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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我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的理解(2)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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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的理解(2):关于实证和规范分析</P>
<P>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是西方经济学中对分析方法的一个区分。但实际上,从亚当斯密开始,这种区分就现实地存在着了。描述一个过程,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看作是两种分析的代表。例如,拿马克思的经济学来说,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运行的分析,即他的政治经济学理论,是实证分析;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或者说他对社会主义的构想,则大约可算作是规范分析的内容。</P>
<P>当然,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找不到实证和规范这两个词。这是因为,实证和规范这两个词的这种含义,是在二十世纪才引申出来的。但是,尽管马克思没有具体的用这两个词,他还是极为强调这种区分。例如,他说,法的关系要在经济中去理解。法律规定了人们应该如何和不应该如何,属规范性的范畴;而经济学,研究的则是现实的经济运行,属实证分析的范畴。</P>
<P>如果拿规范的范畴去约束实证分析,那么这意味着一种偏见;如果首先去实证的描述,再从这种实证分析中去推导可能的规范,那么尽管它仍然是一种规范问题(或者立场问题),它还是更具有参考的价值。无论是马克思的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着重于实证分析,正是出于这一点。</P>
<P>如果用马克思的话来说,经济学要分析的,是在现实中实实在在发生着的那些规律。至于人们应当如何看待这些规律,则丝毫“不能被当作是科学上的证据”。</P>
<P>再进一步说,马克思甚至更为激烈地抨击了用公平、平等、正义等为资本主义辩护的那些庸俗论调。所谓平等,就是拿着同一的尺度去衡量各异的事物,这本身就是不平等的。</P>
<P>什么是公平?在奴隶主(奴隶)看来,奴隶主剥削奴隶就是公平的,因为这是上天安排的社会秩序;在封建社会,人们都认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公平的,因为皇帝是“真命天子”,是上天安排来统治社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都认为“投资并且获得利润”是公平的,因为“若没有利润,资本家就不会投资,生产就维持不下去”;并且,很多人一直都以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是一种公平(然而马克思从来就不这么认为)。</P>
<P>我不记得马克思是否说过,凡是用公平、正义来对社会秩序进行论证,都不过是统治阶级愚弄人民的工具,但这是我在读马克思的著作时所得到的最深刻的印象。例如,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人平等”,实际上是在维护财产制度的不平等:财产多者多得,财产少者少得。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正是要揭露这一“平等”的辩护性。</P>
<P>若先验地接受某一种平等的观念,并且用这种平等的观念来为特定社会形式辩护,显然是把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弄颠倒了,而这也正是统治阶级所希望看到的。</P>
<P>开句玩笑来类比这种颠倒了的思路:如果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和工人具有平等的权利,就相当于说,对于大猩猩,美女就应当是“一身黑毛体重两百”;无它,先验标准耳。</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4 23:56: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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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学 马克思 政治经济学理论 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经济 西方经济学 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 马克思 亚当斯

沙发
阿名 发表于 2005-10-15 09:5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oleh在2005-10-15 0:33:45的发言:

我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的理解(3) 关于价值

终于说到引起如此多争论的价值这一概念的问题了。

1、价值,从口语意义上,指的是物体对人的有用性。这是价值一词的原初意义。

2、如果用哲学的语言表述,价值,指的是客体与主体间的关系,是客体的主体化和主体的客体化的过程。

3、然而,我们有两种角度去看待价值这个范畴。

3.1、从个人的角度,一物对我有价值,意味着它对我有用,无论是满足我吃的欲望还是用的欲望还是满足我交换的欲望。显然,这里的价值,与西方经济学中的效用是一致的。

3.2、也是马克思的角度,价值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

下面我想具体说一下这个“社会性”。

4、如果把社会看作是主体,那么一物有价值,即它对社会有用。然而,在商品经济中,商品的生产必然是个体的而非整体的(即单个生产者生产产品),因此,单个生产者的产品必然要表现为社会有用的才能具有价值,即它必须交换出去才能实现价值。亦即,单个生产者的生产必须得到社会的承认。

