
不管是土地私有制还是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都适应较低生产力水平的农业生产——小农经济,能更好调动劳动者生产积极性,也就最大程度促进生产力发展。但是,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土地自由买卖的。当资本主义发展,促进了大量农奴或农民成为工人,需要农业机械化发展,并且,工商业发展需要大量土地时,土地国家所有制的庄园经济,即不能买卖的国有土地,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资本主义发展,就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以适应生产力发展。因此,中国的土地私有制改革比欧洲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改革,更加彻底。






第四节    封建专制制度

封建制度,包括上层建筑与生产关系等各个方面,而封建专制制度,只是一种上层建筑。封建社会上层建筑的特点,就是封建专制制度,指封建社会中由至高无上的君主独揽大权,凭个人意志实行独断专行统治的政治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居于封建等级制度尖顶的封建君主拥有超乎一切法律、一切机构之上的最高个人权力,凭借国家政权(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关),对内实行专制统治 。
“专制”的意思就是“独断”。专,独;制,断,也就是说都是一人独裁统治的政体。所以“专制制度”指的是一切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而“封建专制制度”专指封建社会的个人独裁统治,无论是皇帝、国王、后妃、大臣,还是像西欧中世纪后期某些城市共和国的独裁者(例如意大利佛罗伦萨共和国的美第奇家族)的统治都属于“封建专制”,但是,封建专制制度的特点,就是君主专制。这里,“专制制度”指的是一切个人独裁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不仅存在于封建社会,在奴隶社会,甚至现代史上法西斯主义统治,都可以称之为“专制制度”,但不一定是君主专制。
不过,东方封建专制制度与西方封建专制制度,经历了不同的过程。
东方的奴隶制国家就实行君主制,即产生君主专制制度,全部的国家权力在形式上属于世袭的君主。希腊的雅典则实行“直接民主制”,主要由奴隶主和自由民参加的“人民大会”选举和抽签产生公职人员。古罗马和斯巴达实行贵族制,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古罗马)和长老会议(斯巴达)掌握重要权力。但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所谓的民主制,其实质都是奴隶主对奴隶的阶级专政。不过,正是东方与西方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不同,使东方封建专制制度与西方封建专制制度,经历了不同的过程。
东方在奴隶制国家就实行君主专制制度,当然,王权起初是分散的,没有形成中央集权制,产生了各种诸侯。随着王权与诸侯的斗争,会产生新的王权。到达奴隶社会后期,诸侯力量的增强,既是新王权产生的原因,也是奴隶制灭亡的原因。由于诸侯力量的增强,产生了土地私有制与奴隶制的消亡,也就进入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初期,仍存在王权与诸侯的斗争,会产生新的王权,并且,王权已经迈出了加强的步伐,最终产生了中央集权制。如中国的君权在奴隶社会就已经产生,但没有形成中央集权制,产生了各种诸侯。随着王权与诸侯的斗争,到达奴隶社会后期的周王朝,王权已经没落,最终产生了土地私有制与奴隶制的消亡,进入封建社会。进入封建社会后,周王朝的王权更加没落,最终被秦始皇所取代。而当秦始皇统一中国时,就迈出了加强王权的步伐,很快就产生了中央集权制。
而西方,在奴隶社会后期,由于奴隶的解放,产生了土地国家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需要国有土地重新分配,也就需要产生王权。又斯巴达克起义等奴隶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奴隶主统治阶级,加剧了罗马奴隶制的经济危机,促使罗马政权由共和制向帝制的过渡。公元前30年,继凯撒之后崛起的军事强人屋大维战胜了政敌,结束了罗马数十年的内战,夺取了国家最高权力。公元前27年,他被元老院授予“奥古斯都”称号,罗马历史也就以此为标志进入了帝国时代,因此,西方要到达奴隶社会末期才产生王权。当然,到达封建社会,王权下又产生各种封建主,并且,在漫长的中世纪,王权都没有得到实质性的加强,只有在中世纪后的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之后才逐渐加强,并使得王权成了社会的公敌。
这里,封建时代的欧洲,封建贵族(骑士阶层)拥有自己的领地,他们穿着沉重的甲胄作战,建筑城堡来保卫自己的封建领地,欧洲实际上是处于分裂割据的局面。这种局面阻碍了各地的经济联系,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就是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因此,近代以后,资产阶级政治在产生之初,需要打破封建分裂割据的局面,统一市场,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巩固统治,以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就是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因而国家政权的集中成了历史趋向,皇权的集中也就成了历史趋向,西欧的王权集中后对资本主义的起源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是,国家政权的集中,并不等同于皇权的集中,皇权的高度集中,就会产生皇权有意扼杀经济发展的结果。中国王权在封建社会初期就已经高度集中,结果是抑制了先进经济方式的萌生,扼杀资本主义因素的产生。西方的王权在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之后也逐渐加强,使得王权成了社会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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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5 21:22:33
第二十四章  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

第一节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萌芽
   
在原始共产主义后期,就已经产生了家庭经济形式的按劳分配,只是在没有产生财产私有制的情况下,人类没有进入原始社会主义,从而,原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原始共产主义后期就已经萌芽。但在原始社会主义中后期,尽管产生了奴隶,但没有产生奴隶主,而当奴隶主产生后,人类社会就进入奴隶社会,因此,奴隶社会的生产关系,不可能在原始社会主义萌芽。
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则在奴隶社会后期就已经萌芽。奴隶社会尽管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但土地的分配,并不是平均进行的,会按军功、官职等进行土地分配,从而引起一些奴隶主占有大量土地,而大量自由民只占少量土地。尤其是奴隶社会后期,由于铁器与牛耕,奴隶主大量开发土地,占有大量私田,一些奴隶主尽管占有大量奴隶,还是不能全部耕种土地,会把一部分土地出租给自由民耕种,收取地租,产生了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当然,奴隶社会后期,大量奴隶获得解放,此时,一方面,这些获得解放的奴隶没有土地可以耕种,另一方面,由于奴隶的解放,奴隶主就存在更多的土地不能耕种。这样,奴隶主会把一部分土地出租给获得人身解放的奴隶耕种,收取地租,产生了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
另外,奴隶社会后期,由于奴隶的反抗,如怠工、破坏生产工具等,严重影响产品生产,一些奴隶主会把部分土地出租给奴隶耕种,收取地租,也就让奴隶拥有一定的财产,也就产生了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






第二节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人们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二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三是产品分配形式。一般来说,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其他二个方面,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而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表现形式,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因素,也就成为社会基本矛盾形成的要素。这里,生产资料所有制本身会影响生产力发展,同时,它是通过生产关系的其它二个方面又影响生产力发展的。
除奴隶社会外,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决定了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中世纪欧洲的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决定了国王与封建领主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那么,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为什么就是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
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社会生产关系性质的表现形式,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因素,也就成为社会基本矛盾形成的要素。土地私有制与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决定了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但不是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本身会影响生产力发展,这是由于自由民拥有土地而调节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但是,封建社会土地主要由地主或封建领主占有,从而生产力发展,主要是地主或封建领主的产品生产发展。地主或封建领主并不直接参与产品生产,当然,封建土地所有制并不能调动地主或封建领主的生产积极性,也就不能影响产品生产。
地主或封建领主会出租土地给农民或佃农耕种,收取地租,产生了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此时,一方面,如果没有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地主或封建领主就不会出租土地给农民或佃农耕种,当然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地主或封建领主会出租土地给农民或佃农耕种,农民或佃农拥有了土地产权,也就调动了农民或农奴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当然,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也是土地私有制的表现形式,即是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表现形式。
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也成为社会基本矛盾形成的要素。正因为地主或封建领主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地主或封建领主会尽量提高土地地租,也就引起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也就产生了地主或封建领主的土地地租增加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之间的矛盾。由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过多,会影响产品再生产,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当然,地主或封建领主的土地地租增加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之间的矛盾,就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
总之,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



