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2486 13

[创新发展] 试谈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质疑与其解读的关系——学与思(42)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6粉丝

学术权威

24%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2610 个
通用积分
26.5896
学术水平
299 点
热心指数
283 点
信用等级
271 点
经验
137596 点
帖子
3918
精华
0
在线时间
738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12-26
最后登录
2024-4-26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试谈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质疑与其解读的关系——学与思(42)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质疑,解读,关系

论坛上不断地出现各种各样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质疑的帖子以及各种各样的解疑帖子,这都与如何解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有密切的关系。最近韩保先生精心设计的“那个大牛能够解释一下一个价值规律的问题?”(见附录)帖子是典型的因为解读的不同而产生质疑的例子。下面试着谈谈韩保先生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解读中的偏差:

1、马克思明确指出他在《资本论》中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23,47],而韩保先生说的是产品。商品与劳动产品是有重大区别的。劳动产品只有经过“惊险的跳跃”,即成功地通过交换才能转化为商品。跳跃不成功的仍然是产品。马克思研究的是商品价值,而不是产品价值。马克思不认为存在着孤立的产品价值。只有商品才有商品价值表现。

2、马克思说过:“任何生产者,不管是从事工业,还是从事农业,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和商品。他的产品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成为价值和商品。”[25,719]马克思还说:“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23,90]即商品价值绝不能离开市场交换过程而独立地存在,商品价值并不是个别生产者独自生产过程中的私事或是由具体的有用劳动决定,商品价值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3、就韩保先生所贴的马克思原文来说:“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相反地,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23,58—59]马克思说得很清楚,和产品发生关系的是具体的有用劳动,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马克思所说的“同一劳动”指的是表现为价值的劳动,而不是和产品发生关系的具体的有用劳动。

4、马克思还说:“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23,57]“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23,57—58]“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23,58]因此,从具体的有用劳动化为表现为价值的劳动(即简单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马克思的“社会过程”就是指商品交换过程。马克思明确说:“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末不用说,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我们实际上也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23,61]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现成的可以计算的出发点,它只是“社会过程”的结果。

5、“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23,53] “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23,64] “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23,65]也就是说,具体的有用劳动并不表现为价值,它到底能“凝结”为多少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是有很多影响因素在起作用的,所以恩格斯说:“马克思曾经第一个彻底研究了劳动所具有的创造价值的特性,并且发现,并非任何仿佛是或者甚至真正是生产某一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都会在任何条件下使该商品具有与所消耗的劳动量相当的数量的价值。”[22,236]当然,有人对“凝结”有不同的解读,我已有专帖谈了这个问题。

如果认同上面马克思的原话,韩保先生所谓的“得出的一个矛盾的结论。”就不存在了。

附韩保先生原文:在《资本论》中,相同产品的价值是相同的,商品是由社会平均劳动决定的。例如两个人手里都有一斤小麦,那么这两个人拥有的小麦的价值应该是相同的。
而《资本论》中又说只有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和土地不创造价值。且相同熟练程度的劳动者相同的时间内创造的价值相同。
现在假设有两亩土地,一亩土地比较肥沃、而另一亩土地比较贫瘠。我们让同一个人在这两亩土地上工作相同的时间,那么结果肯定两亩土地上产量不相同。假设肥沃土地上的产量为1000斤,贫瘠土地上的产量为800斤。
那么问题是贫瘠土地上800斤小麦的价值应该等于肥沃土地上1000斤小麦的价值呢?还是应该等于800斤小麦的价值呢??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 价值论 马克思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 质疑 解读 关系

沙发
qi509 发表于 2016-11-22 18:22: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所谓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这个“价值”是怎么个价值?在产品或商品中是如何体现其劳动价值的,是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关键。

使用道具

藤椅
龚民 发表于 2016-11-22 18:31: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qi509 发表于 2016-11-22 18:22
所谓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这个“价值”是怎么个价值?在产品或商品中是如何体现其劳动价值的,是理解劳 ...
哈哈,启恒文是如何认为商品中是怎样体现其劳动价值?

使用道具

板凳
qi509 发表于 2016-11-22 18:35: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6-11-22 18:31
哈哈,启恒文是如何认为商品中是怎样体现其劳动价值?
马克思的:商品的价值:W=C+V+M。

现实经济社会:产品的价值:K。商品的价格:K+P。

使用道具

报纸
he_zr 发表于 2016-11-22 18:37: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其实,韩先生的问题很简单,商品价值由商品的使用价值构成,商品价值的价值量也必然由商品使用价值的量衡量计量,也就是说,800斤的价值量就是800斤,1000斤的价值量就是1000斤,无论用多少劳动时间去换算,两者价值量的量差是不会改变的。用马氏“社会必要”平均的方法计算,假设全社会总商品的产量都在800-1000斤的范围,那么得出商品价值的价值量应该是900斤。

