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职称评定有一条新的要求
(1)作者名次为:独立完成、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2)不填写非申报专业以及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非工作单位的论文成果。
照此推理,如果我发在AER等顶级期刊上的论文,如果是第二作者都不算,那很多经济学大师现在在广东可能评不上副教授;第一署名单位为非工作单位的要求更不合理,职称评定是个人学术水平的鉴定,对在工作单位服务的期限或服务内容问题完全可以以授课等专业技术工作来考核(如果是研究员的话是可以这样要求的,但是评定教授就不应该这样)。现在反而是就限定你的论文必须为工作单位,而对教学没有多少要求。另外,对博士后的直接认定也没这个要求。这明显是显失公平的。
希望今年评职称的朋友都写信或打电话给广东省人事厅。宁愿他们不作为,也不要做些奇怪的事情来限制我们从事学术的热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