第三节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

从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过程来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着,成为社会基本矛盾。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种层层决定和层层反作用的关系,构成了以生产力发展为最终动因的整个社会基本矛盾的辩证运动,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在封建社会,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就表现为封建专制制度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及封建地主收入即地租增加与劳动者收入降低之间的矛盾。
当然,矛盾并不是对立,只是一种辩证关系。就封建专制制度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矛盾而言,在封建社会初期,就小农经济而言,封建专制制度还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不管是东方的中央集权制,还是西方的分封制。
但是,封建专制制度不适应资本主义发展,不管是东方的中央集权制,还是西方的分封制,都是如此。
封建时代的欧洲,封建贵族(骑士阶层)拥有自己的领地,他们穿着沉重的甲胄作战,建筑城堡来保卫自己的封建领地,欧洲实际上是处于分裂割据的局面。这种局面阻碍了各地的经济联系,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就是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因此,近代以后,资产阶级政治在产生之初,需要打破封建分裂割据的局面,统一市场,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巩固统治,以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就是利于资本主义发展,因而国家政权的集中成了历史趋向,皇权的集中也就成了历史趋向,西欧的王权集中后对资本主义的起源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但是,国家政权的集中,并不等同于皇权的集中,皇权的高度集中,就会产生皇权有意扼杀经济发展的结果。中国王权在封建社会初期就已经高度集中,产生了中央集权制,结果是抑制了先进经济方式的萌生,扼杀资本主义因素的产生。西方的王权在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之后也逐渐加强,使得王权成了社会的公敌。
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基本特征,就是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正因为地主或封建领主私人凭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封建社会生产关系,地主或封建领主会尽量提高土地地租,也就引起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也就产生了地主或封建领主的土地地租增加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之间的矛盾。由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过多,会影响产品再生产,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当然,地主或封建领主的土地地租增加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之间的矛盾,就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
地主或封建领主的土地地租增加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之间的矛盾,存在于封建社会的全过程。地主或封建领主的土地地租增加与农民或佃农收入降低之间的矛盾,就是产品分配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当产品分配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就会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土地改良与土地利用率,进而促进生产力发展。当产品分配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时,即劳动者收入过低时,不仅会影响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由于劳动者收入过低,也就影响土地改良与土地利用率,进而阻碍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就要求降低土地地租,增加劳动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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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6 20:48:12
第二十五章     商品经济的产生
      
              第一节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人类社会的经济形式,一般分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二种,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的相当长的时间内,人类社会的经济形式,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劳动者为自己的生存、活动与发展而生产产品,当劳动者独立生产产品时,一般就不存在产品的分配问题。
当然,人类社会,毕竟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社会,不仅一些产品的生产,需要劳动者相互之间进行配合,如一些守猎活动,就往往需要许多人的配合,此时,就产生了产品的分配问题,这在原始共产主义就已经产生;而且,一个社会的维持,也往往需要劳动者提供劳动产品来支持,如一些官员的生存、活动与发展所需的产品,就需要劳动者向社会提供产品,这也就产生了产品的分配问题,这在原始社会主义就已经产生。当然,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当土地私有制或土地国家所有制产生时,土地参与了产品分配,也就产生了产品分配问题,这在原始社会主义也已经产生。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是建立在各种产品的物理性质基础上的,如产品的数量、重量、体积,等等,如当劳动者共同守猎获得10只山羊时,如劳动者人数正好10人,则往往按山羊数量进行分配;如劳动者人数超过10人,则需要按山羊肉的重量进行分配。因此,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各种产品的物理性质的计量单位,往往成为产品分配的计量单位,同时,不同产品,往往分别进行分配,这里,同一产品的物理性质的可计量特征,成为产品分配的基础。
但是,当商品产生以后,商品生产者并不需要自己生产的产品或自己生产过多的产品,而是需要别人生产的产品,如猎人不需要自己过多猎获的山羊,而是需要农民生产的粮食;而农民不需要自己过多生产的粮食,而需要猎人猎获的山羊。这样,商品就产生了,即猎人过多猎获的山羊与农民过多生产的粮食,就成为商品。

                        


                          第二节     商品的产生

现代社会的财富存在形式,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商品成为社会的经济细胞,单个的商品表现为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政治经济学就是研究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科学,当然就研究产品的分配对生产力发展。然而,商品产生后,由于物质财富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产品是如何分配的?因此,我们在研究简单商品生产以前,先考察商品存在,然后,我们根据商品内包含的内容,提出一些问题——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问题,并且在问题展开讨论后,逐步给予解决。
商品,我们知道,并不是人类一开始就存在的,而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即使在现实的社会中,也不是所有的物质财富都成为商品。那么商品是怎样产生的?商品的本质是什么?
在自给自足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为自己生产产品——物质财富,这时产品并不成为商品,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生产的产品有了剩余,并且劳动者的需求也不仅仅满足于自己的产品时,劳动者就会拿自己剩余的产品去与其它劳动者的剩余产品相交换,以获得对自己有用的产品,商品就这样产生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商品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生产社会化的结果。到达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达到非常发达的程度,成为社会经济的经济细胞。从这产品交换的表面可以看出,商品是指用于交换的产品,这里,商品首先表现为产品——物质财富,物质财富是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基础,物质财富是商品交换的目的。
商品,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末期就已经产生。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末期,尽管原始社会内部实行的是产品公有制,此时,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家庭,不存在商品。但是,各个部落,由于所处的生产环境不同,各种产品的生产力的发展就不同,如以守猎这主的部落,山羊(包括山羊皮、山羊肉)、野猪等猎物生产的发展较快,可能会产生一些剩余产品;而那些以农业生产为主的部落,粮食生产的发展较快,可能会产生一些剩余产品。这样,以守猎这主的部落,会需要一些粮食,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部落,则会需要一些山羊(包括山羊皮、山羊肉)、野猪等猎物,产品交换就产生了,商品也就产生了。
商品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也是产品分配的产物。到达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由于奴隶与奴隶主、雇农与地主的产生,引起产品分配相对集中于奴隶主与地主,就更容易引起一些产品产生相对过剩——相对于奴隶主与地主是过剩了,商品就更加发达了,甚至在奴隶社会,人——奴隶,也成为了商品。
商品的产生,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分工,这也就更加快了商品的发展。分工没有产生时,商品,还仅仅是产品生产过剩的产物,劳动者主要是为自己生产产品;分工产生以后,商品就是分工的产物了,此时,劳动者不再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社会生产产品了,劳动者的生产,就表现为商品生产了。
在封建社会中期,分工就产生了,分工的产生,不仅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也促进了商品的发展,到达资本主义社会,分工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商品,也就成为资本主义的经济细胞。可以说,没有分工,就没有生产力的发展,也就没有商品的发展,更没有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
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分工也是高度发达的,由于产品不能实现按需分配,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这决定了社会主义是一商品社会,不过,在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不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只有到达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高度发达,产品生产达到按需分配的程度,当然,商品也就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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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6 21:21:42
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就是商品经济社会,要考察商品经济社会的生产关系及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就必须弄清:商品是什么?商品交换的本质是什么?也就是价值是什么?等等。本书中从第二十五章到第四十六章,分析的就是这些东西。不过,这些东西,我已经在《微观经济学》中详细分析,为了节省空间,我也就不再上传,请大家去阅读《微观经济学》一书中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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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8 21:02:43
第四十八章   封建社会商品生产及其生产关系
                 
               第一节  封建社会商品生产及其生产关系

简单商品生产,是指生产资料极为贫乏,主要是手工操作的商品生产,它是比较原始的商品生产。从社会生产关系角度上讲,简单商品生产,是指土地与生产资料没有参与产品分配,只有劳动参与产品分配的商品生产。简单商品生产,只是在原始共产主义后期与原始社会主义初期才存在,在土地国有或私有以后,就进入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即土地参与产品分配的商品生产。从历史上讲,从原始社会主义土地国有以后到封建社会,都是或主要是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
亚当·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由于没有意识到价值仅仅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把价值当成与物质财富同等的存在形式。这样,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得出劳动创造价值,并且劳动也只有劳动创造价值,即劳动价值论可以成立。他们就把这一价值决定原理应用到一切社会中去,认为这一价值理论在一切社会中,尤其资本主义社会也完全成立。李嘉图发现劳动价值论不适应资本主义社会,觉得资本也能形成价值,但又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资本形成价值,成为政治经济学的一个秘密,而马克思则机械对待劳动价值论,在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关系上,陷入形而上学中去。当然,亚当·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还没有考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对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影响,即没有考察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对价值形成的影响,从而没有产生封建社会商品生产这一概念。
原始共产主义后期就已经产生剩余产品,到了原始社会主义中后期,剩余产品就更加丰富,商品就更加丰富。剩余产品产生后,也就产生了产品交换,商品就产生了,商品生产就产生了,那么,商品交换是如何进行的?从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定义就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就是土地与劳动一起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不管是土地国家所有制,还是土地私有制,都是如此。从而,不仅劳动能形成价值,而且土地也能形成价值,即劳动与土地形成的价值,共同组成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商品价值量,商品生产就是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
在封建社会商品生产中,既可能地主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也可能劳动者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从而,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就有所不同,即社会产品的分配规律有所不同。不过,商品价值量的组成始终不变,即商品价值量就由土地地租与一般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组成。因此,在最劣质的土地上,商品价值量由绝对地租与一般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组成,在其他土地上,则商品价值量由绝对地租、相对地租与一般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三者组成。
这样,当劳动者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土地地租就成为生产成本,商品价格的运动,就表现为个别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的不同,即劳动者收入的不同,商品交换价值量,就由土地地租与个别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组成。当地主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劳动形成的价值量就成为生产成本,商品价格的运动,就表现为土地形成的价值量的不同,即土地地租的不同,商品交换价值量,就由一般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与个别土地地租组成。