5、马克思把这一过程表述为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过程。即,单个生产者花费个别劳动生产产品,而这些社会对这些产品的评价则是基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因此,从个别劳动向社会劳动的转化,即是社会对产品有用性的评价。

6、一些人对马克思抽象掉了使用价值(尤其是效用)的做法持有疑义。即对马克思的这一句话表示反对:“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判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他们认为,马克思说各种使用价值在质上完全不同因而不可比较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人们具有的主观的效用,而效用则是只有量上的不同,质上完全一致的东西。换言之,主观的使用价值,即效用,仍然可以被看作是交换价值的决定因素。因而劳动价值论就只是交换价值的一个方面。

我认为,此观点或许有一定道理,但这一观点并未理解马克思的思路。换句话说,马克思不考虑使用价值有其进一步的原因。

7、交换,只有在交换成为普遍行为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商品的价值。这一点是马克思的前提。它表示的是:偶然的一次交换,交换双方考虑的可能更多的是交换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效用”的利得;然而,当交换成为普遍行为之后,每一次交换,都有着其他无数次交换为前提和基础。换言之,对交换双方来说,一次交换并不是独立发生的,他们双方都有着以前无数次的交换(无论发生在他们双方之间,还是其他交换主体之间)做为参考。此时,个人的效用评价,不再作为交换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上所发生的多次交换才是基础。在无数次的交换过程中,商品的交换价值,最终将稳定地位于商品的价值(即劳动)数量之上:这是因为,若某种商品没有按照其所包含的劳动量来交换,就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的生产结构的变动。若高于包含的劳动,则必有人转向该商品的生产(不考虑行业转换的成本);若低于包含的劳动,则必有人退出该行业(不考虑沉没成本)。而整个社会的生产结构的变动,最终将导致商品重新按照劳动量来交换。

简单地说,在无数交换为前提的一次交换中,交换双方考虑的,都不是自己的效用,而是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商品的社会评价)。因此,马克思不考虑个人的效用评价,把使用价值从交换中抽象掉,有他的道理。

8、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价值这一范畴所体现的,是个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过程;因而是一个社会性的概念。

9、从个人的角度、或者从社会性的角度,是两种考虑价值的思路。至少就我现在的看法来说,这两个思路都有其道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哪一种正确哪一种不正确,而在于能否有一个更为一般性的思路同时容纳两个不同的角度。如果找到了,那么无论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还是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都可以被抛弃了;如果没有找到,那么无论是哪一个,恐怕都仍然会有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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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名 发表于 2005-10-15 10:0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oleh

你在(2)中已经看到所谓“公平”在不同时代有不同标准,然而,在(3)中却完全忽略不同时代的标准,不承认资本主义的“公平”不同于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公平”,仍然把它理解为“不公平”。

所谓“不公平”,例如,在奴隶社会,奴隶的价值取决于 V=c+v,而奴隶主出售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都取决于 W = c+v+m。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究竟有没有“公平”,就要看劳动力的价值究竟是取决于 V=c+v,还是取决于 V=c+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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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阿名 发表于 2005-10-15 10:0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把商品价值归结为无差异的劳动力的单纯的生理耗费,唯一的目的是证明资本家没有权利占有生产资料。

但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中,劳动力价值取决于 V=c+v,已经剥夺了无产者按大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劳动力的权利。

先剥夺无产阶级的权利,再主张剥夺资本家的权利,剩下的只有官僚特权。当然,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这不叫“官僚特权”,而是“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

马克思主义欺骗无产阶级,就是先把剥削描述为价值规律,而后,由官僚集团替代资本家剥削工人,最后,把它说成是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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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阿名 发表于 2005-10-15 10: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顺便说一下,依据西方经济学的识别标准,假如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属于实证分析,那么,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检验的。假如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属于规范分析,那么,马克思的理论就剥夺了无产者按使用价值出售劳动力,按技能与技巧索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总之,依据西方经济学的识别标准,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要么是杜撰的,要么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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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阿名 发表于 2005-10-15 10: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oleh在2005-10-14 23:14:28的发言:

