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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分税制二十年:制度及影响”研究生论坛征文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分税制二十年:制度及影响”研究生论坛征文1994年中央政府推行的分税制改革显著地改变了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这次改革为理解当前我国政府行为及经济发展方式、特征及潜在问题提供了重要视角。今年是分税制改革二十周年,为了进一步理解这次改革及其影响,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当代中国政府治理研究中心(筹)”及《世界经济文汇》编辑部于2014年4月26日-27日主办“分税制二十年:制度及影响”研究生论坛。论坛欢迎国内外高校研究生(硕博士)围绕分税制这一主题踊跃投稿。届时将有相关领域资深学者主持分论坛并点评入选论文,其中的优秀文章将被推荐至《世界经济文汇》进行匿名评审。所有参选论文(中英文皆可)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通过E-mail发至会议信箱fenshuizhi20fd@163.com,并请在标题栏注明“参会论文”字样。征文作者会于2014年4月5日前接到是否入选的通知。应邀参会的作者将承担交通费及住宿费。论坛会务联系方式:联系人:段伊戈联系电话:18817362276联系邮箱:ygduan11@fudan.edu.cn

  • 《管理世界》新制度经济学书评系列_周业安、杨其静、聂辉华等

    -新制度经济学学术书评系列—主持:唐寿宁、周业安、蒋东生《管理世界》杂志编者按:自科斯、诺思等人的开创性研究之后,经过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威廉姆森等人的努力,新制度经济学(NIE)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得到迅猛发展,不仅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权学派、交易成本经济学(TCE)和新经济史三个分支,而且进一步引入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逐步和主流经济学融合,成为主流微观经济学中契约经济学和组织经济学的主体部分。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NIE进一步向相关经济学分支和相关经济学科扩张,并赋予这些学科分支新的活力和视野,例如,NIE和发展经济学相结合,形成了转型经济学中的制度分析学派;NIE和波斯纳等人的法和经济学相结合,形成了法和经济学中的新制度学派;NIE和政治学相结合,发展出了交易成本政治学(TCP)和政治学中的历史制度主义,并结合布坎南等人的宪政思想,发展出了宪政经济学;NIE和社会学相结合,形成了社会学中的制度主义。NIE除了向相关学科扩张外,自身也没有停下演变的脚步。在引入信息经济学的基础上,NIE进一步吸收了新奥地利学派、演化经济学和新比较经济学等的思想,在萨登、肖特等人早期关于非正式制度演化的研究基础上,通过演化博弈论、协调博弈论和行为经济学相关模型的构造,逐步开拓出比较丰富的NIE模型,这些模型克服了NIE难以定量研究制度动态的弱点,不仅能够有效地解释不同制度的选择、制度的起源及演化的复杂过程,而且也初步探索了制度的认知基础。NIE的经验研究方面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特别是TCE的经验实证已经得到普遍认可。NIE在不断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成果,大多数代表性作品都已经或即将有了中译本,与其他经济学分支相比,NIE中译本的普及实为罕见,充分反映了NIE在国内的影响力。大概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国内经济学家就开始尝试进行NIE的中国经验解释,并由此形成了一个特殊群体——以天则经济研究所和上海三联书店为纽带的经济学家群。当时天则所几乎汇集了国内所有最顶尖的NIE学者,并相继编辑出版了中国制度变迁案例研究系列等;而上海三联书店组织出版了大量的国内NIE著作和国外NIE译著。这两个机构极大地推动和普及了NIE在国内的传播。但是,到了上世纪90年代末,国内的NIE研究基本上停滞了,原先研究NIE的学者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NIE早期的产权学派和TCE的认识上,对NIE后来的发展基本上不了解;而年轻的学子虽然对NIE还抱有浓厚的兴趣,但研究资源却投向金融学、产业组织和宏观经济学等更为主流的经济学分支,这两个方面都可以从国内最权威的学术刊物上反映出来,比如《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管理世界》等,近年来已经很少有NIE方面的论文发表。出现这一状况的原因很多,但NIE在国内学术界的淡化却是不争的事实。中国的经济转型本质上是一个制度转型,吸收NIE的思想和模型应该有助于解释转型背后的深层问题,这一点国内学界应该是达成共识的,但是在是否运用和如何运用NIE这一问题上现在却很少有人能够认真给予关注。正是基于这种困惑和危机感,本刊拟推出新制度经济学系列书评,试图通过书评的形式进一步系统传播NIE的思想和模型技术,以此吸引更多年轻学子关注和研究NIE。我们推出的书评不仅仅是对相关NIE经典著作的评述,更重要的是这个评论也是对NIE研究进展和潜在局限的讨论。这样既可以有效地传播NIE的思想,又可以给NIE爱好者就某些主题的深入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该系列书评初步选择了5个主题,包括关于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评论、迪克西特《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的评论、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的评论、哈特《企业、合同和财务结构》的评论和范博格《宪政经济学》的评论。稍后将陆续推出对青木昌彦、格雷夫、肖特、施密德等人著作的评论。敬请读者批评指正。第一篇:交易费用经济学:过去、现在和未来——兼评威廉姆森《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聂辉华摘要:本文通过评论威廉姆森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从多个视角系统地介绍了威廉姆森的经济思想,并比较了交易费用经济学与行为经济学、产权理论和演化博弈制度分析学派,透视了交易费用经济学的发展前景。关键词: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交易费用经济学,不完全契约理论,新制度经济学转载、引用请注明来源,欢迎致电与作者讨论本文,E-mail:niehuihua2000@yahoo.com.cn。原文见《管理世界》2004年第12期[此贴子已经被nie于2005-5-3113:36:18编辑过]

  • 关于,可读读国家科技部刊物《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3年12期的学者视点:李华振MBO:中国商人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公海捕鱼机会”?——制度经济学的视角

    MBO:中国商人的最后一次大规模“公海捕鱼机会”?——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李华振张昕按:本文原载国家科技部刊物《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3年12期。感谢英国NAPIER大学、武汉大学张昕博士整理并提供本文文稿。 【内容提要】中国经济的根本“症状”是公司治理结构出了问题,而在这个“症状(标)”的背后,其“病因(本)”则是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不够发达完善,以中产群体为核心的商人阶层的力量不够强大。为什么要鼓励商人们一次又一次的“公海捕鱼”?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经济学问题。关于商人,在古代的自然经济里,被贬为“无商不JIAN(奸)”;但自从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它已经变成了“无商不JIAN(坚)”——现代社会如果缺了商人,就难以坚实长久,最有力的例证是前苏联。通过一次次的公海捕鱼,逐步使经济资源通过经济及法律上的技巧性操作转移到商人阶层手中,这是为市场经济扫清路障。【关键词】科斯定理,国企症结,MBO,商人地位,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制度经济学中国的市场经济和商人阶层都是从“公海鱼场”发展而来的,这一点与西方很不相同。庞大的国有经济从整体上来看,是个养满了“休克鱼”的公海鱼场,几十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中国经济的大海要想健康地与国际经济的汪洋互通互联,绝不能再维持这种“休克状态”,必须把这个公海鱼场向外界开放,引入新的水源、空气和养料,才能把休克鱼救活。从1978年至今,这个公海渔场已经为中国商人们带来了20多年若干次或大或小的公海捕鱼机会。目前正被热炒的“国有企业MBO改革”可能不是最后一次公海捕鱼机会,但绝对是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公海捕鱼机会。“公海渔场”再度面临“休克威胁”中国的公海渔场曾经几度经历休克威胁,为了对付休克困境,每次都把一批公海里的“鱼”转给外界的非公海渔场去养(主要是中国商人们的民营渔场,也有一部分转给了外资渔场),通过非公海渔场的活力和增产,从而在整体上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大势。这次,公海渔场又遭遇了新一轮的休克威胁。进入21世纪以来的3年里,中国市场经济突然“状态不佳”起来,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的“集体地震”,丑闻不断、败绩连连;二是国有企业的“批量滑坡”,短期明显好转的可能不大。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是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的最重要主体,前者是“排头兵”,后者是“主力军”。但现状却是:“排头兵”的头抬不起来了,成了“缩头兵”;“主力军“的队伍不武了,成了“病力军”。我国著名经济法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大洪指出,中国公海渔场这次休克的根本“症状”是公司治理结构出了问题,而在这个“症状(标)”的背后,其“病因(本)”则是中国的非公有制经济不够发达完善,以中产群体为核心的商人阶层的力量不够强大。由于中国目前的绝大部分上市公司是从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所以,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实际上都可以归结于一点,即几十年的国有企业传统之固疾仍然没能得到完善的解决。科斯定理能合理地解释中国公海渔场的这次休克:由于国家本身并不是一个生命体,它无法像“自然人”那样去监管自己的财产。因此,“国家所有权”最终还要由具体的某个(些)人去行使。这样就产生了“国有企业双重代理风险”,即:经营者代理进行企业经营,会产生“经营者代理风险”;主管部门及官员代理行使国家所有权,会产生“所有者代理风险”。我国著名学者型企业家、原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孟奇指出,在中国目前的国有企业和大多数上市公司里,不仅经理是“被雇佣者”,连本应由所有者担当的董事、监事也绝大多数是“不具有所有人身份的被雇佣者”!他们都被国家雇佣——且不同于西方的“市场化雇佣”,而是一种掺杂了浓厚的非市场化因素的“特权式雇佣”。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目标并不完全与公司、所有者(即国家)的目标一致,他们的行为价值取向有时候与公司及所有者的利益产生冲突、甚至完全背道而驰。对于他们而言,公司及所有者的利益只不过是一种“外部性因素”,并没有“内部化”为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在“经济人理性”之观念下,董事、监事、经理就会利用各种法律的、产权的、管理的、监督的空档,来谋求私利的最大化。国企改革需要再次鼓励商人们“公海捕鱼”20多年来,中国的国企改革一直沿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向进行,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市县、从官方政策到学者研究,都津津乐道于“两权分离”。但20多年的实践却表明:两权分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最明显的例证就是上述的我国公海渔场面临又一次休克威胁。是什么原因导致国有企业两权分离的失灵?实际上,我国长期以来所进行的国企两权分离之改革,仅仅是廓清了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关系,而没有理顺主管官员及经营者与政府及国企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政府与国企,二者都是组织机构而非自然人,只不过一个是“大”组织机构、一个是“小”组织机构。社会学表明,组织机构本身是没有生命、没有意志的,它不能象自然人那样去进行思考决策,所以,政府与国企都不能“直接”维护自身的利益。归根结底,还必须由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代理(代表)”政府及国企来进行决策。在“代理”的过程中,主管官员和经营者就会在外部性因素(即政府及国企利益)和内部化因素(即他们自己的利益)之中,关心后者而牺牲前者。国企的真正症结在于它没有解决好“自然人”(即主管官员和经营者)与“组织机构”(即政府和国企)之间的利害关系问题,没有在“自然人”与“组织机构”之间搭建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治理结构(包括外部结构和内部结构),没有使二者的外部性与内部化相趋同。两权分离之改革,仅仅在这个大的组织机构(即政府)与那个小的组织机构(即国企)之间进行,而没有深入到自然人与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之深层。因此,两权分离在中国已经基本上走到了尽头,不可避免地成了秋风中的落叶。于是,MBO就取代了两权分离的地位,成为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主角。MBO,英文ManagementBuy-outs,中译“经理层收购”或“管理者收购”,是指管理者(层)用本企业的资产作担保来进行融资,再用融来的资金收购本企业的股份或分支机构,从而达到控股或参股本企业之目的,使管理者由雇员变为所有者。在西方,它是一种资本运作方法,曾在西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用用。例如英国,1979年撒切尔夫人执政后,大力推行“国企民有化改造”,曾借助于MBO方式来进行。MBO的确能治国企之病,是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良方,是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有效途径。它最大的贡献在于两点:1、使国企经营者由“纯粹的代理人(打工者)”变成了所有者,实现了国企的虚拟私有化改革。MBO之后,经营者拥有了企业股份,企业的利益对他们而言,不再是纯粹的外部性因素,已经成了内部化因素。这就会促使他们以“关心自己切身利益”的心态来积极维护企业利益,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经营权代理风险”。2、巧妙解决了经营者自有资金不足的难题。过去,我们在实行“高级人才持股计划”、“经理股票期权计划”等改革措施时,遇到的最大难题是经营者缺乏足够的资金来购买企业股份。这导致许多改革措施无法执行,因而收效甚微。现在,MBO巧妙解决了这一难题:它允许经营者用本企业的资产作担保来进行融资,再用融来的资金收购本企业股份。“公海捕鱼”并不是挖国家墙脚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观念,一提到“公海捕鱼”,许多人就想到这是不是在“挖国家的墙脚”?要判断这个问题的性质,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看它是不是为中央政府首肯的;二、看它是不是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当“公海捕鱼”能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它就是合理而且合法的。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中国曾发生过数次“公海捕鱼”,从总体上来看,每次都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实际上,放眼整个世界,几乎每个立志要走市场经济之路的国家都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公海渔场向民间渔场开放、改造,区别只在于速度和程度不同而已。为什么要鼓励商人们一次又一次的“公海捕鱼”?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经济学问题。要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知道“商业”和“商人阶层”在人类社会(尤其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关于商人,在古代的自然经济里,被贬为“无商不JIAN(奸)”;但自从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它已经变成了“无商不JIAN(坚)”——现代社会如果缺了商人,就难以坚实长久,最有力的例证是前苏联,它虽然曾与美国一样成为世界超级强国,但由于它实行的并不是市场经济,商人阶层几乎不存在,所以,到头来,它无法象美国一样“因商而坚”,未到百年,就已经隐入了黑皮史书里。历史已经证明,人类社会要想以更快的、更常态的速度向前发展,必须走市场经济之路,而市场经济必须要求合理的社会分层和财富分化。中国目前所缺的就是这一点。通过一次次的公海捕鱼,逐步使经济资源通过经济及法律上的技巧性操作转移到商人阶层手中,这是为市场经济扫清路障。所以,当我们打开电视,在珠三角和江浙地区的电视频道里看到“发挥带头作用,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做出贡献”的公益广告时,不必再感到丝毫的惊诧和不解。当然,公海捕鱼也必须有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反面的例子是俄罗斯,俄罗斯实际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的500家大型国企,只卖了72亿美元。俄罗斯进行圈资运动时,由于不具备完善的法治环境、社会监督、人文观念(主要指市场等价交换的观念)等条件,其圈资运动的结果是权力腐败,是“官僚瓜分国企大蛋糕”。剧变之后,国有资产原来谁在管理,就归谁占有,结果出现了“官僚私有化”和“官僚资本主义”。结果,它并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相反,由于国家对经济的整体控制能力严重降低,从而直接动摇了整个社会的经济民主和政治稳定之基础。这种“不当的圈资运动”使俄罗斯陷于长期衰退之中,使它从一个超级强国沦落到目前的状况。MBO:从“视为偷鱼”到“公开捕鱼”MBO在中国的主流意识里已成为一种先进的产权制度改革方式。在我国1200多家上市公司中,涉及国有资产的有900多家,其中的300多家正在积极探索MBO,据保守估计,应当有100多家的MBO改革已经既成事实,其中包括不少大名鼎鼎的名企。MBO热同样波及到了大量的非上市国有企业,据说,东南沿海地区的许多国有企业已经抢在国资委发挥作用之前进行了大量MBO,完成了正式的“摘帽”。要知道MBO有多热,我们不妨看看国泰君安收购兼并部总经理满满的行程表:从博鳌到北京再回上海,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他就参加了四个会议,主题全部是MBO与经营者持股,会场里座无虚席,每一个参加者都热情高涨。仅仅在一年之前,国企的MBO改革还是一种未获中央政府首肯的“地下的干活”。每一次MBO都是特例,能否完成MBO改革完全取决于商人(大多是国企的管理层和专门的投资机构)与政府的关系和利益交换。但现在,十六大报告关于国有资产处置以及“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的决定,已在根本的大政方针上为国有企业的MBO改革打开了事实上的绿灯。大胆地对国企进行MBO改革者不再是“见光死”的“黑侠”,通过MBO来捕鱼的商人不再背上“偷鱼”的恶名(甚至被称为“罪名”)。MBO已经成为一个名正言顺的引水峡,它一头连接着国有经济的水域,一头连接着民有经济的水域,可以公开地从国有渔场里往民有渔场里引水放鱼了。虽然MBO的核心就是管理层收购,而且允许以企业的资产为担保进行融资,但实际上由于中国的大银行都是国有的,它们在放贷时并不一定遵循市场法则,往往更多的是按“上级批示”来做,所以,国有大银行在没有接到明确的“有关批示”之前,还不敢(至少是不敢公开地)对MBO进行放贷。因此,目前MBO所需的资金仍然是一个困扰中国商人们的头等问题。以至于有说法称,早期MBO中的钱,只有找地下钱庄借。至少是在目前向国有大银行求贷无门的情况下,专门的信托投资机构就成了首要的资金来源。在这些专门的投资机构中,那些“国产零零漆”们的力量还比较单薄,无法与国外的那些“真正的007”们相比。于是,资金上没有优势的国内专门投资机构就利用自己发达的国内关系网络,先在前面搜索好的项目,然后,再来换取和外资基金合作的机会,由外资基金进行真金白银的投入,由此筹集MBO所需的资金。