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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团伙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基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团伙犯罪的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2609 浅谈团伙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基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团伙犯罪的分析 摘要:从全国“严打”斗争开始以来,笔者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的犯罪团伙的特点,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打击和遏制犯罪团伙的对策,以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遏制团伙犯罪提供理论支持 关键词:团伙犯罪 特点 对策 一、当前团伙犯罪的主要特点 第一:团伙成员低智年轻化。我区犯罪团伙成员中,受教育程度普遍很低,其中小学文化程度225人,占55%;初中文化程度192人,占47%,他们当中大部分虽接受过小学和初中教育,但几乎是文盲。从年龄结构来看,绝大部分是青年,20岁以下的106人,占26%;20—30岁的209人,占51%;30岁以上的94人,占23%。[ 陈太平:《常德市司法工作》,2006年第二期] 第二:集团化,黑社会化明显。犯罪团伙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二十人,成员之间有的带血缘关系,有的臭味相投,有的还有明显的黑社会性质。如我区港二口镇游桂先、游福先、谢云清、徐国胜、徐国强等7人盗窃团伙中,谢云清和游桂先就是舅老关系,徐国强与徐国胜就是两兄弟,他们在港二口、逆江坪、长茅岭一带专事偷盗,抢夺,弄得当地村民日怕出户,夜怕熄灯。去年1月2日,我区周家店、镇蔡岗、雷兵、武陵区南坪乡李达、常德

  • 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刍议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4080 我国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刍议 [摘要]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是导致我国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出现“判审分离”、“先定后审”直到法庭审判流于形式的关键之一,本人拟在对我国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际运作情况及其缺陷做出分析和评价,同时提出改革的一些设想。 [关键词]审判委员会 改革 建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在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这一组织,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法学界在研究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的同时,对审委会的改革甚至存废问题也曾展开过讨论。法学界几乎普遍的认为,审委会制度的存在是导致我国法院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出现“判审分离”、“先定后审”直到法庭审判流于形式的关键之一,但是基于对我国国情的认识,直接提出废除这一制度的人并不多。明确和扩大合议庭在审判中的权限范围,保证合议庭既有审理权,又有最终判决权,这一建议在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得到采纳。此后,至少在诉讼法学界,有关改革审委会制度的讨论趋于平静。但是,随着改革中国司法制度的呼声渐趋高涨,包括审委会在内的中国各项司法制度开始成为人们关注、评论的焦点。

  • 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现象分析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3336 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现象分析 摘要: 文章从青少年学生上网行为增多,网络成瘾现象正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及网络成瘾的不良影响出发对网络成瘾者的心理背景因素进行分析,充分认识网络成瘾对成长中的青少年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可能的危害性,对这种现象进行心理层面的背景因素分析,从教育、心理工作层面,提出对网络成瘾问题的防范对策和可能的治疗思路。 关键词: 青少年; 网络成瘾; 心理分析 一、“ 网络成瘾” 特点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青少年学生上网行为的增多,网络成瘾现象也正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所谓“网络成瘾”是指由重复地使用网络所导致的一种慢性或周期性的着迷状态。并产生难以抗拒的再度使用的欲望,同时会产生想要增加使用时间的张力耐受性、克制、退瘾等现象。有调查 显示,中学生上网成瘾的比例达14.8%;大学生中网络成瘾发生率为9.9%。故充分认识网络成瘾对成长中的青少年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可能的危害性,对这种现象进行心理层面的背景因素分析,探讨可能的干预包括防范、治疗途径,是本文所要讨论的。 二、“ 网络成瘾”的不良影响

  • 一人公司合理性和防弊措施研究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8898 一人公司合理性和防弊措施研究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股东的股份有限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理论又将一人公司分为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和实质意义的一人公司。前者指股份或出资额的持有人形式上和实际上都只有一人,后者指公司股东在形式上符合公司法的数额规定,但实质上其他股东只不过是一个真实股东的傀儡。实质意义的一人公司与法律规定并无抵触,在世界各国早已普遍存在。形式意义的一人公司又分为设立时的一人公司和设立后的一人公司,两者在实践中并无差别,本质是相同的。根据股东的法律地位,一人公司还可分为国家投资的一人公司即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投资的一人公司和自然人投资的一人公司。我国的公司法只明确规定了国家投资的 一人公司,将它作为一人公司的特例予以确认。