            第二节   土地国家所有制下的生产关系对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影响

土地国家所有制,就是土地归国家所有的财产所有制形式,其特征是国有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也就是国有土地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当然,土地就能与劳动一样能形成价值,从而,土地国家所有制是产生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原因。
土地所有制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另外二个方面,因此,土地国家所有制对封建社会商品生产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人们在商品生产中的地位与产品分配形式对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影响。由于土地国家所有制存在井田制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与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对商品经济的影响也就有所不同。这里,井田制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是原始社会主义与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是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由于国家是无行为能力的,也就没有经济行为能力,因此,不管实行何种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但土地产权肯定是实行私有制,即由私人经营土地,当然,土地使用者必须向国家交纳土地地租。从而,土地国家所有制,又是通过土地产权私有制来影响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
在原始社会主义,实行井田制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此时,劳动者通过向国家交纳地租而拥有土地的产权,也就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一方面,劳动者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劳动者之间实行按劳分配,从而能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当然也就能促进封建社会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劳动者拥有国有土地的产权,从而国有土地改良的生产力,成为劳动力的一部分,也就能促进劳动者对国有土地进行改良,增加了剩余产品,当然也就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不过,井田制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私人开垦土地的,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影响了剩余产品的增加,进而影响封建社会商品生产。正如中国空想社会主义时期,实行土地国家所有制,不允许私人开垦荒地一样,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进而影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当然,在原始社会主义后期,许多私人开垦荒地,进而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也就促进商品生产,但这毕竟是违法行为。
在奴隶社会,也实行井田制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此时,奴隶主通过向国家交纳地租而拥有土地的产权,也就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一方面,奴隶主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但产品或商品生产活动,毕竟是奴隶的事情,从而存在调动奴隶的生产积极性问题。当奴隶主能充分调动奴隶的生产积极性时,就适应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也就促进商品生产;当奴隶主不能充分调动奴隶的生产积极性时,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影响了剩余产品的增加,也就影响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奴隶主拥有国有土地的产权,从而国有土地改良的生产力,就成为奴隶主的生产力,也就能促进奴隶主对国有土地进行改良,增加了剩余产品,当然也就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当然,井田制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私人开垦土地的,也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影响了剩余产品的增加,进而影响封建社会商品生产。不过,由于开垦土地的生产力归私人所有,在奴隶社会中后期,许多奴隶主违法开垦荒地,进而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也就促进商品生产,但这毕竟是违法行为。
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是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此时,封建主通过向国家交纳地租而拥有土地产权,也就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劳动者为雇工。一方面,封建主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但产品或商品生产活动,毕竟是雇工的事情,从而存在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问题。当封建主能充分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时,就适应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也就促进商品生产;当封建主不能充分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时,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影响了剩余产品的增加,也就影响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封建主拥有国有土地的产权,从而国有土地改良的生产力,就成为封建主的生产力,也就能促进封建主对国有土地进行改良,增加了剩余产品,当然也就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井田制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分配的土地只是可耕种的耕地,是不包括荒地的,从而,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私人开垦土地的。庄园经济形式的土地国家所有制,分配的土地不仅包括可耕种的耕地,还包括荒地的,这样,在法律上是允许私人开垦土地的,也就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进而促进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当然,到了原始社会主义,手工业已经较为发达,到达封建社会,手工业则更加发达。由于手工业就是为市场而生产的,也就产生了独立的封建社会商品生产。此时,尽管土地国家所有制决定了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但手工业所用的土地是非常少的,从而,劳动成为社会产品分配的主要要素,同时,劳动者就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也就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第三节   土地私有制下的生产关系对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影响

土地私有制,是指土地归私人所有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东方或中国封建社会实行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其特征是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也就是私有土地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当然,土地就能与劳动一样能形成价值,从而是产生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原因。
土地所有制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另外二个方面,因此,土地私有制对封建社会商品生产产生影响,主要表现在人们在商品生产中的地位与产品分配形式对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影响。         
由于在土地私有制前提下,既可能地主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也可能劳动者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此时,劳动者在产品生产中的地位就不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也就不同,当然,对封建社会商品生产的影响就不同。
当地主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时,地主不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还拥有土地的产权,而劳动者就成为雇工。一方面,地主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劳动力就成为商品,生产什么,生产铄,如何生产,都由地主决定。但产品或商品生产活动,毕竟是雇工的事情,从而存在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问题。当地主能充分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时,就适应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也就促进商品生产;当地主不能充分调动雇工的生产积极性时,就影响生产力发展,减少了剩余产品,也就影响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地主不仅拥有土地的产权,还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从而不仅土地改良的生产力,就成为地主的生产力,而且地主可以开垦属于自己的荒地,其生产力也归地主所有,当然,也就不仅能促进地主对自己的土地进行改良,而且促进地主开垦属于自己的荒地,当然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也就促进商品生产。
当劳动者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劳动者通过向地主交纳地租而拥有土地的产权,土地的生产力就成为商品。一方面,劳动者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如何生产,都由劳动者决定,并且,扣除地租外的收入都归劳动者,当然,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是非常高的,也就促进了生产力发展,增加了剩余产品,也就促进商品生产。另一方面,劳动者拥有土地的产权,往往是长期的,从而土地改良的生产力,就成为劳动者的生产力,也就能促进劳动者对土地进行改良,增加了剩余产品,当然也就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当然,土地私有制,在法律上是不允许劳动者自行开垦土地的,但地主往往授权劳动者开垦土地,不过劳动者需要向地主交纳地租,此时,劳动者拥有开垦土地的产权,并且往往是长期的,从而土地改良的生产力,就成为劳动者的生产力,也就能促进劳动者对开垦土地进行改良,增加了剩余产品,当然也就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在土地国家所有制下,地租可能不会逐渐增加,从而不存在土地地租逐渐增加与劳动者收入逐渐降低之间的矛盾。但在土地私有制下,地主会逐渐增加地租,产生了土地地租逐渐增加与劳动者收入逐渐降低之间的矛盾。当地租增加没有影响商品再生产时,生产关系还适应封建社会商品生产;当地租增加引起劳动者收入降低到影响商品再生产时,就阻碍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到达封建社会,手工业已经非常发达。由于手工业就是为市场而生产的,也就产生了独立的封建社会商品生产。此时,尽管土地私有制决定了土地参与产品分配,但手工业所用的土地是非常少的,从而,劳动成为社会产品分配的主要要素,同时,劳动者就成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也就促进了封建社会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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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10 22:04:01
第四十九章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及其生产关系

                第一节  生产资料增长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点

资本主义就是生产资料或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于封建社会内部。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解体使资本主义的要素得到解放。农业生产是属于封建社会经济的,而最初与农业密切联系,属于农民副业性质的家庭手工业,也是属于封建社会经济的。经过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手工业脱离农业,形成独立的个体手工业。其特点是一家一户为单位,用私有生产资料分散经营。但此时,由于生产资料没有参与产品分配,还是属于封建社会经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从简单协作的手工业作坊开始的,此时,由于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成为生产关系的内容,也就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14、15世纪,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例如威尼斯)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15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以及随之而来的殖民地的开拓,使销售市场扩大了许多倍,加速了手工业向工场手工业的转化。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由于在工场内部实行劳动分工,比资本主义初期实行简单协作的手工业,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但是资本主义时代是从16世纪才开始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封建制度的地方特权、等级制度和人身依附是相矛盾的。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政治力量不断壮大,为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准备了条件。荷兰在16世纪末,英国在17世纪中叶,法国在18世纪末,德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在19世纪中叶,先后爆发资产阶级革命,变革了封建制度,从而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代封建的生产方式扫清了道路。因此,资产阶级政党掌权,或实行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资本主义社会就成为现实。
不过,资本主义经济是经过工业革命,由工场手工业过渡到机器大工业以后最终确立的。工业革命是生产技术的变革,同时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关系的变革。从生产技术方面来说,工业革命诞生的机器大工业,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已经建立,它使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工厂代替了手工工场。从生产关系来说,由于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也就使社会明显地分裂为两大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1765年,英国工人哈格里夫斯发明的珍妮纺纱机的出现,标志着工业革命首次在英国出现,人类开始进入机器时代。18世纪中叶,英国人瓦特改良蒸汽机之后,由一系列技术革命引起了从手工劳动向动力机器生产转变的重大飞跃,人类开始进入蒸气时代。由此,工场手工业过渡到机器大工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终得以确立,从而,机器大工业生产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点。
正是机器大工业的产生,使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具有了新的特点。封建社会,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农业生产工具是非常简单的,主要表现为土地生产力的开发与劳动力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还局限于土地生产力的开发,生产工具的发展还不能超出土地生产力,例如一头牛可以耕种三亩地,有三亩地的人就不能养二头耕牛,除非出租耕牛。即使是手工业的发展,由于生产工具非常简单,生产力发展主要是劳动力的增加。而当机器大工业产生以后,尤其是19世纪下半叶--20世纪初产生第二次工业革命以后,人类开始进入电气时代,不仅由于机器等生产工具具有巨大生产力,而且机器的发展,还不大受自然条件的限制,能大量生产,因此,生产资料增长就是生产力的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点。
生产资料增长就是生产力的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点,这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即决定了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及其生产关系   
   
