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ykd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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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论——微观经济学(上)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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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9-11 10:36:26
第六节  马克思的政治观点   
   
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也是从劳动价值论展开分析的,从而也属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理论范畴,不过,马克思还是发展了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不仅区分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还区别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从而使劳动价值论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但是,马克思也没有突破古典政治经济学对价值理论所设定的框框——价值理论只是研究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理论,从而从商品生产过程中去考察价值及其源泉。马克思从他的哲学观——商品交换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出发,断定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并且,不仅产生了把劳动与价值等同起来的逻辑错误,而且把价值看成是一种与物质财富一样的客观存在,是商品体的固有属性,这决定了马克思不仅不能得到科学的价值理论,而且对于劳动价值论本身的论述也是不完善的。
尽管马克思区分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但并没有对抽象劳动作出科学的解释,这是他没有了解价值仅仅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仅仅是社会产品分配的尺度的结果。我们把各种商品生产的具体形式的劳动,称之为具体劳动。从这里可以看出,具体劳动是人类生产活动的自然现象,是生产力的表现方式,从而与物质财富的生产相联系。但是,抽象劳动是什么呢?马克思没有科学地回答这一个问题。
马克思认为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是撇开具体劳动形式的,从而可以比较的观点是轻率的。就单纯的脑力和体力而言,也是难以比较的。而这里,马克思既没有告诉人们怎样去把这抽象劳动——劳动者脑力和体力的总和与具体劳动相区别,也没有告诉人们怎样比较人们的脑力和体力。实质上,一个人的脑力和体力到底有多少,这是难以估量的,更不要说在生产劳动中,他使用了多少脑力和体力。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总和,作为抽象劳动的内容,这里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已撇开了具体的劳动过程,即撇开了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具体使用过程。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的内容,才成为抽象劳动的内容。抽象劳动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因而抽象劳动成为价值的源泉。                        
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其他经济学家一样,马克思也没有回答为什么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一根本的问题。从而决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体系是有根本缺陷的。不过,由于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从而具有无产阶级的革命性。这样,劳动价值论,不仅成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还是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并且成为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基石,成为马克思的基本政治观点。由于马克思集中于劳动价值论的无产阶级革命性质的研究,被劳动价值论的革命性──揭示资本主义剥削为劳动剥削的革命性所冲昏了头脑,就不再深入研究价值理论。在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关系上,也就陷入形而上学中去。但是,经济学,毕竟是一门社会科学,因而,经济学,必须科学反映社会市场经济的现实,否则就是谬论。当然,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必须建立在科学的经济学理论上,否则就是不科学的,必会遭到历史的惩罚。
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区别,是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一个贡献。但是,马克思把使用价值与物质财富本身又混为一谈。物质财富是财富的客观存在形式,而使用价值是物质财富的使用属性,是一种功能,是物质财富互相之间能够相互区别的一个标志,这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东西。人们购买商品的目的,确实是因为它有某种使用价值。有的特殊的商品,其使用价值还可成为商品,例如劳动者的劳动力、某些人的地位、名誉、电影院的放映电影的行为以及当前网络系统中的网吧,等等。但是,大部分商品都是物质财富本身成为商品的载体,而不是它的使用价值。这里,尤其重要的是商品生产,生产的是物质财富,而不是它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物质财富的使用属性,是它内在的一种属性,肯定是不能人为的。人们只是发现了某种物质具有某种使用属性,从而制造这种物质财富。把物质财富与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不利于价值理论的研究。
马克思同其它经济学家一样,也没有区别商品价格、商品交换价值量和商品价值量的关系。这是由于他们不了解价值仅仅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仅仅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把价值当成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的结果。从而在商品价格与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商品价值量之间存在着混乱的关系。一方面认为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量的一种货币表现形式,不是价值量的表现形式。同时,另一方面又把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量联系起来,即把商品价格与商品价值量进行了比较。如果认为商品价格只是商品价值量或交换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那么商品价格怎样与价值量相联系呢?只有当我们确定一个单位货币内含的价值量──所代表的分配尺度大小为一个单位价值时,商品价格也就转化为商品交换价值量。这时,通过商品的交换价值量的转化,商品价格才可能与商品价值量相联系!否则怎样联系呢?
总之,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体系,发展了劳动价值论。但是,由于马克思也没有回答为什么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一根本的问题,从而决定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没有跳出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设定的框框——价值理论只是研究商品交换的规律,当然在劳动价值论本身的研究上,不可能获得完整的、科学的体系。更不可能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而改变价值理论的内容。只要发现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分配过程,商品交换只是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才能得出价值只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只是社会产品分配的尺度。这样,不仅能完善劳动价值论——劳动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从而能形成价值,并且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形成价值的规律——劳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规律,成为商品生产与交换的规律。同时,随着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得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其生产关系决定了资本和土地也能形成价值, 而与劳动形成价值相对立,在价值与生产价格的关系上,也不会陷入形而上学中去。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学说,还存在一个错误,就是认为商品流通过程中,没有价值的形成。这是他把价值看成是财富的客观存在形式,从而用劳动价值论来解释劳动是财富的唯一源泉或主要来源的必然结果。这也就决定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会陷入形而上学中去。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从商品生产过程——简单商品生产过程中,验证了劳动价值论。但是,这一论证过程,是在他的不正确的假设或结论下进行的。也就是在他认为商品流通过程中没有价值的形成这一观点的前提下进行的从而,这决定了他的论证是不正确的。一旦联系到市场经济的实际,就会陷入形而上学中去。一方面,从现实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就可看出,物质财富是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商品流通过程中并不创造物质财富,从而决定了他会否定商品流通过程中有价值的形成。而另一方面,在现实的商品流通过程中,不仅劳动者获得工资,商业资本也获得利润。这里,工资与利润是哪里来的呢?当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从而只能用商人以含较少价值的其它商品,通过商品交换,从商品生产者那里获得含价值量较大的商品。这样,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价值量,就转移到商人手里了。这是多么神秘!也反映了人类多么有天赋!其它商品交换,必然实行等价交换。而商人与商品生产者之间,可以不实行等价交换,商品生产者多么愚蠢,而商人有多么聪明!当然,人们还可以用商品只是商品生产者的代理人,从而不存在商品交换的现象来解释或诡辩。但现实情况是这样吗?
劳动价值论本身,并没有否定商品流通过程中,存在价值的形成。而商品流通过程中存在价值的形成本身,又说明了把价值看成是财富的客观存在形式是多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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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9-15 10:41:06


                    第四节   生产成本的本质

边际效用价值论,考察的最多就是商品价格,对于商品价格运动规律,或者说商品供给运动规律,并没有也不能用边际效用价值论去考察,而是脱离边际效用考察商品供给运动规律的,即用商品生产成本去考察商品供给规律,进而考察商品价格运动规律,而这——生产成本的本质,正是价值理论的灵魂。这里,边际效用价值论者,并没有解释商品供给如何与需求相联系,即商品供给的生产成本如何与商品需求的消费者的边际效用相联系,而这正是问题之所在。也就是说,商品价格对商品供给者而言,意味着什么?商品价格对生产者而言,最终可分解为劳动者工资、土地地租与资本利润,从而,劳动者工资、土地地租与资本利润,是什么?边际效用价值论者并没有解释,而这,正是价值理论的关键。这样,对于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货币交换时,货币所代表的是什么?正是价值问题之所在。只有明确商品生产者交换到的货币的意义,价值问题就解决了,可惜,边际效用价值论到此为止了。
那么,商品生产成本的本质是什么?即劳动者工资、土地地租与资本利润的本质是什么?或者说,对于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货币交换时,货币所代表的含义是什么?
生产成本的本质,肯定不是商品效用。一方面,商品效用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当然,生产成本不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也就不是商品效用。另一方面,生产者并不消费商品,也就没有对商品消费的主观感受。
对于消费者而言,手中的货币,也是通过作为商品生产者,通过商品交换获得的,因此,商品交换本身,最终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因此,考察生产成本的本质,只能从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去研究。
商品生产出来以后,生产者之间,就是如何分配这些商品。然而,商品之间是不能比较的,价值就产生了,价值产生就是商品分配的尺度。同时,分配价值论已经指出,价值又是商品的分配权力。当货币产生以后,货币就成为商品分配的物的惊讶,成为商品分配权力的物的表现形式。这样,劳动者工资、土地地租与资本利润的本质,就是各生产要素获得的分配权力;而生产成本就表现为商品生产者已经失去的分配权力;机会生产成本就表现为商品生产者已经失去的分配权力与即将获得的资本利润——资本参与商品分配的权力之和;商品价格则表现为补偿商品生产者已经失去的分配权力与即将获得的资本利润——资本参与商品分配的权力之和。
总之,对于商品生产者,与消费者货币交换时,货币所代表的是什么?正是价值问题之所在。只有明确商品生产者交换到的货币的意义,价值问题就解决了,可惜,边际效用价值论到此为止了。






