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之三:效用的衡量标准。
基数和序数效用是微观教材最初的概念,
他们都存在两个漏洞:对它们的理解基础是理性人;理性人处于无边无际的市场之中。
所以每个人都对钱有着连续、完备和传递的偏好,而周围的环境完全不受他行为和状态的影响。
落实到这个博弈,拿到一块钱比拿不到好,多拿比少拿好。
结果就是,从0块到100块都是均衡(端点是否为空,可以进一步讨论。)
宏观经济学中有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的概念,和上面的思路有所不同。
拿到一定的数量的钱,不能和没机会拿到钱的人比较,而是和同样参加博弈的对手比较。
当机会摆在面前的时候,不能获得一定数量的利益,本身就是机会成本。
就是说,我的效用是要和某个相关者的效用相比较后,才能得出“理性”的结论的。
具体到这个博弈,输家(应对者)和对方(出方案者)比较,应当以对方收益减去自己收益,然后作判断。
(他要是喜欢和出钱的人作比较,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正像楼主题目里说的:“假如赢者决定的分配比例是赢者拿99元,输者得1元。那么输者有两种可能,
1,同意--得1元总比不得好。2,不同意--我得到太少,所以,我宁可不要1元,也不让你得99元。”
此外,效用的相对性还反映在与每个人日常生活需要的单位必需品上,可以想象,如果我是姚明的身高,
肯定需要吃更多的东西。再比如为何存在“流动性陷阱”呢?不就是我们需要一定的必要购买吗?
以下为引用讨论者类似思考:
至于输者如何决定概率分布p(x) 我觉得决定于输者得到的钱对于输者来说的边际效应的大小。
比如: 要是碰到一个家里特别有钱的小p孩 就是不爽对方赢了自己哪怕 51:49 他也不会同意;
碰到一个家里一贫如洗的孩子一元钱对他来说 相当珍贵 99:1 他也会同意的
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ardid=52&replyid=649108&id=25179&page=1&skin=0&Star=18
呵呵,这个题目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博弈论的范畴。
按道理,输者得1元是可以接受的。
但我可以肯定,现实生活中输者宁愿不要这1元也不会接受99-1的分配原则。
赢者肯定要考虑万一输者不接受分配原则时自己的损失
所以,我也认为赢者得50-60之间的数应该是双方都能接受的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5179-1-1.html5
如果有人分低于三十元给我,我也肯定会拒绝。何必为了几十元而接受不公平的对待呢?
有关公平的感受会影响人们的效用。"陈抗说,"这种拒绝低于约百分之三十的选择是很一般的,
对不同的国家与不同的钱数都适用,平均百分比大致不变。"我马上答说,"这怎么
会呢?你从一百元中分十元给我,我肯定会拒绝。但如果你从一千万元中分一
百万元给我,我肯定会接受,因为不接受的成本太大。得出百分比不变,大概
是因为只比较十元百元的小数目。如果用千元万元以上的数目,这百分比应该
会减少。"用同样的常理推论,也可以得出,甲方选择分给乙方的百分比,也多
数会随钱数的大量增加而减少。给我分百元千元,我肯定会平分。但若给我分
一百万美元,我大概只会分三十万给乙方。不过,我拿到的七十万中,我只会
留三十万给自己,其余四十万会用来设立奖学金。不过,百分比会随钱数的大
量增加而减少的推论,也未必百分之百地适用。给我分一亿美元,我又可能会
平分了。五千万美元已很足够,不值得为多一千万而冒被拒绝的危险。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5179-1-1.html5
我认为讨论此问题无太大意义,因为第二个人的效用函数没有给定,当一个人的效用函数区域极大或极小时
可能是无差异的,好比说,零元和一元对第二个人可能就是无差异的,所以1:99他完全可以否定.
究竟多少钱才能产生差异,这就取决于第二个人的效用函数.
https://bbs.pinggu.org/thread-25179-1-1.html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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