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些专门投资机构热衷于哪些投资项目?如何得到它们的青睐?一般来说,它们通常对那些业务单一、利润下降的纯生产型公司感兴趣。他们往往把美国在MBO、LBO等操作上曾取得极大成功的KKR公司(KohlbergKravisRoberts&Co)的做法当作榜样:与目前的企业管理者联手完成MBO,然后赋予这些管理层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使公司业绩迅速上升,完成财务目标,从而获利。不管是国内的业界人士还是国外的专门投资机构,大家都明显感觉到:在中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步入标准的法治化、阳光化之际,未来可能会持续8年之久才能全部完成的“国企MBO改革”将是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公海捕鱼机会,所以大家都格外珍惜;即使以后还有公海捕鱼的机会,其规模肯定要小得多。如何正确引导这次“公海捕鱼”考查一下西方MBO(西方有国企MBO,也有非国企MBO)的经验,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重视——第一、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由于缺乏合适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机构,中国目前的大部分MBO是通过民间资本借贷来解决的。这种大量地通过个人间协议流动的民间资本,一方面反映了MBO对融资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隐含了不能到期还债而潜在的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在通过MBO来改革国有企业的过程中,培育机构投资者是MBO步入良性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机构投资者的主要作用体现为:通过长期投资,促使管理层进行着眼于企业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性重组;通过持有的权益资本,有效参与管理层收购后的重组,监督、约束、控制管理层的经营行为,促进治理结构优化和收购后重整;通过自身具有的专业化、管理、人才和投资经验优势,减小投资的盲目性,促进并购市场理性、健康发展,减少中小投资者由于缺乏专业性带来的盲目投资;此外,机构投资者具有资金量大、分散投资等特点,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个人融资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引进机构投资者有利于促进管理层收购的稳定、理性、健康发展。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在投资的功能上存在一定的欠缺,主要表现为缺乏产业投资、以及专业化从事兼并重组的机构投资者。从MBO的现实需要出发,可以结合新的融资工具创新,发展以下几种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专项基金(MBO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用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第二、MBO融资工具的创新及其配套金融制度改革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MBO的融资工具较少,主要体现在债务融资中,缺乏信用贷款、卖方融资、公司债券、次级票据、商业票据等融资工具;在权益融资中,不能发行优先股;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之间,也缺乏相应的转换工具。中国MBO融资工具的丰富和创新,必须进行配套的金融制度改革。借鉴西方发达国家MBO所使用的融资工具,并结合中国MBO的现实融资需要,通过金融制度改革,创新MBO融资工具,为企业综合利用多种融资工具、组合风险和收购成本提供可能。包括:推进信用评级,促进信用贷款发展;逐步放宽商业银行贷款的有关限制;放宽企业债券的发行限制;探索次级债务工具;建立企业优先股融资机制,等。第三、建立和完善MBO融资的退出机制中国MBO融资的退出途径相对比较单一,表现为债务融资退出途径不通畅,权益融资退出的渠道不畅、交易成本过高。而在发达国家,MBO的债务融资工具具有不同的退出时间、方式,权益融资具有多种退出途径,多层次、相互交叉转换的混合融资工具和退出途径构成了西方比较完善的MBO融资退出机制。我国也必须建立起较完备的MBO融资退出机制,其重要意义在于:1、MBO完成以后必须进行大规模的重组,以大幅度提高公司业绩,减少高负债带来的还款压力;2、建立债务融资与权益资本相互转换的混合融资工具,例如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在保证债务安全性的同时,增加债权人的灵活选择机制,是MBO各种融资主体重要的退出途径,而且可以有效监督债务人的行为。

  • 民营制度经济学

    所有权强竞争企业模型――政企司高层制度经济学(未完成)一、专业化(分工、群集、信息共享、信息不对称、外部性、风险、货币期望、交易费用、市场准则、政府任股、风暴场景、科技流动、人才等量需求、公义指导)二、资本与资金三、企业经营权企业的经营权其实是取了所有权的一部分权力,让企业主不会因为经营失败而损失过重,这里主要讲的是民营制的企业。在企业主的经营过程当中,由于经营权的争夺异常激烈,一旦经常易主,其契约交易费用将会很高。一个企业主在获得一个企业的经营权的时候花了很多钱,不管他生意做得好坏,其转移经营权时又会要求至少收回资本的贴位金。资本的贴位金就是留滞资金的相关利润率利息,也就是在经营该资本时投入的如固定资产、不动产等的可以继续进入社会相关行业有效使用的残留资产的用社会平均利润率或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的利息。贴位金的意义是进行有限制的行业保护,也避免为了利润率统一[实现平均利润率]而进行的级数式增长的资金流动风潮,以及减少自发性的资源浪费。资本的贴位金的实现本身就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只是需要一定的良性引导。至于选用社会平均利润率还是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贴位金则大致要看该资本的行业开放性了:行业开放则比较适宜用社会平均利润率,而如果行业不开放则比较适宜用行业平均利润率。一般来说,好的行当不太开放,行业平均利润率高,则会用行业平均利润率来计算贴位金,而坏的行当比较开放,行业平均利润率低,则会用社会平均利润率来计算贴位金。从上一段可以看出贴位金会引起资本的一定限度的澎涨,因为好的行当要选高的利润率来计算,而不好的行当也要选高的利润率来计算,虽然存在一定地博弈,但是在消费者优势的经济中则这种拉高的情况是正义的,因为在消费者优势的经济中资本家更要保护自已。于是民营企业连续换手的情况是:第一契约交易费用要上升,第二贴位金会引起资本的澎涨。而又有个第三情况,信息不对称的突发效应: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换了老板了,其对市场的开发(外部性开发)和对价值的理解是极不相同的,而当该企业换了员工的时候,这些员工的技术素质和经验也是不同以前的,老板和员工的原始博弈和谋合之后,其内部信息不对称的形势和生产力结构也是难以预计的。因此任何经济人与该刚换手的企业进行交易时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或是心理胜升。这种心理波动影响了该经济人某角色的需求函数。为了找到自已和企业的平衡点,正常人都是要有一个理性分析和重组的过程,无端消耗太多了,该经济人的相关角色的需求函数不能解释,则交易就无法成功了。从后面一步来讲,一旦几个已经和该刚换手的企业交往过的人之间形成了信息共享,而且是信息共享中的有躁音影响的共享,则口耳相传所出现的误解和误差则会相当的历害,万一形成风暴,则其场景范围就看这些相关经济人的行动了。当然了,本段的前提条件是本企业的易手是本行业的和非行业替换性初点引入的。接着是第四个情况,如果企业易手发生在行业之间,则有一点要恳定的是行业的保护和入侵必有一番争斗,无论这是理性引导的还是个性引导的,也无论这是自发的、自觉的、外部经济的驱使、群集的强制力压制、用于风险控制的上部力的操控甚至是参杂了个人的喜好。有一些办法来对付这些外行人的入侵,一是以多目标进行涨价和淘汰,二是有选择性地进行对本行业有利的技术引入。三是行业自律和自激励。1、以多目标进行涨价和淘汰,目的是让财力强的人来接手,以便本人获得高利;以及使同地区得以经济上更优势,以便该地区同行业的获得发展;同时可能的话与此外行人进行交流和诚信相待,引起他对本行业的好感和信任,有利于本行业获得强援,也会有利于在好感中获得自我的发展空间;还可以向此外行人吸取经验和学习一点管理技术,以获得更多的生存信息。2、有选择性地进行对本行业有利的技术引入,目的是该外行人的技术更有利于本行业的发展,或本人也可以在其中谋利、获得升级,于是和此外行人优先沟通;另外也可以引入一些时尚、流行、高带动力的技术用于发展本行业的经济区域;更好的是引入一些可向本行业转化或直接带动本行业的技术,用以发展本行业或本人。3、行业自律和自激励,目的是用这次外行入侵的事实来引起同行业的警觉,改正同行的理性认识,再以新的理性去改变同行的自激励的价值取向,以正义之举赢得自我,赢得发展。从这三个方法及其前提可以看出一个结论,就是对于外行业的入侵,无论是本人还是本行业都会作出一定的努力以避免利益的损失,还要获得一定的发展机会。但不论是怎么地决策,最终资本的贴位金又在这里成为了焦点,因为在这里,行业之间的交手使得大量的专业技术和专用设备的有耗费转移和难再利用的浪费,专业人才的下岗也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压力,而资本的最高理性中有一条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于是好的社会必然会产生压力,迫使贴位金的升高。此时,贴位金将会参考信息共享和信息不对称了。比如在一个低利益行当的企业家要向高利益行当区转移,而且是以选中某个高利益资本要与之企业家交换的情况时,这时该高益企业家就要看低益企业家的技术、管量、制度等信息值不值得本人和本行业共享以及能共享多少,而本行业对彼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是否又足以让“我”立足,这时,该高益区的老板就会作出一个判断,这个性据(定性的数据)称为蔽益筹据,而将这个蔽益筹据附加在贴位金上与低益区的老板去谈,谈下来的金额称为超贴位金,该超贴位金是必然要补偿的。于是资本又再一次由于超贴位金而澎涨。还有第五个情况,就是某个外来行业是有恶意地来侵占本行业的领地,是一种在某一地区对某一行业的初始性的入侵,于是从该群人身上必然要收取倍超贴位金了,倍超贴位金倍出的部分是对技术价值的一种分析,只要技术是足可替代本行业的,就也许要按本行业本地区的产业总价值的30%以上计算,这种行动必然要有本地区本行业的全体的参与了,没有行业协会的地区将会对这种情况难以管理,不能形成有效的自保。以上所说的五种情况是对付企业行业竞争的一个分析,对这五种情况进行一下总结性的分析就是:企业的生存范围受到社会分工的影响,正是由于企业主要追求的是某些人和角色的利益和价值,于是这些大人物就需要社会分工向着他们的意原发展,于是行业划分明显了起来。而行业与行业之间、行业内部的斗争迫使对平均利润率的追逐成为了企业家的主要任务,而要保证平均利润率的可追逐性,企业家又都必须从剩余价值入手,也就是说“我”如何保证“我”的现实利润的问题。在资金的互相流动中,之所以资金要从这儿流到那儿,是为了那边的剩余价值的获取和来源适合我的个性或适合我的理性。也就是说当某个企业家发现那个行业的剥削方法、管理方法、生产力结构、技术特点和公义理想等都是“我”所梦想的,都是“我”力所能及的,那该企业家就会义无反顾地冲向这个行业。然而他们所冲向的正是别人的梦想,别人的立足之地,于是交易开始了,补偿开始了,适应开始了,其中需要的耗费太大了,因为梦想的力量是足以让人拼命的。大量的时间、物资和好奇心用在了契约上,用在了贴位金引起的资本澎涨上,用在了全人类的谋合上。正是这种大量的大量的用于自我发展的资本家的需求和付出,使得资金有了流动,GDP增长了,工人也有了流动,生活的质量也提高了,但是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了,就是资本家的梦想成为了全人类的负担,如果实体经济资本家会达到总人口的5%的话,那种实体经济的资金流动就会相当地大,而依附在这5%实体经济资本家身上的虚拟经济资本家将会在30%以上,虚拟经济是一种建立在契约之上的经济,也就是说实体经济创造了契约,而虚拟经济改造了契约,他们共同分享了从工人身上剥削来的剩余价值。重要的是在于如果卷入实体经济的资本家都是真正的资本家的话,那资本主义怎么能发展到这种契约风暴的时代,契约的力量是剥削、偿还和风险控制。于是契约风暴也就成为了剥削风暴、偿还风暴和风险控制风暴。如此带来的信息大爆炸有何好处。一个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将资本家控制为极少的几个人,而绝大多数人都是为自已而活着,具体的方法是将企业的主人定义为只有资本的经营权,而没有资本的其他所有权的经济人。也就是说只允许一个企业家有限制地自由做生意,而不允许这个人从此开始有了垄断别人的能力,也不允许他参政,摄政和捐政,也不能控制股市,也不能涉及公共事业,不能搞政治帮派,更不能投资国家经济命脉。该企业家要搞这些也可以,但是一定要经过大的考验,成为公司制的企业以后才行。这一点以后再讲。至于民营制的企业制度是什么样的,其法律原则如下1、民营制企业的员工享有民法的一切权力。可以自由组织工会。2、民营制企业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集团。3、民营制企业由董事层、经理层、管理层和员工层组成。4、民营制企业从下向上逐级对工作负责,从上向下逐级对管理负责。5、民营制企业从下向上逐级对技术负责,从上向下逐级对风险负责。6、民营制企业从下向上逐级对公平负责,从上向下逐级对自由负责。7、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垄断别的经济群集。8、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参政、议政、摄政和捐政。9、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控制股市。10、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涉及公共事业。11、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搞政治帮派。12、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投资国民经济命脉。13、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组织和参与集会。14、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关注民生,参与民主,争求民权。15、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进行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已注册项目。16、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对自身进行技术保护,资产处理,会计记录、审查准备、统计申报。17、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开展科研及其相关的服务,可以注册知识产权、可以申请专利发明。18、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允许申报国家项目,一旦接到,必由董事会尽量负责。国家对除董事会及经理以外人员进行等量补偿。并对科技成果进行排序以决定国家奖励,鼓励企业续接相关项目进入资本运作。19、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有权征用相关设施、人员、办公室、厂房。20、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有权询问相关科技资料、重要设备、实验室和特种用途的场地等的征用事项。21、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必须对科技资料进信息化,无可信息化的申报政府计算中心备案,科技项目研发完成后,无信息化超一年,或又无备案超三个月,此科技项目必经专家审定才可应用。22、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凡资产超一千万人民币以上的民营资本家必须在三个月内自行到政府登记,进行资产核查。23、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对除董事会以外的员工的身份、学历、职称、技能、经验,工龄等信息要上报政府涉权的人才机构。24、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对任何员工进行任何的人身伤害。如有至重残及精神病者,先入精神劳教所三个月,然后开庭审理,以罪定刑,此后再无精神劳教,代以体力改造,直至出狱。25、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凡资产超过一个亿人民币的民营资本家,必须承认自已资产的合理性,由司法部门作为公证方,监督机关作为主动求证方。若不能说明来历的资产,作为不可遗产,不允许被其亲人继承。不能说明来历的资产也可以用于高风险低回报的投资,三年内不可撤资,如能将此企业搞活,拉动了落后人群的发展,则可以自由操作公司,政府注资该企业总资产的30%用于发展。再三年后,企业解散,该资本家和政府各取回资金50%。该企业家可以申请延长合作期。26、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企业成立后的头三年是监查期,必须保证企业在该期限内无人上告该企业破坏生态环境。若有人在期限内举报再经证实,则又是增加该企业三年的监查期,同时罚款企业即时总资产的1%。如此循环。不在监查期的民营制企业若有人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则立即进入监查期,但没有针对此次的罚款。若企业投入企业10%以上的总资产用于环境保护,则可以每5%的总资产的投入来换取一年的监查期的减少。该企业的投入可以用于本企业,也可以用于别的企业,或交由政府环保部门统筹安排。事后,如发现当年50%以上的环保投入是虚假的,则处以2倍于虚假额的罚款。27、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对大富民营资本家实行记分制度,在总资产在100万以上的企业的企业家,必须找一家资本在1000万以上的企业的企业家作规划统计员,政府定期对各规划统计员进行交涉,了解其对相关地区的经济分析的正确与否,同时请各规划统计员选出一个企业家来参加中央的经济学考试。对交涉的结果进行排序分层计分,对经济学考试进行卷面计分,交涉记分和卷面记分共同决定了某规划统计员是否是真正值得信赖的企业家。对于有舞敝的企业家,则对其所在的集体进行整体惩罚,减少对其的信任度。28、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对民营资本圈的科技研究进行有限制的激发以及少回报的投入。即将非对民营有利而对军营有利或对公司制的企业有利的科技实行包干合作制,将几个有互助性的企业拉拢来,也让他们独立开发独立生产获得初步收益,然后让公司制的企业或军营制的企业来对有成果和有经验的企业进行兼并和重组,而对对民营有最大效益的科技研究,则进行独立培养制,尽量减少政府投资,也不要把该企业直接推向市场,要保证企业可以在有效成果的进步下顺利延续下去,比如用短期订单制。29、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简单地总结一下民营制企业的概念是:资本所有权在人民手中,让人民自已去想方法融通,只要有个人想经营,就出来注册一下,存些注册资金,该注册资本不能用于典、不能用于当,不能用于抵押,但能用于信用保证,能用于偿还贷款,能用于保险,能用于补偿由于该企业的资本运作而受到伤害的人。民营制企业不能保留超过3%的流动资金在自已的会计体系中。允许人民自已起来办小金融体,政府承认其民营企业性质,承认其信用等级,承认其是唯一可以上升到能与公司制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相争的民营经济体,但不承认其能用信用来向非民营经济筹款,其只能向民营经济领域筹款。小金融体只能为民营经济服务,民营经济的企业可以任意地向小金融体做一切合理的金融活动以及与小金融体合作。当然民营制企业也可以向公司制的银行和政府办的银行开展业务往来,只是其限制前面已经说过了。四、企业与市场挂牌价的拉剧战五、股市存在的常规理法六、企业飘零和企业阶席制七、公司与企业之争(公司是非民营经济,公司可投资政府,企业是民营为主,就是起步点都是企业,企业入股市才所有权可享,经得住股市狂炒和从经营权转向所有权的企业承认其公司改制成功,在经济记录中将该企业从民围转向私围,可以进行国民经济命脉的投资以及支持政党,展开垄断经营,可于公有公司和官有公司展开平等竞争,限期退出民营经济领域;宏观上对公司群集进行政府的补助,用政府的政策来控制公司社会总资本的规模,也就是说一部分公司是被拉上来的,一部分公司可以被推下去。对公司采取非金融限制,而用的是补助性的限制,也就是做到如果减少政府支持,公司要受重创,其实是放开了经济枷锁,任其自由地发展,政府心平气和地做裁判。而政府也就成为类似股市的一个以或强或弱的挂牌价值的竞争之地,政党的角色也就是制定模式规程,以用于影响公司群集,用公司群集操纵股市去影响企业群集,最终以一定的统计监督司法行政金融手段防范风暴的发生,保证理性的正义,真正稳固的统治就连金融都是让公司去办的。政府要做的就是怎样抓住裁判权,怎样在裁判权的各角色上进行争夺,以及保证不是本论题范围的军事经济的利益。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对各公司的挂牌价值要进行平衡,比如说借力打力、引求双赢。)八、委托人九、代理人十、所有权十一、所有权的不平衡引入十二、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博弈过程十三、代理人坚持和委托人的无风险冲击十四、员工对代理人的评价体系十五、代理人的渡让十六、风暴解手、董事会的换界和退出十七、和谐死亡

  • 【转型的制度经济学5】一块钱注册公司有意义吗?