                    第五节   商品边际效用的经济学意义

前面我们已经考察了商品效用的定义,认为商品效用就是商品的抽象的使用价值,而商品效用或商品边际效用,作为价值的内容是错误的,即边际效用价值论是错误的,但商品效用或商品边际效用本身,对经济学则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也已经明白,现代边际效用价值论者,已经发展到用货币来计量商品效用了,这里,尽管不同消费者的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是不同的,从而本质上商品效用还是不可计量的,但对于同一消费者,用货币来计量商品效用,具有重要的经济学义。边际效用价值论是错误的,但边际效用理论,实际上科学考察了商品需求规律。
这里,对于劳动价值论来说,价值是劳动,价值的定义是明确的,没有量的概念,只是一种属性,并且商品价值量也是明确的,商品价格围绕商品价值量上下波动,从而市场只是引起商品供给数量的变化,也就考察了商品供给规律。而对于边际效用价值论来说,边际商品效用,实际上科学考察了商品需求规律。但是,正是由于二大价值理论是错误的,从而不能把商品供给规律与商品需求规律联系起来。只有分配价值论才能把商品供给规律与商品需求规律联系起来,也就说明分配价值论是科学的价值理论。
由于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不相同的,即使对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由于手中可支配收入不同,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也可能是不同的,从而决定了商品效用本质上是难以计量的,也就是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不能推广应用到不同消费者身上,当然,此时,边际效用就没有经济学意义了。如有二个都快饿死的人,一个人只有1元钱,另一个人则有10000元钱,则对于一个面包,二人都会倾其所有购买,这里,面包总商品效用——可救一条命的主观感受,应该是一样的—— 一条命是没有贵贱之分的。但是,只有1元钱的人只能用1元钱来代表他对面包的主观感受——商品效用,而有10000元钱的人则可用10000元钱来代表他对面包的主观感受——商品效用,当然,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肯定是不同的,从而,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不能推广应用到不同消费者身上,当然,此时,边际效用就没有经济学意义了。
但是,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我们用货币来计量商品效用,即商品效用处于可计量状态,则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这里,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是相同的。
分配价值论认为: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并且可用货币来计量分配权力,这样,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相同的。当然,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当我们设定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为一个单位价值——分配权力及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为一个单位商品效用时,表示消费者愿意用一个单位价值——分配权力交换一个单位商品效用。从而,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商品效用起到分配收入到各种商品中去,构成各种商品购买力。
同时,由于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相同的,分配权力也就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商品效用也就有经济学意义了。
这里,要注意:是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不是商品效用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
如甲消费者的收入为1000元,并全部用于购买A、B、C三种商品。如果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序数A>B>C,则消费者的商品边际购买力A>B>C。当然,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序数,我们必须从市场中抽象出来,消费者的商品边际购买力,我们也必须从市场中抽象出来。此时,我们用货币来考察商品效用时,则消费者B商品边际效用为300元,A商品边际效用为600元,C商品边际效用为200元。
如乙消费者的收入为10000元,也全部用于购买A、B、C三种商品。如果甲消费者与乙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一样,则乙消费者的商品边际效用序数也是A>B>C,消费者的商品边际购买力A>B>C。此时,我们用货币来考察商品效用时,由于乙消费者的收入为10000元,则乙消费者B商品边际效用为3000元,A商品边际效用为6000元,C商品边际效用为2000元。
这里,甲消费者与乙消费者,对A、B、C三种商品的商品效用,是不能比较的,即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不相同的,从而对于B商品边际效用,并不是甲消费者比乙消费者低十倍,而是相等,甚至是甲消费者比乙消费者大十倍。但是,对于分配权力而言,由于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对于不同消费者而言,是相同的,从而,对于B商品的商品购买力,是甲消费者比乙消费者低十倍。因此,商品边际效用是不能计量的,虽是我们研究消费者的商品边际购买力的重要要素,但只有与可计量的收入——分配权力相结合,才有经济学意义。
从上面的例子,我们还可以看出:消费者并不能根据商品效用,精确地把可支配收入分配到各个商品中去,而是粗略的分配行为,从而产生了购买效应等,如对于甲消费者,其收入为1000元,三种商品效用总和为1100元,大于收入;对于乙消费者,其收入为10000元,三种商品效用总和为11000元,大于收入。
总之,商品效用,确实是存在的,并且与消费者收入相结合,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意义,也就是科学考察了商品需求规律,但商品边际效用作为价值的定义,则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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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5-11-3 10:28:08

              (第五十四章)  第三节   劳动力商品的不完全竞争



普通商品生产也会产生不完全竞争,从而引起商品价格较长期内偏离商品价值量,但是,商品价值量是不变的,并且从长期看,商品价格运动还是遵循商品价值量规律的。即使普通商品生产垄断,商品价格较长期高于商品价值量,从而我们通过商品需求规律考察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而不是用商品价值量考察垄断价格的运动规律,但是我们认为商品价值量还是不变的。

对于劳动力商品的不完全竞争,也是这样。劳动力价值量,是一般生产关系的内容,即个别劳动者的劳动在一般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了他的劳动力价值量,或者说个别劳动者的劳动在一般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不同,他们的劳动力价值量就不同,而劳动力商品价格——工资,是由个别劳动者的劳动在市场中的地位——特殊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的,即个别劳动者的劳动在市场中的供需关系,就影响了劳动力商品价格——劳动者工资。当劳动力商品产生不完全竞争时,即劳动者对于工资较长期内偏离劳动力价值量而不发生劳动力转移时,劳动者工资能较长期内不变,并且较长期内偏离劳动力价值量,但是,劳动力价值量是不变的。

产生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价值,仅仅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从而,当人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运动,可以存在一定的容忍程度,就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引起劳动者工资较长期内偏离劳动力价值量。

当一些劳动者工资较高,高于劳动力价值量时,其它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如劳动者素质培养需要时间与金钱、地理位置的隔离,等等,在一定的容忍程度内,会不向这些高工资行业移动,就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引起劳动者工资较长期内高于劳动力价值量;当一些劳动者工资较低,低于劳动力价值量时,这些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如劳动者的其它素质培养需要时间与金钱、地理位置的隔离,等等,在一定的容忍程度内,会不向其它行业移动,就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引起劳动者工资较长期内低于劳动力价值量。

劳动力的不完全竞争,在不同商品生产之间存在。当工种产生以后,劳动力的不完全竞争,不仅在不同工种之间存在,在同一工种不同企业或不同商品生产之间也存在。不同工种之间的不完全竞争,劳动者的劳动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劳动力价值量,而同一工种的不完全竞争,产生了工资与劳动力价值量的偏离。

劳动力商品产生不完全竞争的客观原因,还存在于企业。由于企业为了平稳发展,往往重视劳动者的稳定,从而当劳动者工资高于劳动力价值量时,不会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会从劳动力市场利用较低工资的劳动者,从而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

部门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的原因。如在中国,供电系统、电信系统等部门的劳动者工资较高,即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较高,就是由于这些部门的劳动者的劳动,产生部门垄断,不能进行自由竞争的结果,如果农民能够参与供电系统、电信系统等部门的劳动的竞争,这些部门的劳动者工资肯定就会降低,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就降低,这也是不同商品生产之间存在不完全竞争。部门垄断,也属于特殊的企业原因,即企业——国家承认了劳动者的高工资。从这里,我们大家也可以看出:部门垄断引起的劳动者工资较高,是单纯的劳动者工资较高,从而工资高于劳动力价值量,还是劳动力价值量较高,是值得我们商榷的。

总之,劳动者的劳动在一般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了劳动力价值量,从而个别劳动者的劳动在一般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引起个别劳动力价值量不同。而当人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运动,可以存在一定的容忍程度,就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引起劳动者工资较长时间内与劳动力价值量不符。这里,人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运动,可以存在一定的容忍程度,不仅包括劳动者,还包括企业或者说资本家。







                 第四节  劳动力的自由竞争



我们前面探讨了劳动力商品的不完全竞争,产生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价值,仅仅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当人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运动,可以存在一定的容忍程度,就产生了劳动力商品不完全竞争,引起劳动者工资较长期内偏离劳动力价值量。当然,当人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运动,不能容忍时,就产生了劳动力商品的竞争,引起劳动者工资围绕劳动力价值量上下波动。

劳动力的不完全竞争,是短期的,从长期看,劳动力还是处于自由竞争状态。不同工种之间的不完全竞争,是短期的,从长期看,劳动力还是处于自由竞争状态,因为劳动者的素质是可以培养的。当某一工种的工资较高时,高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时,或者,劳动者工资高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其它工种的劳动者就会通过素质培养,向这一工种转移,引起劳动力供给超过需求,劳动者工资就会下降,最终等于劳动力价值量,甚至低于劳动力价值量;当某一工种的工资较低时,低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时,或者,劳动者工资低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一工种的劳动者就会通过素质培养,向其它工种转移,引起劳动力供给低于需求,劳动者工资就会上升,最终等于劳动力价值量,甚至高于劳动力价值量。

对于同一工种而言,当某一商品或企业的一工种的劳动者工资高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时,或者,劳动者工资高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一工种的其他劳动者就会向这一商品生产或企业转移,引起劳动力供给超过需求,劳动者工资就会下降,最终等于劳动力价值量,甚至低于劳动力价值量;当某一商品或企业的一工种的劳动者工资低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时,或者劳动者工资低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达到一定程度时,这一工种的劳动者就会向其它商品生产或企业转移,引起劳动力供给低于需求,劳动者工资就会上升,最终等于劳动力价值量,甚至高于劳动力价值量。

劳动力商品竞争,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存在许多即将进入劳动力商品市场的劳动者,这些劳动者的进入,会缓冲劳动力市场中工资与劳动力价值量的关系。当某一工种的工资较高时,高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时,许多即将进入劳动力商品市场的劳动者,就会培养这一工种需要的素质,从而进行这一工种的工作,也就增加了这一工种的劳动者,劳动者工资就会下降,最终等于劳动力价值量,甚至低于劳动力价值量;当某一工种的工资较低时,低于这一工种的劳动力价值量时,即将进入劳动力商品市场的劳动者,就不会培养这一工种需要的素质,这一工种的劳动者就不会增加,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这一工种的需求也会增加,直至高于劳动力商品供给,劳动者工资就会上升,最终等于劳动力价值量,甚至高于劳动力价值量。总之,许多即将进入劳动力商品市场的劳动者,就会缓冲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的转移。





                        第五节  分配强度



在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过程中,我们也确实发现,有些劳动者的工资一直很高,有些劳动者的工资则一直很低,并没有竞争问题,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通过市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劳动者工资的高低的差别,不仅与劳动者劳动的劳动强度有关,还与工种类别有关的,更与劳动者的素质有关。同一工种,不同商品生产,工资可能不相同;不同工种之间也可能存在工资差别。这工资差别,我们就用分配强度来进行分析。工资较高的劳动者,我们就说他的分配强度大,工资较低的劳动者,我们就说他的分配强度低。分配强度就是劳动者的单位劳动时间分配社会产品的能力。

