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章是“商品”,所以不能仅仅停留在“商品的两个因素”、“劳动的二重性”,同时还要深入到第三节“价值形态或交换价值”。必须联系到整个的第一章来理解商品。
“必须有自然形态与价值形态的二重形态,它们才表现为商品,才有商品的形态。”
马克思在《价值形态或交换价值》的A节的第一标题说:“一切价值形态的秘密,潜伏在这单纯的价值形态中。故其分析,是我们最感困难的”。 所以,如何理解“价值表现的二极:相对价值形态与等价形态”是最困难的。相对价值形态是什么?等价形态是什么?
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麻布和上衣的作用是不一样的。麻布的价值是能动的,上衣是被动的。麻布的能动表现在其价值的抽象性,要表现自己,这个“表现”就是一个主动作用,总是要先有某个东西,然后才有其表现,没有某个东西,也就没有表现,从这方面来说,这个表现是麻布的价值的表现,这就是它的主动性。那么怎么表现?“麻布表现它的价值在上衣上。上衣则当作价值表现的材料”,“视上衣为价值物,使其与麻布相等”。因此,在单纯价值关系中,上衣之所以是价值物,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物,是因为它与麻布的价值相等,而不是麻布的价值与它相等,这样一个“位置转换”,就是一种主动、被动作用。麻布有价值,上衣与麻布相等,所以上衣就是价值物。在麻布而言,其价值是抽象的,通过上衣对它的价值关系,抽象的价值就有了“上衣”这种具体的形态。“商品B的现物体,成了商品A的价值镜。”从抽象的价值到现实的价值即等价物,是商品惊险的一跳。
之所以说这是一种反射关系,如同马克思自己的术语“价值镜”所表明的,是因为上衣只有同麻布交换,通过它与麻布“相等”这种关系,才能把麻布的价值性反射到自己身上,使自己成为有价值的物。麻布作为价值的抽象,只有把自己的价值投射在上衣上,有了上衣的形式,才是现实的价值。麻布把自己的价值投射出去,价值现在就现实地在上衣那里了,而麻布则仅仅是抽象的价值,看不见的价值,却又是一个具体的物,麻布。因此,价值关系现在就成了,麻布这种物“值”那么多上衣。价值关系翻转过来了,从麻布的价值表现在上衣上,到现在,由于上衣作为价值的现实性,关系就成了,麻布只有被上衣表现出有价值才有价值。
“商品A对商品B的价值关系,包含商品A的价值表现。详细考察这种价值表现,便知道在这个关系内,商品A的自然形态,仅扮演使用价值的姿态,商品B的自然形态,仅扮演价值形态或姿态。于是,使用价值与价值在商品内部的对立,由一个外部的对立(即由二商品的关系)表示了。在这关系上,商品被表现的商品,只直接当作使用价值;而被用以表现价值的商品,却只直接当作交换价值。所以,一个商品的单纯的价值形态,便是使用价值和价值在该商品内部包含着得对立之单纯的现象形态。”
还是回到马克思,我们先来看“相对价值形态”。
相对价值形态,也就是说上衣是价值的存在形式、表现形式,麻布的价值是一个相对的存在、抽象的存在。
马克思说:“视上衣为价值物,使其与麻布相等,结果上衣所包含的劳动,与麻布所包含的劳动也是相等......使裁缝劳动等于织物劳动,实际即是把裁缝劳动还原为这二种劳动实际相等之物,还原为人类劳动的共通性质”。所以在麻布=上衣这个等式中,麻布和上衣的作用是不同的,上衣与麻布等同,这种等同是通过上衣体现、指示出来的,与...等同,麻布的劳动的同一性,就只是不动的抽象,因为麻布的价值、抽象的人类劳动是通过上衣而指示出来的。“形成价值的劳动的这种性质,只有依不同种商品的等价表现才能表示出来”,所以,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由这迂回的方法,我们说,织物劳动,在它织出价值的限度内,是与裁缝劳动不能分别的,它们都是抽象的人类劳动”。
“要把麻布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它还须被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个对象性就出现了 , 因为麻布的价值、抽象人类劳动通过上衣指示出来的,,上衣所指示的对象,正是麻布价值,麻布价值由上衣而不是上衣的价值指示出来,“那是与麻布自身不同的,但同时使麻布与其他一切商品所共有的。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这样,这个等式,即麻布=上衣,我们就可以明白了。既然麻布价值由上衣而不是上衣的价值指示、表现出来,那么,麻布在=号的左边就只是价值,既然麻布价值由上衣而不是上衣的价值指示出来,那么,上衣的=号的右边就只是使用价值。