  • 论不正当竞争行为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3415 论不正当竞争行为 [摘要] 针对不断暴露出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之下,《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手段和法律责任与现实经济生活存在着明显的不适应,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缺乏可操作性对经济领域中出现的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周密的规范,造成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种情况就使得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关键词] 不正当 竞争 惩治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市场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逐渐暴露出来,有的表现还很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其存在具有极大危害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实施已近十三年,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逐步走向成熟,新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在不正当竞争的控制与反控制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一些具有新特点,而现行法律又未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所发展,严重侵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当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举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外,还有以下几类不正当竞争行为:

  • 医患矛盾及医疗纠纷的法律思考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4746 医患矛盾及医疗纠纷的法律思考 [摘要]:调整医疗纠纷的法律制度存在位阶低、效力弱、调整范围窄、操作性差;法律适用混乱;鉴定机制混乱、鉴定结论公正性低、卫生执法公信力差以及医患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以上方面是现阶段医患矛盾、医疗纠纷尖锐严重的主要原因。在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有效解决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则需要:一是从医方、患方、政府各方面进行协调与规制;二是需要重建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和调整鉴定机构;三是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教育与宣传。 [关键词]:医患矛盾 医疗纠纷 适用混乱 法制建设

  • 论农民工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3644 论农民工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 【论文摘要】: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当今中国农村问题的突出表现。由于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多不稳定,流动性大,他们多以非正规就业为主,主要从事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小时工等,而且多数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呈动态化、市场化、复杂化,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常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存在的问题颇多,对此,如何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完善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就变得异常重要。 [关键词]:农民工 农民工权益保障 法律对策 一、农民工概念的界定 我国大约在80年代出现了所谓的“农民工” .在学术界,对农民工的概念界定迄今为止没有明确的、公认的说法。我认为,农民工特指改革开放后,“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界定农民工:一,是职业。农民工以非农工作为主要职业,他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他们的主要收入也来自非农活动;二,是身份。尽管他们是非农从业者,但他们的户籍身份还是农民,与具有非农户籍身份的人有着明显的身份差别;三,是劳动关系。农民工

  •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及其法律完善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5427 遗嘱继承中的问题及其法律完善 [摘 要]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有了较完整的体系。它对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继承法》制度于我国改革初期,随着现在经济发展,私有经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私有财产越来越多,《继承法》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所以需要完善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继承法》中遗嘱继承制度的缺陷,从遗嘱形式和见证人、特留份、遗嘱执行人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遗嘱继承 制度完善

  • 论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2917 论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 [摘 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物权法始终的,反映的是物权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本质和规律的最根本原则。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调整人(自然人、法人、特殊情况下可以使国家)对于物质配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物权的变动是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基于物权的性质,如果不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查知的方式表现物权的变动,必然纠纷不止,难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因此,民法对物权的变动,就必然需要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 [关键词]物权法、公示原则、公信原则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经历8次审议和广泛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高票获得通过,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物权法作为民法典起草的重要一环,它的通过将极大地推进中国民法典出台的步伐。这部法律的通过,对于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意义。新出台的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等。其中物权法的公示公信原则,其实是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的合称,都是关于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则。物权的变动是物权的产生、变

  • 论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_法律专业论文

    全文字数:3556 论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 [摘 要]在我国,意思自治原则为民法诸多基本原则之一。意思自治原则表现了民事主体的意志在经济活动领域内依法获得的最大限度的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与公平原则、诚实信用等原则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民事立法、司法和法律解释所遵循的基本准则,保障和促进我国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民法 意思自治原则 一、 “意思自治”的概念 从自然法思想出发,引出意思自治原则的原初概念,“意思自治”是指民事主体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表示,形成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包括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变更和终止。国家原则上不得直接干预,只有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司法机关以裁判者身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裁判。在此基础上总结私法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一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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