    大概是2001年开始,北京允许1块钱注册个人独资公司,大家讨论一下这种制度的有效性。先看一则背景材料。“一元钱当老板”美丽误会核心提示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们可以花一元钱当老板,这一“理论”两年来实践得如何呢?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沈阳地区登记的“一元钱老板”只有二三百个,今年一个也没出现。这个当初让人心动的说法至今走到了尴尬境地现状。今年以来无“一元钱老板”注册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在当时着实让许多人萌生了“用一元钱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的美好念头,即“一元钱当老板”。时过两年多,有多少人当起了“一元钱老板”呢?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获知,在沈阳地区目前仅有二三百人充当了这样企业的老板。这个数字与现在沈阳地区10多万家企业及近20万个体工商户相比,实在是“不足挂齿”。从该注册分局处得知,今年以来,用一元钱注册企业的个人至今未发现,注册需要30万元至50万元注册资金的有限责任公司倒是发展迅猛,每个月都会有四五十家这样的公司诞生。  焦点一谁敢与“一元钱老板”做生意?《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设立独资企业的最低出资额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投资人申报出资额即可,因而从理论上说,一元钱注册一家独资企业是可以的。但是,业内人士认为,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信誉经济。企业的存在与发展靠的是实力与信誉。真正想发展实体,仅靠一元钱作为“资本”,走入如同战场的商场,那无异于一场“儿戏”。工商人士称,一元钱注册企业当老板在实际操作上也很难实施,一元钱注册的企业,信誉不高,无法体现企业的实力,因为存在较大的风险,难以寻找到商业上的合作伙伴。一位姓赵的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花很少的钱,注册了一个从事商业为主的独资个人企业,可是一年过去了,真正从事经营上的业务几乎没有。因为合作伙伴一看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没几个钱,都不敢再往下谈。无奈之下,赵先生只好以50万元的固定资金重新注册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焦点二“一元钱老板”——赔不起的老板《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责任。这就意味着,当企业一旦出现债务纠纷,他除了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这包括个人的房产等固定资产。所以就从“倾家荡产”这一点上,也让那些想以“一元钱”当老板的人望而却步。而有限责任公司就不同了,如果个人经营不善,企业负债超过了自己所拥有财产额时,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凭注册资本承担责任。  焦点三未见“一元钱老板”真正发展起来据市工商部门透露,在沈阳地区仅有的二三百家“个资”企业中,商业企业居多。从他们跟踪这类企业发展的情况来看,尚未发现有真正发展壮大的企业出现。业内人士认为,这其中自然有很多原因,但是“个资”企业本身的局限因素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内因。企业发展靠的是自身综合实力,并非有一个“企业”外壳就可以发展起来。据称,申请“个资”企业中,其前身许多是个体工商户。其中有些人认为“个体户”的名称小气、不好听,不如叫“企业”敞亮、有身份,所以“好高骛远”申请了一个“个资”企业,结果仍然是“换汤不换药”,到头来由于各方面费用加大,反而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双重征税,即企业交一次所得税,个人还要再交一次所得税。这等于一笔收入交了两次税,而作为个体工商户却只需交经营所得税。这两者一增一减,让那些花“一元钱”的“个资”企业老板尝到了苦头。  观点“一元钱当老板”只是一个“比喻”“‘一元钱当老板’是《个人独资企业法》里的一个令人神往的亮点,但这个说法只是一个比喻、一种象征。”工商人士反复强调。其实,对这个法的颁布应当有更深的理解,它是国家法律体制的补充和完善,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更要从国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层面来理解它的含义。专家们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实施使私营经济发展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但想依靠它启动民间投资,掀起新的经济增长热潮仍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沈阳市目前有近20万个体工商户,如果他们当中有少部分萌发加入“个资”企业队伍的想法,也不至于沈阳仅有区区二三百个“个资”企业。现实告诉人们,“一元钱当老板”这个提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是一个美好的构想。因为人们懂得是否用“一元钱当老板”并不重要,做事情靠的是实力和信誉。来源:北国网

  • 周业安: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           周业安    一、导言按照科斯的说法,新制度经济学这个名称是由威廉姆森提出的,目的是与早期康芒斯等人的老制度经济学相区别。[1]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古典经济学家那儿,经济和社会、政治、法律等领域紧密相关,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实际上也就是一个总体架构下的因素分析,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古典经济学家在理解经济活动时,既关注价格等纯经济现象,同时也关注财产权、阶级、国家、道德等政治和社会制度现象,两者密不可分。不过,这些古典经济学家的立足点还是牛顿的机械论,主要讨论商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等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使涉及到社会关系,也把它看作是有客观规律可寻的[2]。继古典经济学之后,发端于边沁、西尼尔、戈森等人,由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庞巴维克和克拉克等人开拓的新古典经济学则发掘了经济活动的主观面,其分析的出发点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的快乐或痛苦感等主观感受,但其分析的落脚点仍是商品。为了突出个体的主观感受,新古典经济学家不惜忽略社会关系层面的东西,把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等作为外生产物,出现在当事人决策的约束环境中。个体决策模型简化为面对客观约束的主观效用最大化,这种思路和古典经济学毫无差别,仍然是牛顿力学的产物。即使面临未来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贴现来处理,当事人能够准确比较决策结果的现值。在牛顿世界中,经济活动的当事人面对资源约束和主观偏好,可以井然有序地完成各种活动,从而实现最大化目标。在经济活动中,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基础,人和人缔结的社会关系是从属。即使马克思正确地认识到当事人生产出商品的同时,也生产出了社会关系,并且当事人的决策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做出的,但古典经济学家仍然无法摆脱纯客观的思维,社会关系的形成和演变仍和商品配置一样,具有可设计的有序的特性。所以,无论对古典经济学家还是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层面的东西是无需单独作为分析对象的。康芒斯、凡勃伦和米切尔等人正是看到这一点,他们对古典经济学非独立地处理制度问题不满,同时对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问题更为不满,于是在各自的著作中,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来深入研究制度本身的问题。在他们看来,制度不仅对生产力层面的东西有反作用,而且在很多时候甚至具有决定作用;制度涉及到的各种关系并不能仅仅通过牛顿的机械论来理解;制度是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制度分析只能是整体分析。康芒斯等人的理论立足于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采取集体主义方法论,同时又试图突破牛顿力学范式的约束,引入休谟、马尔萨斯和达尔文等人的思想,这些思想体现了人们对真实世界的一种认知,比如制度的变化过程类似生物的演化过程;制度选择中的不确定性等。由于和古典经济学有一定的对应性,康芒斯等人的理论被称为古典制度理论或老制度经济学,后者是相对新制度经济学而言的。古典制度理论作为一个整体没有清晰的一致的分析范式,也没有明确的研究逻辑。比如康芒斯正确地理解了缺乏制度理论的经济学的缺陷,以及习惯法理念和经济学内在精神的一致性,却没有像凡勃伦那样发展出制度演化的理论框架,而是局限在各种制度的比较;凡勃伦准确地把握住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经济现象变化的内在关联性,却无法理清作为制度的演化过程中当事人的行为的成因和变化轨迹,以及这些行为与制度的关系;米切尔讨论了制度演变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但影响机制并没有明确给出来。科斯后来评价古典制度理论时,指出康芒斯等人仅仅提出了问题,而没有真正的制度理论,从科学化角度讲,这一点是中肯的。也因为对过去的经济学不满,特别是对古典理论无法证伪不满,科斯尝试着沿用新古典主义的研究范式和分析方法,来分析制度本身,目的是让经济学和现实一致起来。新制度经济学正是在这种面对现实的压力和理解现实的使命中诞生了。过去的经济学研究主要缺陷在于,一方面,如科斯所说,新古典经济学家忽视了现实的经济活动的发生机理和行为特征,仅仅关心自身主观臆想的模型世界,“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德、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企业和市场似乎都有名无实。------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3]另一方面,古典经济学家和古典制度理论家虽然关注到制度的问题,但古典经济学家没有独立的制度理论,有的只是关于制度讨论的碎片,而古典制度理论有了独立的制度理论,却没有发展起可供证伪的范式。科斯甚至偏激地认为古典制度理论毫无价值,“(康芒斯等人)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理论价值的实际材料,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被继承下来”[4]。那么,科斯发展的理论究竟和前面的理论有何区别?首先需要肯定的是,科斯的研究主要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范式,其内核是理性经济人的最优决策模型,分析方法也是标准的边际分析。科斯和新古典经济学家一样,从经济活动中的个体主观感受出发来研究制度问题,并且经济活动受到扰动的结果还是复归均衡。从这个角度看,科斯的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差别仅仅在于分析对象不同,科斯分析的是制度,而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是商品。其次,科斯和古典经济学家以及古典制度理论一样关心制度本身以及它对资源配置的作用,但和古典理论不同,科斯立足于个体当事人的主观感受,而不是作为整体的制度与资源配置的关系。特别是,科斯引进边际分析方法后,制度分析不再像古典理论那样停留在空谈或模棱两可状态,而是可以通过理论模型或经验实证模型的构建来进行证伪。因此,科斯的理论可以归结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范式和个体主义分析方法研究制度本身的起源、变化及制度和资源配置的关系。但科斯仅仅是开启了新制度经济学之门,而不能代表整个新制度经济学。自从科斯发表了“企业的性质”一文,经过近四十年的沉寂,终于到20世纪70年代开始得以繁荣。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三:一是新古典经济学本身处于建设和完善期;二是制度的作用没有被大多数人所体察;三是话语权的垄断。不管怎样,科斯的开创性成果没有被压制,而是逐步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最终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学”这一别致而又影响巨大的经济学分支。授予科斯诺贝尔经济学奖当之无愧[5]。继科斯之后致力于拓展制度研究,并为构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大厦做出卓越贡献的经济学家群星荟萃,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等人发展了产权理论;张五常、杰森、麦克林、哈特等人发展了契约经济学;威廉姆森等人发展了交易成本经济学;诺思等人发展了经济史的制度理论或新经济史学;布坎南等人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威廉姆森、波茨纳等人发展了法律和经济学等等。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均对人们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本章在以下部分将主要阐述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框架、理论脉络、主要分支观点及其最新进展。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脉络和框架(一)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从导言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是通过对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以及早期的古典经济学和古典制度理论的扬弃中发展出来的。和新古典经济学不同,新制度经济学关心制度的性质及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老制度经济学不同,新制度经济学运用边际分析方法和主观价值论来理解制度问题。科斯明确地指出,“我想经济学家应该做的一件主要工作就是:研究经济制度!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种经济制度当中。”[6]科斯进一步提到,“我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说明,在市场中交易的东西不是像经济学家经常认为的那样,是物理实体,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人拥有的、由法律体系创立的权利。”[7]科斯实际上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新制度经济学就是研究制度的科学。人类针对产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交易诸活动取决于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而后者又取决于特定的制度安排。“制度决定经济绩效,这正是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学家给出的重要结论。”[8]制度是复杂的。“一个社会的变迁其实就是一种正式规则、行为的非正式习俗、惯例和它们实施特征变迁的混合体”。[9]也就是说,我们通常所看到的制度,比如政治制度、法律、组织等等,并不能反映制度的全部,我们参与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所无意识地展现的习惯等等同样在制约着我们自身的行为。结果,制度层面凝结的已经不是客观的物质实体,而是社会意识和社会无意识部分[10]。正式制度和非正式规则相互作用,构成制度的完整变迁过程,进而决定了社会变迁的轨迹。如果要给制度下一个定义,那么现在一般都认同:制度是一组规则,社会经济活动中各参与人都必须遵守;制度不是外生给定的,而是内生于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即人们在一定的制度下行动,同时这些行动又在改变制度本身;制度本质上是自我实施的,表面上看,正式制度对当事人带有强制性,但当事人在实际行动中常常赋予制度以自身理解,这种理解包括了其身上蕴藏的文化、习俗、惯例等,只有当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内在一致,制度才是可实施的;制度的作用必须通过交易成本的相对比较来判定,一个有效的制度就是引致交易成本相对较低的制度。由于制度涉及面太宽,无法仅仅从总体上来加以理解。过去古典经济学家和老制度经济学就是犯了这样一个错误:制度仅存在于社会经济整体层面,分析制度问题必须从总体上把握,比如一国的法律体制和政治体制等。凡勃伦注意到了文化和习俗等非正式规则,但仍然是从整体上看待这些规则。方法论集体主义在研究制度问题上的最大失败就是无法证伪制度的起源、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和制度作用于经济的机理及路径。这是因为制度是社会意识层面的,不能够仅仅通过技术等客观因素来加以解释,所以科斯才把制度分析纳入正途,通过吸收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上的有用部分,对制度理论加以改造。诺思明确地说,“我们应注意不断地把传统正规新古典价格理论与我们的制度理论结合起来。我们的最终目的不是试图去替代新古典理论,我们的目的是使制度经济学成为对人类更有用的理论”。[11]在新制度经济学早期的研究中,新古典主义的四个基本要素被保留:理性选择模型(边际分析)、均衡分析方法、主观价值论、比较静态方法等。随着研究的进展,许多新制度经济学家发现,新古典主义的很多元素无法适应制度的复杂状态,于是理性选择模型被有限理性模型替代;比较静态分析被演进主义替代;主观价值论被保留,但均衡分析方法部分被违反。可以说,现代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唯一完全一致的就是主观价值论。二、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轨迹和基本框架人们不断对不同制度进行选择。第一个层次是宪法和政治层次;第二个层次是个人和组织的层次;第三个层次是在组织内部进行选择。不同角色需要这些选择后果(影响)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根据选择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目标就在于减少选择的盲目性,这种研究从宪政、组织和日常生活的制度安排三个层面着手,分别讨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起源和演变,以及与参与其中的组织和个人相互的影响关系[12]。新制度经济学的源头应该有两个,一是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和自由主义的理念;另一个就是古典经济学和老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方面的部分观点和思路。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学不过是用前者对后者进行创造性的整合。由于制度是复杂的,并且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对制度的研究也区分为不同层次。下表一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按研究的具体对象作了归类[13]。表一给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构架,其中具体的研究对象被分成四个层次,从最基本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到最具体的资源配置问题,当然,这些研究常常是混在一起的,并且其中的代表人物也可能同时涉及多个层次的研究,我们仅仅按照最重要的问题作一个简单分类,目的是便于读者理解。表一中四个层次的问题的研究并不是同时展开的。通常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应该是科斯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在这篇论文中,科斯第一次用边际成本分析了交易背后的制度选择,与同时代的凡勃伦、米切尔和康芒斯等相比,这篇论文不仅揭示了制度的起源,而且通过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使得人们有可能在规范和实证两个层次对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后果作深入研究。在这篇论文之后,科斯1960年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14]这个定理的公认的含义是,给定交易成本为0,那么权利的初始安排不影响到交易的结果;只有在交易成本为正的场合,权利的初始结构和交易结果直接关联。科斯首次揭示了契约有效性的前提条件,并迫使人们正视现存的制度体系通过权利配置对经济当事人带来的影响。正因为如此,科斯后来因这两篇论文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科斯的论文引发了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哈特、威廉姆森等人对企业和市场的性质的进一步讨论,从而形成了产权经济学、契约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等分支。在20世纪60年代受到科斯研究成果的启发,布坎南等人开始关注政治制度的内生化问题,最终发展出了公共选择理论、立宪经济学等分支,由于本书中有专章讨论该问题,此处不在重复。受科斯的影响,诺思等人开始关注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这些研究成果最初反映在1973年出版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这部著作告诉人们,仅仅从某些技术的变化来推断历史是不科学的,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一种提供适当的个人激励的有效的制度安排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在众多的制度因素中,财产关系的作用最为突出,无论是封建庄园制度的兴衰,还是近代产业革命的发生,都和私人财产地位的变化息息相关,如果私人财产及其相应的收益得不到保障,那么社会的进步不可能发生。诺斯在后来的著作中继续讨论了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私人财产权益保障的制度安排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在诺斯的研究基础上,经济学家如纳尔逊和温特、维特等进一步吸收了早期马歇尔、凡勃伦、米切尔和哈耶克等人的理论,开始探讨一个类似于生物进化的制度演化过程,形成了演化经济学的分支。诺斯等人的理论经过巴泽尔、尼尔等人的发展,同时也构成了新经济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除了分析正式的制度以外,许多经济学家还分析了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形成和演进,比如卡森等人在哈耶克等的社会理论的基础上,讨论了习惯、文化等因素对经济组织的影响。以上分析表明,新制度经济学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以下四条主线:1),所谓主流的新制度经济学,它起源于科斯的思想和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分析方法,主要由阿尔奇安、张五常、德姆塞茨、哈特等人发展,强调契约是经济制度的基本单位,理性的经济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选择行为决定了制度的形式和效果;2),交易费用经济学。它起源于科斯和康芒斯,主要由威廉姆森发展,同样强调契约是经济制度的基本单位,但和契约经济学不同,交易成本经济学假定经济当事人面临有限理性和交易成本的约束,这意味着不存在最优的制度安排;3),立宪经济学。起源于维克塞尔,受科斯影响,主要由布坎南创立和发展,强调契约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地位,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类似,假定经济人有限理性,并重视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和秩序的形成与演变的关系;4),制度演进理论。起源于马歇尔、凡勃伦、米切尔、哈耶克等,受科斯、诺思影响,由阿尔奇安、纳尔逊、温特、维特等人发展,强调制度如同生物进化一样,由一个自然演进过程;由于人的无知,制度无法被精确设计,从本质上说,制度更多的时对环境的适应[15]。(三)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脉络和新古典经济学类似,新制度经济学从交易出发,分析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行为。按照新古典经济学内含的精神,早年卢梭、洛克和霍布斯等人争论的社会性质在个人层面上达成一致,那就是“契约社会”,在经济学中称之为“市场经济”。所不同的是,对契约社会的治理产生了分歧,由此导致不同社会体制的建立。新制度经济学同样继承了这一基本思想。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是当事人交易过程中缔结契约的结果,由于信息、理性等原因,可能导致契约缔结过程出现瑕疵,就会影响到资源配置,所以需要对契约关系进行治理,不同的治理机制设计和治理理念构成了学者们对现实世界的看法。早期新制度经济学的讨论就具有浓厚的新古典主义色彩。在科斯的论文中,尽管明确提出新古典主义的制度前提——契约自由或选择自由——本身就值得讨论,但其采取的方法完全是理性选择模型、均衡分析等。科斯(1937,见1994中译本)当时认为,企业实际上可以抽象为一个雇用契约,由于雇主和雇员之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和不完全性,所以雇用契约也是不完全的,这意味着雇主或雇员可能利用私人信息剥夺他人的利益。科斯由此推测,市场不足以低成本的方式解决所有和契约不完全性有关的问题,因此需要企业这种以命令为主要特征的监督方式。但是,企业的命令方式同样会带来成本,比如管理费用。结果,究竟是通过企业还是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取决于企业和市场这两种治理机制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这实际上说,两种治理机制的边际交易成本相等时,制度均衡实现了。在均衡时,各种制度的边界稳定下来[16]。在《社会成本问题》(科斯,1960,见1994中译本)中,科斯进一步指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交易背后的权利界定并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只有当交易成本为正时,权利界定才是重要的。科斯在此论证了选择自由的内生化问题。