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具有一个属性,即人的属性。即只有人,或者说只有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的耗费,才能在相应的物中产生出价值。其它东西,如牛马的力的耗费,并不能构成价值,并不能在牛马所产生的物中产生出价值。
因此,某些东西,如野果之类,本身是一种物质,但它的耗费并不能构成价值,只有它被人吃下去,变成人的力量,支持人的力量的耗费,才构成价值,人由此所产生出来的产品,才具有价值。
而物的价值趋向最小化,从而实现人更容易地获得它们以促进人的更好生活的目的。因此,野生的果没有价值,人生产的果的价值也应最小化,从而使人更容易地消费得起它们,从而增进人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一方面是生产方,另一方面更是消费方,人主要以消费者的身份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