先说两句:我只表述我的“理解”,不打算进行讨论或者争论;我只表述“我的”理解,我认为这个理解是马克思所要表达的观点,但不排除我把自己的观点强加其上的可能。

我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的理解(1)什么是经济学

1、经济是社会存在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经济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社会的形式。

2、社会的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特征;因此,经济或多或少地也反映了这些社会的特征。

3、经济学可以有两种:一种是反映任何社会形式所共有的东西;一种是反映某一特定社会形式所特有的东西。在马恩的用法中,前者是广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后者的一种。

4、用任何社会所共有的特征工具(例如自私的假定)描述并分析特定社会形式,并且进而认为这个特定社会形式就是自然的或永恒的,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庸俗经济学”。(因此,现在的西方经济学,仅仅是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工具,它可以很有道理,也可以非常实用,但若拿西方经济学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那就是“庸俗”的。)

5、马克思的经济学,其目的是分析社会和认识社会(市民社会),并不是要解决诸如商品定价、经济总量均衡的决定因素等等具体问题。

总之,马克思的经济学,是为官僚集团剥夺平民百姓的权利提供理论依据,而不是解决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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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leoleh 发表于 2005-10-15 13:5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回3楼

“在(3)中却完全忽略不同时代的标准,不承认资本主义的“公平”不同于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公平”,仍然把它理解为“不公平”。”

我在(3)中从没有提到“公平”或“不公平”的字样。请问你从哪里得出的这个结论?

这表明,一方面,你本就没有看清楚我要说明的问题;另一方面,你又把你自己的想法强加于我的文字之上。

对你强加其上的这种观点,我不敢接受,所以敬谢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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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阿名 发表于 2005-10-15 18: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oleh在2005-10-15 13:57:48的发言:

回3楼

“在(3)中却完全忽略不同时代的标准,不承认资本主义的“公平”不同于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的“公平”,仍然把它理解为“不公平”。”

我在(3)中从没有提到“公平”或“不公平”的字样。请问你从哪里得出的这个结论?

这表明,一方面,你本就没有看清楚我要说明的问题;另一方面,你又把你自己的想法强加于我的文字之上。

对你强加其上的这种观点,我不敢接受,所以敬谢不敏。

所以,我把(3)转到(2)下。经过对比,才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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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leoleh 发表于 2005-10-16 11:0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阿名在2005-10-15 18:52:59的发言:

所以,我把(3)转到(2)下。经过对比,才得出结论。

那就请你明白地表述出来,你是从我的哪句话中得出我在说资本主义不公平的,是经过什么样的对比,得出这种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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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阿名 发表于 2005-10-16 18:4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oleh在2005-10-14 23:54:02的发言:

我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的理解(2):关于实证和规范分析

如果用马克思的话来说,经济学要分析的,是在现实中实实在在发生着的那些规律。至于人们应当如何看待这些规律,则丝毫“不能被当作是科学上的证据”。

再进一步说,马克思甚至更为激烈地抨击了用公平、平等、正义等为资本主义辩护的那些庸俗论调。所谓平等,就是拿着同一的尺度去衡量各异的事物,这本身就是不平等的。

请问,马克思是不是用无差异的劳动力的单纯的生理耗费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衡量商品价值?是不是把剥削描述为价值规律?是不是断定资本主义“不公平”?

以下是引用leoleh在2005-10-15 0:33:45的发言:

我对马克思的经济学的理解(3) 关于价值

简单地说,在无数交换为前提的一次交换中,交换双方考虑的,都不是自己的效用,而是商品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商品的社会评价)。因此,马克思不考虑个人的效用评价,把使用价值从交换中抽象掉,有他的道理。

请问,在资本主义社会,而不是在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商品价值是不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因而,剥削是不是资本主义的规律?这是不是你在(2)中用马克思的观点谴责的“不公平”?

你自己发表的言论,你承认与否,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6 18:48: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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