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看起来有点诡异的问题。
在看尼克尔森的中微,里面提到有限次博弈是达不到合作的,而无限次博弈可以(具体的那个有关贴现率的不等式就不写在这了,大家应该知道,就是那个等比数列然后求出来贴现率大于某个值就可以实现合作)。
但我有个不解。假设以最简单的囚徒困境为例(就是选择结果分别为(1,1)(0,3)(3,0)(2,2)的那个博弈,数字代表牢狱年限,呃虽然这个例子好像举得有点奇怪= =),假设现在AB双方要合作4次,按照课本的理论双方没有激励按照合作的承诺执行;但假设B在第一次就想违背诺言,那么他第一次能得到0年的牢狱,但这样往后同样的博弈里面就只能是产生(2,2)的结果了。这样,B总共得到的年限是0+2+2+2=6。倘若其一直遵守诺言按照双方的合作承诺,那么他的牢狱期是1+1+1+1=4,反过来对于A也同理,这样显然是合作为好,所以按照这样的推论,有限次也可能促成合作,要看具体的次数和不同策略的效用。
我翻阅过好几本其他中微都没有说明为什么有限次不能合作,只说了最后一次不能合作,然后倒着推。但我没有找到能推翻以上我的粗劣想法的理论(0_0尽管我知道它是错的)。
请问大家,以上推论错在哪里?万分感谢啊!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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