我们前面已经探讨了在商品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结成的一般生产关系,因劳动者的工种不同、工种等级不同、劳动强度不同、劳动者素质不同,会引起劳动力的分配强度不同,因此,我们往往用分配强度对各别劳动时间进行调整,转化为一般劳动时间。这里,不仅要用分配强度对不同商品生产的个别劳动时间进行调整,可能还要用分配强度对不同工种的个别劳动时间进行调整。这样,消费资料总价值量与用分配强度调整了的一般劳动时间之和的商,就是单位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

一般劳动时间=各别劳动时间*分配强度

单位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

消费资料总价值量/用分配强度调整了的一般劳动时间之和

例如当消费资料的总价值量为10000元,参与商品生产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1000小时、商品扩大再生产新增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100小时、公务员、教师、军人等的劳动时间为900小时,则单位时间的劳动力价值量为5元。如消费资料的总价值量仍为10000元,而用分配强度调整了的参与商品生产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仍为1000小时、商品扩大再生产新增的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也仍为100小时、公务员、教师、军人等的劳动时间则为1400小时,则单位时间的劳动力价值量为4元。

我们知道了单位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就可用这单位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去计量各个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量,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量,就是单位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乘以劳动时间乘以分配强度,用公式表示如下:

劳动力价值量=单位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量•劳动时间•分配强度

最后,我们要指出的是,一些特殊劳动者的工资,如部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是包括了资本利润,不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我们应该把这些资本利润排除了,以便更好地把握劳动力价值量。

我们已经知道,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也会有一部分劳动者工资转化为资本——购买消费资料或生产资料,这有二种情况:一是转化为资本的工资本身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即工资是消费资料的一部分;二是转化为资本的工资本身就是资本利润的一部分,即工资是生产资料的一部分。前者,存在二种情况:一是转化为资本的工资本身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但适应了商品扩大再生产的要求,我们就只重视商品扩大再生产了;二是转化为资本的工资本身是劳动力价值量的一部分,但超过了商品扩大再生产的要求,就会引起有效需求不足,我们还要注意用促进劳动者消费或转移消费来提高有效需求。后者,则只有商品扩大再生产来满足了,因为生产资料只有用于商品扩大再生产。

一些特殊劳动者的工资,如部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为什么包括了资本利润?这就涉及到工资的形成了。我们已经指出,劳动者的工资,还与劳动力不完全竞争有关。许多劳动者的劳动力,不是人人都能具备的,从而处于不完全竞争或垄断状态,如企业高级管理能力、歌艺能力、科技工作能力等等。当劳动力商品之间存在完全竞争时,我们用劳动力价值量来把握劳动力商品价格的运动;而当劳动力商品之间存在不完全竞争或垄断时,我们只能从劳动力商品需求规律来把握劳动力商品价格的运动。

物质财富生产,是一自然现象,生产力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由当前的生产力水平来说,生产力是有限的。生产力,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是针对生产者个人而言的,但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生产力是针对整体而言的。这样,个人生产力的微小变化,就会引起整体生产力的较大变化,从而,企业管理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企业整体价值量的形成,则变动更大,它不仅表现在生产力的变化上,还表现在价值的形成上。对于生产力变化来说,它只是针对个人管理能力而言的,即由于个人管理能力不同,引起企业整体生产力的不同。价值的形成,是一社会现象,形成价值的能力由社会运动规律决定,并且,在市场经济中,商品交换价值量的变动,是经常的。这样,对于价值的形成的变化,不仅表现在个人管理工作的能力上,还表现在商品交换价值量的变动上,因此,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企业整体价值量的形成,与生产力相比,则变动更大。

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正因为企业整体价值量的形成变动很大,从而,企业管理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企业高级管理能力,不是人人具备的,具有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垄断的特性,所以,高级管理工作者的工资,由企业需求决定,由于高级管理工作者的供给大大低于需求,当然就产生高级管理工作者的工资较大了。也正因为高级管理工作者的工资,由企业需求决定,不是由劳动力价值量决定,并且产生高级管理工作者的工资大大高于劳动力价值量,是包括了资本利润的,即一部分工资不是劳动力价值量的内容,我们应该把这些资本利润排除了,以便更好地把握劳动力价值量。

那么,高级管理工作者的劳动力价值量是多少呢?这值得我们商榷的。我认为既然劳动力价值量是由消费资料生产决定的,普通劳动者由于工资较低,不能充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从而劳动力价值量由消费资料生产决定。由于高级管理工作者的工资较高,能够充分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从而高级管理工作者的劳动力价值量,由他们的消费需求决定,超过他们消费需求决定的劳动力价值量的部分工资,就是资本利润,应该排除了,以便我们更好地把握劳动力价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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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7-1-5 09:55:04
这二个月时间,我停下《宏观经济学》的写作,对《微观经济学》我增加了第五十二章生产者博弈,这将使我们更加明白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现在上传供大家研讨。



第五十二章     生产者博弈



                             第一节    总论



前面我们已经利用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感受——商品效用,即商品的抽象使用价值,考察商品需求规律,并且利用商品价值量规律考察商品生产自由竞争时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一方面,商品价格是商品供求平衡的产物,当商品供给高于需求时,商品价格就下降;当商品供给低于需求时,商品价格就上升。另一方面,当商品价格高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就增加,商品价格就下降,直到商品价值量,此时,商品供给理论上就不变;当商品价格低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就下降,直到商品价值量,此时,商品供给理论上就不变。同时,我们还用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与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来考察商品生产不完全竞争时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但是,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商品供给与价格的变化并不完全是这样。假如电视机价格在平时为3000元一台,但在一些节日或销售季节,价格则是2500元一台,为什么?商品价格不是商品供求平衡的产物吗?而此时商品需求规律并没有改变。这是生产者市场上博弈的结果。我们了解了生产者博弈,就能使我们更好地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在市场上,生产者博弈到处存在,即使是商品生产的自由竞争、不完全竞争与垄断,也都是生产者博弈的结果。从博弈的对象来说,生产者博弈可以分为生产者之间的博弈、生产者与消费者或市场之间的博弈。

价格下降商品需求能大量上升、或者价格下降商品需求反而降低,以及价格上涨商品需求就大量下降,或者价格上升商品需求反而增加,这些商品需求的价格弹性,都是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博弈的结果,前面我们已经考察过,这里就不再重复,本章节着重考察生产者之间的博弈,只用一章节考察生产者与消费者或市场的博弈。

前面我们用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考察了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这里,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既可能是商品生产不完全竞争的结果,也可能是生产者博弈的结果。同时,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这只是形象说明,解释了商品供给的一种趋势,当然,可以根据商品生产实际情况考察供给数量。如果生产者博弈,则能数量分析商品供给价格弹性。这里,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既是生产条件的结果,又是商品生产商不同的结果。

象棋对垒中,双方博弈的目的,就是为了赢取对方;而生产者博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研究生产者博弈,就是考察经济活动中生产者个体对市场的预测行为、干预行为和行为结果,并研究他们的优化策略。而生产者博弈的目的——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成为我们研究生产者博弈的依据。

当商品价格略高于商品价值量时,不仅这一商品生产者存在增加供给但商品价格下降而产生的赢利与不增加供给只靠高价格的赢利之间的博弈;而且其它商品生产者存在自己商品生产的赢利与生产这一商品生产的赢利之间的博弈,从而商品供给可能并不增加。当商品价格略低于商品价值量时,不仅这一商品生产者存在降低供给从而商品价格上升而产生的赢利与不降低供给只靠低价格高供给的赢利之间的博弈;而且也存在转移其它商品生产的赢利与与生产这一商品生产的赢利之间的博弈;还存在增加广告与流通费用,以增加需求进而上升价格赢利与增加成本之间的博弈,从而商品供给可能并不下降。另外,当商品供给低于需求时,这一商品生产者存在增加供给但商品价格不变而产生的赢利与不增加供给而价格上升的赢利之间的博弈,从而既可能商品供给增加而价格不上升,也可能商品供给并不增加而价格上升;当商品供给高于需求时,存在增加广告与流通费用,以求增加需求进而上升价格赢利与增加成本之间的博弈,当然不仅商品价格不下降而且商品供给并不下降。等等。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生产者博弈中,生产者个体对市场的预测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决定了生产者博弈是否成功。

根据参与者能否形成约束性的协议,以便集体行动,博弈可分为合作性博弈和非合作性博弈。所谓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其结果对联盟方均有利;而非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在行动选择时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人们分工与交换的经济活动就是合作性的博弈,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垄断组织也属于合作性博弈;而囚徒困境以及公共资源悲剧都是非合作性的博弈。纳什等博弈论专家研究得更多的是非合作性博弈,生产者博弈一般也属于非合作性博弈。

生产者的博弈,使商品生产与交换活动,变得更加复杂,但并没有否定商品价值量规律,只是短暂地影响了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更没有否定分配价值论。一方面,生产者博弈首先是建立在商品供求平衡的基础上的,生产者博弈一般要满足商品供求平衡。其次生产者博弈是建立在商品价值量基础上的,即当商品价格高于商品价值量时,才产生增加供给与价格上升之间的博弈;当商品价格低于商品价值量时,则产生降低供给与降低价格之间的博弈。另一方面,当商品价格较长时间略高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就会增加;当商品价格较长时间略低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就会下降,从而符合商品价值量规律。

同时,生产者博弈并没有否定分配价值论,价值始终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货币始终是社会产品分配权力的物的存在形式,生产者博弈只是引起社会产品的分配更加复杂而已,或者说引起价值的形成更加复杂而已,使我们更加难以用商品价值量来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第二节   博弈的种类



在我们考察生产者博弈以前,我们先考察生产者博弈的种类与外部性。这对我们考察生产者博弈有很大的帮助。

博弈,首先分为对立性博弈与互存性博弈二种。对立性博弈,是指参与博弈者相互之间是完全对立的,博弈者之间是完全没有联系的,象棋对弈就是对立性博弈。互存性博弈,则是指博弈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它们共同存在于一个环境中,一方的行动,不仅影响对方,往往也影响自己,生产者博弈就属于互存性博弈,它们共同存在于商品市场。