在封建社会中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已经产生了资本,从而这时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已经产生了。随着资本积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逐渐丰富,到达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高度发展,商品成为社会经济的细胞。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经历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两个阶段。所谓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是指商品生产自由竞争占统治地位的历史阶段,而垄断资本主义,是指商品生产垄断占统治地位的历史阶段。不过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的划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也存在许多商品生产垄断,而垄断资本主义,并没有排除竞争,生产竞争仍是垄断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发展的推动力。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成为社会商品分配的唯一要素,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形成价值,这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但是,在市场经济中,物质财富的分配,并不是直接以商品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的,而是通过商品交换过程进行的。商品交换过程,不仅掩盖了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而且也改变了社会产品分配的情况。即社会产品的分配,并不是完全以商品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的,而是以商品交换价值量为基础进行社会产品分配的。我们从社会生产关系中,抽象出一般生产关系──人与人的平等性,从而抽象出商品价值量,成为我们把握商品交换价值量运动的规律性东西。
那么,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一般生产关系如何呢?
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也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一个要素,这是客观事实。并且,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这一平等性,反映在社会产品的分配中,也表现为等量劳动时间形成等量价值。但是,这里的劳动时间,与简单商品生产时期的一般劳动时间不同,也就是说: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资本主义社会与简单商品生产时期不同。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不仅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并且成为资本主义市场的主体,而劳动力已成为商品,劳动力价值或价格,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生产成本,当然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也就与简单商品生产时期不同。关于资本主义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我们将在下一章探讨。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与劳动一起,也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资本利润就是一个明证。那么资本怎样形成价值?资本与劳动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关系如何呢?
随着资本产生以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就开始进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点是,商品生产由许多劳动者集中进行──工厂化商品生产。同时,商品生产产生分工协作,或者说分工协作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一个特点。伴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方式的变化,生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者为商品的主人,从而劳动者为社会生产社会产品,通过商品交换,劳动者从社会获得报酬,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量,因而,劳动者的报酬,会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即受商品供关系的影响。这时,商品的交换价值量的变化即为劳动者报酬的变化,从而劳动者成为市场的主体。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劳动力成为商品,工资成为劳动力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量。它几乎不受商品市场的影响。从而劳动者与商品市场变动无关。或者说劳动者的报酬与商品交换价值量无关。工资──劳动力价格,可认为等于劳动力价值,从而组成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商品价值量的一部分。企业──资本家的化身,是商品的主人,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即企业的效益与商品交换价值量息息相关。,这样,劳动者的工资和生产队的工分一样完全由企业内产品生产决定,而不是由企业的商品交换价值量决定。而商品交换──社会产品的分配途径,所引起的社会产品分配的责任,完全由企业或资本家担任。从而企业的利润,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目的,成为商品交换价值量运动的决定因素,平均利润率规律,成为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运动规律,成为商品价值量规律的市场表现形式。
那么,资本为什么能形成价值呢?这是当前对价值形成认识中的一个秘密。事实上,这个秘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把价值看作与物质财富一样是客观存在的东西的结果,也就是我们长期以来没有研究价值本身的结果。只要我们了解了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是社会产品分配的尺度,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资本能形成价值这个问题。因为,在市场经济中,资本确实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资本利润就证明了这一点。当然资本也就能形成价值。但这里的关键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否适应生产力的要求,资本形成价值的规律如何?
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资料缺乏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正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社会主义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从而资本能形成价值,也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资本形成价值成为现实。
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资本利润率是千差万别的。也就是等量资本形成不等量的价值,那么资本形成价值的规律如何呢?既然资本形成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当然,只有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运动中,去把握资本形成价值的规律。
就资本的存在而言,它有三种存在形式:生产资料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这里,货币资本,是资本的根本形式,生产资料资本、商品资本,其本质都可表现为货币资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货币,大家一看就明白,不管货币在谁手中,都是一样的,从而是平等的。从而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而从商品价格角度讲,等量资本形成等量利润,也就是说,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资本利润平均化。平均利润率成为我们把握资本利润,从而把握商品交换价值量运动的规律性东西。
那种认为竞争决定利润率平均化的观点是错误的。竞争本身是一种运动情况的描述,即个别利润率的波动,正是竞争运动的市场表现。因此,这种观点,只是反映了一种表面现象,而没有解释,竞争是怎样产生的,是由什么决定的。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利润率平均化。正因为货币的平等性,才能引起持有货币者──资本家之间进行竞争。竞争的结果是个别利润率围绕平均利润率上下波动,而不是平均利润率。
这里,就产生一个资本概念问题,即什么叫资本?所谓资本,是指在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中,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货币量。因而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是由于它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不仅包括货币量──资本量,还包括货币或生产资料在商品生产与流通中的生产作用时间。因此在商品生产过程中,资本形成的价值量由生产过程中必需的资本量与生产作用时间的积决定。
资本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形成价值量的决定,与劳动者的劳动量形成的价值量的决定,其形式有所不同。由于劳动力是各个劳动者所独有的,并且是有所差别的,这决定了劳动者的劳动量形成的价值量,不仅与劳动延续时间有关,还与劳动强度有关。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形成的价值量是其劳动延续时间与劳动强度的积决定。而商品生产中劳动量形成的价值量是各个劳动者的劳动形成的价值量之和。但是,货币,是没有区别的,因而资本形成的价值量,是由简单的资本量与生产作用时间的积决定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货币仍旧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和实物形式的分配尺度。因此,我们仍旧设定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尺度大小,为一个单位价值。那么,劳动与资本在形成价值量之间的关系如何?
劳动者的劳动与资本的生产形成价值量之间的关系,是由劳动者与资本──资本家的化身之间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就资本的存在形式如货币,和人类劳动的具体形式──具体劳动而言,是不能相互比较的,但是,就人类生产关系而言,它们就是可以比较的了。我们知道,就具体劳动本身而言,也是难以比较的,只有就社会生产关系来说,抽象劳动──生产关系的产物才可比较。
我们知道,在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过程中,个别劳动形成的价值量是不同的,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资本利润也是不同的。因而,不要说劳动与资本之间在价值形成上的关系比较,就是个别劳动之间、个别资本之间在价值形成上的关系比较,也是难以进行的。只有在一般生产关系的前提下,即在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的生产关系下,资本和劳动在价值形成上的关系才可以比较。
就资本本身而言,是可以互相比较的,并且可以计量。而就抽象劳动而言,也是可以比较的,并且可以计量。当然,资本与劳动量就生产关系而言,肯定是可以比较的,并且可以计量的,这是一种普通的数学常识。资本与资本的比较,反映了资本家之间的生产关系,劳动者之间的比较,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而资本与劳动量的比较,反映了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资本与劳动形成价值量的关系,是资本家与工人阶级力量对比的结果。我们知道,就劳动量形成价值量而言,必须从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去把握,即多少劳动量形成一个单位价值,必须从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去把握。当然,我们也只能从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去确定资本与劳动形成价值量的关系。而不能在这纸上凭空想象。
不过,在这里,我们可以作一个假设,从而使我们了解资本与劳动量怎样进行比较。我们假定某一个劳动者,在10小时劳动时间内形成10个单位价值。而一千元货币或资本,在10小时生产时间内也形成10个单位价值。这样,某个劳动者的10小时劳动所形成的价值量就等于一千元资本10小时生产形成的价值量。即:
10小时某劳动者的劳动量形成的价值量=10单位价值
则:1小时某劳动者的劳动量形成的价值量=1单位价值
    1000元×10小时资本生产形成的价值量=10单位价值
则:1000元×1小时资本形成的价值量=1单位价值
这样,1小时某劳动者的劳动量形成1个单位价值,而1000元资本1 小时生产也形成1个单位价值。这样,劳动量与资本不是可以比较了吗?
尽管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分为二个阶段: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和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但是,这二个阶段,货币仍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因而仍可设定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尺度大小为一个单位价值。同时,这二个阶段,其社会一般生产关系是一样的,即人与人的平等性和货币的平等性是一样的。并且人──劳动者仍是社会产品生产的活动力,而货币仍是社会资本的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因而,这二个阶段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性是一样的。只不过,二个阶段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其特殊生产关系的不同,从而引起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运动规律的表现形式不同。
总之,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其生产关系的演变,改变了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性。也就是说,商品价值量不再由劳动一个因素形成,而是由劳动与资本共同形成。而二个阶段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其一般生产关系并没有变革,从而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性未变。二个阶段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其特殊生产关系,只是引起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运动规律的表现形式不同。




