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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教育部要求及相关省、市招办的规定,对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2.学院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按总分、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专业计划满额在相近专业调配。4.对加降分投挡后达到我校在该省(市、区)调档线的考生,录取时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政策执行。5.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加试科目,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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