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pony 发表于 2018-10-2 22:10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物品,这个定义显然比马克思的更符合事实和更加全面。马克思没有能力或诚意处理天然钻石这类问题,便故意排除了
whitepony 发表于 2018-10-2 22:38
特殊性中包含普通性,马克思嘴上说说而已,面对“天然钻石”这种特殊商品,他装起了驼鸟
你是外行,又无齿谰言,天真无牙。
马克思说的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是商业化的产品。商品,即产品,制品,之类的意思。
而通常说的商品,是用来交换的任何物品。这无所不包了。
那么,马克思的定义,马克思这么定义,是典雅的正规的,严密而严谨。
那么,马克思的上位概念是货品(用来交换的任何物品),
下有;商品(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非商品(用来交换的非劳动物品)。
那么,可以认为,商品含有劳动量,非商品不含劳动量(或者劳动量忽略不计,或者不属于有关劳动量)。
那么,马克思设计的概念体系,当然可以处理各种非劳动物品,也已经基本处理了。
那么,马克思设计的概念体系,更典雅,更精密,更宏大,更复杂。
亦即,难度也更大。越是大的包围圈,就越是难以彻底合拢。
当然,难度虽然大,也不排除妙手偶得,也不排除举重若轻。
马克思说,价值是商品里凝结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
也就是说,凝结是配对、匹配的意思,具体劳动与使用价值是对等的意思。
那么,还有另外一个思路,简化的概念体系,见前面的板凳。
亦即,从货品入手,不从产品入手。
亦即,把货品定义为,一律存在劳动量,或多或少而已。
并且,侧重于具体劳动,突出劳动量与货品量之间的数量关系。
这样,能够更简单,通俗,直观,不需要去处理许多问题了。大大咧咧,笼笼统统,大而化之,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