             第三节    生产力发展决定生产关系变革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则有反作用,因此,生产力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当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发生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入蒸气时代)与第二次工业革命(进入电气时代),产生了机器大生产,此时,生产资料增长就是生产力的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特点,这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即决定了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与发展。当然,生产关系是否适应生产资料增长,成为判断生产关系是否优越的唯一标准。
商品生产存在二大基本要素,即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因此,生产资料增长必须与劳动力增长相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基本条件是:一方面,产生大批失去生产资料而不得不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者;另一方面,巨额的货币和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转化为资本。在封建社会内部,通过自然经济的瓦解和小商品生产者的分化,已经逐渐形成了这两个条件,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在封建社会末期末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解体,并引起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但是,如果单靠这样来发展资本主义,那将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东方国家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就是这样。而欧洲国家的资本原始积累则加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基本条件的形成。
所谓资本原始积累,就是通过暴力使直接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由此使货币财富迅速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的历史过程,对农民土地或土地产权的剥夺是全部过程的基础。这个过程发生在资本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形成前的历史阶段,所以称为“原始积累”。 资本原始积累是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前提和起点。
对农民土地或土地产权的剥夺是资本原始积累全部过程的基础,而欧洲国家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是对农民土地或土地产权的剥夺的社会基础。在东方国家土地私有制下,土地所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能随意剥夺。资本原始积累这个过程,在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特点,但最典型的形式是英国的“圈地运动”。英国从14世纪起,随着毛纺织业的发展,地主就开始强行用篱笆、濠沟圈占农民的公有地。
资本原始积累还包括对殖民地的侵占和掠夺,以及其他利用国家权力的暴力手段。最初作为资本的货币财富的积累,同样是通过劫掠取得的,例如新兴的资产阶级远渡重洋,进行血腥的殖民掠夺。
不过,资本主义经济是经过工业革命,由工场手工业过渡到机器大工业以后最终确立的。这里,资本原始积累仅仅是加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基本条件的形成,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又引起工业革命。工业革命又反过来最终确立了资本主义经济及其生产关系。工业革命是生产技术的变革,同时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即生产力发展决定了生产关系的变革。东方国家几乎没有经过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但工业革命最终确立了资本主义经济及其生产关系。
一方面,从生产技术方面来说,工业革命诞生的机器大工业,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已经建立,它使机器代替了手工劳动;工厂代替了手工工场。而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劳动生产率得到大大提高,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被破坏,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破产,从而产生大批失去生产资料而不得不出卖自己劳动力的无产者,这样,既给资本主义提供了自由劳动力,又给它造成了商品市场。另一方面,从生产关系来说,由于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引起巨额的货币和生产资料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转化为资本,同时也就使社会明显地分裂为两大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劳动力转化为商品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标志着封建社会商品生产向资本主义生产的过渡,也标志着生产关系的变革,即由封建土地参与产品分配变成资本主义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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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10 22:04:44

第四节       资本的产生和资本产生的物质基础

在简单商品生产时期,生产资料极为贫乏,依附于劳动力,从而不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不过,最初资本的产生,不是在商品生产中,而是在商品流通中,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这就是说,资本的产生,经历了二个阶段:原始的商业资本阶段与产业资本阶段。
商品流通即贸易,是商品生产的前提,也是资本产生的前提。因为没有商品流通就没有商品消费,当然没有商品流通就没有商品生产了,也就更没有资本了。商品流通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产生,从而产生了商品生产,但是只有发达的商品流通才能产生商业资本。
我们认为,原始的商品资本,起初产生于城市建设,而发展于世界贸易与世界市场。在农村,人们处于自给自足的经济中,少量多余的产品成为商品,不需要资本的参与。而在城市中,大部分人是不能自给自足的,需要商业资本的参与,因此,商品资本起初产生于城市建设,当然,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商业资本也就逐渐发展。不过,局限于城市建设的原始的商业资本,是规模很小的,只有世界贸易与世界市场在十六世纪才揭开了商业资本的近代生活史。
正因为商品流通是资本产生的前提,从而货币成为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因为货币是商品流通的中介,在发达的商品流通中,没有货币,商品流通就不能进行,从而货币成为制约商品流通的东西,也就成为制约商品生产的东西,因此,要进行商品流通和商品生产,就必须有货币,要么自己拥有全部货币,如自己没有货币或货币不足,就必须借货币。而要借货币,没有利益,是没有人肯出借的,当然拥有货币的人如果没有利益,也不会使用货币,因此货币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成为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货币也就成为商业资本。
那么,货币——资本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否成为社会一般生产关系的内容,我认为是肯定的,因此,原始的商业资本的产生,改变了社会产品分配的一般规律,不过,原始的商业资本,并没有成为所有商品生产的必须资本,只是少数商品生产的必须资本,因此,我们前面考察的简单商品生产,就是排除了这些商品生产的。
既然原始的商业资本的产生,改变了社会产品分配的一般规律,当然商业资本形成的价值量就成为商品价值量的一部分,就成为我们把握部分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也成为我们把握部分商品流通的运动规律。
不过,在产业资本产生以前,原始的商业资本的规模,相对于商品生产规模来说,是较小的,大部分商品交换都是商品生产者自己行为的,不需要商业资本。而商业资本要发达,必须商品生产发达。因为商业资本制约于商品生产,商品生产不发达,商业资本规模就较小,只有商品生产发达了,商业资本规模才能发展壮大。因此,只有生产资料的发展,现代意义上的资本才得以产生,生产资料是现代意义上的资本——产业资本产生的物质基础。
生产资料,不是天生就成为资本的,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时,产业资本就产生了。
生产资料,天生就是劳动者使用的工具,因为没有生产资料,是不能进行产品生产的,只有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结合,才能进行产品生产。但是,生产资料不是天生就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不是天生就成为资本的,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
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结合进行产品生产,在产业资本产生以前就存在,只有电、蒸汽机等生产资料的产生,生产资料生产才得到巨大发展,此时,不仅商品生产扩大了,而且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生产资料成为资本——产业资本。而在生产资料资本不断发展的同时,商业资本也壮大了,它不仅逐渐替代了商品生产者大部分商品交换行为,而且商业商业资本成为产业资本的一部分。当然产业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成为社会一般生产关系中的一个内容,并且成为商品价值量的一部分。
生产资料之所以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成为资本,是由于生产资料不仅具有生产力,并且成为商品生产的必需生产条件,没有生产资料人类就不能进行商品生产,谁能与生产资料结合,谁就能进行商品生产,从而生产资料成为产业资本产生的物质基础,而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成为现实。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原始的商业资本的产生,是建立在消费资料分配的基础上的,即原始的商业资本利润的物质基础是消费资料;产业资本的产生,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的,即产业资本利润的物质基础是生产资料。同时,我们要指出的是:经济学通常说的资本,是指产业资本,不是原始的商业资本。
最后,我要指出的是:就各生产要素物质存在而言,是不能进行比较的,当然就不能考察它们形成价值问题。不过,既然各生产要素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成为生产关系的内容,各生产要素就失去了“物质存在”的特性,成为生产关系的产物。我们前面已经明白:具体劳动是不能比较的,但抽象劳动能比较,并且,只有抽象劳动为生产关系的内容,才能存在,进而可以计量考察劳动形成价值问题;同样,生产资料等物质存在形式的生产要素,是不能比较的,只有作为生产关系内容的资本——社会财富,才能比较,进而可以计量考察资本形成价值问题。



