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杜撰的“劳动价值”》里面已经提到了这个问题,并作了一些论述,现在把它单独挑出来,作一下梳理。
1、“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即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那么,由此我们分析出,因为这个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所以这个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也表现为与具体劳动无关,这里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商品的交换关系中。那么,这个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这个商品的价值究竟怎么样表现自己呢?因为我们看到,这个与具体劳动无关的抽象人类劳动,现在成了“幽灵般”的东西,捉摸不到的东西。这个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就表现在自己的对象中,对象性关系是它的本质所在,那么它的对象是什么?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另一个单纯凝结。
2、“研究的进程会使我们再把交换价值当作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这就是价值对象性,“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最简单的价值关系就是一个商品同另一个不同种的商品的价值关系”,从这样的价值关系中,商品才把自己的“幽灵般的价值”通过另一种有价值的商品表现出来。商品是价值实体,而商品的价值则是“幽灵”,商品的价值正是通过另一种作为价值实体的商品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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