这里,博弈的种类不同,博弈的运动规律就不同。对立性博弈,博弈的结果是输、赢与和,博弈的规律,往往是寻找对方的不足,谋求不均衡,博弈均衡是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博弈的目的。而互存性博弈,博弈者往往相互依存,往往有共同的行动,这里,博弈者“把你自己的战略建立在假定对手会按其最佳利益行动的基础上”,进而产生博弈均衡——纳什均衡,当然,纳什均衡既是博弈的结果,也是博弈的目的,我们考察的生产者博弈,就是互存性博弈。同时,博弈中的条件随着博弈的进行会改变,博弈的规律也会改变,正是这样,博弈的结果会不同。

其次,从参与博弈的多少来说,可分为二人博弈与多人博弈。只有二人参与的博弈就是二人博弈,象棋博弈就是二人博弈,二人博弈往往是对立性博弈。三人以上参与博弈的,则是多人博弈。“囚徒困境”就属于多人博弈,二个囚徒与法官就存在三人博弈;生产者博弈往往也是多人博弈。

第三,对于多人博弈而言,博弈又分为合作性博弈、非合作性博弈。所谓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其结果对联盟双方均有利,商品生产垄断就属于合作性博弈;而非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在行动选择时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许多属于非合作性博弈。

非合作性博弈,并没有否定生产者的一致行为,相反,正是生产者的一致行为导致非合作性博弈的纳什均衡。合作性博弈的特点是纳什均衡能长期存在,而非合作性博弈的特点是纳什均衡经常会被破坏(自由竞争除外)。

从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二人博弈,往往是非合作性的对立性博弈。多人博弈,则分为合作性的对立性博弈、非合作性的对立性博弈、合作性的互存性博弈与非合作性的互存性博弈。生产者博弈是互存性博弈,并且存在合作性博弈、非合作性博弈,我们主要考察生产者非合作性的互存性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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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7-1-6 16:08:09
第三节   生产者博弈的物质基础



象棋对垒中,双方的棋子,是博弈的物质基础,不过,只有想要参与象棋对垒者,才成为博弈者。博弈的结果,是输赢,博弈双方是对立的,尤其是各对博弈,一般来说,相互之间是没有关系的。

大量生产资料的存在,即大量资本的存在,以及大量商品,是生产者博弈的物质基础。没有资本与商品,就不可能参与生产者博弈。同时,资本是会增值的,由于资本家的本性是追逐资本利润,从而增加的资本必须投资,这决定了生产者必须参与投资博弈,即参与商品扩大再生产,因此,资本家本性及资本与商品的存在,决定了生产者必须博弈。

不过,与象棋对垒不同,生产者博弈之间是存在相互联系的,尤其是针对投资的博弈,正是这一联系,使生产者博弈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决定了经济萧条的产生。

资本的存在,决定了生产者必须投资博弈,博弈的结果,是商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不仅表现为某一商品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还表现为整个社会商品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这里,针对投资的博弈,生产者博弈之间是存在相互联系的,即博弈的结果即商品生产规模,是各个博弈结果之和。不同生产者的博弈水平不同,即使存在精明的博弈者,是以最大消费量为博弈前提,但由于存在不精明的博弈者,以当前利益为前提,最终还是导致供给大于有效需求,引起经济萧条。

当然,生产者博弈,不仅仅是投资的博弈,大量商品生产本身,也存在博弈。如针对商品需求规律本身的博弈、针对广告的博弈、针对生产技术的博弈,等等。这些,大量生产资料的存在,即大量资本的存在,就是生产者博弈的物质基础,没有资本的存在,就不存在生产者博弈,并且这些资本的存在,及资本家的本性,也决定了生产者肯定且必须参与博弈。因此,资本家的本性,即追逐资本利润的本性,是生产者博弈产生的原因。













                    第四节   生产者博弈产生的原因

   

博弈最原始的形式是下棋。下棋双方按照一定的规则下棋,并赢取对方,以获得精神或物质利益。这里,赢取对方以获得精神或物质利益,是下棋博弈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下棋博弈的目的。生产者博弈也一样,资本家的本性,即追逐资本利润的本性,决定了生产者会博弈。然而,生产者博弈产生的原因,也不仅仅是生产者博弈的目的。市场供求关系的不确定性与需求的可变性,以及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等原因,使不同生产与交换方式的赢利不同,也就使生产者博弈成为现实。当然,市场中的各种原因,也就产生生产者博弈的不同方式。

资本家的本性,即追逐资本利润的本性,决定了生产者会博弈。然而,如果商品生产与交换是自由竞争的,当商品价格高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就增加,商品价格就下降,直到商品价值量,此时,商品供给理论上就不变;当商品价格低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就下降,直到商品价值量,此时,商品供给理论上就不变。当然,此时,就不可能产生生产者博弈,或者说仅仅产生合作性博弈。

然而,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与交换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同时,市场供求关系也具有不确定性与需求的可变性,尤其是随着经济增长,商品需求就增加,但增加多少,不能确定;而经济增长本身,供给增加多少,也不确定。这些,使不同生产与交换方式的赢利不同,也就使生产者博弈成为现实。

例如当商品需求高于供给时,商品价格上升与不上升,就存在选择。假设商品价格为A,增加价格为#A;商品供给为B,增加供给为#B。如果商品供给不变,商品价格就上升,增加收入为B*#A;如商品价格不变,则供给增加,增加的收入为#B*单个商品中的利润-增加投资的机会收入。因此,商品供给是否增加与增加多少,就存在选择,也就产生生产者博弈。

再如商品需求的可变性,就需要生产者干预市场,如进行商品广告等,而干预市场的成本与收入之间的关系,就产生了选择,也就产生了生产者博弈。因此,了解与预测市场,是生产者博弈的社会基础。

总之,生产者博弈的目的,即获取更多的资本利润,是生产者博弈产生的一个原因。而市场供求关系的不确定性与需求的可变性,以及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等原因,使不同生产与交换方式的赢利不同,也就使生产者博弈成为现实,当然,市场供求关系的不确定性与需求的可变性,以及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等,也是生产者博弈产生的原因。















                        第五节    生产者博弈的特点



对于象棋对垒,是二个人进行博弈,即二人博弈,并且是精英决定博弈的结果,而在市场经济中,大部分生产者博弈是多人博弈,只有商品生产垄断时,才产生二人博弈。对于商品生产垄断的生产者博弈,比较简单,不是我们考察的对象,我们只考察生产者多人非合作性博弈。

这样,生产者博弈的一个特点,就是多人博弈。然而,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博弈的对象,都是商品市场,即生产者博弈的对象是同一的,因而生产者之间,不仅没有输赢与和的关系,而且相互之间是有联系的,市场就是他们的联系纽带,因此,更精确地说,生产者博弈的一个特点是多人非合作性的互存性博弈。由于市场是客观存在的,因而,生产者博弈只有共同赢利与共同亏本的结果。当然,由于生产者的生产条件与管理水平不同,生产成本就不同,产生的赢利水平也就不同,从而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也决定生产者博弈的结果,引起生产者博弈存在赢利多少与亏本多少的问题。

市场是非常复杂的,不管是需求还是供给,因此,生产者博弈是非常复杂的。生产者合作性博弈,往往对市场产生负面影响,降低市场效率,需要我们予以控制。而我们考察的重点,是生产者非合作性博弈,后面我们将举例分析。

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也存在生产者博弈,但理论上生产者是在商品价值量下进行博弈的,:即“把你自己的战略建立在假定对手会按其最佳利益行动的基础上”,从而,自由竞争的均衡就是“纳什均衡”。在这种状态下,每一个厂商或消费者都是按照所有的别人已定的价格来进行决策。在这里,非合作性的博弈,商品生产的自由竞争,是以消费者信息完全为前提的,即消费者购买价格最低的商品,因此,生产者行为必须一致。同时,生产者必须全部出售商品,是自由竞争的条件,也就产生均衡价格或自由竞争条件下的纳什均衡。

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也是非合作性博弈,虽然生产者会一致行动,但这一致行动经常会被打破,也就打破纳什均衡,产生新的纳什均衡。而生产者一致行动被破坏的根源,则是博弈中生产者不全部出售商品。

同时,对于生产者投资博弈,则不仅是多人非合作性的互存性博弈,而且生产者投资博弈的特点是劣者决定博弈结果,这是生产者博弈的另一个特点。

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利润是分配生产资料的结果,劳动者工资是分配消费资料的结果。当然,资本利润的存在,决定了资本家必须投资,也就必须进行投资博弈,这也就决定了经济萧条的产生。

这里,如果生产者都是精英,都能根据市场需求决定自己的生产,但是,由于现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了产品生产相对过剩的产生,也就决定了许多商品扩大再生产不能进行。因此,一方面,只有生产者博弈中,存在许多劣者,才产生经济增长。如果生产者都是精英,由于现有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了产品过剩的产生,也就决定了许多商品扩大再生产不能进行,也就不存在经济增长了。另一方面,生产者投资博弈中的劣者,短期利益决定了他的行为,这必然引起供给大于需求,引起经济萧条。这里,投资的存在,决定了生产者投资博弈,并且决定了经济萧条的产生,而劣者决定生产者投资博弈的结果,也就使经济萧条成为现实。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能预测到何时供给大于需求的精英是非常少的,而能把这一预测运用到经济活动中的精英,则更加少了。而且,或多或少的精英,会被资本投资束缚,不得不进行短期投资活动,更不要说精英的利益往往与短期利益相联系。因此,生产者投资博弈的结果,也就使经济萧条成为现实。

总之,资本的存在,决定了生产者必须投资博弈,博弈的结果,是商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不仅表现为某一商品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还表现为整个社会商品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这里,针对投资的博弈,生产者博弈之间是存在相互联系的,即博弈的结果或商品生产规模,是各个博弈结果之和。不同生产者的博弈水平不同,即使存在精明的博弈者,是以最大消费量为博弈前提,但由于存在不精明的博弈者,以当前利益为前提,最终还是导致供给大于有效需求,引起经济萧条。