第五节  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是客观的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量成为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要素,从而劳动价值论正好反映了这一社会产品分配现实,这样,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是由简单商品生产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不仅生产资料极为简单,并且生产力也极低,这些生产资料由于极为简单也容易得到,从而生产资料还未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变得复杂起来,劳动者也不容易得到,这时,货币的积累成为获得生产资料的手段。这样,一些人就会有意积累货币,并用来购买生产资料,然后组织劳动者生产。当然,这时,这些人不会无偿提供生产资料给劳动者使用,生产资料会作为这些人的化身,参与劳动产品的分配。这样,资本就产生了,资本家也就产生了。
那么,资本产生之初,资本是否就成了与劳动量独立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要素呢?也就是说,是否就打破劳动价值论存在的前提呢?即资本利润是否建立在劳动形成价值的基础上?这个问题的解决,我认为是不必要的。因为一方面,这一时期离现在已有非常长的时间,当时具体的生产资料──社会产品的分配情况我们已不清楚。另一方面,价值仅仅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价值理论的研究,目的是为了弄清楚现在市场经济中物质财富的分配情况。至于资本产生之初,资本就成了与劳动量相独立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要素,还是需要一个过渡阶段,到达一定程度才成为与劳动量相独立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要素,是没有意义的研究或争论。
我们可以假定,资本一经产生,资本之间就产生自由竞争,从而资本就成了与劳动量相独立的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要素,平均利润规律就成了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运动规律,即成为商品价值量规律的市场表现。
那么,资本──生产资料为什么能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并成为与劳动量相独立的分配要素呢?难道这是客观的,并且是永恒的吗?我认为,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一定生产力水平下的生产关系的产物,是客观的,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同时,它也必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消亡,到达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资本就不再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劳动又成为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生产要素(土地除外)。
首先,生产资料是商品生产的必需条件,这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物质前提。既然生产资料是商品生产的必需条件,它就要求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否则就无人提供生产资料,当然商品生产就不能进行。
第二,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这是资本参与物质财富分配的物质基础。如果生产工具没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有无生产工具,劳动者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是一样的,这样,生产工具,从而资本也就不可能产生。没有生产力的东西,有什么用呢?生产工具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这是生产资料──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根本物质基础。如果生产工具没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那么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不可想象的。从物质生产的角度来说,生产工具没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又要参与物质财富的分配,就不会有人去利用生产资料,从而资本就不能产生。这里,我们必须明白,生产力问题,不仅仅只是使物质财富产量上的增加。由于商品的物质存在形式是不可比较的,因此,商品的种类的增加,也是生产力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有的商品生产,没有生产工具,人类的劳动就一事无成。因而这商品本身就是生产工具的生产力的表现。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例如房屋等。我们说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主要是指生产工具,但是由于生产工具的使用,必需其它辅助设施。因而我们说生产工具,从广义上讲就是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
第三,既然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生产资料增长就是生产力发展,因此,社会化扩大再生产本身,也要求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这是生产力革命的要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仅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而且生产资料是商品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劳动者就业的必要条件,因此,生产力发展离不开资本积累,需要生产资料优先增长,而“劳动”剩余与税收是适应不了社会化扩大再生产对资本积累的要求的,尤其是生产资料质量相差较大的情况下,因而生产力发展需要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实现资本自身增值从而实现资本积累,成为科学的资本积累形式。
第四,从价值形成来考察,如果只有劳动才参与产品分配,从而只有劳动才能形成价值,此时,价值就只能体现在消费资料上,不能表现在生产资料上,就会引起生产资料需求不足,影响生产力发展。如A、B、C三个商品生产,其中C商品为生产资料。假如A商品劳动形成的价值量为100元,B商品劳动形成的价值量为200元,C商品劳动形成的价值量为200元,这样,消费资料商品价值量为300元,生产资料商品价值量为200元。如劳动形成的价值量组成劳动者工资(不考察税收),则消费资料需求为500元,生产资料需求为0,也就引起生产资料需求不足,影响生产力发展,这从一个方面也证明了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当然,生产资料增值可凭借税收,但税收的性质,决定了税收规模并不能满足生产资料增长的要求,只有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才能满足生产资料增长的要求。空想社会主义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事实,中国改革开放以前与前苏联时期的生产资料需求严重不足的现实,就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是客观的。
第五,生产资料的有限性,也要求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人类生产资料是极为有限的,这就要求合理利用生产资料,最大限度地节约生产资料。税收本身适应不了这个要求。只有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才能合理利用生产资料,这样,生产资料变成资本。资本本身的增值能力,能适应这种生产力的要求。因为承认了资本本身的增值能力,而这是市场经济运动的结果。从而人们就会合理利用生产资料。
第六,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需要调动一切生产力生产物质财富,而不同的水力、土地、生产工具、科学技术,它们的生产力是不同的,即生产出的物质财富是不同的。那么,这些物质财富归谁所有?只有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生产资料参与了产品分配,就给生产资料所有者带来利益,当然,人们就会多生产那些生产力水平高的生产资料,从而促进生产力发展。
第七,按劳分配本身,也要求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不仅人们占有的生产资料质量参差不齐,而且人们占有的生产资料数量也不同,而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是客观的,这必将影响人们的劳动收入,影响按劳分配,如失业的劳动者,收入为0,就是一目了然的,是生产资料影响社会产品分配的结果,这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是劳动者参与产品生产的必要手段。而税收是难以调节按劳分配的,只有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才能调节按劳分配,使按劳分配更加科学。
总之,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客观的,是生产力革命的结果。而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资产阶级国家政权,使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成为现实。
生产资料被私人占有。这样,资本家就占有了生产资料的生产力。从而生产资料的生产力不再首先表现为社会生产力,而是首先表现为资本家的生产力,然后才表现为社会生产力。资本家就凭借生产资料,占有社会产品。
总之,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是客观的。从而生产资料,打破了劳动价值论存在的前提条件,使劳动价值论成为空想的理论。



第六节  生产资料私有制   
   
前面我们阐述了生产工具──生产资料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同时又指出,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客观的,即资本能形成价值是客观的。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成为现实,即资本形成价值成为现实。
关于物质财富所有制方面,普通的观点是从原始社会的低级的共有制、到奴隶社会的奴隶私有制、到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奴隶社会,不仅物质财富私人占有,并且奴隶也被奴隶主私人占有,与猪、羊等动物一样。封建社会,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但物质财富仍是私人占有的。这里,当时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奴隶社会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制,但土地产权实行私有制,而封建社会,实行土地私有制。这里,土地所有权或产权私人占有,是建立在产品经济基础上的,土地参与产品经济的产品分配,也就不能形成价值。只有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才建立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因而,只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才使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生产资料──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才能形成价值。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并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形成的。在封建社会中期,甚至更早一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开始形成。这是由封建社会私有制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尽管当时资本拥有者与土地拥有者──地主之间进行过激烈的斗争,但私有制共同的特性,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期就已产生。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成为社会的基本的生产关系。
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客观的,即生产资料──资本形成价值是客观的。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资本形成价值成为现实。我们知道,生产资料具有生产力,生产资料私有制,就表现为生产资料的生产力被私人占有。不过,只有生产资料没有劳动力,商品生产就不能进行,生产资料也就不能成为资本,然而,生产资料是商品生产的必需条件,没有生产资料就不能进行商品生产,而生产资料私有制不仅表现为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同时表现为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不能与生产资料结合进行商品生产,只有出卖劳动力而与生产资料结合而进行商品生产。这样,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和购买了劳动力,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就开始进行了,当然资本参与产品分配的生产关系,也就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交换中表现出来,从而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使生产资料──资本形成价值成为现实。
生产资料私有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生产力发展,从而,资本主义制度成为一个国家人民的选择。由于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样,一方面,生产资料私有制,由于资本家追逐资本利润,能促进生产资料增加,进而促进生产力发展。另一方面,科学技术能使资本家获得更多利润,资本家就能利用手中的物力与人力进行科学研究,尤其是由于科学家是进行科学研究的主动力,资本家能大大提高知识分子的工资,调动科学家的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进而促进生产力发展。
那么,这是不是就是说资本主义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公平合理的呢?问题完全不是这样简单。确实的,生产社会化的发展,生产力革命要求生产资料集中和社会化,要求合理使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生产力的要求,从而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具有一定的生命力。但是,生产力革命并没有要求生产资料私有制。只是要求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要求生产资料──资本也能形成价值。生产资料私有制能做到这一点,生产资料公有制也能做到这一点。因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合理性,不在于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即不在于资本能形成价值,而是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资料私有制,使资本形成的价值被私人占有,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合理性。只要生产资料实现公有制,生产资料──资本形成的价值就归全民所有,成为人们向社会提供物质财富的一种方式。这样,生产资料公有制,既适应了生产力的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合理性。
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生产力的要求,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首先,由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唯利是图是资本家的本性。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会产生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从而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其次,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会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当某项科学技术不利于资本家获取最大利润时,资本家就不会采用这项技术。
最后,我要指出,生产资料公有制,适应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合理性。但这是从一国的内部发展而言的。就整个世界而言,各国的生产力发展,会受其它国家的影响。尤其是当今世界各国生产力水平相差悬殊情况下,更是如此。因为生产工具具有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当前,人们离开了生产工具几乎就一事无成。这里,科学技术,就表现为先进的生产工具。就我国国内而言,社会主义公有制,也许能最大程度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而世界上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水平由于历史的原因,比我国的生产力水平高得多。尤其是我国还存在香港、澳门和台湾三个地区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度,并且生产力水平也比国内大陆高得多。并且还有大量在国外的华人和华侨,他们都拥有大量的资本,从而拥有大量的生产力。这种客观现实,决定了我国不能单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应该允许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以吸引外国资本的输入,尤其吸引港、澳、台地区及广大的华人、华侨的资本的输入,以最大程度地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是否最大程度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是判断一国社会制度优越性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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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10 22:05:18

