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价值的思考(续7)——雇佣劳动存在“剥削”辨析
关键词: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雇佣劳动,剥削
有网友不加论证就直接得出“只要存在雇佣劳动就存在剥削”的命题。就我所知,马克思论证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是有前提的。马克思是从研究来源于劳动产品的商品出发而且只研究商品,也就是只从已经交换成功的劳动产品出发,这就意味着供求交换双方已经过讨价还价的博弈过程达到了一致,商品就是供给与需求统一的产物了。人们一般都承认马克思的三大卷《资本论》所研究的商品都是供求一致状态下的商品,即不管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始终“存在着对产品的需要为前提的”[46(上),390],“在这里也像在全部研究中一样,我们始终假定,商品能够卖出去,而且是按它的价值卖出去的。”[26(Ⅰ),122]。但以往人们就是不深究这个重要前提的作用。马克思则特意的说明为什么要在供求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研究。他说:“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可是,在政治经济学必须假定供求是一致的。……。”[25,212] 因此他的研究对象也只局限于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产品),他明确的说:“如果物没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23,54]即他不研究对社会无效用劳动(产品),这就形成了他的理论的一个重要前提——供求一致。马克思是在他的立论前提下论证了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马克思没有论证那些产品卖不出去最后破产跳楼的资本家如何剥削了他的雇佣劳动者!不过,马克思很清楚:“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23,124]很显然,马克思研究的是“非常态”,“常态”是“供求实际上从来不会一致”!网上许多企业制度设计者都只考虑分享利益,没有考虑分享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