256
lykd05130 发表于 2017-2-8 10:04:22
我对生产者博弈进行了修改,主要是种类问题,现上传。

  第二节   生产者博弈的种类

在我们考察生产者博弈以前,我们先考察生产者博弈的种类。这对我们考察生产者博弈有很大的帮助。
从参与博弈的多少来说,可分为二人博弈与多人博弈。只有二人参与的博弈就是二人博弈,象棋博弈就是二人博弈。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二边博弈,即双方存在许多人的博弈,因此,二人博弈又称为二边博弈,生产者博弈就是二边博弈。三人以上参与博弈的,则是多人博弈。“囚徒困境”就属于多人博弈,二个囚徒与法官就存在三人博弈;国际政治上的博弈往往是多人博弈。生产者博弈属于二边博弈,因此,我们仅仅考察二边博弈。
对于二边博弈而言,由于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博弈又分为合作性博弈、非合作性博弈。所谓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其结果对联盟双方均有利,商品生产垄断就属于合作性博弈;而非合作性博弈是指参与者在行动选择时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许多属于非合作性博弈。由于消费者之间没有什么合作,并且行为之间也没有什么联系,我们不予考察,我们只考察生产者博弈。
生产者合作性博弈就产生商品生产垄断,而生产者非合作性博弈,也并没有否定生产者的一致行为,相反,正是生产者的一致行为导致非合作性博弈的纳什均衡。这里,博弈者是“把你自己的战略建立在假定对手会按其最佳利益行动的基础上”,进而产生博弈均衡——纳什均衡,当然,纳什均衡既是博弈的结果,也是博弈的目的。同时,博弈中的条件随着博弈的进行会改变,博弈的规律也会改变,正是这样,博弈的结果会不同。合作性博弈的特点是纳什均衡能长期存在,而非合作性博弈的特点是纳什均衡经常会被破坏(自由竞争除外)。