第七节  资本的本质   
   
资本并不是人类开始之初就存在的,而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生产关系发展的产物。资本,其客观存在形式,是生产资料货币,但是生产资料并不是一开始就成为资本。只有当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生产资料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这时生产资料才演变为了资本。从而资本是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产物。资本,在封建社会中期或更早就已产生。在资本主义社会或初级社会主义社会,达到了非常丰富的程度,而到达了高级社会主义社会,资本又会消亡。而在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中,资本依次采取了货币资本、生产资料资本和商品资本三个职能形态,并且周而复始。
马克思认为,资本是用于剥削雇佣工人而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生产关系。资本不是物自身,而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关系,只不过这种关系体现在物的上面,使这些物具有特有的社会性质。“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62 页)我们怎样分析马克思关于资本的论述呢?首先,“纺纱机……在一定的关系下……成为资本。”从而资本是一定的生产关系的产物。只有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纺纱机才能成为资本,也就是说生产资料才成为资本。那么这一生产关系是什么呢?当然是指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在自给自足的经济条件下,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但这生产资料只是人类财富的客观存在,并没有成为人类生产关系的内容。也就是说,并没有成为资本。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资料还只是劳动者的生产工具,还未成为人类生产关系的内容,从而也没有成为资本。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生产资料不仅是劳动者的生产工具,而且生产资料还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客观内容──生产资料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生产资料能形成价值。这样,生产资料也就变成了资本。总之,资本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
但是,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本质时,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的。尽管马克思意识到资本是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物。但是,由于他没有正确理解价值理论,把价值看成一种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从而资本参与分配物质财富,同时也就参与分配了价值──劳动剥削就由此产生了。这样,马克思对资本论述的错误根源,就在于他对价值理论的错误认识。
价值仅仅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仅仅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它与物质财富是根本不同的东西。劳动价值论反映了劳动为社会产品分配唯一要素的生产关系。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也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也能形成价值。这里,价值理论,并不存在剥削劳动,只存在社会产品分配是否合理和公平问题。
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这样,不仅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资本,即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私人资本。而且在初级社会主义也存在资本──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本。这种社会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是客观的,不随人们的意志而转移的。初级社会主义阶段是否存在资本,这是当今理论界存在的一个难点。其实只要正确理解价值理论,就不难解决这个问题。由于马克思没有正确理解价值理论,把价值看成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从而在劳动价值论的前提下,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成为分配价值劳动了,当然,资本就是剥削劳动的代名词了。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不应存在剥削劳动,资本当然就不应存在。只要了解价值仅仅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只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这样,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资本能形成价值。这里资本只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并不存在剥削劳动,初级社会主义社会存在资本,也就让人容易理解并能接受了。
总之,资本表面看是一种物,实质上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当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时,生产资料就转化为资本,而资本能形成价值,正是这一生产关系的体现。
资本的形成,也就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是人类自身发展的结果,而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是生产方式改变的结果。
物质财富是人类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基础,因此,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人类的根本活动。这一活动及其发展决定了人类生产关系及其发展。在人类开始之初或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生产资料极其简单,并且其生产力也极小,人类劳动成为主要的生产力。这一生产方式,决定了劳动成为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要素,生产资料还不能成为资本。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二次产业革命以后,生产资料成为人类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方面,并且生产资料也较为复杂,需要人类生产才能获得。这时,生产资料的增加,直接表示着社会生产力的增长。从而生产资料自身增值,成为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即这一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了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实现资本自身增值。进而,购买劳动力的货币或物质财富,以及用于生产的辅助设施等,也成为资本。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生产资料的生产,是资本形成的根本条件,没有生产资料的生产,就不存在资本的形成。尽管在资本的形成的表面上表现为储蓄。但这储蓄,只有建立在生产资料的生产上,才能转化为资本。否则,储蓄并不能成为资本。在资本产生以前,储蓄就已存在,但这时它只是为了将来的私人消费,并不成为资本。因而,脱离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去谈论储蓄——资本的增值,是不科学的、唯心的。
我们知道,生产资料或生产工具,作为一种人类生产物,又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生产资料是伴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的。从而生产资料——资本自身增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问题。而土地,作为资本的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不仅存在于社会产品的分配这一生产关系中,也存在于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社会里。这我将在后面详细论述。
资本也必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消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逐渐丰富,达到过剩状态。这时生产资料的增加,不再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从而生产力革命,也就要求生产资料不再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生产资料也就不能转化为资本。
那么,多少资本才能形成一个单位价值呢?在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中,等量资本,可能形成不等量的价值。这样,研究多少资本形成一个单位价值,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既然等量资本可能形成不等量的价值,那么我们如何把握资本形成价值的变化规律呢?
货币资本,是资本的根本存在形式。货币,不管掌握在谁手中,都是一样的──平等的,从而要求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这一社会生产关系,就成为我们把握资本形成价值变化的规律性东西。也只有在这一社会生产关系下,我们才能研究多少资本形成一个单位价值,正如只有在人与人的平等性这一生产关系下,我们才能讨论多少劳动量形成一个单位价值一样。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形成的价值,表现为企业的资本利润。从而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的生产关系,就转化为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规律。而多少资本形成一个单位价值的问题,也就转化为平均利润率的大小问题。
根据资本在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形态的变化,而分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料资本和商品资本。根据生产资料资本的存在形式,又可分为生产资料资本、劳动力资本、土地资本等等,而根据资本在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价值量转移的不同,资本又可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在这里,固定资本,是指在商品生产或流通过程中其价值量不能短期转化为商品价值量或交换价值量的资本,它只能分次转化到商品中去,从而产生“折旧”这一概念。而流动资本,则是指能短期转化为商品价值量或交换价值的资本。



                    第八节     资本家追逐资本利润规律

前面我们已经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那么,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什么成为人们的一种选择?当然,肯定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适应生产力发展,那么,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什么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这是政治经济学必须研究的问题。
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是客观的,这是由生产资料增长规律决定了的,而当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时,生产资料使用者就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否则就不能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资料私有制,就使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成为现实,也就使生产资料增长成为可能。
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由于国家是无行为能力的,也就没有消费消费资料的能力,从而,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不仅使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成为现实,而且使生产资料增长成为现实。然而,资本家是具有消费消费资料的能力的,如果资本家把全部资本利润用于个人消费,生产资料就不能增长,生产资料私有制就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就不能存在。然而,资本家有追逐资本利润的本性,也就使生产资料增长成为现实,适应了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成为人们的一种选择。
资本利润增加的根本途径,是资本积累,也就是生产资料增长。因此,资本家追逐资本利润的本性,决定了资本家不会把资本利润用于个人消费,而是大部分用于资本投资,这也就使生产资料增长成为现实,生产资料私有制也就适应了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成为人们的一种选择。
另外,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下,由于国家是无行为能力的,为了提高国有生产资料的市场效率,需要采用经理人制度,利用经理人的自私本性来提高国有资本的市场效率。而资本家的自私本性,决定了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在市场上具有高效率,这也使生产资料私有制适应了生产力发展,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成为人们的一种选择。当然,随着私人资本的增加,资本家本身就难以提高私人资本的市场效率,也逐渐采用经理人制度,利用经理人的自私本性来提高私人资本的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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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13 19:12:36
第五十章     平均利润率规律

第一节    劳动价值论的启示

我们已经明白:在生产力发展的较低阶段,如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生产资料或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客观的,那么,资本形成价值的规律是怎样的,本章节就是探讨资本形成价值的规律。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从劳动价值论说起。
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劳动或其存在形式,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形成价值。同时认为: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商品的同一体,这样,谁拥有价值,谁就拥有商品——物质财富,当然,既然劳动是价值,也就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其他人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就是占有劳动,从而是剥削了劳动。
劳动价值论,错就错在把价值定性为劳动,同时认为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商品的同一体,这样,就必然产生“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的结论,当然,商品价格的运动与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就必须符合“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的规律——价值规律。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打破了“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当然商品价格的运动与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就不符合“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的规律——价值规律,即劳动价值论就不适用于资本主义。另一方面,即使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把价值定性为劳动,劳动价值论本身也不能完善,即劳动价值论不能科学解答商品的价值量与商品价格之间的关系。
不过,劳动价值论虽然是错误的,但对我们考察资本形成价值的规律以及劳动力价值量形成的规律,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由于劳动参与了物质财富的分配,从而劳动能形成价值——分配权力。另一方面,“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的规律,是在简单商品条件下形成的,不过当时,物质财富,仅仅或几乎仅仅是消费资料,生产资料是非常少的,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物质财富的分配”的规律,其实就是“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消费资料的分配”的规律,劳动,是不能参与生产资料的分配的——马克思本身就是反对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当然反对劳动参与生产资料的分配,这对于我们把握资本主义价值形成规律,从而把握资本主义商品价格运动及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具有一定的意义。
既然“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价值——消费资料的分配”,当然,消费资料的生产,决定了劳动力价值量,而生产资料的扩大再生产,决定了资本形成的价值量。这就是劳动价值论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类生产的不仅有消费资料,还有大量的生产资料,并且,生产资料不仅用于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还用于商品扩大再生产。在价值的形成上,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由补偿的生产资料来负担,而用于商品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属于人类新增的物质财富,其价值就是人类分配这些新增物质财富而形成的,当然,谁参与这些新增的物质财富——生产资料的分配,谁就能形成价值。
既然劳动价值论反对劳动参与生产资料的分配,同时,在生产力发展的较低阶段,国家税收也不能负担生产资料的征收,只有生产资料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才能科学解决生产资料的增加,即我们前面说生产资料或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客观的,这个社会产品,就是生产资料。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动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指参与消费资料的分配,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是指参与生产资料的分配,当然,消费资料的生产,决定了劳动力价值量,而生产资料的扩大再生产,决定了资本形成的价值量。