在新古典经济学中,竞争市场假定选择自由是外生给定的,如洛克所说,这是自然的力量或自然法则。科斯显然不同意这一点,他认为,除非交易成本为零,否则选择自由本身需要重新界定。选择自由的外生性和交易成本为零内在一致、不可分割。这样,科斯就论证了:现实世界中各种交易本质上是权利的交易,当交易成本为正时,不同的权利安排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影响巨大;如果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安排,那么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决定了相应的制度占优性,当每一种制度的交易成本在边际上相等时,制度均衡实现。这样,我们也就可以通过交易成本的测度来证伪制度经济学的各种观点,这也是前面一直强调的新制度经济学可证伪性的原因。在古典经济学和老制度经济学中,只能对制度进行描述性分析,没有办法证伪。然而,科斯的理论有一些致命缺陷:第一,科斯没有把生产纳入进来,也就没有办法讨论制度的一般均衡问题;第二,科斯仅仅考虑制度的效率后果,没有考虑公平因素;第三,科斯仅仅比较了不同制度安排之间的相对效率,并不能解释某一制度的起源;第四,科斯没有给出制度动态分析;第五,科斯没有明确给出交易成本为正的原因等等。可以说,科斯提出了一个极富挑战性的问题,还没有给出一个好的答案。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等人首先注意到,如果把交易过程视为契约过程,那么要素通过市场交易和通过企业交易并没有本质差别;如果说企业中要素交易缔结的是长期关系,那么这个长期合同可以看作是一系列短期合同的组合。因此,科斯所说的企业对市场的替代不过是一种合同形式对另一种合同形式的替代,企业不过是一组合同的集合。在这些学者看来,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是充分理性的,他(她)不仅了解各种可能的契约形式,而且知道这些契约形式可能引致的交易成本,给定理性选择模型,当事人仅仅需要根据预算约束选择最优合同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哈特显然发现了早期合同分析的不足,他的出发点很简单,早期的合同分析没有充分关注科斯提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就无法解释各种合同及其治理机制的差别。在保留充分理性的前提下,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当从事调解的一方缺乏信息时(第三方证实成本),合同就会不完全,法庭等治理机制就会失灵,企业作为内部的法庭就可能避免这一点。这就是新制度经济学中处于主流地位之一的“不完全合同理论”。威廉姆森则寻找交易成本为正的原因,他发现交易成本的重要性取决于当事人有限理性和环境不确定性的程度。如果当事人是充分理性的,环境是确定的,张五常等人的结论就是正确的。但是,现实世界中这两者都不能满足,因此,合同就不是完全的。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带来了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相应的也就产生了交易成本,对交易的治理就非常重要。威廉姆森的理论后来发展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另一主流分支“交易成本经济学”。不过,这一分支和哈特等人的不完全合同理论虽都来自科斯,但有本质差别,参见下表二,具体内容见后面几节的讨论。哈特和威廉姆森等人分别通过第三方证实及有限理性和不确定性等来解释了制度起源及交易成本为正的原因,但他们的理论都是不同制度安排的比较静态分析,缺乏一个制度动态学。诺思明白这一点。早期诺思主要关心整个经济体系的交易成本对绩效(或经济增长)的影响,通过经济史的研究,他发现不同的产权制度决定了一国经济的兴衰。在建立一个新制度主义的国家理论过程中,诺思逐步感觉到有必要把科斯等人建立的制度分析框架动态化。为此,他通过博弈规则定义了制度,“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并且会提供特定的激励框架,从而形成各种经济、政治、社会组织。”[17]诺思区分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制度和组织,进而把经济活动过程看作是各种组织作为各级行动团体从事制度变迁的过程。如果政府作为行动团体,则制度变迁是强制性的;如果其他非政府组织作为行动团体,则制度变迁是诱致性的;作为第一行动团体的行动结果会影响到后续行动团体的制度创新;在制度变迁过程中,路径依赖会出现。青木昌彦(2001)通过演进博弈模型把诺思的思想模型化,使得一个较完整的制度动态学出现了。和威廉姆森一样,诺思、青木昌彦等都注意到了制度选择过程中当事人的有限理性约束,并且制度演进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被揭示,但即便如此,科斯理论的前两个缺陷却仍然得不到解决。如何一体化分析制度和物品的交易和生产、如何在制度分析中嵌入公平观还处于探索阶段。三、产权和契约经济学如前所述,科斯最先讨论企业的性质,并且把企业和市场的区别看作是契约安排的差别,这种差别是从交易成本角度看的。阿尔奇安等人则不同意科斯的看法,他们认为,给定选择自由,企业和市场没有本质的差别,它们都属于契约的范畴,只不过契约的条款、期限以及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而已。科斯后来发现了这一观点,在“科斯定理”中,交易的形式通过产权结构来界定,也就是阿尔奇安等人后来发展的契约形式,契约是关于产权分配的约定,契约安排的不同对应着相应的产权结构以及背后的政治法律体制。由此,这些新制度经济学家把复杂的制度问题抽象成了契约的选择问题。契约经济学的理论逻辑是这样的:任何交易都不是单纯的物品交换,从本质上说,交易的对象是权利;交易形式和交易过程实际上表现为经济当事人通过协商划分权益的过程,并通过契约明确界定下来,即使不能明确界定,也可以通过双方的默契约定下来;由于经济当事人之间彼此了解需要时间和相应的成本,因而在契约定立时,当事人可能无法用一份完全的契约来界定双方的责、权、利,这就带来了契约的不完全性;由于契约可能不完全,当事人就存在侵权的可能,也就是产生了代理成本,可能被侵权的一方就叫“委托人”,侵权的一方就叫“代理人”,后者拥有私人信息;为减少代理成本,就需要各种监督形式,这些监督形成了具体的制度安排。契约经济学要讨论的是关于契约的选择问题,从选择着手,试图回答制度的起源、各种制度的性质和范围,其目的是通过理解这些契约来更有效地激励经济当事人,减少代理成本。(一)产权的起源传统的经济学仅仅把交易看成是物品的交换,而实际上人们所交易的是物品背后的权利,因此,资产或商品表面上看是通过其技术特征来定义的,实际上却是通过与物品的使用、处置和获取等有关的法律约束来定义的。从法律的角度来定义的资产或商品就是相应的产权。如果物资形态相同,但附着其上的产权不同,那么就是不同的物品,具有不同的市场价值。由于产权直接影响到交易对象的市场价值,产权安排就会影响到资源配置本身,这种影响是通过交易来实现的。在市场经济中,一个决策者所交易的权利不能超过他所拥有的权利,如何界定交易者的权利禀赋就会决定交易的规模和结果。一般认为,产权可以根据交易的不同环节来界定,大致可以分为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所有权界定了一个人对资产的归属;使用权界定了对资产的使用限制;处置权界定了对资产形式、内容及地点的改变范围;收益权界定了获取资产收益的权利。产权是排他的,但不是不受限制的,比如拥有一套音响的权利是排他的,但播放音乐却受到分贝的限制;产权的单项权能是完整的,但不意味着一个人拥有一项资产就同时具备所有的权能,或者说,这些权利是可以分开的。市场将按照一项资产实际所具有的权利来定价,如果各项权利完整,则市场价值就完整,如果权利不完整,说明产权被弱化,市场价值就会受到削弱。在一个经济中,产权的具体结构以具体的可预测的方式影响资源的配置(FurubotnandPejovich,1972)。在其他条件相同时,被交易物品的价值取决于该物品上的产权的界定方式。由于个人不仅作为消费者,同时也作为组织中的成员追求效用最大化,产权制度的任何变化都将对资源的配置产生可预测的影响,张五常(1969)通过对租佃契约的分析首先证明了上述观点,随后其他经济学家评价了关于各种产权安排在经济上的各种重要性:土地、养殖场和资本等上面的共同所有权;土地和劳动上的使用和收益权;银行业和保险业中的互助组织;政府对交通、电力及金融等行业的规制;政府对公益事业的所有权等,所有这些经验研究都反映了产权的重要性(DeAlessi,1980;埃格特森,1989)。产权是如何起源的?德姆塞茨1967年发表的“关于产权的理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清晰地讨论了这一问题:“当内在化的收益大于成本时,产权就会产生,将外部性内在化。内在化的动力主要源于经济价值的变化、技术革新、新市场的开辟和对旧的不协调的产权的调整……当社会偏好既定的条件下……,新的私有或国有产权的出现总是根源于技术变革和相对价格的变化”。[18]不过,技术变革和相对价格的变化并不必然导致产权的出现,这是因为产权界定本身是有成本的,如果不考虑集体决策的相关问题,那么产权界定出现在相应的私人收益和成本在边际上的均衡处。下图一给出了产权起源的简单模型。在这个模型中,产权界定和其他生产行为一样,具有边际生产力递减性质,随着产权界定行为的增加,产权安排本身带来的收益在边际上递减,相应的界定成本在边际上递增,均衡时,产权界定带来的净收益最大[19]。因此,满足净收益最大的产权界定是均衡的产权安排。如果界定产权的投入品价格下降,或者界定技术得到改进,边际成本曲线就会下移,产权界定行为数量就会上升;如果产权所代表的资产的价值上升,或者对该资产侵犯的可能性增加,等等,界定产权的收益会相应上升,从而导致边际收益曲线上移,产权界定行为数量同样增加。诺思等人后来的新经济史研究的确发现有大量的证据支持这一新古典产权模型,比如,第一次经济革命表现为人类从狩猎和采集向定居农业转变,其原因在于人口增加导致人均资源量下降,狩猎和采集的边际收益大幅下降,定居农业实施排他的公社土地所有制有效遏制了对自然资源的过渡开发,提高了农业的边际收益。但是,上述新古典产权模型并不能有效解释产权界定过程中的集体行动问题,当自然资源面对不同的群体开发时,这些群体之间以及群体内部是如何协调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群体的道德、习惯等等有助于群体内部的协调,但这种协调是很弱的,只要存在搭便车的可能,或者产权界定存在外部性,或者存在共有资源等,囚徒困境就会出现。乌木贝克(Umbeck,1981)发现,1848年美国加利福尼亚淘金热中,群体的协调问题并不能通过道德来解决,相反,强权才是有效界定产权的途径。强权的形式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国家。诺思(1981)明确指出,产权体系依赖特定的社会政治结构,如果自愿交换涉及的交易成本过高,那么国家通过强制力来界定产权就是有效的,因为国家在法律、武力等供给方面具有规模经济。但是,由于国家的运行依赖统治者群体,该群体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很难与老百姓的利益一致,特别是统治者在追求自身利益时,还会受到生存问题、代理问题及度量成本问题(比如税收度量)的限制,使得国家建立的产权体系并不能确保经济处于最有效状态。(二)产权、完全契约和不完全性契约理论[20]在诺思的国家理论中,实际上引入了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因素,或者其他认知方面的问题,导致国家并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界定产权。这一点在其他场合也是如此。巴泽尔(1989)在分析奴隶制经济时发现,奴隶主通过强权获得的对奴隶的权利并不完整,因为奴隶可以自己控制劳动,按照巴泽尔的话说,就是人力资本和其自身不可分割,此时对人力资本只能激励,而不能压榨,无论奴隶主如何完整地界定产权,关于奴隶的人力资产的价值的各项特征并不能完全认识,奴隶总是能够通过人力资本的积累来获得一点权利空间,所以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完全。在巴泽尔看来,由于对产权相关的资产的价值认识不清,导致产权界定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公共地带”,其价值的分配并不能通过起先的合同来加以解决,而只能通过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再谈判来解决。这种“公共地带”在协作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发现,企业的最大特征是联合生产问题,当生产函数不可分割时,就可能出现当事人的偷懒现象,即当事人通过降低自身劳动来相对扩大对协作“公共地带”的占有。此时需要一个监督人来监督偷懒,但监督人同样面临偷懒问题,所以,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认为,只有赋予监督人剩余索取权,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这篇论文不仅论证了产权的激励作用,也同时揭示了企业的起源,就是说,企业是作为一种监督机制存在的。和科斯不同,阿尔奇安等人认为企业与市场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不过是规制交易背后的产权的契约形式。张五常(1986)更明确地指出,企业仅仅使用要素市场替代了产品市场,或者说对要素的定价因定价机制的成本的约束,转到企业内部进行,所以,企业是对要素定价的间接机制,其目的是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一般认为,交易成本分为两个部分:事前的交易成本,包括起草、谈判、和维护一项协议的费用;事后的交易成本,包括交易偏离预期的不适应成本,纠纷带来的摩擦成本以及解决纠纷的成本,为治理交易而建立起来的管理机构的成本,保障契约安全的抵押成本(迪屈奇,1994,p.29)[21]。经过阿尔奇安等人的努力,科斯的企业替代市场是节约定价机制的交易成本的观点被进一步表述成一种契约对另一种契约的替代,因此,制度的选择就表现为不同契约形式的选择,当一种契约的边际交易成本和另一种契约的边际交易成本相等时,契约均衡实现了,社会选择了最优的契约组合,它构成了作为整体的制度体系[22]。商品的交易是产权的交易,这种交易是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契约来完成的;不同的产权安排或结构表现为相应的契约形式;作为整体的制度体系是由一系列契约构成的组合,其均衡的条件满足标准的新古典经济学的边际条件。所以,在契约经济学中,制度的选择就是契约的选择,选择的效率标准是制度的平均交易费用最小。产权、契约和竞争等实际上是同样的。把制度看成是不同的契约形式,仅仅说明了制度的规范性特征,并没有严格的演绎推理。杰森和梅克林(1976)区分了涉及契约的各个当事人的身份,他们认为,签约的当事人在信息上是不对称的,其中一方可能拥有更多的私人信息,这就产生了代理问题。信息缺乏的一方式委托人,拥有私人信息的一方是代理人,代理人利用委托人的信息劣势偷懒,产生了代理成本,包括代理人的偷懒行为带来的损失;委托人监督代理人的费用;剩余损失三部分。[23]委托人的使命就是寻找一份契约来实现代理人的自我监督,此即激励兼容条件。最有效的契约就是让代理人拥有剩余索取权,委托人仅仅以债的形式出资。杰森和迈克林的理论是契约经济学有了理论实证的可能。在杰森和梅克林的理论基础上[24],新制度经济学家进一步按契约的形成过程区分了相应的阶段,并按照这些阶段发展了相应的模型。主要包括:签约前的谈判阶段;签约后的执行阶段;出现纠纷的解决阶段。签约前的谈判阶段涉及当事人事前的信息不对称。在委托人不完全了解代理人的私人信息的前提下,代理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对委托人进行欺骗,此即“逆向选择”问题。代理人必须设计恰当的契约来促使代理人现实私人信息,一种办法是要求潜在的代理人相互竞争(范里安,1991),比如项目招标中投标人的公开竞争就是一例;另一种办法是建立代理人的声誉机制,增加代理人违约的机会成本(法马,1980)。但是,委托人可能面临信息成本的约束,如果要制定一份条款详尽的契约,必须支付足够高的交易成本,而且也会失去交易良机,从这个角度看,契约实际上不能完全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即契约是不完全的,这正是科斯(1937)的意思。一旦契约不完全,在实施契约时就可能出现违约行为。另一种违约行为出现在代理人的偷懒等现象上。既是代理人在签约前不欺骗,但在签约后仍会存在信息的不对成问题,代理人可能利用私人信息把委托人的利益转移到自己名下,或者偷懒等,这被称为“道德风险”。道德风险说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目标不一致,比如企业经理关注多个利益团体的权益平衡,而作为所有者的股东可能仅仅关心股利的分配。当两者存在冲突时,委托人只有设计恰当的激励合同来诱使代理人和自身利益目标一致,也就是在契约设计中满足激励兼容条件,它要求委托人给代理人的利益不低于代理人实施道德风险行为的所得。具体的契约条款如支付代理人短期和长期浮动奖励;期权奖励;计件工资制;利润分享制;持股计划等[25]。契约的签订和实施都面临成本的约束,契约条款尽管可以弱化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但不能完全显出它们,所以,契约在执行过程中总是存在违约的风险。对一份契约来说,要满足稳定性的均衡条件,必须获得一个有效的解决纠纷的附加机制,这个机制就是法庭和各种仲裁机构。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相互无法自发解决时,要求助于外在的第三方,这个第三方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可以代表所有当事人的意愿,中立地裁决当事人的利益矛盾。至此,契约经济学从产权和契约着手,揭示了政府的起源和功能[26]。市场经济的运行是以交易为基本活动单位的,交易通过契约来界定当事人的产权,由于契约的签订、执行和纠纷的解决过程中面临交易成本的约束,当事人自身可能无法确保交易结果的有效性,所以需要一个大家选择出来的外在机制——政府——来协调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问题在于,外在的第三方能否有能力保证交易结果满足帕雷托效率条件?哈特(1995)等人表示了异议,他们认为,第三方在协调时同样面临交易成本的约束,这种交易成本主要表现为证实成本。也就是说,协调的效果取决于第三方获得证据的能力,但是,获取证据本身是有成本的,比如鉴别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真伪要消耗资源;即使能够获取足够的证据,第三方是否有能力利用这些证据来解决纠纷也是不确定的,对于较大规模的机构更是如此,政府的运行效率和政治交易成本的约束直接相关。如果契约的纠纷不能完全通过外在的第三方来解决,就要求有一个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者可以通过中止交易来威胁对方;另一个是市场形成的声誉机制(克莱因,1992)。但是,自我实施机制是有条件的,中止契约的威胁的有效性取决于对方投资的沉没成本的大小,只有当对方的投资的沉没成本较大时,威胁才有效,这种情况被威廉姆森称为资产专用性。市场的约束力取决于市场的发育程度,只有当市场可能准确发送代理人的违约信息时,代理人违约才会影响到其预期收益。以上分析可见,契约实际上是不完全的,主要原因大致可以归类为五种:1),一个契约有时因为语句不清导致模糊地带的出现;2),当事人可能因为疏忽而没有就有关事项订立相应的条款;3),当事人订立一个条款解决某一特定事项时,可能收益小于成本;4)当事人的信息不完全和不对成;5)至少市场的一方是异质的(施瓦茨,1992)。除了第5点主要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关注的以外,契约经济学对前4点都作了较详尽的分析。给定契约的不完全性条件,当事人可能有意让契约出现模糊地带,以节约交易成本。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在谈判的形式来解决,这就可能以一组短期契约来替代长期交易关系,只要再谈判的成本现值低于完备契约所带来的交易成本现值。在市场完善的前提下,这个条件可以得到满足(Fudenberg,et.al.,1990)(三)小结物品和劳务交易的背后是产权的交易,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给定假定条件,产权界定的成本和收益在边际上相等时,产权作为一种均衡结果出现。不过,一旦产权界定面临集体行动的困境,那么仅仅依靠道德约束不足以形成均衡产权安排,此时需要一种外在强制力出现,通过强权来界定产权,国家正是这种暴力机关。国家凭借手中的资源,在法律和武力等供给上具有规模经济特征,但国家通过统治者实施行动,统治者自身的利益可能和人民利益不一致,特别是当交易成本很高时,统治者实施产权界定和保护行动并不完全,导致经济并不能在最有效的状态运行。由于对产权相关的资产的价值特征认识不清,导致产权界定过程中会出现“公共地带”,从而产生未来的交易纠纷。比如,在联合劳动下当事人的偷懒。如果在信息不对称假定条件下,一个完整的交易过程处于各种不稳定状态,事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逆向选择现象,而事后信息不对称又会带来道德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不可能完全。如果把剩余索取权赋予其中一方,类似完全合同,可以解决道德风险问题,但无法解决逆向选择问题。特别是考虑到生产因素,规模的扩大使得剩余索取权不被某一个人获得,潜在的利益纠纷仍然存在。当纠纷出现时,如果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能够有效对其加以解决,那么完全合同仍是可能的,但在第三方证实成本的约束下,这个完全合同还是不能实现。合同总是不完全的,不完全部分的要求权(即剩余权利)的归属就决定了制度和相应的资源配置的效率。不过,不完全合同理论并没有解决其基础问题。哈特和摩尔(HartandMoore,1999b)继续坚持原先的看法,认为交易成本的约束导致了契约的不完全,特别是第三方的证实成本产生了未来的不确定性,契约即使在签订是充分考虑的所有的情况,也不能给当事人带来稳定的预期收益。而马斯金和蒂罗尔(MaskinandTirole,1999)则认为,交易成本与契约的不完全性之间没有必然的相关性,只要当事人必须关心持久收入的平滑,那么只要当事人的预期收益现值不减少,则即使开始时不能签订完全的契约,当事人也可以把还搞不清的部分暂时搁在一边,仅仅通过条款明确界定可以界定的部分,剩下的模糊地带留待契约实施过程中在进行磋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未来的情况发生以后再协商比较有效率。因此,契约的不完全性本身不是问题,关键是契约执行的过程中能否协商,交易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相关的。不完全合同理论也没有有效解释组织特征及其对交易结果的影响,尽管诺思早就强调组织和制度的差别。蒂罗尔(Tirole,1986)较早时研究了组织中的共谋问题,他发展了一个两级委托代理模型证明,中层的监督人即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用的信息,也可能和下一级代理人合谋,这就给组织设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这篇论文基础上,哈特和摩尔(HartandMoore,1999a)强调了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对称分配;博尔顿和达沃瑞庞特(BoltonandDewatripont,1994)发现组织中通过成员之间的交流就可以较低的成本尽可能的显示这些私人信息;阿洪和蒂罗尔(AghionandTirole,1997)证明,组织中正式权威和实际权威常常不一致,实际获取信息的能力就决定了当事人的实际权威;达沃瑞庞特和蒂罗尔(DewatripontandTirole,1999)发现,倡议在组织中作用巨大,组织成员即可以利用倡议来反映彼此矛盾的利益目标,又可以把这些目标整合起来,增进组织整体的利益;巴龙和贝桑科(BaronandBesanko,1999)的模型显示,委托人可以通过建立网络来相互求证各自的代理人的私人信息,通过建立组织之间的信息联盟,委托人的信息劣势被改善,各种关系网络就是信息联盟,它们是处于单一的组织之间的一种契约模式,给定相应的环境条件,这种网络状组织由于单一型组织。四、交易成本经济学(一)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同样是源于科斯,威廉姆森(1975,1986)进一步发挥了康芒斯的思想,以交易为基本出发点,着重分析了交易过程中的成本约束对交易结果的影响,以及为获得有效的结果必须采取的对交易过程的治理机制,由此发展了独具特色的交易成本经济学分支。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契约经济学有很多重合的地方,比如同样重视产权和契约以及交易成本等基本分析单位,但和契约经济学不同,交易成本经济学假定当事人是有限理性的,这就排除了事前设计最有契约的可能。所以,可以说契约经济学更关注契约的事前状态,而交易成本经济学强调契约的事后状态或契约实施过程本身。在讨论交易成本经济学之前,需要解释一些基本假定和概念。交易成本经济学关于当事人的行为假定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它假定当事人是“契约人”,这种契约人是有限理性的,总存在无知的一面[27];其次,契约人存在机会主义倾向,这意味着人本能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可能不择手段;再次,契约人能够主动预期,就是说契约人并不短视,而是会根据现有的信息做出对未来的判断,并把这种判断写进契约重;最后,契约人是在一种制度环境中采取行动的,和纯粹的经济人相比,契约人受到的社会约束要大得多(Williamson,1985,1996,2000)。和有限理性相对应,自然存在一个显而易见的环境假定,就是环境是不确定的。除了基本假定外,需要定义交易的维度。交易成本经济学依赖的主要维度有:(1)交易发生的频率;(2)交易不确定性的程度和种类;(3)资产专用性的条件。[28]这三个维度是互相关联的,如果交易涉及专用性较强的资产,那么经济当事人就可能从实施机会主义行为中获利,这意味着交易的不确定性变大,比如潜在的敲竹杠行为会使当事人对交易结果的预期不稳定,从而减少交易的可能性。机会主义行为代表着一种违约,会产生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经济学中,交易成本的认定和计量是以会基石。按照不同的制度安排,相应的交易成本有[29]:1)市场交易成本。包括寻找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监督和执行成本。2)管理交易成本[30]。包括建立、维持或改进组织设计的成本;组织运营成本,如决策、监督、绩效度量、代理问题等引致的信息成本;物品或服务运输等带来的时滞成本等。3)政治交易成本。包括建立、维护和改进正式和非正式的政治组织的成本;政治实体运行的成本。这些交易成本有些具有固定成本的性质,如组织设计所作的技术性投入;有些是可变的,如各种监督和执行成本。并且,各种交易成本的大小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其中市场和管理交易成本是在假定政治体制有效的前提下才成立的,如果政治体制低效,那么会增加市场和管理的交易成本。也就是说,三种交易互相强化,导致三种交易成本相互关联。但是,由于交易成本的构成比较复杂,所以在实证研究时给计量带来困难。华莱斯和诺斯(WallisandNorth,1988)根据美国在治理交易方面的投入来计算,从1870年到1970年交易成本占GNP的比重从26.09%上升到54.71%,原因是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必然伴随着治理交易的监督体制的复杂化和监督技术的改进,结果总的交易成本是上升的。不过交易成本的上升不代表经济体系效率的下降,因为度量效率的是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与总成本无关。(二)契约关系的治理契约经济学关注当事人的信息分布对当事人行为和契约形式的影响,而交易成本经济学更关注契约形成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协调。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是比契约经济学更具体的一个层次。交易成本经济学把各种协调契约人的利益关系的机制称为“治理机制”,进而研究给定人类行为和环境假定下各种治理机制有效性的条件。下表三给出了治理机制的谱系[31]。其中,H代表契约风险;S代表契约人的权益保障。表三中列出了交易成本经济学所关注的各种治理机制。