257
lykd05130 发表于 2017-2-16 11:38:13
导论

当你手上拥有一元钱时,你就有权力从市场上购买一元钱的商品,这意味着什么?从购买商品角度考察,就是你分配到一元钱的物质财富;从钱的来源考察,是你生产商品出售后获得的,并且是组成商品价格的内容。没有生产商品,任何人都不能获得一元钱(财政与偷盗除外)。因此,商品价格表现为各生产要素从市场上获得商品或物质财富的权力,从而价值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商品价格就是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是各生产要素形成的价值量之和,这就是分配价值论。《财富论》系列经济学丛书,就是建立在分配价值论基础上的,而分配价值论是唯一正确的价值理论,当然,《财富论》的出版,肯定会使经济学研究进入新纪元。当前,我们对经济学的研究比较混乱,主要体现在价值理论上,即没有统一的价值理论,这与其它学科相比,这是不可想象的。既然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肯定有统一的、正确的价值理论,否则就不能成为科学了。
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是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开始的,但是,古典政治经济学一开始就把价值理论,定性在研究商品生产和交换规律的框框内,而商品交换只是一个行为,并不能揭示什么,从而使价值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也就是说古典政治经济学,没有从商品交换过程,深入到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这,决定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可能获得科学的价值理论,也决定了以后的经济学家,如果不能突破古典政治经济学设定的这个框框,也就不能获得科学的价值理论,现实正是如此。
关于价值理论的研究上,亚当·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依据简单商品生产条件,考察了商品交换,提出劳动价值论,并把价值看作是商品的固有属性,即价值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这样,在考察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时,又发现劳动价值论不再适应,从表面上看,不仅劳动能创造价值,资本也能创造价值。但是,价值是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我们起先假定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的,那么,这里“资本能创造价值”的秘密在哪里呢?
产生这一混乱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没有透过市场经济的现象,发现其本质。当前,关于价值理论的研究,都是看到商品,就其物质存在形式而言,是不能比较的,而市场上,商品却能够互相交换,从而认为商品中肯定存在一种可比较的东西──价值。而通过简单商品生产与交换过程的考察,发现劳动是一可比较的东西,就提出劳动价值理论了,还把价值看作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从而许多人把价值当作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价值当作社会分配的对象。由于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可以得出:资本利润是剥削劳动的结果,这样,不仅劳动价值论被一些人在政治上进行利用,认为是否赞同劳动价值论是一世界观问题,而且,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经济学原理,就成为政治经济学内容。不过,由于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也就引起无产阶级革命与社会主义实践波折不断。其实,价值是物质财富分配──生产关系的产物,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这样,价值理论本身,并没有政治性,只有如何进行物质财富分配,才存在世界观问题,当然,价值理论的内容,也只是经济学原理,只有物质财富如何分配的观点与物质财富分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才成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内容。
遗憾的是,不管是哪一类经济学家都没有从商品交换出发,深入到社会产品分配中去,只是从商品能够互相交换的表面现象出发,去研究价值理论,而且把价值视同物质财富本身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从而把价值看作一种神秘的东西,当然在价值的形成上也就争论不休。确实的,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劳动是分配物质财富唯一的生产要素,劳动价值论是可以解释市场运动的,但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劳动不再是分配物质财富的唯一生产要素,劳动价值论就不再能解释市场运动了。许多经济学家,已经意识到劳动价值论已经不适宜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从市场经济的实际中,了解到资本平均利润率的客观存在性,从而认为资本也能创造价值。由于不了解价值的真正社会含义,也就不能解开资本也能形成价值的秘密。起先人们是假定劳动创造价值的,现在资本怎么也能创造价值呢?马克思虽想用劳动价值论分析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不过,事实上,马克思分析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时,是脱离劳动价值论的。他也是从资本平均利润角度分析资本主义商品交换,从而产生生产价格理论。生产价格理论,完全不同于劳动价值理论,但马克思却把生产价格理论与劳动价值论机械地联系起来,陷入形而上学中去。
还有许多经济学家,索性撇开价值的内在社会意义,却用令人难以把握的商品边际效用价值理论来解释价值的决定。其实,西方经济学界一直坚持商品价值量或商品交换价值量是可分解为三种收入——劳动者工资、资本利润和土地地租,不管是传统的劳动价值论者,还是边际效用价值论者,都是如此,马克思也不否认三种收入的划分。这里,收入,就是社会产品分配的结果,从而价值就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即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或分配权力,我们为什么要用劳动或效用来解释价值的意义呢?这是多此一举,画蛇添足。并且不管是劳动价值论者还是边际效用价值论者,他们在分析市场商品价格变化规律时,尤其是资本主义市场商品价格变化规律时,实际又脱离了劳动或边际效用,而是就商品价格变化情况而研究商品价格变化规律。我们知道价值规律——商品价值量规律(包括生产价格规律),是商品交换或分配的规律,离开了劳动或边际效用而研究商品交换规律本身,就说明了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是错误的。
实质上,物质财富的分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通过物质财富的生产和交换的研究发现,价值是物质财富分配的产物,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而等价交换规律正是物质财富的分配规律,从而,价值是物质财富——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即是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产物。
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的产物,当作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正是当前政治经济学研究混乱的一个根本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肯定不会科学。既然把价值当作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就不可能把物质财富的生产与价值的形成分开来研究,而是把物质财富的生产与价值的形成等同起来,放在一起研究,当然,这样的研究,不可能获得科学的结果。
只有把物质财富的生产和物质财富的分配(即商品价值量的产生和形成)分开来研究,才能获得科学的结果。尽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存在相互作用,但二者分开研究是必需的。当然,我们要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也就是分析物质财富的生产和物质财富分配之间的相互作用。
确实的,关于物质财富的分配问题,不管是李嘉图、拉姆赛,还是马克思等,他们都作过理论研究。但是,他们的分配理论,由于把价值当作与物质财富一样的东西,从而把价值也当作分配的对象,当然是建立在价值基础上,而不是把物质财富本身作为分配理论的基础,也就肯定不能获得科学的分配理论,而要获得价值是人类分配物质财富而产生的产物这一科学观点,更是想都不能想。价值是分配的对象,怎能成为分配关系的结果呢?现在经济学界都囚于这个观点,没有一个突破,事实上,这些分配理论只是对物质财富的分配作一种陈述,并且,这些分配理论,并没有揭示物质财富的分配规律。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人们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上产生的另一个误区,这个误区就是研究物质财富的分配,是建立在价值上。科学的研究方法,就是研究物质财富的分配,必须始终以物质财富本身为分配的对象,而不是价值。而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观点──把价值看作与物质财富一样的东西,怎么可能始终以物质财富本身为分配的对象呢?
同样,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物质财富的分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但是他们也都没有始终如一地把物质财富本身当作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基础。既没有把物质财富生产与物质财富分配(即价值的产生和形成)分开研究,也没有把分配理论建立在物质财富本身身上,而从社会的表面现象出发,把价值当作与物质财富一样,成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基础,当然,这样的研究,不可能获得科学的结果。事实上,价值之所以成为物质财富的社会属性,不是价值本身,而是它是获得物质财富的标志:拥有多少价值,就是指拥有多少价值的物质财富。这里,价值完全是物质财富分配的一个尺度或分配权力,只不过,习惯上,我们把“物质财富”省略了而已──多少价值的物质财富。
只要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建立在物质财富的基础上,就会看到价值只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这样,在价值的形成上,就不会争论不休。哪些撇开价值的内在社会含义,专门从数量上去观察价值──实质上是从数学等角度去考察物质财富的分配,也就有一个社会基础──社会生产关系,数量分析就会有理、有据,会更科学、更容易,当然更加不需要用那些难以把握的效用论或方程式来哗众取宠。
既然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当然,首先经济学的研究,必须从物质财富的生产开始。一方面,只有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了,我们才能分配。另一方面,只有考察了物质财富生产,我们才能发现生产关系如何影响生产力发展,才能研究如何改变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
关于物质财富的生产,这是生产力方面的研究。就生产力的发展而言,有二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自然生产力的开发,即物质财富本身性质的研究,这完全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范畴。难道物质财富本身性质的研究,不正是物理学家、化学家、生物学家等人的研究任务吗?经济学家绝没有这方面的能耐。二是自然生产力的开发的积极性的调动,以及如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政治经济学等经济学学科的研究目的。科学技术的开发研究,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为了调动人们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促进人力和物力向这方面的转移,需要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规章制度,可成为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而如何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尤其是被利用的自然资源如生产资料的缺乏,这决定了人类也要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以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达到最优化组合,从而达到最大程度地利用自然力,而这些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社会生产关系的一个部分。不过,这些规章制度,既可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自然形成,也可以是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们结成的生产关系,然后,依据市场经济活动的特点,向国家政府提出建议,制定出一些规章制度,以影响社会生产关系,从而使人类达到最大程度地发展社会生产力。
但是,物质财富的生产,始终是一种自然现象。尽管人类活动对物质财富的生产有很大的能动作用,例如自然生产力的开发、物质财富生产的方向和程度等等,都是人类活动的结果,但并不能以此否定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一种自然现象。因为,对于物质财富生产本身而言,人类本身是一种自然界的产物,而人与自然物即生产资料的结合生产物质财富,肯定也是一种自然现象,这里没有一点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痕迹。人类生产活动,就是发现和利用自然规律的过程,人类本身并不能创造自然的一分子。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或者杂交变种等等,都是自然规律的结果,而不是人类所能创造的,至于物质财富生产,人与生产资料,判定谁起的作用大些,谁的作用小些,或者用数量去解释它们的作用大小,这是毫无意义的争论。因为首先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一个整体,谁也离不开谁,缺少谁,物质财富就不能生产,其次人与生产资料在物质财富的生产上的作用,是不能相互比较的,更是不能计量的。第三,人类是自然界的主人,物质财富生产能力的发展,就是人类发现自然力,并与其结合的过程。这样,自然力表现为人类的生产能力,而不是相反。但是这里一定要区分人类的生产能力与某个人的劳动力。自然力表现为整个人类的生产能力,但决不是表现为某个人的劳动能力──劳动力,这是政治经济学研究时所要解决的问题。第四,物质财富的生产与物质财富的分配是二个不同的方面。尽管它们之间可产生相互影响,但毕竟是二个不同的领域,各有各的运行规律。从而,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物质财富分配规律的研究,在物质财富生产上的争论,是不必要的,也是不现实的。
关于物质财富的生产,还必须区分物质财富本身与它的使用价值。物质财富与它的使用价值是完成不同的东西,是不能互相替代的。使用价值是物质财富可供人们使用的属性,当然使用价值属于一种功能,不是客观存在的,只有在使用中才表现出来。使用价值是物质财富的一种自然现象。人类生产活动,是生产物质财富,而不是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作为一种功能,是不可能被生产的。不过,正是由于人类发现物质财富具有某种使用价值,从而会去生产这种物质财富。否则,没有使用价值的物质存在,既不会成为财富,更不要说去生产了。如果说,人类生产了物质财富,从而也生产了它的使用价值,这是一种诡辩。正是这种诡辩,使我们不能正确理解物质财富的生产及其分配,也不能正确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论断。由于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是由人类创造的,当然它的使用功能就不能超出人类的生产能力,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物质财富(除个别以外)。当然,由于人们把价值看成是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里,首先,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不是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物质财富的生产,属于生产力范畴;物质财富的分配属于生产关系范畴。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不同的东西。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如何分配物质财富,这里人们的行为──生产关系,与物质财富的生产无关,劳动且只有劳动才有权分配物质财富,这只是某些人的政治观点,并不一定成为现实。也就是说,即使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物质财富,也不一定劳动且只有劳动才有权分配物质财富,即也不一定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形成价值。其次,把物质财富与使用价值混为一谈,从而认为使用价值是人类创造的,当然它的使用功能不能超出人类的生产能力,或者说,它的使用功能也是人类的生产能力,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物质财富的论述,也犯了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即把一个人与人类等同起来的错误,或把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等同起来的错误。一个人生产出某种物质财富,其生产力就表现在生产这种物质财富上,而不可能表现在这种物质财富的使用上。而这种物质财富的使用价值,正是其它人使用的结果,但又不是由他创造的。因而物质财富的生产力,不是由人创造的,而是其固有的。正是物质财富具有某种使用价值,特别是一些物质财富具有生产力,才使人类的生产能力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明,就是发现某些物质财富的特殊的使用价值──生产力,并被人类所利用,从而我们说科学技术具有生产力。把物质财富与其使用价值等同起来,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是不可想象的了。由此,物质财富与其使用价值的区别,是我们正确理解物质财富的生产和分配的关键之一。
这里,物质财富——生产资料是否有生产力,是判断劳动价值论是否正确的关键。物质财富是人类生存、活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如果生产资料有生产力,而人类需要的就是物质财富,劳动价值论就没有意义,也就是错误的。
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剩下的活动──并且是唯一行为,就是怎样分配这些物质财富,而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会干什么?是理解分配价值论的一个节点。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就是如何分配这些物质财富!那么,人们怎样去分配这些物质财富的呢?
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物质财富的分配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在人类发展之初,物质财富的生产,只是自给自足的,其分配也是家庭、氏族内的直接分配。如原始社会的氏族内的产品分配,奴隶社会的家庭分配,封建社会的实物地租形式等。这些分配是建立在人类的本性、宗教、国家暴力等基础上的。由于当时物质财富既不丰富,家庭内人员关系也不复杂,当然可以从物质财富本身的计数上直接进行分配。不过这些不是我们现代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只有社会产品的分配才是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逐渐丰富起来。不仅人们某些产品的生产有了一些剩余,并且人们的需求也不仅仅满足于自己生产的产品,从而产生商品交换──社会产品的分配。
在分析社会产品的分配以前,我们先探讨商品交换。以前的经济学家,在研究价值理论时,只是考察到商品交换,没有更深入一步。当然,就商品交换这表面现象而言,商品交换只是个别生产者之间的行为,并不适及到整个社会的生产关系,从而商品之间能够互相交换,肯定有一种神秘的东西客观存在,这就是以前许多经济学家把价值看作与物质财富同样客观存在的东西的原因。
事实上,我们大家都已认识到,商品是一种社会产品,生产者不是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社会生产产品,那么,为什么不能前进一步:既然大家都为社会生产产品,那就把这些社会产品看作一个整体,然后对这些社会产品进行分配呢?这里,我们就会发现,商品生产者与社会的联系──并且是唯一联系,就是商品交换,这就不难发现商品交换过程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商品交换只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手段,而不是独立于分配的行为。只要从商品交换出发,观察到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就不难发现价值是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物,也就不会把价值看作一种神秘的东西,不会把价值看作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了。马克思的《资本论》尽管大篇幅地从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去考察价值的生产过程,但实际上,他也只是先入为主,先假定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从而价值的可比较性,使商品可以互相交换,然后,从生产过程中分析劳动形成价值,而没有回答,为什么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而这正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同时,正是马克思从商品生产过程中分析劳动形成价值,认为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没有价值的形成,使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本身的研究也陷入形而上学中去。因此,马克思也是只考察商品交换,没有看到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这里,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不仅是我创立分配价值论的一个关键,也是经济学人理解分配价值论的一个节点。从现实的市场经济中,我们可以看出,商品交换,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唯一的联系,当然商品交换是物质财富——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途径,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否则,社会产品的分配,怎样进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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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7-2-17 16:28:42
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剩下的活动──并且是唯一行为,就是怎样分配这些物质财富,而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会干什么?是理解分配价值论的一个节点。物质财富生产出来以后,人类就是如何分配这些物质财富!那么,人们怎样去分配这些物质财富的呢?
从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物质财富的分配并不是一开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在人类发展之初,物质财富的生产,只是自给自足的,其分配也是家庭、氏族内的直接分配。如原始社会的氏族内的产品分配,奴隶社会的家庭分配,封建社会的实物地租形式等。这些分配是建立在人类的本性、宗教、国家暴力等基础上的。由于当时物质财富既不丰富,家庭内人员关系也不复杂,当然可以从物质财富本身的计数上直接进行分配。不过这些不是我们现代经济学研究的内容,只有社会产品的分配才是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逐渐丰富起来。不仅人们某些产品的生产有了一些剩余,并且人们的需求也不仅仅满足于自己生产的产品,从而产生商品交换──社会产品的分配。
在分析社会产品的分配以前,我们先探讨商品交换。以前的经济学家,在研究价值理论时,只是考察到商品交换,没有更深入一步。当然,就商品交换这表面现象而言,商品交换只是个别生产者之间的行为,并不适及到整个社会的生产关系,从而商品之间能够互相交换,肯定有一种神秘的东西客观存在,这就是以前许多经济学家把价值看作与物质财富同样客观存在的东西的原因。
事实上,我们大家都已认识到,商品是一种社会产品,生产者不是为自己生产产品,而是为社会生产产品,那么,为什么不能前进一步:既然大家都为社会生产产品,那就把这些社会产品看作一个整体,然后对这些社会产品进行分配呢?这里,我们就会发现,商品生产者与社会的联系──并且是唯一联系,就是商品交换,这就不难发现商品交换过程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商品交换只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手段,而不是独立于分配的行为。只要从商品交换出发,观察到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就不难发现价值是一种生产关系的产物,也就不会把价值看作一种神秘的东西,不会把价值看作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了。马克思的《资本论》尽管大篇幅地从商品的生产过程中,去考察价值的生产过程,但实际上,他也只是先入为主,先假定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从而价值的可比较性,使商品可以互相交换,然后,从生产过程中分析劳动形成价值,而没有回答,为什么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而这正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同时,正是马克思从商品生产过程中分析劳动形成价值,认为在商品流通过程中没有价值的形成,使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本身的研究也陷入形而上学中去。因此,马克思也是只考察商品交换,没有看到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
这里,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不仅是我创立分配价值论的一个关键,也是经济学人理解分配价值论的一个节点。从现实的市场经济中,我们可以看出,商品交换,是商品生产者之间唯一的联系,当然商品交换是物质财富——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途径,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否则,社会产品的分配,怎样进行呢?
商品交换过程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然而,物质财富的存在形式各种各样,它们之间是不能相互比较的。因此,要对物质财富进行社会分配,就必须要有一个分配标准,或者说分配尺度,物质财富的分配就按这个尺度进行,这就是价值的社会意义,即价值是物质财富的分配尺度。正如一段钢材的分割,我们必须首先确定分割的标准,是按长度分割,按重量分割,还是按体积分割,长度、重量、体积就是分割尺度。
既然知道价值是商品分配的社会尺度,商品交换过程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我们再从商品交换出发,就会揭示商品交换规律即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规律──等价交换的社会产品分配原则──等价交换规律,这样,价值的完整的社会含义就揭示出来了。
价值不仅是社会产品的分配尺度,还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长度、重量、体积只能成为物质财富的分配尺度,只有与相应的物质财富相结合,才成为分配权力。而价值,不需要与物质财富结合,就能单独成为物质财富的分配权力:你拥有多少价值,就能拥有多少价值的物质财富。
我们理解了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那么,一个单位价值代表多大的分配权力呢?长度、重量、体积是物质的一种物理性质,其尺度的大小,在物理学上,也有明确的规定。既然价值是物质财富的分配权力,当然只能从社会生产关系中去研究价值的形成。这里,我们就碰到一个问题,也是以前经济学家所感到困惑的问题。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价值的形成会发生变化!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价值论是可以成立的,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从市场经济的现实就可发现,劳动价值论不再成立,资本好像变成也能创造价值的东西了。这里的秘密是什么呢?这首先确定价值只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外,还必须确定价值的形成是由现实的生产关系决定,还是由我们设想的理想的生产关系决定,或者说,价值的形成是否随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而改变。
我认为,价值的形成,当然由现实的生产关系来决定。价值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这里的社会产品分配,是现实的社会产品的分配,当然价值的形成应由现实的生产关系决定。至于现实的生产关系是否合理,是否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可以加以批判,但决不能用否定价值的形成由现实的生产关系决定这种办法来否定现实的不合理的生产关系。一方面,我们就现实的生产关系的直接批判,可以达到否定价值的形成由现实的生产关系来决定而引起的政治效果。另一方面,既然客观上价值的形成由现实的生产关系来决定,当然否定这一点,也就会使自己的理论陷入形而上学中去。马克思关于价值与生产价格关系的论述就是如此。
在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过程中,等量劳动或等量资本,都形成不等量的价值,从而不论是劳动量还是资本,都不能成为单位价值量的决定因素。通过商品价格形式演变过程的研究发现,我们通常讲,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尺度,而商品交换过程,就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从而货币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物的尺度。当然我们可以确定,一个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尺度大小,为一个单位价值,这样,商品价值量或商品交换价值量,就转化为商品价格,不过,在习惯上,我们把商品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仍叫做商品价值量。而价值,作为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也就被抽象出来,而与商品价值量、商品交换价值量相区别,价值理论从此就得到完善。
价值的形成是由现实的生产关系来决定,但是就整个社会而言,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包括许多方面,商品市场价格就反映了这种生产关系的现实,即商品价格──商品交换价值量,反映了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把握商品价格的运动情况呢?既然商品价格反映了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情况,当然,只有从社会生产关系中,去把握商品价格的运动规律,商品价值量就由此产生了。商品价值量,是我们从社会生产关系中抽象出来的一般生产关系的产物。在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劳动者的劳动力和资本(包括生产资料和土地),是两大基本要素。因此,我们把劳动者和资本,在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形成的一般生产关系──社会产品分配关系,作为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因素。
这里,过去,由于我们把价值看成是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从而不能区分价值、商品价值量和商品交换价值量。只有我们清楚了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只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才能明确商品交换价值量反映了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情况,而商品价值量则是社会一般生产关系的产物。
在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过程中,不管是等量劳动,还是等量资本,都不会形成等量价值,从而此时谈论多少劳动量形成一个单位价值,或多少资本量形成一个单位价值,都是不可能的。只有在社会一般生产关系下,即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或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的情况下,我们才能确定多少劳动量形成一个单位价值,多少资本量形成一个单位价值。
首先我们考察劳动者的劳动。各种商品生产劳动,就其具体的劳动形式而言,即具体劳动,是不能相互比较的。作为生产关系内容的劳动,只能是抽象劳动──撇开具体劳动形式的一般人类劳动。抽象劳动是无质的差别的人类劳动,并且,抽象劳动,只有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才可能相互比较。否则,抽象劳动的意义是什么呢?什么叫无质的差别的人类劳动呢?这是不可定义的。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的,这一生产关系,决定了抽象劳动是平等的,等量劳动形成等量价值。而在这一生产关系下,生产商品所需的劳动量所形成的价值量,就组成商品价值量。各种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市场竞争,是使商品价格围绕商品价值量上下波动──这正是商品价值量规律的作用表现。
但是,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能力是肯定有差别的。例如一个成年劳动力与儿童的劳动力肯定是不同的。那么,人类抽象劳动的平等性是指什么呢?由于不同商品之间,由于其生产劳动是不能相互比较的,人类劳动的比较反映了一种生产关系。从而个别劳动者之间劳动能力的比较,不能从不同商品生产之间去考察的。而同一种商品生产,其生产劳动是可以互相比较的,从而个别劳动者之间劳动能力的大小,只能从同一种商品生产中去考察,就劳动力而言,不同劳动者之间是不可替代,相互独立的。这样,劳动力生产能力的大小首先反映在生产物质财富──某种商品的多少上,然后又反映在形成价值的能力上。因为同一商品,其价值量是一样的。那么,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商品价值量是由怎样的抽象劳动量决定的呢?当然是该由一般劳动时间和工种的劳动强度来决定。一般劳动时间,是指一般劳动者或成年劳动者的劳动延续时间。而其它劳动者的一般劳动时间,是与这成年劳动者的劳动延续时间相比较获得的。至于某工种的劳动强度的大小,这是相对的,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结果。
我们再分析资本。就资本的存在形式而言,有三种形式:生产资料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而其根本形式是货币资本。货币,大家一看就明白,不管它在谁手中,都是一样的,从而是平等的。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资本利润的平等化,资本竞争只是引起个别利润率围绕平均利润率上下波动。这就是说,货币的平等性决定了等量资本形成等量价值这一价值决定规律。在这一生产关系下,生产商品所需的资本量所形成的价值,组成商品价值量。那种认为竞争引起利润率平均化的观点是错误的。竞争本身只是一种运动,而利润率的波动,正是竞争运动的市场表现,因此这一观点只是同义反复。
最后,我们分析资本与劳动者的关系。就资本的存在形式如货币,和人类劳动的具体形式──具体劳动而言,是不能相互比较的。但是就生产关系而言,它们就是可以比较的了。具体劳动本身也是不可比较的,只有就生产关系来说,抽象劳动才可比较。
就资本本身而言,是可以相互比较,从而可以计量,而就抽象劳动而言,本身也可以互相比较,从而可以计量。当然资本与劳动,就生产关系而言,是可以比较,并且可以计量的,这是数学的一种普通常识。劳动与劳动之间的比较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资本与资本的比较,反映了资本家之间的生产关系;而资本与劳动之间的比较,反映了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的生产关系。也就是说,资本与劳动形成价值的关系,是资本家与工人阶级力量对比的结果。因而,只能从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去确定资本与劳动形成商品价值量的关系,而不能在这纸上凭空想象。不过在这里,可以作一个假设,从而使我们了解资本与劳动怎样进行比较。我们假定一个劳动力在10小时劳动时间内形成10个单位价值或10个货币单位。而一千元货币资本在10小时生产时间内形成10个单位价值或10个货币单位。这样,1个劳动力的10小时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就等于一千元货币资本10小时生产时间形成的价值。
    10单位价值=1个劳动力×10小时=10劳动力·小时
    10单位价值=1000货币×10小时=10000货币·小时
    则;10劳动力·小时=10000货币·小时
    1劳动力·小时=1000货币·小时
以上我们讲到,价值的形成由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来决定。下面我们也就从历史过程中的生产关系来考察价值的形成及其演变。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力作为商品生产的主要生产能力,在社会生产关系──分配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由于生产资料极为贫乏,且其生产能力也极为有限,从而其生产能力往往表现为生产者的技能,即生产资料的生产力表现为劳动力。这不仅在物质财富的生产上可如此解说。在价值的形式上,也可以如此解说,不过,这里,生产资料的生产力依然存在,只是力量较小,依附于劳动力可已。
那么,生产资料的生产力为什么会表现为劳动力呢?首先,生产资料归生产者所有,从而不存在资本,当然生产资料生产力直接表现为劳动力。其次,生产资料的生产力,相对于劳动力来说是较小的。因此,生产资料的生产力表现在劳动力上,只表现为技能的差别。生产资料没有成为生产关系中独立的方面。第三,生产资料拥有者──资本家,还没有产生,或者处于极低的地位。从而,从社会生产关系分析,还没有代表生产资料的阶级存在,当然生产资料不能成为社会生产关系的一方。不过,土地,作为一个特权阶层的代表,比资本早许多时间成为社会生产关系的一方。
总之,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成为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要素,当然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从而劳动价值论是可以成立的。不过,劳动价值论只是可以成立,但并不正确:劳动价值论只是“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形成价值”这一观点成立,但“价值是劳动”的观点不成立,价值,还是社会产品的分配权力,由于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形成价值”。商品价值量与商品价格的偏离,就证明这一观点。
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极为丰富,并且其生产力也极为巨大,已成为独立于劳动力的生产力,人们离开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无可想象。同时,资本家阶级已经产生,并且得到发展,这为资本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提供了社会基础。这样,生产力革命,就会使社会生产关系发生变革,生产资料──资本参与了社会产品的分配,成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而与劳动相并列,到达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生产关系已经成熟。这样,价值就不再由劳动这一唯一因素形成,而是由劳动和生产资料──资本两者共同形成。这就是价值的形成──社会生产关系产物的社会含义发生改变的秘密。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只要把物质财富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基础,就不难发现价值只是社会生产关系──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当然就不难解开资本也能形成价值的迷团。
这里有必要单独分析劳动价值论的性质。劳动价值论是从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商品交换出发,通过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考察而揭示出来的。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劳动力在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处于绝对地位,从而人们就认为商品之所以能够互相交换,是由于人类抽象劳动,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价值是商品能够互相交换的秘密。并且马克思还把价值应用到商品生产过程中,从生产过程中证实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正因为如此,大家就把价值当作一种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马克思也就只能否定商品流通过程中存在价值的形成。这是政治经济学研究到现在还没有完整的、科学的价值理论的根本原因。既然价值与物质财富是一样客观存在的,当然,研究物质财富的分配时,把价值也当作研究的对象──分配的标的,而不可能仅仅把物质财富本身当作分配的对象,更不要说揭示出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分配关系的产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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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7-2-17 16:29:38
不管亚当·斯密、李嘉图,还是马克思,都仅仅是从商品交换着手,研究商品价值的。同时又是在简单商品生产这一特殊生产条件下进行研究的。由于这时,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成为社会产品的分配要素,从而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劳动价值论是可以解释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的,但是由于他们考察价值时,是从商品交换出发的,不理解或没有研究价值的真正社会含义,从而把价值当作一种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当作一种“神”,从而在“神”的信仰上产生了分歧,结果争论不休。特别是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时,“价值的形成”的争论更剧烈。有的经济学家虽然从社会现实中,发现劳动价值论的缺陷,但是又不能解释资本为什么能够创造价值。价值的定义本身,原来就是劳动创造的,资本怎么能创造价值呢?而有的经济学家,在分析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和交换时,仍坚持劳动价值论,从而陷入形而上学中去──任意偷换概念,把价值与生产价格机械地联系起来。
劳动价值论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是由于他们认为劳动是社会产品分配的唯一要素──劳动且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这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点。但是,理论必须建立在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否则就成为缪误,并且也不可能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马克思关于价值与生产价格关系的论述,就说明了这一点。只有从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中,才能揭示出价值的真正社会含义。同时,我们可以批判现实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不合理性,同样起到革命的效果。
我们再看看商品价格,商品价格是其交换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起初由于货币具有价值,从而货币成为价值的符号或代名词,当然货币也就成为物质财富分配看得见、摸得着的一种尺度。我们说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尺度,就是指货币是社会产品分配的尺度。但货币本身并不等同于价值。货币是一种物,它只有分配尺度的功能,但没有等价交换规律这一社会功能。而等价交换规律正是价值的灵魂。同时,历史告诉我们,货币作为一种分配尺度,可以用纸币取代。纸币作为分配尺度,使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物形象化。商品交换,不再是等价交换,而是获得一张凭证──社会产品中取得产品的证明。这社会产品的分配,不是非常明白吗?而纸币量的大小正是由等价交换分配规律决定的。这样,我们对价值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物,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确实的,价值作为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当然,生产力、社会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都会影响商品交换价值量或其货币表现形式。如果把价值当作一种神秘的客观存在──与物质财富本身相等同,商品需求等社会关系,怎么能影响价值这一客观存在的东西的形成呢?这用什么哲学原理解释呢?
商品价格是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货币表现形式。但是,在市场上,由于商品需求等的变化,会引起商品价格发生波动。也就是说,商品需求等的变化,会引起商品交换价值量上下波动。商品交换价值量反映了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情况,那么,商品价格或商品交换价值量如何运动呢?商品价格或商品交换价值量总是围绕商品价值量上下波动的,这就是商品价值量规律。正是这一点,说明了我们研究商品价值量具有重要意义──把握商品价格或商品交换价值量的运动规律。因为掌握了市场运动规律,从而人们根据这一运动规律,去指导市场经济活动,使社会经济获得最大程度的发展,这正是经济学的研究目的。
价值是社会产品分配的产物,价值单位的确定,使价值理论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商品价格或商品交换价值量反映了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情况,商品价值量并不是现实的社会产品分配,而是社会一般生产关系──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物,并成为我们把握商品价格或商品交换价值量运动的规律性东西。因而对于不同的商品,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其商品价值量,从而去把握该商品价格或交换价值量的市场运动,同时,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即使是同种商品,不同生产者,由于商品的品牌、包装、重量、颜色等的区别,从而不存在完全相同的商品。因此,对于不同的商品生产者,我们可以分别计算商品价值量,从而去把握该商品价格或交换价值量的市场运动情况。
由于不同商品供给下,商品价值量可能不同,这样,不同商品供给下的商品价值量的连线,就组成商品价值量曲线,同时,商品价值量规律,就是商品供给规律,当然,商品价值量曲线,就是商品供给曲线。我们根据商品供给曲线与商品需求曲线,就可以考察自由竞争条件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了,如图一所示。

