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_dl 发表于 2018-10-26 11:49
结论都是有时代背景的,当时是从农业经济转为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土地和劳动力很重要,工业经济就对设备、 ...
商品生产的四个条件:土地、劳动力、生产资料和预付货币,是由四种当事人提供的,土地是地主提供的,劳动力是劳动者提供,生产资料是由生产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提供的,预付货币是由生产产品的资本家提供的。这四个条件都是在要素市场上,有四种当事人提供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四种当事人中,有两种都是资本家:一种是生产生产资料的资本家,一种是生产产品的资本家。前者在要素市场上提供的的生产资料,后者在要素市场上提供的是的用以购买三种要素预付货币。
当要素价值论者说,资本分配所得是利润(利息)时,他们没有说清楚是生产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在要素市场上获得利润(利息),还是生产产品的资本家在要素市场上获得利润(利息)
生产产品的资本家是不可能在要素市场上获得利润(利息),因为在要素市场上,生产产品的资本家是货币的支出者,不是货币的获得者。三种要素的价格都是生产产品的资本家在要素市场上支付的。
生产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固然得到了生产资料的价格,从而得到了利润(利息),但是这种资本家得到的是生产资料生产部门的利润(利息),不是产品生产部门的利润(利息)。
在要素市场上,向生产产品的资本家出卖要素的劳动者和地主,是在要素市场上得到了工资和地租,但是他们得到的工资和地租是产品生产部门的工资和地租,不是生产资料部门的工资和地租。
生产产品的资本家能够得到利润,但是他们不是在要素市场上得到利润,而是在产品市场上得到利润,也也就是说他们要在产品卖出去之后才得到利润,而不是在要素市场中在购买三种要素时,得到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