治理机制的选择主要依赖交易的风险和当事人的权益的保障,而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来自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和环境的不确定性,由于治理交易的具体契约形式肯定是不完全的,当事人对未来收益的预期就可能不确定,也就是说,存在违约的可能,此时必须采取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才能实现交易的稳定。所以,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大小和权益保障机制的有效性的组合决定了具体的治理机制。在现实的交易形态种,并不是所有的交易都是有风险的,有一些交易很简单,无论过程和结果都很确定,不需要权益的保障,许多现货交易具有这些特征,比如,购买日常用品的交易就是如此。在这种确定性交易下,契约是完全的。但是,大多数交易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就意味着交易或多或少存在着风险。交易成本经济学对风险的看法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他分支不同,在契约经济学中,风险来自当事人事前的信息分布的不对成;在演化经济学中,风险来自当事人的有限理性。契约经济学防范风险的办法是通过合理设计契约来迫使代理人主动显示其私人信息;而演化经济学则强调对规范和习惯的依赖,即人如果无法预知未来,那么最好是适应环境,这类似生物学中的适者生存原理。而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单纯的有限理性不足以引起交易风险,因为如果一项外生冲击对交易过程中所有当事人都是同样的,这项冲击导致的不确定性对当事人本身来说就没有考虑的意义。同样,单纯的机会主义行为也不会给当事人带来风险,只要当事人可以理性预期,也就可以通过相应的条款来约束代理人的行为。只有当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同时发生时,具体的当事人才会感受到具体的风险,才有必要防范这种风险。因此,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系统性风险不影响交易关系的治理机制的选择,真正影响到治理机制的是非系统性风险,它们是由有限理性的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引起的,威廉姆森把这种风险称为“行为不确定”导致的风险。给定行为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非系统性风险必须通过相应的权益保障机制来化解。如果没有权益保障机制,那么某个当事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就可能伤害其他当事人的权益,比如,缺乏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有权者对没有权的人的利益剥夺就很明显。转轨国家制度建设滞后时新权贵的产生也有利地证明了这一点。当然,市场经济国家很少出现这种无序状态,而且即使不发达国家出现这种情况也是暂时的,因为随之而来的是可能受伤害的当事人寻求一个外在第三方的帮助,比如黑帮,此时民间的协调组织就会替代政府等正式组织的作用。法律不健全的国家地下组织发展势头强盛就是一例。早期美国西部黄金开采时正是通过强权来界定产权的(Umbeck,1981)。如果政府等正式组织行之有效,则新古典契约就起作用,这种契约要求当事人可以就重要的条款进行谈判,各方不能确定的事件则留待以后解决,如果当事人在契约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确信一个正式的组织可以作为外在的第三方来调解,并且这个第三方可以做到公正的解决纠纷。显然,人们期待政府起这样的作用。在埃奇沃斯契约曲线中,所省略的制度背景实际上是隐含的假定政府是完全有效的,这种假定确保契约是可置信的,就是说当事人都能预期契约的法律效力及其稳定的未来收益。在契约经济学中,设计最优契约条款就是为了获得这种可置信力,它必须假定外在第三方是有效的,否则就会涉及所有权的重新配置。当第三方协调不好,或者当事人认为没有必要寻求第三方解决时,所有权的再配置是一种有效的替代方式,所有权的协调被称为“一体化”。哈特(1995)等人发展的不完全契约模型证明,契约不完全部分的控制权决定着契约的效率。威廉姆森(1975,1985,1996)则认为,哈特等人的模型把一体化过程简化成所有权的让渡是不确切的,重要的不是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治理机制的替代,两个当事人是选择独立还是选择一体化,要取决于市场协调成本和管理协调成本,因为一体化的主要标志就是管理协调作为一种主导的协调机制。管理协调和市场协调有本质的区别,一是这种协调依靠命令或行政方式,尽管有讨价还价,但程度有限;二是这种协调方式类似企业内的法庭,通过它可以避免交易的中断,如果当事人对交易不满,可以通过等级来协调,等级在各级成员的信息交流中获得正确的决策依据,从而可以在企业内部把问题解决,无需市场交易中那样必须寻找一个外在的第三方,故此,作为管理协调机制的等级实际上是对部属行为的容忍机制,以通过强化部属的自我管理来实现交易的连续性(威廉姆森,1996;1999)。从一体化的分析看,交易费用经济学要比契约经济学对现实的解释力强。除了一体化这种协调机制之外,交易成本经济学还关注等级和市场之间的各种组织形态。一种特定的组织形态是组织间的正式网络,比如一个软件开发上和相关的计算机软硬件制造商之间经常不是采取合并的生存方式,而是相互之间结成信息联盟;信息联盟在投资银行之间也随处可见。这种正式网络的好处在于网络内信息共享,不仅减少了单个组织的信息成本,而且还可以通过信息交流创造出更多的新的有用信息。正式网络的运作基础是网络的外部性[32],这种外部性的产权界定是模糊的,也是很难界定的,对某个特定组织来说,如果因为产权模糊而搭便车,则会被网络本身淘汰,网络外部性的内部化必须有一个信息平台作基础,否则,其他组织的信息就无法消化。正是网络外部性对信息交流和组织行为互动的特定要求,产生了替代市场和等级的中间组织形式。如果没有正式的中间组织形式,组织之间也常常通过网络来获取信息,这种网络就是非正式关系网络。在劳动市场上,求职者寻找工作常常不依赖正式的组织,而是通过人际关系;家族企业通过血缘关系来维持稳定。如果一个社会中对正式信息依赖程度较低,则组织更多地采取非正式关系网络;如果一个社会对正式信息依赖程度较高,则组织更多地采取等级或正式网络[33]。非正式网络的关键作用是处理信息不规范环境中当事人的行为不确定,如果依赖规范信息的正式组织不能正常运转,而地下组织又得不到足够的支持,那么各种关系网络就十分重要,这些非正式网络既可以起到信息传送渠道的作用,又可以减少私人信息带来的一系列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中,上述各种治理机制相互之间是替代和互补的,制度均衡时同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相互之间有较明显的边界,由于环境的复杂性,针对不同的环境条件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治理机制。在一个总的背景下,各种治理机制是互补的,但是,在各自的边界上,一种组织的扩张就是对另一种组织的替代,这种替代可能是局部范围的,也可能是全范围的。替代的条件是边际上每种治理机制所产生的交易成本正好相等。科斯早期论证了企业和市场的替代,而交易成本经济学进一步论证了企业、市场以及各种中间组织形式之间的替代。(三)小结交易成本经济学实质上是一个关于不完全契约的理论模型,同样处理不完全契约问题,两个分支之间的区别在于对契约维度的侧重不同。一个契约的维度大致包括契约是完全还是不完全的;契约是古典的还是关系契约;契约是明示的还是隐含的;契约是有约束的还是去约束的;契约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契约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契约是标准的还是复杂的;契约是第三方执行的还是自我实施的;契约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契约是对称信息的还是不对称信息的;契约涉及的相关信息是可证实的还是不可证实的等。所有这些维度的组合就构成了契约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各种理论模型。古典契约实际上是完全契约,这种契约涉及当事人的对称信息,契约是短期的、正式的、标准的和个人的。契约经济学涉及新古典契约,这种契约是不完全的,当事人信息不对称;契约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隐含的;契约一般是正式的;契约主要是第三方执行的;契约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契约是标准的、个人的;契约涉及的相关信息是可以证实的。而交易成本经济学考虑了各种契约类型,这一点从治理机制谱系中可以看出,不过,交易成本经济学侧重于关系契约,这种契约是不完全的,当事人信息不对称,契约具有长期性、非正式性、自我实施更重要、复杂性、相关信息的不可正实性,并且契约有其社会基础,即所谓“契约性团结”[34]。交易成本经济学被广泛应用于市场、企业和政府等组织的性质、行为和变化等的研究。首先,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企业和市场都是治理交易关系的网络,但两种治理机制的性质是不同的,市场是权利对称的契约组成的网络,而企业是权利不对称的契约组成的网络;市场通过平等的谈判来协调生产和分配关系,而企业常常通过行政和命令方式来协调这些关系;市场交易中的纠纷常常借助法院来解决,而企业可以在内部解决纠纷。因此,威廉姆森把企业及类似的组织称为“等级”,作为市场的对立面,等级包括企业、政府、一些社会组织等,这就使理论的解释对象大大扩展。其次,交易成本经济学强调组织的存在目的是节约交易成本,不同组织之间的均衡结构取决于各自的治理机制的交易成本在边际上相等。在市场交易中,为节约度量商品特征和质量等的交易成本,当事人寻求各种保障方法,如质量承诺、利益分享、品牌投资和信息筛选等,这些具体方法构成了市场交易中的具体治理机制(巴泽尔,1982)。市场协调利益关系的潜力比新古典经济学所了解的更多,如果市场交易中涉及当事人的专用性资产,则专用性资产较低的一方当事人可能剥削资产专用性较高的一方,以获取准租金。获取准租金的机会越大,一体化的可能性越大,但是如果交易涉及人力资产时,由于拥有全部人力资产的所有权是不可能的,从而纵向一体化也是不可能的,最终还是要寻求市场来解决。不过,资产专用性的不对称会带来谈判力的不对称,从而必然导致契约的不平等,为使交易持续,利益可能受损的一方必须要求价格贴水,这一契约符合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克莱因、克劳福德和阿尔奇安,1978;克莱因,1980;克莱茵和莱弗勒,1981)[35]。不过,市场在解决资产专用性带来的“敲竹杆”行为时还是有局限性的,如果交易的频率高,市场不足以维持交易关系的稳定,此时当事人之间就要考虑长期的合作基础,缔结关系契约,比如两个当事人都进行了专用性资产的投资,就形成了双边依赖关系;或者通过一体化来实现准租金的内部化(Williamson,1975,1985,1996)。企业何时兼并其他企业(即一体化)、何时设立或分离分支机构、采取多样化或专业化经营战略等,都要考虑部门之间的协调成本和绩效考核成本等,只有当一体化带来的净收益足以补偿增加的交易成本时,这种战略才会被采用。交易成本经济学通过案例研究的形式对企业的一体化行为、政府对公用事业的规制行为、许可证制度等作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同时也考察了其他的组织行为,这些经验实证结果证实了威廉姆森等人早期提出的理论观点(Pollak,1985;Masten,1996;RinfleischandHeide,1997;ShelanskiandKlein,1995)。交易成本经济学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独特的分析范式,但是,现有的研究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忽视人的行为的两重性,既有机会主义的一面,又有可信任的一面;2)对于组织来说,单纯的以交易成本节约作为效率标准可能不能反映其本质,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忽略了企业这种组织的生产功能;3)交易成本经济学缺乏形式化,主要侧重于案例的讨论;4)缺乏动态的分析框架。五、制度动态学产权与契约经济学及交易成本经济学主要基于比较静态的分析方法,并没有有效解释制度的演变过程。威廉姆森明确指出,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目的就是比较不同组织的绩效及其局限条件。而哈特等人的不完全合同理论虽然引入了时间因素,但和标准的新古典模型一样,仅仅考虑了当事人的跨期选择问题,也没有涉及动态演变本身。一个完整的制度动态学是诺思(1990)后来建立的。在诺思之前,一些经济学家通过博弈论的引入试图解释制度的起源和变迁问题,这些研究认为,制度是博弈的参与人设计出的一组规则,用来获得有利于各自利益的博弈均衡。比如,机制设计理论就强调参与人在各种信息环境下通过设计对自身最有利的规则,从而导致了制度的起源和变革。但诺思并不认为如此,他通过对经济史的广泛研究发现,制度更多地类似自组织系统的变化,特别是作为习俗的非正式规则是一个自我演化过程,这一点类似哈耶克的理解。诺思由此逐步提炼出了一整套制度变迁理论,这套理论后来被青木昌彦(2001)、斯密德(1987,2003)等人加以深化,发展成一个具有严密逻辑的理论。(一)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在诺思看来,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它构造出了人们在社会、政治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易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制度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由于日常生活中的人们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带来相互交易的困难,因此,需要一些制度来形成稳定的结构,以弱化环境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最典型的例子之一是行车规则,每一个国家或地区均规定驾驶汽车必须朝右或左行使,无论朝何种方向,只要有确定的制度对该区域的行车路线加以统一和规范,就会形成行车秩序,避免缺乏该制度时驾车者面对不确定性所引致的损害。诺思为了更好地分析制度变迁问题,从三个重要维度区分了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模糊的制度范畴:第一,从制度产生的方式看,可分为人造的制度(如宪法等)和演进的制度(如习惯法等);第二,从制度存在的形式看,可分为正式制度(如法律、政治制度等)和非正式制度(如习俗、行为准则等);第三,从制度运行层面上看,可分为制度本身和组织,前者是游戏规则本身,后者是在前者约束下有目的创立的具体结构,如政治团体、经济团体、社会团体和教育团体等。诺思认为,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且是一个演进的、渐进的、连续的过程。制度变迁的最终路径由以下两个因素决定:第一,由制度和组织的共生关系所引起的固定特性――它们已经随着这些制度所提供的激励结构而演进;第二,由人类对机会集合变化的认识与反应所做出的反馈过程。在分析这个复杂过程时,诺思采取了高度抽象的两个理论线索,通过这两条线索理清整个制度演进过程:第一个理论线索是关于人的行为的重新认识。与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不同,诺思认为日常生活中当事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当事人决策时面对的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和威廉姆森一样,诺思吸收了西蒙的有限理性假设,认为环境的复杂性和当事人本身认知能力的不足导致决策时信息不充分,从而不能像新古典经济人那样准确地做出最优化决策。在诺思看来,个人计算的局限性是由处理、组织和使用信息的大脑能力决定的。人们处理信息的思维能力有限,加上决策时所面对的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促使人们采取相关联的、规则化的和程序化的简化过程来对待决策问题,这个简化过程就是制度的形成过程。制度构造了人们的相互关系,限定了行动者的选择集合,从而弱化了人们决策时的信息不足所带来的问题。第二个理论线索是关于交易费用的理论。诺思同意科斯和威廉姆森等人的看法,认为制度的目的是降低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等带来的交易费用。这是显然的,如果没有统一的规则,那么人们在相互交往中面对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约束,再加上自身认知能力有限,彼此之间就很难协调,即使最终协调成功,付出的成本也非常高昂,高交易成本会阻碍交易的扩展和经济发展,而制度可以把人们的决策程序化、规则化,使得人们在相互交往中有一个共同的平台和依据,这就大大降低了这种交易成本。诺思指出,信息的高昂代价是交易成本的核心,它由衡量所交换物品的价值属性的成本、保护权利的成本及监察与实施合同的成本组成,这些成本是导致政治、社会和经济制度变革的源泉。诺思把制度选择的决定因素归结为三类:行动者的动机(其效用函数);环境的复杂性(特别是不确定性);行动者辨识和安排环境(衡量和实施)能力。最后一个因素体现在第一条理论线索中;前两个因素体现在第二条理论线索中。在诺思的制度变迁模型中,行动者有限理性,面对不确定的复杂的环境约束,进行效用最大化的决策,其决策标准就是交易成本最小。诺思把交易分为人格化交易、非人格化交易和由第三方来实施的非人际交换三类,这三类交易分别涉及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作用,围绕交易的演变,制度变迁分别表现为两种规则的演进。在理清上述理论基本构架后,就可以完整地讨论诺思的制度变迁模型。诺思的模型的核心思想是:由于经济活动中当事人是有限理性的,当事人对世界的认知就不会完全;由于当事人决策所面临的环境复杂,充满了不确定性,这就加剧了上述不完全程度;当事人对不完全世界的认知通过两种知识完成,一种是交流的知识,一种是默认的知识[36],交流的知识可以通过正式规则来实施,而默认的知识则只能通过“干中学”机制来实施,这就意味着一种组织或个人想要获得相应的利益,除了设计出一些正式规则来降低交流知识的获取成本外,还必须不断地通过创新、学习、模仿等等来获取默认知识,从这个角度看,制度的变迁从来都不是新古典主义所说的那样是一个最优化选择过程,相反,诺思认为制度变迁的评价效率只能是适应性的,其优劣取决于当事人通过各种正式规则或非正式规则来发现知识的能力。给定上述核心思想,诺思假定从事制度变迁的当事人都是企业家(或者准确地说是制度企业家),当技术进步、要素价格比率变化或者信息成本变化导致了相对价格变化,就产生了潜在的盈利机会,企业家为了捕捉这种机会,需要获取相应的知识,获取知识的过程体现为可观察的衡量和实施成本的变化过程,以及围绕合同签订和执行进行改变或重新谈判所产生的可观察损益的变化过程。如果企业家的偏好发生变化,上述知识获取过程仍然会出现。当盈利机会出现或偏好改变时,企业家就有动力从事一项新的交易或改变原有的旧交易,但是,任何交易总是在一定规则下进行的,在改变的动力出现时,原有的规则就可能不适应新的交易,企业家需要通过谈判等建立新的规则来适应新交易。新规则的建立过程就是企业家获取知识的过程,企业家既可能通过正式规则的设计来提炼和规范交流知识,也可能通过学习、创新和模仿等行为来适应环境,从而演化出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当作为行动者的企业家的谈判力和相应的合同谈判给定时,没有企业家发现将资源用于合同变更或建立新合同是有利可图的,或者说,即使企业家对现有合同和规则不满,但若改变它所引致的相对成本太高,并不能增进企业家的福利,在这种状态下,制度均衡实现了。诺思在此处重新回到了新古典范式,在他看来,制度变迁实际上是趋近均衡的渐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或其组织对构成制度框架总体的规则、准则和实施措施等及其组合进行边际上的调整。所以,制度变迁基本上是连续的、渐进的、稳定的。但是,诺思也注意到:第一,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变迁路径和速度可能不一致,通常正式规则变迁了,非正式规则却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比如习俗总是比一些法规变得慢,这会带来整体制度变迁的路径的不确定性;第二,当有组织的企业家群体形成某种联盟,并获得强大的意识形态的支持,那么联盟通过暴力进行革命性变革就是可能的,这会导致制度变迁的非连续性、突变性、不稳定性,不过诺斯认为联盟是不稳定的,企业家组织的意识形态也经常冲突,所以这种革命性变革并不构成完整的制度变迁主流;第三,制度变迁的路径可能因某些原因而偏离,甚至逆转,诺思指出了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是报酬递增[37],二是交易成本过高的不完全市场,前者意味着在制度变迁的某个阶段仅有一个获胜者,他处于支配地位,即使面对更有效的备择制度,获胜者的信念和有限理性当事人的认知不足相结合,就会产生自我强化机制,从而把制度锁定在原先的路径上,这就是所谓“路径依赖”;后者意味着企业家无论利用组织与否,都受到信息匮乏的严重约束,特别是交易成本导致信息的反馈是分割的,在决策时,企业家就会受到原先的经验和意识形态的支配,结果观念决定了路径,制度锁定同样会出现。(二)制度动态学的新发展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至少给出了一个完整而清晰的理论框架,在这一框架中,不仅当事人的行为假定和理性假定和新古典主义不同,而且在对待制度变迁过程方面,也超越了新古典主义的比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在诺思的框架中,制度不在是单纯的最优化选择结果,而是至少部分(非正式规则)是演进的结果,它意味着制度并不完全是人为设计出来的,这就和新古典范式下的契约经济学有本质不同。不过,尽管诺思提出了制度变迁中的不确定性、锁定、低效率选择、路径依赖等问题,但没有在更一致的框架中加以总体解决。青木昌彦(2001)等人通过一个演进博弈模型把诺思的框架形式化,在青木昌彦的模型中,诺思提出了一些问题得到更明确的解释和证明;斯密德(1987,2003)等人则进一步发展了诺思关于制度变迁过程中当事人的认知心理的观点,并在基础上引入结构-行为-绩效框架来解释制度变迁问题。1、青木昌彦的制度演进理论[38]青木昌彦承继了诺思关于制度的看法,把制度视为博弈规则,并假定当事人有限理性等。和诺思不同的是,青木相信制度存在于当事人的意识中,并且可自我实施;制度作为共有信念的自我维系系统,其实质是对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或信息浓缩)。作为意识的一部分的制度可以存在于参与人的意会理解中,也可以存在于人们头脑之外的某种符号表征中,但无论如何,它都起着协调人们信念的作用。假定新技术出现、要素相对比率变化或当事人偏好变化等导致现存制度不在具有适应性效率,有限理性的参与人在技术和某些外生规则的约束下采取可行行动,目的是重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参与人的行动组合决定了其报酬水平。如果博弈可以重复进行,那么在博弈过程中,每一个参与人试图获得的最终结果都取决于其他参与人的行动选择。即使参与人无法、甚至也不需要推断其他参与人行动决策规则的全部细节(即参与人有限理性),但在反复博弈中,也可以了解有关参与人在行动决策是可能采用的规则的一些显著特征。参与人根据这些浓缩信息得出自己在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行动规则(即策略)。所有参与人根据他们对别人行动规则的主观认知(信念)形成自己的行动规则准则,这些规则准则是不完备的、浓缩的。当这些浓缩认知稳定下来并不断再生时,参与人自己的行动规则才能趋于稳定,成为参与博弈的有用指南,反之亦然。当参与人的信念和行动规则一致时,纳什均衡出现了。均衡被参与人共同遵守,在均衡条件下,每一个参与人对他人选择行动规则的预期稳定下来,这种预期沉淀为共有信念,参与人相互之间通过共有信念进行持续博弈。制度在这种预期稳定和共有信念形成过程中产生,并作为均衡的概要表征协调着参与人的信念。参与人基于共有信念决定随后的策略选择,导致均衡的再生,均衡的再生反过来又强化了关于它的概要表征。经过这样一个反复过程,制度不仅内生出来,而且稳定下来,并作为客观之物呈现在参与人的意识中,被参与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制度本身也获得了自我维持功能。上述制度变迁逻辑可以通过图二来表达。图二显示了制度变迁机制的认知方面,当环境变化或偏好变化等导致现存制度危机出现,参与人就会通过试验、模仿和学习等进行变革,最后演化出新的规则。与制度变革相对应的是共有信念系统的演化。图二制度变迁机制的认知方面(资料来源:青木昌彦,2001,第246页,图9.2)在青木的制度变迁模型中,有四点值得强调:第一,就博弈过程来说,均衡结果可能有多个,则内生的制度结果可能是多重的,究竟哪个制度成为现实的制度被选择出来,并稳定下来,并不取决于模型本身。制度的多重性和参与人的有限理性及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有关,针对不同的状态,参与人根据技术、禀赋和偏好进行主观决策,其结果就可能出现多个,对参与人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参与人最终选定的制度则和其背景、相关的规则以及历史等有关。第二,和诺思一样,青木认识到制度的“人为设计”面,而不仅仅是生态、技术和文化的产物。在博弈过程中,参与人为了获得最有利的结果,会有意识地通过知识创造、交流、学习和模仿等来影响他人的信念,从而构造出部分共有信念。特别是,参与人一旦获得优势地位,可以通过信念的维持来确保旧有制度,这就是路径依赖。所以,路径依赖既可能是对某些历史的遵从,也可能是人为的结果。第三,如果不再考虑整体制度,而是各个局部制度,那么制度的相互依存性就会出现,具体表现在制度关联和制度互补上。诺思虽然强调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变化的不一致,但没有考虑到各种可能的依存关系。青木注意到,制度之间的一致性和分歧会对制度演变本身产生重要影响,如果某些制度的设计没有适应其它制度的要求,那么这些设计就会失败。作为整体的制度演进是各局部制度的一致变迁带来的。第四,制度多重性和制度演变必须考虑备择制度之间的竞争。如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参与人依靠现存制度提供的浓缩信息进行决策就可能出错,此时参与人必须重新确定自己的信念,而这又依赖一定的符号系统,参与人在新的环境条件下必须尝试各种行动规则,这些行动规则通过相应的符号系统展开竞争,胜出的符号系统成为均衡的表征,并凝结成新的制度。青木的制度变迁模型比较规范和完整地模型化了诺思早期发展的制度变迁理论,特别是在这个模型中,参与人的行为假定和环境假定得到有效的处理,使得新制度经济学不再依赖新古典主义的方法论。但是,青木的理论并没有给出参与人在演进博弈过程中的认知演化及其心理基础,也就没有很好地处理哈耶克所讲的“自发秩序”问题。特别是,青木重点分析了制度的多重性和相互依存性,这可以解释部分制度变迁现象,但不能够在明确区分制度的设计部分和演进部分的基础上揭示制度演化的内在逻辑。比如,路径依赖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历史很重要?制度分岔如何发生?等等,都是没有解决的问题。施密德等人试图通过行为经济学的一些原理来弥补这些不足。2、制度和行为经济学在诺思和青木的制度变迁理论中,最突出的一点在于他们对于严格的新古典范式的偏离。科斯和后来的契约经济学回归到新古典主义,而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虽然在人的行为假定和环境假定上走出新古典范式,但在整体的理论分析上仍然依从均衡观和比较静态分析方法。诺思等人的理论延续了威廉姆森的行为和环境假定,不过更重要的在于他们不再局限于制度均衡,而是侧重于制度作为一个演化过程的观点,按照这种观点,制度在起源和演变过程中,可能不存在唯一的最优的均衡解,均衡可能是多重的、不确定的;制度可能被锁定在低效率的状态;制度演变可能出现路径依赖等等。很明显,诺思等人的理论对现实的制度变迁的解释力比原先的理论强大许多。然而,诺思等人的理论建立在演进博弈的思想之上,演进博弈能够运用很精制的模型来推导制度均衡的出现和选择条件,却有一个致命伤,那就是关于制度的合作面以及不同行为的福利后果无法得到有效分析。或者说,演进博弈能够和生物学类似对存活的均衡进行有效推断,却无法知道这些均衡的福利效果,也无法知道各种均衡出现的行为条件。其中的关键在于现有的理论缺乏一个关于制度演进的学习理论。诺思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他指出,“努力理解人类究竟如何学习,似乎是通向理解人类看待周围世界之精神构架的捷径”。