因此,“商品B的现物体,成了商品A的价值镜”,上衣的使用价值成了麻布价值的镜子、表现材料,而上衣的价值则看不见了、抽象了。只有在上述等式翻转过来,我们才能看见上衣的价值表现在麻布的使用价值上。
随时补充了。
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麻布和上衣的作用是不一样的。麻布的价值是能动的,上衣是被动的。麻布的能动表现在其价值的抽象性,要表现自己,这个“表现”就是一个主动作用,总是要先有某个东西,然后才有其表现,没有某个东西,也就没有表现,从这方面来说,这个表现是麻布的价值的表现,这就是它的主动性。那么怎么表现呢?“视上衣为价值物,使其与麻布相等”,使上衣和自己相等,这样,“前者包含的劳动就被看作与后者包含的劳动相等”,这样,上衣这种具体的裁缝劳动,就“化为两种劳动中确实等同的东西,化为它们的人类劳动的共同性质”,而这个等同的东西作为价值本来就在麻布那里,看不见的,现在通过“相等”这种形式,就表现出来了。“通过这种间接的办法”,迂回的方式,麻布的价值作为人类劳动的共通性质就表现出来了。没有这种方式,这种共通性质就表现不出来,所以马克思在前面说:“交换价值是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或表现形式”。
但等式是麻布=上衣,而不是麻布的价值=上衣的价值,也不是麻布=上衣的价值,而是20码麻布值1件上衣,所以,等式所表达的意思就是20码麻布的价值=1件上衣,换一个说法我们会更明确,1件上衣是20码麻布的价值,在这句话里,上衣这个具体的商品体是(麻布的)价值,这样,上衣就成了价值的形式,而价值还是在麻布那里,作为“麻布的价值”没有改变,是价值实体。我们回头看第一节的“商品的两个因素”,在等式里就有了这样的意义,价值实体得到了表现,是表现在“上衣”这个使用价值上,一种商品本身内的这种对立表现为两种商品价值和价值形式对立的现象形态。
关于“相对价值形式”小标题下的“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规定性”。
由于现在有了20码麻布=1件上衣这个等式,所以这个等式现在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了。由于前面已经对“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作了阐述,所以现在“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就是我们的出发点了。
我们已经知道了20码麻布=1件上衣这个等式的意义,就是1件上衣是20码麻布的价值,那么,我们也就知道,商品,总是一定量的商品,而一定量的商品也总是只能包含一定量的人类劳动。
所以,我们首先得到的是价值的“定量”。这样,从等式出发,从“相对价值形式的内容”出发,我们就得到20码麻布的价值是一定量的价值,但这个价值量是多少,我们是不知道的,就像作为单个商品,我们无从知道商品的价值一样。那么,现在,1件上衣就是(20码麻布的)一定量的价值,定量的价值就是上衣的使用价值量。
从马克思列举的几种情况,马克思得出结论:“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能明确地,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在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即相对价值量上”。这一点说明了什么呢?由于麻布现在处在价值关系中,由于其价值量要通过“上衣”的使用价值量来表现,所以麻布的价值量仅仅是价值关系的一个因素,只是一个相对因素,它的实际变化也就成了一个相对变化,或者说,麻布的价值量的实际运动、绝对运动、抽象运动,现在成了相对运动,麻布的价值量的实际变化实际上不能仅仅等同于上衣的使用价值量的变化,而必须是麻布的价值量的变化相对于上衣的使用价值量的变化。“劳动价值论”,现在应该是“劳动相对价值论”。
言必称爱因斯坦,真正到达了经济学的“相对论”时,一些人反而成了爱因斯坦的敌人.
人们把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作为高于牛顿的经典力学的理论,却由于不能理解马克思,而在经济学上贬斥“劳动相对价值论”,实际上正是反对马克思;或者由于不能理解马克思,而在经济学上尊崇“劳动相对价值论”,却贬低实际上发扬“劳动相对价值论”的马克思。不但是反对马克思,实际上也走在与科学背道而驰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