                       图一   商品供求均衡
图一中,0点为商品交换价值量等于这一供给下商品价值量时的供求平衡点,AOC曲线为商品需求曲线,BOD曲线为商品供给曲线──这里,这了方便, 我们假定商品供求关系呈现一线性关系,实际经济生活中各种商品供求关系不是这样简单。在商品交换价值量低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量会低于需求量,这样,商品交换价值量会上升,直至等于商品价值量;而当商品交换价值量高于商品价值量时,商品供给量则会高于需求量,这时,商品交换价值量会降低,直至等于商品价值量。这里,商品的需求是客观的,是有一定变化规律的,它不随人的意志而转移。
总之,只有明确物质财富的分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才能知道价值是社会生产关系──社会产品分配关系的产物。从而价值是社会产品分配权力,而不是与物质财富一样客观存在的东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对市场经济进行科学的分析,才能正确指导我们进行经济规划。同时,这样,我们既可以从哲学角度去考察商品价值量和商品交换价值量的关系,也可以运用数学、统计学等知识,根据市场价格运动情况,把握商品价值量或交换价值量的运动。因为物质财富的分配问题,毕竟存在一个数学问题,不可能完全从哲学的角度去分析清楚。但是,我们利用数学、统计学等知识把握市场价格的变化时,也不能撇开价值的内在社会意义。并且只有根据价值的内在社会意义,运用数学、统计学等方法去研究市场经济,才会科学,才能正确地表示商品价值量或交换价值量的运动情况,否则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价值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就说明了这一点。
前面,我们用商品需求曲线考察了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但是,商品需求规律是如何形成的?1990年,我就提出了分配价值论,但直至1999年才解决了价值的计量问题,即设定一个单位货币所含的分配权力为一个单位价值,此时,分配价值论体系完善了,也就能科学考察商品供给规律。不过,尽管当时我就已经明白:消费者根据商品效用分配自己的收入到各种商品中去,形成各种商品购买力,但由于我困于商品效用的不可计量特征,一直不能计量分析:消费者是如何根据商品效用分配自己的收入到各种商品中去。直到2009年,明白了价值——分配权力与商品效用的计量关系,整个经济学理论体系就完善了。
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已经发展到用货币计量商品效用了,但这里,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对于同一消费者而言,数量可以说是相同的,但对于不同消费者,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可能是不同的。这也就证明了边际效用价值论是错误的。
不过,对于同一消费者,正因为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是相同的,而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也是相同的,这样,单位货币的意义表示:消费者愿意用一个单位货币——分配权力,购买一个单位货币商品效用,消费者正是根据商品效用,分配自己的收入——分配权力到各种商品中去,形成了各种商品购买力。
也正是单位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对于不同消费者是相同的,从而货币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这里,是货币所代表的分配权力相同而把不同消费者联系起来,而不是货币所代表的商品效用!
这样,生产者获得的分配权力就转化为消费者的收入,而不同消费者的收入不同,决定了商品购买力呈现递减规律,也就决定了商品需求递减规律;不同消费者的商品效用不同,决定了商品购买力呈现递减规律,也就决定了商品需求递减规律;同一消费者的商品效用递减规律,决定了商品购买力呈现递减规律,也就决定了商品需求递减规律。这里,边际效用价值论考察商品需求递减规律,仅仅是由于同一消费者的商品效用递减规律。
在《财富论》一书中,我还把商品供给曲线与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曲线区别开来,并且,利用了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曲线,考察了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传统经济学,不管是劳动价值论还是边际效用价值论(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对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都不能进行图形分析,这是由于把商品供给曲线与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曲线同一的结果,或者说仅仅就商品供给曲线来讨论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的结果。由于我区别了商品供给曲线与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曲线,也就可以通过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及其曲线,结合商品供给曲线与商品需求曲线,考察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了。如图二所示,曲线L就是商品价值量曲线,即是商品供给曲线,此时,商品价值量为B;曲线N为商品需求曲线;曲线M就是在供给为O并且供求均衡时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曲线。