[39]斯密德(1987,2003)尤其注意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缺乏行为基础,主张通过心理学的研究来弥补制度行为研究的不足。斯密德主张制度经济学分析从观察人们相互依赖性开始,也就是说,他们的福利水平受到其他人的影响,他们有不同的兴趣和经历,因此,存在冲突的可能性。活动协调有不同经济产出,因此,人们有兴趣开展合作。制度提供合作的秩序和预见人们交易的结果。存在冲突的观察结果要求衡量绩效必须是多种多样的和实证性的,而不是假设为单一的。人们相互依赖与商品的内在特性密切相关,譬如使用排他性、排他成本的高低、其他使用者的成本、规模经济、交易成本等,这些商品特性会影响到偏好的形成,进而对制度和人之间的互动关系产生影响。在斯密德看来,如果延续西蒙的有限理性假定,那么当事人的偏好就不可能表现出新古典主义那种稳定性、有序性,而这一点恰恰是诺思和青木等人所忽视的。斯密德把有限理性的当事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偏好看作是一个学习过程,“偏好和人格是在面对困扰和不断选择的过程中所发展起来的”(斯密德,1987,第298页)。如果偏好是一个内生的学习过程,那么有限理性的当事人不仅在认知和计算能力上是不充分的,而且在偏好的表达上也是不完全的。这就意味着当事人在面对复杂环境时,不仅会出现计算错误,而且会出现表达错误,后者涉及福利水平的判断问题。给定当事人的主观偏好不完全,在决策时该当事人就面临很高的成本约束,除了和学习相关的信息成本外,对他人行动规则的判定的不确定性会产生额外的成本,甚至可归结到心理损失。再加上有限理性的约束,使得当事人不能像新古典经济人那样进行精确的理性决策。这样,即使我们保留理性假定,有限理性和偏好不完全的当事人决策的后果就取决于对他人的行动准则的主观判定,这一点和青木的模型类似;不过斯密德进一步指出,并不是这种主观判定的概率型就会导致均衡结果的多重性,当事人为了寻求有利的结果,会设法通过某些机制的设计来稳定预期,从而形成有序的偏好。预期稳定的过程就是从事交易的当事人相互依存和相互交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个当事人对未来的预见都是不完全的,对未来结果的偏好预见也是不完全的,所以,当事人就没有必要针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进行精确计算,而是通过一种共识的形成来降低不确定性带来的成本。这种共识沉淀下来,就演变为制度。因此,制度是稳定预期的设置,在某种制度约束下,有限理性和偏好不完全的当事人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决策,尽管这种决策的后果可能不尽如人意。所谓制度的变迁,就是随偏好的学习过程所引致的共识的不断变化过程。偏好内生基础的制度变迁理论和其它理论相比,有一个重要的区别:斯密德等人的理论侧重于通过福利评价来看待制度变迁,而青木等人的理论侧重于效率评价来看待制度变迁。青木等人的理论无法分析自利的个人其它可能的行为,而斯密德等人的理论可以包容更多的现实行为。比如,很多研究发现,人们常常按照习惯决策,而不是精确计算,习惯是一种非正式规则,为参与人共同遵守,如果参与人决策时不考虑这些规则,那么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成本就很高,使得交易无法进行。而参与人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甚至连成本计算都无法准确完成,此时按习惯决策就是各参与人最现实的选择。进一步看,习惯作为共同知识不仅有助于参与人应对不确定性,而且可能通过一种共同语言能够促进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习惯就具备了生产功能。无需计算的决策还表现在家庭内部的管理上。贝克尔提出了“坏小子”原理,认为坏小子可能会伤害其不在乎的家庭成员,家长通过部分利他行为的实施,能够有效弱化“坏小子”的侵害行为。但是,斯密德指出,这种利他行为的出现并不是经过精确计算的结果,因为如果家庭成员相互之间通过计算进行决策,那么成员就无法感受家庭这种组织特有的好处,如家庭温暖等。家长实际上通过相互赠与的行为的实施,在内部构造了一种非正式规则,以此稳定成员预期,促使成员通过学习形成有利于家庭稳定的偏好。偏好稳定过程对理解法律等正式规则也很重要,最典型的是习惯法,陪审团制度的精髓就是通过一种法治精神来形成正式规则的自我实施,成员的自愿参与程度决定了法治的效率。(三)小结诺思等人的制度变迁理论假设一些给定机会可以增加总财富,这些机会源泉可能来自于人口、新技术、发现自然资源或者消费者偏好的改变。它假设有从交易获利的绝对内生机会,并且不受认知结构的影响。如果潜在收益大于成本,人们会通过制度创新实现这种机会。斯密德(2003)把这种理论成为“功能性理论”,并指出这种理论忽视了利益归属引起的权力问题,按照科斯的理论,交易成本为正的世界中权力归属决定了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拥有权力的一方可能通过强制或意识形态的遵从来产生路径依赖、甚至锁定效应。Sjostrand(1993)进一步发现功能性理论是循环论证,原因在于制度塑造个人,即制度本身构成了参与人激励的一部分,“当制度自身(限制)定义了激励和结果时,如何进行制度变迁,或者制定新制度呢?”功能性理论的另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不足在于对学习过程及其认知基础的分析缺乏。诺思已经认识到,相对价格变化带来了参与人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又体现在参与人的认知变化中,如果某些因素改变经济系统的‘事实’,就可以反过来改变认知和系统信念,再反过来导致制度变迁,这是无休止的社会变化过程(诺思,1997)。不过,诺思承认这种反馈过程并不是完全的。进一步看,参与人在制度选择中存在一些排序过程,竞争是其中的一个过程,但不是唯一过程。关键调整过程包括公众舆论、学习与选择认知、预期与贴现、合法性、治理机制、行政机构、立法和法院(Samuels,Schmid等,1994)。功能性理论没有深入考察制度演化过程中的复制和变异问题。如果制度作为共同信念稳定下来,那么其某些特征必须能够复制和从一代向下一代遗传,因为参与人不仅要充分考虑相互之间的不确定性约束,而且还要顾及不同代际参与人的跨期不确定性约束。制度的复制和遗传有助于应对跨期决策问题。如果把制度选择看作是类似生物学中物竞天择的自然演化过程,那么制度的特征通过社会成员的基因传承下去,形成制度演进路径[40]。在演变的过程中,环境的突然变化或其它一些外部冲击会带来基因突变,从而导致制度演进路径的分岔或变异。参与人背景相互关联、预期相互联系、结果相互依赖,从技术的角度来说,这些相互作用和产生的系统是非线形的(Holland,1998)。在诺思看来,制度选择的评价标准只能是适应性的,如果结合演进过程看,这种适应性不是特定选择单位的特征,而是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相互作用的引导结果(FosterandMetcalfe,2001)。选择单位与其社会、技术和自然环境协同进化。个人影响制度,制度影响个人的偏好与认知,并相应地改变人类行为适应环境和改变环境,因此,选择不是最优,但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或然过程(Potts,2000)。功能性理论关于参与人认知基础的讨论也是未深入的。斯密德把一些心理因素引入到制度分析,但还没有系统地解释制度创新行为及制度约束下参与人的行为。例如,行为经济学对过度信心、过度反应和反应不足的讨论并没有和制度演进路径联系在一起,假定参与人在现有制度下面临新环境的变化信号,那么过度自信的出现就可能导致参与人过渡依赖现有制度,导致锁定效应;但参与人也可能过激创新,导致制度突变,反而失去适应性效率。参与人对损失的评价高于对收益的评价也会对其制度评价产生实质影响,如果参与人风险厌恶,那么风险分散的制度安排(比如保险)比激励创新的制度安排更容易产生。总的来说,如哈耶克反复强调的,如果社会中知识是分散的,那么人为设计的制度不可能反映制度的全部,从本质上看,制度是一种演化过程,是一种自组织式的扩展秩序。这种制度的演化没有目的,所以布坎南才说经济是无目的的。果真如此,那么科学的制度理论需要相应的行为理论,而不是牛顿式的机械论。参考文献:Aghion,PhilippeandJeanTirole,1997,"FormalandRealAuthorityinOrganization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05(1),1-29.Alchian,Armen,1950,"Uncertainty,Evolution,andEconomicTheory,"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58.Arthur,W.B.,1989,“Competingtechnologies,increasingreturns,andlock-inbyhistoricalevents”,EconomicJournal,99(394),pp:116-131.Bajari,P.andS.Tadelis,1999,“Incentivesversustransactioncosts”,unpublishedpaper,StanfordUniversity.Baker,George,RobertGibbons,andKevinJ.Murphy,1997,"RelationalContractsandtheTheoryoftheFirm,"SSRNpaperathttp://papers.ssrn.com/paper.taf?abstract_id=2211.Baron,D.P.andD.Besanko,1999,“Informationalalliances”,ReviewofEconomicStudies,66,pp:743-768.Bolton,Patrick,andMathiasDewatripont,1994,"TheFirmasaCommunicationNetwork,"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109(4),809-839.Buchanan,JamesM.,1987,Economics-betweenpredictivescienceandmoralphilosophy,CollegeStation:TexasA&MUniversityPress.Buchanan,JamesM.,1989,Explorationsintoconstitutionaleconomics,CollegeStation:TexasA&MUniversityPress.Buchanan,JamesM.,1991,Theeconomicsandtheethicsofconstitutionalorder,AnnArbor:TheUniversityofMichiganPress.Coase,R.H.,2000,“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inInstitutions,ContractsandOrganizations,C.Menard(ed.),Cheltenham,UK&Northampton,MA,USA:EdwardElgar.Dahlman,C.J.,1979,“Theproblemofexternality”,JournalofLawandEconomics,22,pp:141-162.DeAlessi,L.,1980,“Theeconomicsofpropertyrights:Areviewoftheevidence”,ResearchinLawandEconomics,2,pp:1-47.Dewatripont,M.andJ.Tirole,1999,“Advocate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07(1),pp:1-39.Foster,J.andJ.S.Metcalfe(2001).ModernEvolutionaryEconomicPerspectives:AnOverview.Frontiersofevolutionaryeconomics:competition,self-organization,andinnovationpolicy.J.FosterandJ.S.Metcalfe.CheltenhamUK,EdwardElgar:1-18.Fudenberg,D.,B.HolmstromandP.Milgrom,1990,“Short-termcontractsandlong-termagencyrelationships”.JournalofEconomicTheory,51,pp.1-31.Furubotn,E.andR.Richter,1997,Institutionsandeconomictheory,AnnArbor:U.MichiganPress.Furubotn,E.G.andS.Pejovich,1972,“Propertyrightsandeconomictheory:Asurveyofrecentliterature”,JournalofEconomicLiterature,10,pp:1137-1162.Gibbons,Robert,1998,"IncentivesinOrganizations,"JournalofEconomicPerspectives,12(4),115-132.Grief,A.(2002).HistoricalInstitutionalAnalysi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Groenewegen,J.,ed.,1996,Transactioncosteconomicsandbeyond,Norwell,Massachusetts,USAandAHDordrecht,TheNetherlands:KluwerAcademicPublishers.Harrington,Jr.,J.E.,1999,“Rigidityofsocialsystems”,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07(1),pp:40-64.Hart,O.andB.Holmstrom,1987,“Thetheoryofcontracts”,inT.F.Bewley(ed.),AdvancesinEconomicTheory,FifthWorldCongres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Hart,O.andJ.Moore,1999a,“Onthedesignofhierarchies”,unpublishedpaper,HarvardU.Hart,O.andJ.Moore,1999b,“Foundationsofincompletecontract”,ReviewofEconomicStudies,66,pp:115-138.Hayek,F.A.,1945,“Theuseofknowledgeinsociety”,AmericanEconomicReview,35,pp:519-530.Hayek,F.A.,1978,“Competitionasadiscoveryprocedure”,inNewStudiesinNewstudiesinphilosophy,politics,economics,andthehistor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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andDevelopmentTheory:ABriefCriticalAssessmentSummary.–Inthispaperwediscussstrengthsandweaknessesoftransaction-costandimperfect-informationapproachestotheeconomictheoryofinstitutions,particularlywithreferencestoproblemsrelevanttoeconomicdevelopment.1.ALTERNATIVETHEORLESInrecentyearstwostrandsofnon–Walrasianeconomicliteraturehavedevelopedwell-articulatedendogenoustheoriesofinstitutions,andtheyarebothgettingtobeprominentinthenewmicroeconomicsofdevelopmentOneisthetransactioncostschoolflowingoutofthefamouspaperbyCoase(1960),followedbythewritingsofAlchian,Demsetz,Williamson,Northandothers;theotherschoolisassociatedwiththetheoryofimperfectinformationasintheworkofAkerlof,Stiglitz,Spenceandothers.Althoughthereissomefamilyresemblancebetweenthetwostrands,thereareimportantdifferencesintheirpointsofemphasis.Buttheybothdenythevalidityofsomeoftheprincipal–resultsofmainstreameconomics.Forexample,oneofthemainpillarsofWalrasianneoclassicaleconomicstheseparabilityofequityandefficiency---breaksdownwhentransactioncostsandefficiency;thetermsandconditionsofcontractsinvarioustransactions,whichdirectlyaffecttheefficiencyofresourceallocation,nowcruciallydependonownershipstructuresandpropertyrelations.Developmenteconomics,whichdealswithcaseswheremarketfailureandincompletemarkets(oftentheresultofthesubstantivepresenceoftransactioncostsandinformationproblems)arepredominant,clearlyprovideshospitableterritoryforsuchinstitutionalanalysis.Accordingtothetransactioncostsschool,institutionsthatevolvetolowerthesecostsarethekeytotheperformanceofeconomies.Thesecostsincludethoseofinformation,negotiation,negotiation,monitoring,coordinationandenforcementofcontracts.Whentransactioncostsareabsent,theinitialassignmentofpropertyrightsdoesnotmatterfromthepointofviewofefficiency,becauserightscanbevoluntarilyadjustedandexchangedtopromoteincreasedproduction.Butwhentransactioncostsaresubstantial,asisusuallythecase,theallocationofpropertyrightsiscritical.Inthehistoricalgrowthprocessthereisatradeoffbetweeneconomiesofscaleandspecializationontheonehandandtransactioncostsontheother.Inasmall,closed,face-to-facepeasantcommunity,forexample,transactioncostsarelow,buttheproductioncostsarehigh,becausespecializationanddivisionoflaborareseverelylimitedbytheextentofmarketdefinedbythepersonalizedexchangeprocessofthesmallcommunity.Inalarge-scalecomplexeconomy,asthenetworkofinterdependencewidenstheimpersonalexchangeprocessgivesconsiderablescopeforallkindsofopportunisticbehavior(cheating,shirking,moralhazard)andthecostsoftransactingcanbehigh.InWesternsocietiesovertime,complexinstitutionalstructureshavebeendevised(elaboratelydefinedandeffectivelyenforcedpropertyrights,formalcontractsandguarantees,corporatehierarchy,verticalintegration,limitedliability,bankruptcylawsandsoon)toconstraintheparticipants,toreducetheuncertaintyofsocialinteraction,ingeneraltopreventthetransactionsfrombeingtoocostlyandthustoallowtheproductivitygainsoflargerscaleandimprovedtechnologytoberealized.NorthandThomas(1973)haveexplainedeconomicgrowthofWesternEuropebetweenthe10thandthe18thcenturiesprimarilyintermsofinnovationsintheinstitutionalrulesthatgovernedpropertyrights.Inthisview,asinMarxisthistory,propertyrelationswhichweresociallyusefulatonetimebecome“fetters”onthefurtherdevelopmentoftheforcesofproduction,andanappropriateredefinitionofpropertyrightsbecomesnecessary.Newpropertyrightsemergethatallowanincreaseingainsfromtradebyeconomizingontransactioncosts(includinggainsfromnewproductionorearlierhightransactioncostsandtheconsequent“marketfailure”).Northandmanyother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economistsbelievethatthebasicsourceofinstitutionalchangeisfundamentalandpersistentchangesinrelativeprices,whichleadoneofbothpartiesinatransactiontoperceivethattheycouldbebetteroffunderalternativecontractualandinstitutionalarrangements.Historically,populationchangeisjudgedtohavebeenthesinglemostimportantsourceofrelativepricechanges,thoughtechnologicalchange(includingthatinmilitarytechnology)andchangesinthecostsofinformationarealsodeemedasmajorsources.The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yofinstitutionsiscloselyrelatedtothatoftransactioncosts,sinceinformationcostsconstituteanimportantpartoftransactioncosts.Buttheformertheoryisusuallycastinamorerigorousframeworkclearlyspellingoutassumptionsandequilibriumsolutionconcepts,drawingoutmorefullytheimplicationsofstrategicbehaviorunderasymmetricinformationandsharplydifferentiatingtheimpactofdifferenttypesofinformationproblems.