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zwsws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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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被感知,所以才存在,还是因为存在,所以才能感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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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3 16:35: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3 12:59
我问的是依赖性问题,是可以用“因为……所以……”来表述的问题。比如,你可以说因为你感知到了红色,所 ...
主体——感知——客体……三个环节共同组成“存在”;
作为一个组合体,缺失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将是——“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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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3 19:01:4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3 16:35
主体——感知——客体……三个环节共同组成“存在”;
作为一个组合体,缺失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将是— ...
何为主体?何为客体?何为感知?何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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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3 19:32: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3 19:01
何为主体?何为客体?何为感知?何为存在?
哲思说过:主体不能脱离客体单独存在,反之亦然。
你的导师也说过:一切事物都存在于普遍联系之中。
……还不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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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3 23:04: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3 19:32
哲思说过:主体不能脱离客体单独存在,反之亦然。
你的导师也说过:一切事物都存在于普遍联系之中。
… ...
主体不能脱离客体单独存在,或者说,客体也不能脱离主体而单独存在,仅仅是就双方之间的关系而言的。更准确的语句表达应当是:没有主体就无所谓客体(不是说客体这个事物一定不存在),没有客体也就无所谓主体(也不是说主体这个事物一定不存在)。
例如,在一定的条件下,主体或主体的某些器官也可以为主体自己所感知,从而成为感知的客体。比如,你把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就可以感知到自己的心跳,此时,你的心脏不仅是作为你的心脏而存在,同时也是作为你感知的客体而存在。假设晚上你睡着了,你的感知器官也都休息了,你不再有感知产生,不再感知到自己的心跳了,那么此时,你已经不再作为感知的主体而存在,你的心脏也不再作为感知的客体而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你作为一个有生命的个体已经不存在了,也不意味着你的心脏作为你的心脏也不存在了。
与此相反的情况是,你之所以能够作为一个感知的主体而存在,是因为你首先是作为一个能够产生感知的有生命的个体而存在;你的心脏之所以能够作为被你所感知的客体而存在,又是因为你的心脏首先是作为你的心脏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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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4 10:25: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3 23:04
主体不能脱离客体单独存在,或者说,客体也不能脱离主体而单独存在,仅仅是就双方之间的关系而言的。更准 ...
……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呢?
建议你重温一下周百五的《存在即被感知:从贝克莱主教到霍金到马克思》(重点是与notevalue相关的后半部分)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amp;from^^uid=1123236;……搞明白主体和客体的含义再来讨论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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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4 11:42:3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4 10:25
……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呢?
建议你重温一下周百五的《存在即被感知:从贝克莱主教到霍金到马克思》(重 ...
你的这种泛主体、泛感知的观点实际就是一种万物有灵的观点,它完全背离了哲学上主体、客体和感知所具有的确切含义,纯属偷换概念。打个比方,生物学上的生命个体本来是有其确切含义的,但有人却说因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所以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生命个体,因此生物学还应当研究沙子、电子、彗星……等等的生命特征和机能。你难道不觉得这样的观点很可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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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4 12:32: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4 11:42
你的这种泛主体、泛感知的观点实际就是一种万物有灵的观点,它完全背离了哲学上主体、客体和感知所具有的 ...
请问:从哲学的层面看,猫捉老鼠这件事中有没有——“主体”和“客体”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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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4 13:45:0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4 12:32
请问:从哲学的层面看,猫捉老鼠这件事中有没有——“主体”和“客体”尼 ...
主体与客体本身也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不同的论域中其含义是有所差异的。在世界的本原问题上,所有的现象都被归结为两大类,一类是物质(存在),一类是意识(包括感知);意识所反映的对象就是客体,拥有意识的人(或者在某些哲学家那里类似于上帝的意识主宰)就是主体。拥有意识的人本身当然也属于物质(存在)范畴。而世界的本原问题所要探讨的就是物质(存在)与意识(感知)何者为世界的本原、即两者之间的依赖性问题。
而在其他一些问题上,我们也可以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来使用主体与客体的概念,比如,在猫捉老鼠这件事上,以猫而论,猫当然是主体,老鼠是客体;以老鼠而论,则情况恰好相反。当然,这里的主体与客体所讲的都是以两者的存在为基础的两者的关系,而不是这两个动物本身。假设猫把老鼠吃掉了,或者老鼠逃得无影无踪了,猫和老鼠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便不复存在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猫、或者老鼠本身也不存在了。
再一点,在广义上我们可以把主体的概念扩展到动物、植物或其他有生命感应机能的物质,但也仅以此为限。超出了这个界限,那就是万物有灵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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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4 17:01: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4 13:45
主体与客体本身也可以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在不同的论域中其含义是有所差异的。在世界的本原问题上,所有的 ...
将世界的本原分为物质和意识两大类的传统哲学理念,其实是不正确的!
世界的本原只能是:主体(存在)——感知(作用)——客体(存在)。
……所以:
主体和客体相互依存,不可分离——并没有谁先谁后的问题;
存在和感知相互依存,不可分离——也没有谁先谁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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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wswswz 发表于 2012-4-14 19:38: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2-4-14 17:01
将世界的本原分为物质和意识两大类的传统哲学理念,其实是不正确的!
世界的本原只能是:主体(存在)— ...
物质与意识这两类现象本来就是可以相互区别的;在哲学史上,不同的学派围绕着两者之间何者是世界的本原而展开讨论也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因此,承认这一事实就是正确的,而否认这一事实就是不正确的。
你如果一定要背离哲学史上关于世界本原问题讨论中所确定的“主体”、“客体”、“感知”等概念,而在“联系”的意义上来使用“感知”这个语词,也没有人能够阻拦得了你。就像有人坚持说“引力”就是一种“感知”,因此说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是错误的,正确的应该是说牛顿发现了“万有感知”一样,你除了对他笑一笑以外,还能改变得了他吗?
不过,我需要提醒你的是,就像我在1楼所指出的那样,“存在”与“感知”之间存在着何种依赖关系与世界上的每一个具体事物是否可以脱离与其他事物的相互联系而独立存在完全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即便你用“感知”这个语词代替了后一个问题中的“联系”,也依然不能说明前一个问题中的了“存在”必须依赖于“感知”才能存在。如果你坚持要把这两个不同的问题混为一谈,那只能证明你在讨论中采用了偷换概念和论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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