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变承载体都是由一定数量的要(因)素构成的。关键要(因)素的性质、数量、相互关系以及诸要(因)素所建构形成的子(分)系统及其组成的特定结构是动变的特定具体样式的内在物质基础。动变的具体样式就是其承载体内外要(因)素、子(分)系统互动的自在结果。
研究特定的动变样式,首先要研究其承载体内在关键构成要(因)素的性质、数量和相互关系,特别是其各自对特定动变的影响。
在复杂事物中,诸要(因)素还会建构形成诸子(分)系统,它们分别或共同支撑、承载着事物的种种功能、属性,对外引起和承载着种种关系和相互作用。在动变逻辑学中,研究不同的子(分)系统及其组成的结构,重在研究其各自对特定动变样式的影响,研究其在动变整体中所处的位置、所起的作用。
事物的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对系统的生存(持存)和动变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就具体动变而言,特定动变样式主要是由特定要(因)素或子(分)系统所主导和推动的,并在一定内外条件下引领促成的。对特定动变样式的形成和持存起主导、推动、引领作用的要(因)素或子(分)系统,就是该特定动变样式的动力源。如多种要(因)素或多个子(分)系统“争做”动力源,则事物的动变就会展现出复杂多变的样式。
动力源可以是内生的,也可以是外生的,前者如植物向阳、光直线传播,后者如风吹幡动、铁球落地。但无论哪一种情况,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及其构成的特定结构,都是特定具体样式的内在物质基础。
在事物中,除起主导、推动、引领作用的要(因)素、子(分)系统外,还有与其共存共生、互动互化的其它要(因)素、子(分)系统,甚至对事物或多或少地起破坏、解构、异化、消解作用的要(因)素、子(分)系统。也就是说,事物内在要(因)素、子(分)系统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多样的和多变的。具体说明动力源如何在复杂多样的内在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转化过程中发挥其主导、推动、引领作用,即揭示动力源所禀具的动能如何在事物内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间传递传导和转化变化并最终促成特定具体动变样式,是相关具体科学的研究课题。实体逻辑学的任务只是揭示其一般逻辑构件和普遍起作用的逻辑规则。
不仅事物内部存在复杂多样多变的相互关系,而且在事物内在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以及其组成的结构与其外的其它事物、其它要(因)素、其它子(分)系统之间也存在复杂多样多变的关系,特别是在其互动(相互作用——改变)的过程中,相互交流交换着要(因)素,即相互交流交换着物质、能量和信息,一方面使内在要(因)素外在化(如辐射、扩散、移除、流泻等),另一方面使外在要(因)素内在化(如渗入、嵌入、吸收、同化等),甚至于在其互动过程中促成原要(因)素、子(分)系统的破坏、降解、流逝、消散和新要(因)素、子(分)系统的生成、更生、发展、替代等。也就是说,事物内在要(因)素和外在要(因)素是相对的、互动的和互化的。
就动变逻辑而言,首先必须掌握以下内容:
动变是物质的本质本性。一切物质都处于并且只能处于永恒的动变之中。事物是相对独立和相对稳定的动变自在凝结体和承载体;动变是事物自在生存方式、展现方式和实现方式。
运动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是各自独立的,也是相互联系联结的。
任一时空中的不同事物,首先是各自相对独立的,其次是处于永恒动变之中的,再次是直接或间接互动着的,并在其互动中共存共生、互联互斥、交流交换、互构互解、互消互生。
要研究动变承载体的内在构成及其关系,研究动力源及其与其它构成互动,研究动力源内禀动能的传递传导和转化变化机制,研究外在环境秩序及其支撑推动的内外互动互化过程,研究动变界面及其中发生(展现)的变化,研究动变的具体样式、形态及其变化机制,研究运动——作用——交流交换——变化转化和建构——解构——再构——异构(增构、减构、杂构、它构、新构等)的基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