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导读(精简版),史上最通俗易懂的版本
——汇集《资本论》中的核心论述,勾画出《资本论》的基本脉络
虽然马克思的著作汗牛充栋,但是其脉络十分简单清晰:
只有劳动能够创造价值(劳动价值论)—— 资本利润完全来自剥削(剩余价值理论)—— 要消灭剥削就必须消灭私有制(《共产党宣言》)—— 消灭私有制后建立公有制(唯物史观)
以下《资本论》的内容来自从网上下载的电子版,并和人民出版社 1975版的纸质《资本论》第一卷进行了核对,按照该书增加了页码,“p.230”的意思是该书的第 2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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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
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
第一篇,商品和货币
p.49-50:
我们再拿两种商品例如小麦和铁来说。不管二者的交换比例怎样,总是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表示:一定量的小麦等于若干量的铁,如 1 夸特小麦 = a 英担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 1 夸特小麦和 a 英担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
……。
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
……。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阐释】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这句话是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但是,马克思并没有对这个观点进行任何论证。
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的起点——劳动价值论——的理论依据是一个未经任何论证的、马克思个人的主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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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2:
可能会有人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但是,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体现在商品世界全部价值中的社会的全部劳动力,在这里是当作一个同一的人类劳动力,虽然它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每一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一个劳动力一样,都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只要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的作用,从而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阐释】
《资本论》没有说明如何从“无数单个劳动力”的个别劳动时间“平均”出一个“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显然,进行“平均”时必须考虑各个生产者的产量,产量越大的生产者,他的个别劳动时间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影响也越大。
如果商品价值的确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那么,生产者的产量也在影响商品的价值。例如,个别劳动时间最短的那个生产者,如果提高一倍产量,即使其它生产者的情况都没有变化,那么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必然会相应降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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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2: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可见,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
【阐释】
手工织布工人仍然使用了一些简单的织布机。如果完全徒手织布,劳动生产率将会更低。织同样数量的布,如果徒手织布者耗费的劳动时间是机器织布工人的十倍,那么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六分钟(十分之一小时)的社会劳动。
实际上我们知道,这个差距是以百倍千倍计的,因此,完全徒手织布的工人,再奋力劳动,他们的产品中也几乎不包含任何社会劳动,等于没有创造任何价值。
实践也早已证明,仅仅依靠劳动只能生产非常简单的商品,而且劳动生产率很低,成本很高,毫无竞争力。
这足以证明,只有劳动,未必能够创造出价值,因此也就否定了这个观点:“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
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肯定不会只剩下“劳动产品”这一个属性。
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并非完全由劳动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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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7:
……。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从而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撇开,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二者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二者都是人类劳动。……。
【阐释】
请注意:马克思对劳动付出的考虑中包含了“神经”的耗费,而且这种耗费也不是随随便便的耗费,是“生产耗费”,是耗费在生产经营活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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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8:
……。比较复杂的劳动只是自乘的或不如说多倍的简单劳动,因此,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经验证明,这种简化是经常进行的。一个商品可能是最复杂的劳动的产品,但是它的价值使它与简单劳动的产品相等,因而本身只表示一定量的简单劳动。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因而在他们看来,似乎是由习惯确定的。……。
【阐释】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那么这个“社会过程”具体是一个什么过程呢?
马克思之前的经济学家斯密和李嘉图都认为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买卖双方在市场上讨价还价决定的。马克思没有明确否认这一点,但是又没有具体说明是什么过程。可见这个“社会过程”只能是市场上的讨价还价过程。
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而劳动量由劳动时间和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两个因素决定。如果后者是在市场上决定的。那么,劳动量也是一个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因素,商品的价值也必然受到市场波动情况的影响。
因此,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是一种市场价值论,而不是教科书上通常说的那样:“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市场波动决定商品价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
另一方面,把商品价格和商品价值对立起来,切断两者的关系,也不符合劳动价值论的推导过程始于对商品交换比例即商品价格的分析这一客观事实。
前面阐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时提到生产者的产量会影响商品的价值。现在我们证明了市场情况也会影响商品价值。所以,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是一种供求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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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8:
……。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
【阐释】
商品价值由劳动量决定,同样的劳动时间,复杂劳动的劳动量是简单劳动的数倍,数十倍,甚至更多。因此,劳动的复杂程度是决定商品价值量的重要因素,怎么可以把这个因素省略掉呢?
把各种劳动力都当成简单劳动力之后,怎么体现复杂程度不同的劳动对价值创造的不同贡献呢?
只考虑劳动时间,不考虑劳动的复杂程度,怎么进行按劳分配呢?劳动时间一样长,得到的报酬就一样?高技术工种的技工和普通工种的工人劳动八小时的报酬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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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24-125:
……。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象我在别处说过的,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
【阐释】
马克思认识到商品出售过程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存在卖不掉的风险,但是,他没有考虑在商品的销售收入中应该拿出一部分来补偿这种风险,补偿可能“摔坏”的商品所有者。
世界上几乎没有人愿意无偿地承担风险。如果在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承担风险却得不到补偿,将没有人愿意继续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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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