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yyieldssomewhatmoreconcreteandspecificpredictionsaboutthedesignofcontracts,withmoreattentiontothedetailsoftermsandconditionsofvaryingcontractualarrangementsundervaryingcircumstances,thantheusualpresentationsoftransactioncosttheory.ExceptionsinthelatterareprovidedbyWilliamson’stheoryoftransaction-specificassetsandhistheoryofincompletecontractsasfurtherdevelopedbyHartandHolmstrom(1987).Thelatterfocusonadaptivesequentialdecision-makingratherthanthecomprehensivecontingentclaimscontractsoftheimperfect-informationliterature.The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istsgivemoreemphasistoexantemechanismdesignincontractsandlesstomaladaptationcostsincurredwhentransactionsdriftoutofalignmentexpostinaworldofboundedrationalitywherecontractsarenecessarilyincomplete(i.e.cannotpossiblytakeintoaccountallcontingencies).Inparticular,oncerelation-specificinvestments(i.e.wheretheinvestmentsthepartiesmakehaveamuchgreateruseinsidetherelationshipthanoutside)aremade,thereisscopeforpost-contractualopportunisticbehavior.Institutionaldevicestoreducethisconsistusuallyoflong-timecontractualrelationsorintegrationoffirms(convertinganarm-lengthtransactionintoaninternaloneanddefiningpropertyrightsasthedefaultoptioninincompletecontracts).Long–termimplicitcontractsandpersonalized,less-than-arms-lengthtransactionsare,ofcourse,quitecommonindevelopingcountries,althoughWilliamson’simmediateconcerniswiththecorporatestructureandpracticesinindustriallyadvancedcountries.The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yhasbeenfruitfullyusedinmodelingmanykeyagrarianinstitutions,whichareseentoemergeassubstitutesformissingcredit,insurance,andfuturesmarketsinanenvironmentofpervasiverisks,informationasymmetry,andmoralhazard.Itstartedwiththeliteratureonsharecropping,thenoninterlockingoftransactionsinlabor,creditandlandlease,onlabortying,oncreditrationingandsoon.Radicaleconomistshaveoftencitedsomeoftheseproductionrelationsasinstitutionalobstaclestodevelopmentinapooragrarianeconomy,overlookingthemicroeconomicrationaleoftheformationoftheseinstitutions.Underasetofinformationalconstraintsandmissingmarkets,agivenagrarianinstitution(say,sharecroppingofinterlockingofcontracts)maybeservingarealeconomicfunctionItssimpleabolition,asisoftendemandedonaradicalplatform,withouttakingcareofthefactorsthatgaverisetotheinstitutioninthefirstplace,maynotnecessarilyimprovetheconditionsoftheintendedbeneficiariesoftheabolitionprogram.Theremaybesomeimportantpoliticallessonsherefromwhatcanbecalledtheeconomicsofsecond-bestreformism.2.FUNCTIONALISMANDOTHERLIMITATIONSThetransaction-costand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iesareequallymurkyonthemechanismthroughwhichnewinstitutionsandpropertyrightsemerge.Onegetstheimpressionthatmoreefficientinstitutionsandgovernancestructuresevolveasthepartiesinvolvedcometoappreciatethenewbenefit-costpossibilities.TheliteratureismarkedbyacertainahistoricalfunctionalismandevenvulgarDarwinismonthispointAninstitution’smerefunctionofservingtheinterestsofpotentialbeneficiariesisclearlyinadequateinexplainingit,justasitisanincompetentdetectivewhotriestoexplainamurdermysteryonlybylookingforthebeneficiaryand,onthatbasisalone,proceedstoarresttheheirofthemurderedrichmanOnecannotgetawayfromtheenormityofthecollectiveactionproblemthatlimitstheabilityofpotentialgainerstogettheiracttogetherinbringingaboutinstitutionalchanges.Therearetwokindsofcollectiveactionproblemsinvolvedhere;oneisthewellknownfree-riderproblemaboutsharingthecostsofbringingaboutchangetheotherisabargainingproblemwheredisputesaboutsharingthepotentialbenefitsfromthechangemayleadtoabreakdownofthenecessarycoordinationWehavenotedbeforethe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economists'strongbeliefthatrelativepricechangesfuelthemainmotiveforceforinstitutionalchangesinhistory(primarilybyinducingthedevelopmentofpropertyrightstothebenefitoftheownersofthemoreexpensivefactorofproduction).Inparticular,demographicchangesalteringtherelativepriceoflabortolandleadtotheincentiveforredefinitionofpropertyrightsonlandandarearrangementoflaborrelations:North(l981)andHayamiandRuttan(1985)giveseveralexamplesfromEuropeanandrecentAsianhistoryrespectively.ButfromBrenner’sanalysis(1976)ofthecontrastingexpensesofdifferentpartsofEuropeonthetransitionfromfeudalism(thosebetweenWesternandEasternFrenchcasesevenwithinWesternEurope)weknowthatchangesindemography,marketconditionsandrelativepricesarenotsufficienttoexplainthecontrasts.Changesinrelativepricesmayatmostchangethecostsandbenefitsofcollectiveactionfordifferentclasses(creatingnewopportunitiesforpoliticalentrepreneurs)butcannotpredeterminethebalanceofclassforcesortheoutcomeofsocialconflicts.HayamiandRuttan(1985)refertothecaseofmid-19thcenturyThailand,wheretheexpansionofinter-nationaltradetriggeredariseinricepriceswhichledtoamajortransformationofpropertyrights:traditionalrightsinhumanproperty(corvéeandslavery)werereplacedbymoreprecisepropertyrightsinland.Butoneshouldnotforgetthattheexpansionofgraintradein16thand17thcenturyPolandhadhelpedtherelapseintoselfdom.Thereareotherexamplesofinstitutionalstagnationorretrogressionfollowinguponexpansionoftradeinmorerecentcolonisthistory.Arelatedquestionisthatofthepresumedoptimalityofpersistentinstitutions.Thetransactioncost(aswellastheimperfect-information)schooloftenunthinkinglyimpliestheapplicationofthemarketanalogyofcompetitiveequilibriumtothesocialchoiceofinstitutionsorthebiologicalanalogyofnaturalselectioninthesurvivalofthefittestinstitution.Infact,transactioncoststhemselves,byraisingbarrierstoentryandexit,reducepressuresfromanysocialselectionprocess:sunkcostsandasset-specificityinsulateinternalgovernancestructuresfrommarketforces.AsGreenwaldandStiglitz(1986)haveshown.,themarketequilibriumunderimperfectinformationandincompletemarketsis,ingeneralconstrainedParetoinefficient;and,asFarrel(1987)hasshown,withimperfectinformationevenbilateralrelationshipsmaynotbeefficientonaccountofcomplexityofprivatebargaining.1ntherecentdevelopmentliteraturetheinstitutionofinterlockingoftransactions(inlabor,creditanddevicetosavetransactioncostsandtosubstituteforincompleteornonexistentcreditandinsurancemarkets.Butoneshouldnotoverlookthatsuchinterlockingitselfmayactasabarriertoentryforthirdpartiesandbeasourceofadditionalmonopolypowerforthedominantpartner(usuallytheemployer-creditor-landlord)insuchtransactions.Personalizedinterlockingoflaborcommitmentsandcredittransactions(involvingselectiveexclusionofothers)alsodividetheworkersandemasculatetheircollectivebargainingstrengthvis-à-visemployees,whousethisasaninstrumentofcontroloverthelaborprocess.Asweallknowfromexperience,dysfunctionalinstitutionsoftenpersistforaverylongperiod.Akerlof(1984)hasbuiltmodelstoshowhoweconomicallyunprofitableorsociallyunpleasantcustomsmaypersistasaresultofamutuallysustainingnetworkofsocialsanctionswheneachindividualconformsoutoffearoflossofreputationfromdisobedience.Insuchasystem,potentialmembersofabreakawaycoalitionfearthatitisdoomedtofailureandthusfailuretochallengethesystembecomesaself-fulfillingprophecy.Kuran(1987)hasarelatedmodelofrelativeconservatismwhichisreinforcedbytheinfluenceonanindividual'sprivatepreferenceformationofthejustificationothersgivefortheirpublicpreferencesforthestatusquo.Asimilarself-sociallysuboptimalinstitutionsmaybeinoperationwhenpath-dependentprocessesareimportant.asisnowrecognizedintheliteratureofthehistoryoftechnologicalinnovation.(TheQWERTYtypewriterkeyboard,thenarrowgaugeofBritishrailroadsystem.etc.havebeengivenasexamplesofthepersistenceoftechnologiesthatwereexanteinferior.)AsArthur(1985,1988)hasemphasizedwhenthereareincreasingreturnstoadoptionofaparticular(technologicalorinstitutional)innovation-i.e.,themoreitisadoptedthemoreitisattractiveorconvenientfortheotherstojointhebandwagononaccountofinfrastructuralandnetworkexternalities,learningandcoordinationeffectsandadaptiveexpectations--apathchosenhesomeinitialadopterstosuittheirinterestsmay“lock-in”thewholesystemforalongtimetocomedenyinglater,moreappropriate,technologiesorinstitutionsafootingThislock-inhappensdynamicallyassequentialdecisions“groove”outanadvantagefromwhichthesystemfindsithardtoescape.Theprocessisnon-ergodic;therearemultipleoutcomesandhistorical“smallevents”earlyonmaywelldecidethelargercourseofstructuralchange.Thebiologicalanalogyifsurvivalifthefittestisparticularlyinappropriateaspathdependenceisassignedanimportantroleinbiologicalprocesses.ToquoteGould(1980,p.16):“Organismsarenotbilliardballspropelledbysimpleandmeasurableexternalforcestopredictablenewpositionsonlife’spooltable……Organismshaveahistorythatconstrainstheirfutureinmyriad,subtleways….Theircomplexityofformentailsahostoffunctionsincidentaltowhateverpressuresofnaturalselectionsuperintendedtheoperationofnaturalselectioninsocialinstitutionsareobviouslymuchstrongerinsocialinstitutionsareobviouslymuchstronger.Therecognitionofpathdependencedoesnotnecessarilyleadtoacompletelychaoticor“Cleopatra’s-nose”viewofinstitutionalhistory.Therearecertainregularitiesintheevolutionofsocialinstitutionsassocialagentsrepeatedlyfacethesametypesofsocialproblemsandadapttheirbehavior.Schotter(1981)andSugden(1986)havegivengame-theoreticalaccountsofthespontaneousevolutionofinstitutionsasself-enforcingstablesolutionstoiteratedgamesofstrategy.Sugdenanalyzestheevolutionofthreekindsofinstitutionalrulesorwhathecallsconventions(1)conventionsofcoordinationwhichevolveoutofrepeatedplayofgamesofpurecoordination(examplesfromsociallifeare:roadrules,useofmoney,weightsandmeasures,marketplacesandmarketdays,languages)wherethedegreeofconflictofinterestsisminor;(2)conventionsofpropertywhichevolveoutofrepeatedplayofgameswheretheplayersareindisputeoversomethingthattheyallwantbutallcannothave(examplesfromsociallife“finderskeepers”rule,queues,occupancyrightsofland);and(3)conventionsofreciprocitywhichevolveortofrepeatedplaysofprisoner’s-dilemmagames(examples:praysofmutualrestraintandmutualaid,andthehighlyknowncomputertournament).Schotter.Similarly,hasamodelthatdepictstheprocessofinstitutioncreationasaMarkoviandiffusionprocesswhoseabsorbingpointscorrespondtoastablesocialinstitution;theinstitutionalproblemsphrasedasasupergameThereis,ofcourse,acertainamountofindeterminacyinsuchananalysiswedonotexpecttoisolateauniqueinstitutionalformastable,ratherwemustcontentourselveswithasetofformsthat,whentakentogether,arestable.Nordotheseevolutionaryprocessesnecessarilymaximizesocialwelfare.Sugden’sevolutionarilystablestrategy,forexample,isaNashequilibrium,ratherthansomesortofcooperativeequilibriumlikethecoreoftheShapleyvalue.Atthispointitisalsoimportanttonote,asmanyevolutionaryeconomistsremindus,thedistinctionthatCarlMenger(1883)madebetween“organic”and“pragmatic”institutionsThecontractarianapproachofthetransaction-costandimperfect-informationschoolsemphasizesthelatter,thosewhicharethedirectoutcomeofconsciouscontractualdesign,asinthecaseofsomecorporatestructureandpractices.OrganicinstitutionsliketheconventionsofSugdenandSchotterare,ontheotherhand,comparativelyundersigned,andtheyevolvegraduallyastheunintendedandunforeseeableresultofthepursuitofindividualinterests.(AsFrancoisFuret(1978),anhistorianoftheFrenchRevolution,observed,“menmakehistorybuttheydonotknowwhichone”)Menger’stheoryoftheoriginofmoney,inwhichtheself-interestedactionsoftradersledtotheevolutionfromabartereconomytooneinwhichasinglecommoditybecametheuniversalmediumofexchange,isaprimeexampleoftheevolutionofanoforganicinstitution.ButunlikethecaseofMenger’stheoryofmoney,itispossibletohavecaseswhereaninstitutioniscreatedorganicallybutpreservedpragmatically.ThisisacaseofwhatElster(1983)calls“filterexplanation,”asopposedtofunctionalexplanation,wheretheactorseventuallybecomeawareofthefunctionaninstitutionservesforthemandthenconsciouslymaintainit,eventhoughitoriginallycameintobeingunintendedLanglois(1986)givesaninteresting(andironical)examplefromEdelman’s(1964)theoryofgovernmentregulatorycommissions“VotersareplaguedwithvaguefearsaboutandasenseofpowerlessnessovercertainphenomenatheycannotcontrolThefearofmonopolyisoneoftheseInordertogainvotes,politiciansmakesymbolicgesturetoplacatethesefears--inthiscase,theformationofregulatorycommissionsButonceinplace,thefamiliarwaybythosetheyweresupposedtoregulate.Thusaquitedifferentmechanismmaintainsthemoncecreated;theyservethefunctionofcartelizingtheindustryandarekeptinbusinessbythepoliticalactionofthatIndus-try”(P.251)3.PPOERANDREDISTRIBUTIVELNSTTTUTIONALCHANGEThe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economistsfocusheirattentiononallocativeefficiency-improvinginstitutions,whereasMarxistsoftenemphasizehowinstitutionschangeordonotchangedependingonconsiderationsofsurplusappropriationbyadominantclass.Inparticular,progresstowardamoreproductiveinstitutionmaybeblockedifitreducesthecontrolofsuchastatementofcourse,needsbettermicro-foundations,showinghowindividualswithintheclassthatcouldgainfromthenewinstitutionarefrustratedintheireffortsbytheaggregativenecessityorretainingcontrolforthewholeclass.)Theemphasisontheeffectofaninstitutionalchangeoncontrolofsurplusbyaparticularclassalsosuggeststhatthequestionofefficiency-improvinginstitutionalchangecannotreallybeseparatedfromthatofredistributiveinstitutionalchange.Thisisparticularlytruewhenissuesofcollectiveaction,bargainingpower,classcapacity,mobilizationandstruggleinthehistoricalprocessareimportant.ThismeansthatthedistinctionHayamiandRuttan(1985)makebetweenthe“demand”forinstitutionalinnovations(onthebasisofchangesintechnologicalordemographicfactors)andtheir“supply”(dependingonpoliticalentrepreneursundertakingthenecessarycollectiveaction)maybesomewhatartificial,Inempiricalanalysisofactualinstitutionalchangesthismayleadtoakindof“identificationproblem”.Forexample,inEnglishagriculturalhistorydidthe(second)enclosuremovementinthe18thcenturycomeaboutbecauseenclosedfarmingwasmoreefficientthanopen-fieldfarming,orbecausethe(prospective)redistributiveeffectofenclosuresinfavoroflandownersmadecollectiveactionontheirparteasier?IntheexampleofHayamiandKikuchi(1982)fromagricultureinthePhilippinesinthemid-1970swheretheincreaseinpopulationpressureonlandbroughtaboutanewemployer-employeerelationship(thegammasystemreplacingthetraditionalhunusansystem)loweringthewagerate,diditcomeaboutbecausethedisequlilbriumbetweenlaborproductivity,becausepopulationpressureonlandmadecollectiveactiononthepartofemployerseasier(orthatonthepartoflaborersweaker),thusfacilitatingthe“supply”side?TakinganotherexamplefromHayamiandKikuchi(1982),therapidexpansionoflabor-tyingarrangementslikekedokaninmanypartsofJavainthelate1960s,whichareattributedtopopulationgrowthbyHayamiandKikuchiareexplainedfromthesupplysidebyHart(1986)withreferencetothedrasticchangesinthecollectivestrengthofthepoorpeasantrybroughtaboutbythebloodypoliticalchangesofthemid–1960sinJava.Ashiftinthefocusofattentionfromtheefficiencyaspectsofaninstitutiontothedistributiveaspectsinevitablyconfrontsuswiththequestionofsomehowgrapplingwiththeelusiveconceptofpowerandwithpoliticalprocesseswhichmuchof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economistswouldabhor,Marxists,ofcourse,directlydealwiththeseissuesbutareoftenmethodologicallycareless.Theconceptofpowerisoftenusedinquestion-beggingway:differencesininstitutionalarrangementsaresupposedtobeexplainedbyblanketreferencestodifferencesinthepowderofthedominantclasswithoutanindependentquantificationofthelatter.Theliterature--Marxistofnon-Marxist--onarigorousanalysisofpowerisratherscantyineconomics,comparedtothatinsociologicalandpoliticaltheory,Gametheoristshaveusedtheideaofbargainingpowerindividingupthesurplusinbargaininggames,ortheideaofpowerexercisedastheStackelbergleadertakingtheweakerparty’sreactionfunctionasgiven,orastheabilitytocrediblyprecommitinnon-cooperativegames--theseareindirectlyreflectedinsomeofthemodelsofthe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yofinstitutions.InrecentMarxisttheoreticalmodelsineconomicstwodistinctformsofpowerrelationshaveemerged:Roemer(1982)findstheprimarylocusofcapitalistpowerinunequaldistributionofproperty,whereasBowles(1985,1987)tracesittothepoliticalstructuresofcontrolandsurveillanceatthepointofproduction,bathreferringtoacompetitivemodelitdoesnotmatterwhethercapitalhireslabororlaborhirescapital,withtheimportantmodificationthatineithercasethewealthy“exploit”(takeadvantageof)thepoor.ToBowles,ontheotherhand,thelocusofcommandintheproductionprocessiscentraltothefunctioningofthesystem.Ifindthisdistinctionbetweendominationinproductionandasset-basedownersomewhatoverdrawnwhohastheresidualclaimantinproduction,andthatinturndependsonthecapacitytobearrisks,thewealthyhavingobviouslyalargerrisk-bearingcapacity.Tobearrisks,thewealthyhavingobviouslyalargerrisk-bearingcapacity.ButboththesestrandsofMarxisttheoryserveasareminderthatinthetransaction–costand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iesdemonstratingtheeconomicrationaleofsomeexistinginstitutionsintermsoftransactioncostsandmoralhazard,itisunderemphasizedthatamoredemocraticorganizationoftheworkprocess(followingBowles)ofamoreegalitariandistributionofassets(followingRoemer)mighthavesignificantlyreduced(noteliminated)theinformationalconstraintsandHobbesianmalfeasanceproblemswhichformthestapleofmuchoftheprincipal-agentgamesintheliterature.Marglin(1984)hasarguedthatthelarge-scalefactoryorganizationdidnotevolveasameansofharnessingnewtechnologiesbut,onthecontrary,technologiesweredevisedtoensurethefactorysystem’ssuccessasamodeofcontroloverworkers.Ingeneral,capitalistauthorityrelationsintheinternalorganizationofthefirmandthelaborprocessareusuallydescribedbyradicaleconomistsasorganizationaldevicestoexercisepower.Transaction-costtheoristslikeWilliamsonvigorouslycontestthisTheypointtofunctionsofauthorityasausefulgovernancestructureinrestraining“workeropportunism”andinfacilitatingadaptabilitytochangingcircumstances(particularlyincasesofassetsthatarenoteasilyredeployable)byvestingintheassetownerstheresidualrightsofdiscretionarycontrol.Butatthesametimeweshouldnotignore,asDow(1987)pointsout,thatsuchdiscretionarycontrol,alongwithhierarchyandthedivisionoflabor,generatesthestructuralpreconditionsfor“employeropportunism”.Employersaregivenstrategicadvantagesofinformationovertheiremployees,theabilitytousefiattoresolveconflictsinself-servingways,theopportunityforunilateralintroductionoftechnicalinnovationswhichundercutthebargainingpositionofworkers,andsoon.Inanycase,sincetransactioncostscanheasdifficulttodefineandquantifyaspower,inactualempiricalorhistoricalanalysisonemaysometimesfindithardtounscrambletheeffectsofonefromtheother.NOTES1.Foranoverviewoftherelevantliterature,seeBardhan(1984),Stiglitz(1986)andBardhan(1989).2.Thereare,however,exceptionstothis,likethemorerecentwritingsofNorthinthetransactioncostschoolandofStiglitzamongimperfectinformationtheorists.3.OneremembersLeontief’s(1963)pleafor“writinghistorybackwards”whenthedynamicsystemconfrontingthehistorianinunstable.4.Buchanan(1975)inhisexplanationoftheriseofpropertyandlawandNozick(1974)inhisdiscussionofthehypotheticalemergenceofaminimalstatefromaLockeanstateofnaturehaveusedtheideaofunintendedoutcomesofvoluntarynegotiations.OntheothersideofthePoliticalspectrum,Elster(1985)hasgivenaninsightfulinterpretationofMarxiandialecticsintermsofunintendedconsequencesinhistory.5.Foradiscussionoftheuseoftheconceptofpowerineconomics,seeBardhan(1988).REFERENCESAkerlof,B.,AnEconomicTheorist’sBookofTales(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4).Alchian,A.,andH.Demsetz,“Thepropertyrightsparadigm,”JournalofEconomicHistory,Vol.33(March1973),pp16-27Arthur,B.,“Self-reinforcingmechanismsineconomics,”inP.W.Anderson,andk.J.Arrow(Eds.).TheEconomyasanEvolvingComplexSystem(Reading,MA:AddisonWesley,1988).Arthur,B.,“Competingtechnologiesandlock-inbyhistoricalsmallevents,CEPRPublicationsNo.43(Stanford.CA:StanfordUniversity,December1985).Axelrod,R.,TheEvolutionofCooperation(NewYork:BasicBooks,1984)Bardhan,P.(Ed.),TheEconomicTheoryofAgrarianInstitutions(Oxford:OxfordUniversityPress,1989).Bardhan,R.,“Somereflectionsontheuseoftheconceptofpowerineconomics,”WorkingPaper(Berkeley,CA:UniversityofCaliforniaatBerkeley,1984).Bardhan,P.,Land,LaborandRuralPoverty(NewYork: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84).Bell,C.J.,“Creditmarkets,contractsandinterlinkedtransactions,”inH.B.Chenery,andT.N.Srinivasan(Eds.),HandbookofDevelopmentEconomics(Amsterdam:North-Holland,1988).Bowles,S.,“Contestedexchange:Amicroeconomicanalysisofthepoliticalstructureofthecapitalisteconomy,”unpublished(1987).Bowles,S.,“Theproductionprocessinacompetitiveeconomy:Walrasian,neo-HobbesianandMarxianmodels,”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75(March1985),pp.16-36.Brenner,R.,"AgrarianclassstructureandeconomicdevelopmentinpreindustrialEurope,"PastandPresent,Vol.70(FebruaryI976).PP.30-70.Buchanan.J.,TheLimitsofLiberty(ChicagUniversityofChicagoPress,I975).Coase,R.,"Theproblemofsocialcost,"JournalofLawandEconomics,Vol.3(October1960),pp.l-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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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双学位课程2001年秋季《新制度经济学引论》---周其仁READINGLIST参考读物(建议根据基础和兴趣,在以下两组读物中任选一组)读物I.FurubotnG.EirikandRudolfRichter.2000.InstitutionsandEconomicTheory,TheContributionof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TheUniversityofMichiganPress.《新帕尔格拉夫经济学大词典》的相关词条:“经济人”*“利他主义”(Altruism)*“稀缺性”*“看不见的手”*“道德风险”“科斯”、“科斯定理”*“竞争”*“私有财产”*“交换”*“集市贸易”*“资本市场”*“社会成本”“完全成本定价”*“讨价还价”*“机会成本”“公司”*“不确定性”*“自由企业”*“退出和进言”*“经济组织和交易成本”*“人力资本”*“私有化”*“委托人和代理人(i,ii)”“垄断”*“自然垄断”*“反托拉斯政策”*“规模报酬”*“寻租”*“自由进入”*“管制”*“管制和放松管制”读物II.Introduction√PranabBardhan,1991.”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sandDevelopmentTheory:ABriefCriticalAssessment.”JofWorldDevelopment.√Alchian,A.1950."Uncertainty,EvolutionandEconomicTheory,"JofPoliticalEconomy,June1950.MiltonFriedman,“TheMethodologyofPositiveEconomics,”inEssaysinPositiveEconomics,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53.√*张五常,1990。“关于新制度经济学”,见科斯等编,《契约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版,第3章。√张五常,“做经济解释的弄潮儿”√Coase,R.H.“TheLighthouseinEconomics”,JofLawandEconomics,V.17,N.2(Oct.1974).周其仁,1996.“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7年春季号。√我,铅笔——讲述给里德听的我的家谱---伦纳德·里德,秋风译PropertyRights√Alchian,A.A.“PropertyRights”,pp1101-1104.张五常:《卖橘者言》,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巴泽尔:《产权的经济分析》,上海三联1997年版。Macfarlane,Alan.1978.TheOriginsofEnglishIndividualism:TheFamily,PropertyandSocialTransition,Oxford:BlackwellPress.√Ostrom,E.GoverningTheCommons,CambrigeUniversityPress.√HernandodeSoto,2000.TheMysteryofCapital:whycapitalismtriumphsintheWestandfairseverywhereelseBasicBooks.(中译本见朱晓冬译《资本的秘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出版)ExchangeandMarket张五常:“失传的价格理论”,复印资料。√汪丁丁,“近年来经济发展理论的简述和思考”,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9-91页。√Greif,A.1993."ContractEnforceabilityandEconomicInstitutionsinEarlyTrade,"AmericanEconomicReview,Vol.83,No.3.√克莱因和莱弗勒:“市场力量在确保契约绩效中的作用”,见陈郁编,《企业制度和市场组织》,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69-205。theroleofmarketforcesinassuringcontractualperformancebyKleinandLeffler巴泽尔:“考核费用和市场组织”,见陈郁编,《企业制度和市场组织》,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06-239页。RobertCooter&ThomasUlen,1988.LawandEconomics.Scott,ForesmanandCompany.Chapter6-7.(考特和尤伦著,张军等译.《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TheFirmandtheEntrepreneurKnight,F.H.1921.Risk,Uncertainty,andProfit.NewYork:Harper&Row(1965).√Coase,R.H.1937."TheNatureoftheFirm",InTheFirm,theMarket,andtheLaw.Chicag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88).Coase,R.H.“TheNatureoftheFirm:Meaning”,inO.E.WillianmsonandS.G.Winter(ed.)pp48-60.Demsetz,R.1995.TheEconomicsoftheBusinessFir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企业经济学》,2000版)。陈郁编:《企业制度和市场组织》,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版。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三联1995年版。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研究》1996年第6期,第71-79页。√周其仁:“‘控制权回报’和企业家控制的企业--“公有制经济”中企业家人力资本产权的个案研究”,《经济研究》1997年第5期,第31-42页。√周其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经济研究》2000年第11期UplevelofExchangeDemsetz,H.1969."PerfectCompetition,Regulation,andtheStockMarket,"InEfficiencyCompetitionandPolicy,pp225-241.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J.BradfordDeLong,"DidJ.P.Morgan'sMenAddValue?AnEconomist'sPerspectiveonFinancialCapitalism,"inPeterTemin,ed.,InsidetheBusinessEnterprise.Northandothers.“Constitutionsandcommitment:theevolutionofinstitutionsgoverningpublicchoiceinseventeenth-centuryEngland”.Pp134-165.汪丁丁:“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探”,汪丁丁:《在哲学和经济学之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1-246页。Monopoly,RegulationandRegulatoryReform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第二、三部分。North,D.C.1990.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ChangeandEconomicPerformance.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W.KipViscusiandothers.2000.EconomicsofRegulationandAntitrust,Chapter10-12.TheMITPress.*史普特:《管制与市场》,导论和第I篇。上海三联出版社1999年版。《制高点》第4章,第8章、第12章艾伦。加特,1999。《管制、放松管制和重新管制》,经济科学出版社。张宇燕,1996。“国家放松管制的博弈”,见张曙光编:《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版。陈小洪,1999年。“中国电信业:正在变化的体制和产业组织”,见江小娟等著:《体制转轨中的增长、绩效与产业组织变化》,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周其仁:“三网合一、数网竞争”,www.ccer.pku.edu.cn周其仁:电信改革评论1-14,www.ccer.pku.edu.cn周其仁:“再论数网竞争”,《IT经理世界》2000年第20期。==============================================================================前面打勾的我都有,原来准备上传卖几个钱的(穷啊,没办法),但苦于总不成功,上传完毕后页面不能显示,失望了,大家网上去找找看吧,顺便说一下:《新帕尔格拉夫经济学大词典》CENET现在正提供下载

  • 盛洪主讲《制度经济学》提纲

    制度经济学概论(提纲)一、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1.源流:古典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旧制度经济学(康芒斯、凡伯伦);后制度经济学(熊彼特、加尔布雷斯);新制度经济学;2.门派:科斯传统(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布坎南,阿罗);利益集团理论(奥尔森);法与经济学;3.基本方法与风格:(1)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2)政治经济学的(互动、冲突);常(3)局部均衡的、个案的(法学的)、经验的;(4)从现实出发,问题取向的;(5)认识论:有限理性,谦躬的;(6)自由主义的;(7)历史的;4.基本概念:制度;产权;交易费用;5.基本文献:科斯:"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科斯定理,科斯第二定理,合理的妨害);阿尔奇安;德姆塞兹;诺斯;威廉森;张五常;布坎南;奥尔森;……二、企业理论1.问题导向:既然市场如此之好,为什么还要有企业?因为使用市场有成本,企业内进行同样交易的成本较低;如别针的故事;"企业的性质":替代市场;企业边界;边界变动(组织制度的变革);2.进一步探讨:阿尔奇安(古典企业:团队生产,监督监督者难题;一组合约,中心缔约人);威廉森(资产专用性);阿尔奇安,凯伦,克沃福,"纵向一体化,可挤占准租金和竞争性缔约过程"(缔约后机会主义行为);张五常(不同性质的合约,没有企业);重点:一组由多个生产要素达成的、特殊的合约;3.有关大企业,代理理论:菲莫(管理者市场与证券市场);詹森和马克林(证券市场的作用);4.治理结构与企业文化:威廉森(监督合约执行,董事会构成);列宾斯坦(常规的意义);5.中国学者的贡献:汪新波(时间因素),张维迎(企业家,变型公有制企业);周其仁(人力资本)。三、制度变迁理论1.诺斯:制度变迁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2.诺斯:制度变迁主要表现为(1)产权排他性和个人化(增加保护,减少交易费用),(2)市场化(可交易,交易费用较低);3.诺斯:"庄园制的兴衰",制度结构的变迁,基础性制度变迁,次级制度变迁;分类:有形制度,无形制度;林毅夫,诱致性与强制性;盛洪,市场的方法和公共选择的方法(交易先于产权);一个有效的分析方法;4.方法:交易费用,相对价格;5.盛洪:交易方式的变革会导致生产方式的变革;交易费用过高会使可能引致生产方式变革的交易方式无法实现:市场扩大,产量增加,分工与专业化,大批量生产;6.对历史的重新解释:梅耶斯,"晚期中华帝国的习惯法、市场与资源交易";传统中国的经济制度;7.理论缺陷:西方中心论;忽略战国状态;四、公共选择理论与集体行动的逻辑1.为什么少数服从多数?一致同意原则,决策成本;2.少数服从多数总是有效吗?循环的大多数;波德效应;阿罗不可能性定理;3.人多总是力量大吗?集体行动的逻辑:每人份额,联合的成本;4.少数服从多数总是合理吗?效用不可比,多数主义暴政;5.经济学第二定律:人人为自己,社会将更差;人数相关;6.奥尔森:"独裁、民主与发展",国家起源,民主的经济优越性;7.布坎南:"立宪经济学",规则内选择与对规则的选择。五、过渡经济学1.为什么市场经济优于计划经济?新古典,制度经济学;2.制度的三种功能:资源配置,激励,收入分配;制度变迁时,可以改进配置和激励功能,但可能会改变收入分配;3.改革成本:(1)分配变动损害某些人,这些人反对改革;多少人,程度如何;(2)搭便车;4.改革方案:在改进配置和激励的同时,基本上不改变分配格局;如增量改革,体制外改革;等等;5.两种改革方式:(1)公共选择,一般会损害一些人;(2)市场交易,没有外部性;计划权利的交易,如:外汇改革;6.一个有意义的案例:价格改革;中央政府88年闯关流产,但九十年代初改革基本完成;公共选择方式与市场交易方式的较好结合;7.一般化:交易导致制度变迁,如产权交易导致产权制度变革。

  • 关于爱情的新制度经济学

    爱情是人们人类永恒的话题。罗素在《我为何而生》这篇经典文章中开篇的一句话:“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是支配我一生的单纯而强烈的三种感情”,我在心中也时常默背这句话,并将其作为座右铭之一。爱情无疑是圣洁的,传统上也并不是经济学所要探讨的。但加里·贝克尔(GaryBecker)这个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开创者却将经济学引入了人类的行为分析,尤其是对家庭,婚姻和爱情的分析。他也因此获得了199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当然作为芝加哥学的代表人物,贝克尔是在新古典的框架上探讨爱情的。本文尝试从新制度经济学(NIE)的视角出发,利用基于产权和合约理论的分析范式来看待爱情。首先,我们可将爱情是做一项绝对产权。Furuboton和Richter的书中写道,“人的情感和身份是属于自己的一种特殊的产权”,它如同对财产的所有权一样,是所有人的一项财富。当然,设若你拥有这份情感和身份,完全的产权则意味着,你将拥有转让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爱情之于人的收益体现在,它会明显带来你的个人效用(满足感)的增加,而且作为一种关系型合约,它的纽带和保障作用使你无论在寻求情感慰藉还是家庭决策时都会节约很多交易费用,带来资源更优化的配置。当然,爱情本不是如此功利性的,我也不能完全接受爱情的功利解释。如果从非经济学的角度,在哲学层次上解释人类为什么需要爱情以及爱情的表达方式为什么如此,我思考过很多,最后作家史铁生的随笔《爱情问题》给了我些似是非是的答案。若将爱情是做一项合约,即相对产权,我们可以用NIE的许多原理解释很多情感问题。首先,对于合约来说,对合约的侵犯就是机会主义行为了。因此,许多机会主义行为带来了我们很多虚假的爱情以及对爱情的亵渎。NIE理论认为,不对称信息和合约专用性投资是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两大原因。不对称信息在爱情产生前后都会带来机会主义行为。首先,我们分析不对称信息对爱情的“腐蚀”。一方面,在恋人确定正式爱情之前会产生逆向选择问题。通常是,一方向另一方隐瞒自己的某些真实情况,从此带来了adverseselction,给这份爱情“合约”产生了侵犯。现实中不乏此类实例。另一方面,在恋人确立关系之后,同样地,信息不对称会带来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现实生活中的三角恋,“红杏出墙”给出了很多活生生的例子。我们习惯称之为不道德行为,从NIE角度看也的确是moralhazard。其次,我们从合约专用性投资来看爱情的机会主义行为。我们在爱情这项“交易”的专用性投资当然因人而异,其对爱情的“腐蚀”尤其表现在“套牢”效应上。设若一方在两人的恋情中做的“专用性投资”(当然包括金钱以及非金钱的投资)更大,那么他(她)就更容易被套牢。比如,男方在这场恋情中的“投资额”巨大,那么他更容易被套牢。当女方对这份“爱情合约”进行一下小小的侵犯(比如偶尔红杏出墙一次),那么男方由于套牢效应很可能只能接受这项“损失”了。以上仅为在读NIE中的一点对爱情的在思索,当然我依旧相信圣洁的爱情,我也不是“冷酷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者”。解释爱情,不是经济学的本责,经济学也仅能解释一小部分问题。

AB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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