                        第二节    货币资本的无差别性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者为市场运动的主体,从而我们根据劳动者之间的平等权利,抽象出等量劳动时间形成等量价值的原理,用来把握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那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资本为市场运动的主体,此时我们如何把握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呢?
资本的存在形式有货币形式、商品形式、生产资料形式三种,其中商品形式、生产资料形式,不仅它们之间是不能相互比较的,而且在市场经济中,它们的地位可能不同,这就决定了商品资本与生产资料资本的利润率可能不同。
但是,货币,不管在谁手中,都是一样的,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资本形成的价值量是一样的,也就是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资本平均利润率的存在,从而我们根据平均利润率来把握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
货币的平等性,首先表现为在市场上货币可以购买任何商品,当然包括购买任何生产资料,从而表现为商品生产的自由竞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越来越离不开生产资料,离开了生产资料,人类就一事无成。当某一商品价格较高而产生资本利润率较高时,货币资本就向这一商品生产转移,即货币购买这一商品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以进行这一商品生产。因此,没有货币的平等性,就没有商品生产的自由竞争,也就没有平均利润率规律。
不过,仅仅存在货币的平等性,还不能决定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客观性。因为资本的存在形式还有商品形式、生产资料形式二种,这二种资本存在形式,肯定对资本利润的运动产生作用。如果商品形式、生产资料形式二种资本形式独立存在,不能转化为货币形式,也就不存在资本平均利润率。
资本的最初形式是货币,货币资本在市场上通过商品交换,转化为生产资料资本,生产资料资本则随着商品生产而转化为商品资本。我们知道,任何商品对于商品生产者而言,是没有使用价值的,都要出售而转化为货币的,对于资本的商品形式也是一样,商品资本对于商品所有者而言,也是没有使用价值的,需要通过商品交换而转化为货币资本,然后通过商品交换而获得新的生产资料资本,进行新一轮的资本流通。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资本的流通公式为:
货币资本形式——生产资料资本形式——商品资本形式——货币资本形式。
对于生产资料资本形式,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中转化为商品资本形式的,因此只要商品生产正常进行,生产资料资本就转化为商品资本。而商品资本,对于商品所有者而言,是没有使用价值的,需要通过商品交换而转化为货币资本。如果商品交换正常进行,商品资本就转化为货币资本,如果商品交换不能正常进行,商品资本没有转化为货币资本,就打断了资本的流通渠道,资本就不再存在。
从资本流通公式我们可以看出,生产资料资本必须转化为商品资本,商品资本也必须转化为货币资本,这里不存在资本竞争,也就对资本利润率的变动不能产生影响。只有货币资本,它购买什么生产资料、购买多少生产资料、如何使用生产资料,都是需要根据市场确定的,因此,只有货币资本对资本利润率的变动产生影响,当然,货币资本的平等性也就决定了资本平均利润率的存在。
这里,我们还必须指出,正是生产资料资本必须转化为商品资本,商品资本也必须转化为货币资本,这里不存在资本竞争,从而产生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这是商品生产不完全竞争的物质基础。同时,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某些生产资料资本形式独立存在,货币资本不能自由购买,就会产生商品生产垄断,形成资本垄断利润。




                     第三节     资本形成价值的规律

上一节,我们已经指出:货币,不管在谁手中,都是一样的,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资本形成的价值量是一样的,也就是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资本平均利润率的存在。那么,货币的平等性,如何决定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的呢?或者说,货币的平等性如何决定资本平均利润率的存在呢?
我们知道,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是市场的主体,商品价格的运动,直接关系到资本形成的价值量或资本利润率。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力不成为商品,劳动者成为市场的主体,商品价格的运动,直接关系到劳动力形成的价值量。但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由于劳动力成为商品,劳动力价值量或交换价值量,就与其它商品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一起,成为商品的生产成本,它们一般不随商品价格的运动而变化。这样,商品价格的运动,只直接关系到资本形成的价值量或资本利润率。当商品价格升高时,资本形成的价值量增加或资本利润率上升;当商品价格下降时,资本形成的价值量降低或资本利润率下降。
而货币的平等性,就表现为在市场上货币可以购买任何商品,当然包括购买任何生产资料,从而表现为商品生产的自由竞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越来越离不开生产资料,离开了生产资料,人类就一事无成。当某一商品价格较高而产生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较高或个别资本利润率较高时,货币资本就向这一商品生产转移,即货币购买这一商品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以进行这一商品生产,这样,商品供给就增加,商品价格就下降,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或个别资本利润率就下降,直至一定的水平;当某一商品价格较低而产生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较低或个别资本利润率较低时,货币资本就向这一商品生产之外转移,即货币不购买这一商品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而购买其它商品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以进行其它商品生产,这样,商品供给就降低,商品价格就上升,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或个别资本利润率就上升,直至一定的水平。
因此,没有货币的平等性,就没有商品生产的自由竞争,也就没有平均利润率规律。货币的平等性,决定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即决定了平均利润率的存在。





                      第四节   资本利润是生产关系的内容

资本利润,是资本形成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与劳动者收入或工资一样,是生产关系的内容。
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资本能形成价值,即资本利润的存在,就是由于资本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资本利润,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结果,不是资本剥削劳动者的劳动的结果。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权力的大小,我们通常用资本利润率来表示。
不管是资本——生产资料,还是劳动力,都具有生产力——生产物质财富的能力,同时由于生产资料与劳动力是不同的生产力,是不能进行相互比较的,因此,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能力是不能进行计量的,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能力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当然,资本利润,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结果,不是资本剥削劳动者的劳动的结果;劳动者工资是劳动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结果,不是劳动者剥削资本的生产力的结果。
对于资本——生产资料本身而言,生产资料的生产力,决定了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能力。生产资料的生产力高,决定了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能力就大,即资本利润率就高;生产资料的生产力低,决定了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能力就小,即资本利润率就低。
不过,生产资料的生产力,决定了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能力,是针对同一商品生产的生产资料而言的,不同商品生产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力,也是难以比较的,从而,不同商品生产的生产资料参与产品分配的能力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即用于购买不同商品生产的生产资料的资本的利润率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其资本利润率的大小由它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资本利润,是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即用于购买不同商品生产的生产资料的资本的利润率可能是不同的,是生产关系的产物。






                        第五节    资本主义企业利润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点是,商品生产由许多劳动者集中进行──企业化商品生产,这样,资本利润,就表现为资本主义企业的的资本利润,简称企业利润。资本主义企业利润是企业产品──商品交换价值量实现后的产物,它反映了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情况,而平均利润率规律,是资本主义企业利润的运动规律。
资本利润,是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当然,资本主义企业利润,也是个别资本形成的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
商品交换价值量由生产商品所化的生产成本和企业利润构成。而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成本,不仅包括生产资料,还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这是由劳动者的劳动力成为商品所决定了的。既然劳动力与生产资料一样,是一种商品,当然二者共为生产成本,这是由资本主义企业的性质所决定了的。把工资──劳动力价格或交换价值量从生产成本中分离出来,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资本主义企业利润,是针对整个企业资本而言的。当然,由于一些企业,生产的商品可能有二个、三个,甚至更多,这样,企业利润,往往是针对某个商品生产所需的资本而言的,不是整个企业的资本了。
平均利润率规律,是资本主义企业利润的运动规律。当个别企业资本利润率高于平均利润率时,资本就会向这个产业转移,从而扩大该企业商品的生产,这样商品交换价值量会下降,从而企业利润率会下降。而当个别企业资本利润率低于平均利润率时,资本就会撤离这个产业,从而引起该企业商品生产缩小,这样,商品交换价值量就会升高。



                           第六节    银行利息与企业主收入

资本主义企业利润,可分为银行资本利息和企业主收入。资本利息归资本所有权所有者,而企业主收入,归资本产权所有者。从这里可以看出,银行利息为资本产权的价格──资本所有权者出卖资本产权而获得的收入。而企业主收入,则是资本产权所有者经营资本──企业所获得的收入。银行利息,是产业资本家与资本拥有者──食利者之间的生产关系的产物,是资本家之间分割企业利润的结果。一般而言,银行利息率高于零,但小于资本平均利润率。银行利息,可能在资本产生以前就已存在。当时,人们贷款,是为了生活上的需要。资本产生以后,银行利息就在更大范围内生存。到达资本主义社会,金融信用活动,达到非常发达的程度。
由于银行利息,在一定时间内是不变的,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即与商品交换价值量变动无关,从而,对于企业而言,银行利息,表现为商品生产的生产成本,这里,银行利息,作为生产成本,不仅包括银行贷款的资本利息,还包括企业自有资本的银行利息。
这里要指出的是:资本利息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权力成为商品的结果,不是资本的价格,资本是不成为商品的。资本产权,就是资本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权力。
企业主收入,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即与商品交换价值量变动相关,这表明:企业主为市场运动的主体。
企业主收入,表面看是资本产权拥有者经营资本──企业所获得的收入,实质上是整个社会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物。这正如资本利润是整个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一样。不管说什么企业主收入是对资本家经营劳动的报酬,还是说企业主收入是对经营风险的报酬,等等,企业主收入,总是整个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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