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12-9-18 16:28
企业的钱如果是从央行贷出来的,这钱算起来就不能算是企业的,而是物主的,是央行这个管理者代管的那个 ...
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增发不是简单的央行印钞,人民生产,然后人民再从央行购买这么简单:
增发的过程对应的是(假设只进行一次购买):
首先,增发前:
1、人民手里有100货币;人民生产了200物资——1货币对应2物资;
2、人民内部用100货币购买200物资,然后消费掉,
人民消费了200物资;
增发情况:
1、人民手里有100货币;人民生产了200物资——1货币对应2物资;
2、增发100货币后,总货币量为200,都要对应这200物资,于是1货币对应1物资;
3、人民内部用100货币购买了100物资,人民消费掉了这100物资,另外100物资与新增发的100货币交换,
然后被消费掉——
人民只消费了100物资。
少了一半,哪去了?
需要强调的是,献血证和钱有个很要命的区别,很有欺骗性,那就是献血证是债务证明,而货币不是。
用献血证,证明血液机构欠你的,因此你可以拿献血证把血换回来;货币不是,发行之后,央行购买了之后,这钱,就回不去了,央行购买的东西,也没了,谁能再买回来?
(其实个人以为,你说的那个方式,似乎和美联储的做法没多大差别,都回避了物主的问题,只是你想去掉利息收益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