但是,这900斤的价值是商品使用价值的价值量,按马氏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商品价值由生产它的耗费劳动构成,也就是全社会的人的平均劳动耗费量是多少,从而“凝结”到商品中构成商品的价值,再对此衡量计量得出商品价值的价值量。

显然,这里出现两个商品价值的价值量,双方都存在社会平均形成所谓的“社会必要”,一个是由商品使用价值自身构成的价值量,一个是由劳动耗费构成的价值量。到底这两者当中,谁才是商品价值真正的价值量?因此,马氏所谓的“社会必要”方式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使用道具

地板
zhengyr 发表于 2016-11-22 22:17: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6-11-22 18:37
其实,韩先生的问题很简单,商品价值由商品的使用价值构成,商品价值的价值量也必然由商品使用价值的量衡量 ...
这又涉及了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解读。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交换前的概念抑或是交换后成为商品后才出现的概念?显然,因为马克思研究的是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商品是当作原因发生作用的。……。但是,作为交换价值,商品总是仅仅从结果的观点上被考察。”[13,25—26]因此,凡是用交换前生产领域中的具体耗费劳动时间进行各种平均的计算都不能说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2、“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各个部门内部的概念抑或是全社会各个部门统一的、唯一的现在时态的概念?姜启渭先生在《经济评论》1999年第6期的“对马克思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双重含义问题的再探讨 ——重审译文引发的思考”一文中做了很好的回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绝不是部门内部的概念
3、“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以自然尺度的劳动小时计量吗?恩格斯说:“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的价值的时候,那我就是说:(1)……;(2)……;(3)……是以社会方法即通过交换来确定的一定量社会劳动的产品;(4)我表现这个数量,不是用劳动本身,也不是用若干劳动小时,……。因此,我确认,它们所代表的社会劳动时间是以社会的方式计量的,……。但是这种计量,不像通常用劳动小时或工作日等等来计量劳动时间那样,是直接的、绝对的,而是迂回地、以交换为中介来进行的,是相对的。因此,即使这一确定数量的劳动时间,我也不能用劳动小时表现出来,因为我仍然不知道劳动小时的数目,而同样只能迂回地、相对地通过另外一个代表等量的社会劳动时间的商品把它表现出来。”[20,332]
……

使用道具

7
he_zr 发表于 2016-11-23 10:23: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6-11-22 22:17
这又涉及了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解读。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交换前的概念抑或是交换后 ...
你没有理解本人上复最后一段的意思,问题不在所谓的“社会必要”平均计量方式,而在于先定质,后定量。也就是说,商品价值的质或实体是生活资料代表的耗费劳动,还是商品体本身。确定了质,后面才能讨论如何衡量确定这个质的量。

使用道具

8
zhengyr 发表于 2016-11-24 17:41:4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6-11-23 10:23
你没有理解本人上复最后一段的意思,问题不在所谓的“社会必要”平均计量方式,而在于先定质,后定量。也 ...
商品价值是指事物对其所有者而言的“有用性”。这个有用性是只存在于对人的关系中的“关系”范畴。它是指商品所有者因握有某商品而拥有可支配的有效社会劳动的量,可以用在交换领域中确定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劳动——有效社会劳动来衡量表现该事物用于交换他物的能力的大小,这是一种经济学的量,与“生活资料代表的耗费劳动”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同的商品价值理论间的真正分歧只是在于以什么东西来测量表现商品价值量。

使用道具

9
he_zr 发表于 2016-11-24 17:56: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engyr 发表于 2016-11-24 17:41
商品价值是指事物对其所有者而言的“有用性”。这个有用性是只存在于对人的关系中的“关系”范畴。它是指 ...
撇开“有效”,“社会”的外衣,所谓“有效社会劳动”,它的物质基础还是劳动。这么说,你认为的商品价值,其实体还是劳动,尽管你对这个劳动用“有效”和“社会”的条件去调整它的成分。这么说,你认为的商品价值跟劳动价值论认为的商品价值,两者在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均由耗费劳动构成,是不是呀?

使用道具

10
zhengyr 发表于 2016-11-24 20:10:3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6-11-24 17:56
撇开“有效”,“社会”的外衣,所谓“有效社会劳动”,它的物质基础还是劳动。这么说,你认为的商品价值 ...
我认为商品价值是“关系”范畴,不是“实体”范畴!其的表现与“生活资料代表的耗费劳动”没有直接的关系。“全社会统一的有效劳动”只是作为衡量、表现商品价值量的尺度。自然尺度的具体耗费的劳动要在交换过程中“转化”为经济尺度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劳动”,也就是由社会来评价其自然尺度的具体耗费的劳动的社会有效性。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6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