                   图二  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曲线
当商品需求增加,商品需求曲线右移为曲线N1,商品供给为O时,商品价格就为C,高于商品价值量B,商品供给就增加。不过,由于商品生产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当商品供给增加到P时,商品供给就较长时间不变,此时,商品价格为A,高于商品价值量。当然,从长期看,商品供给还是可能增加的,直到Q,此时,商品价格等于商品价值量,即商品供求处于均衡状态。
当商品需求降低,商品需求曲线左移为曲线N2,商品供给为O时,商品价格就为D,低于商品价值量B,商品供给就降低。不过,由于商品生产处于不完全竞争状态,当商品供给降低到R时,商品供给就较长时间不变,此时,商品价格为B,低于商品价值量。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劳动力的不完全竞争,会产生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但还不是经常的。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由于边际生产成本较低,决定了边际商品价值量较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则是经常的事。这样,前面我们指出,商品价值量决定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而此时,即当商品价格低于商品价值量时,我们不仅用商品供给的价格弹性来考察商品生产的不完全竞争,我们还用边际商品价值量或边际资本平均利润率来把握商品生产与交换规律。
同时,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商品价格可能不是商品供求平衡的产物,而是生产者博弈的结果。生产者博弈一章篇幅虽然较少,却使《财富论》整个经济学体系趋于完整。
总之,只有分配价值论是正确的价值理论,当然,只有建立在分配价值论基础上,经济学研究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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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kd05130 发表于 2017-2-17 16:34:12
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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