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首先是生产力过程,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次,是生产关系下的过程。
我们抛开生产关系来看待劳动、劳动贡献,就是一个生产力过程的问题了,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过程里的问题了(劳动耗费与劳动结果、劳动贡献问题),就是劳动结果是否符合社会需要的问题了(劳动贡献、劳动意义)。
假若一个人的劳动,不符合任何社会成员的任何需要,那么,仅仅相对这时这地这社会来说,这一个人的劳动是无效劳动。他做的劳动,就相当于散步、喝水、吃饭活动了,他进行了一定耗费而相对来说没有社会意义。
那么,我们仅仅考虑有效劳动问题,在有效劳动的范围内来讨论,来假定一切劳动都是有效劳动。这可以是奴隶社会的一个劳动,或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或共产主义社会里的。
在这些有效劳动当中,如何表现、衡量各个劳动的贡献呢?
为了方便,我们假定一切有效劳动都是个体劳动,暂时不考虑集体劳动、整体性劳动的问题。
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生命的耗费过程。具体劳动过程,就是具体耗费过程。具体人的具体过程,是不一样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2个树叶---虽然都同样的是树叶。
从抽象的过程来看,我们可以用劳动时间来衡量来表现任何个体劳动的耗费或贡献。例如,无论是在眼前的大片树上摘苹果,还是要漫山遍野寻找果树并摘苹果,都是劳累一天-----虽然辛劳程度不同、劳动效率不同。在“一天的抽象劳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表现和衡量上述2个人的各自的劳动。但是,抽象过程,并不等同于具体过程。抽象过程上的相等,不能证明具体过程上的等同。对此问题,马克思用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等来做了一定解决。还有人用“社会必要、社会需要”等概念来做了一些解释,这些解释的潜在基础是:不同物品,如果都为社会所必须必要,则有同等的效用、同等意义,因而在一定意义上是等同的产品了,进而,对同等的且同样必须产品(这里的潜在基础,是有效劳动------为社会所需要必要,但是不一定能市场出清,市场出清跟有效需求有关,跟社会需要相对无关),就可以只按抽象劳动时间来衡量来表现。
我们还可以从具体劳动过程、劳动结果上来看。具体的劳动过程,就是具体劳动结果的形成过程,这是同一的过程。因此,劳动结果完全的表现着劳动过程、劳动贡献:劳动量(质量数量)=产品量(质量数量)。那么我们可以说,生产了1吨大苹果的,其劳动量等价于1吨大苹果,其比生产了1吨小苹果的劳动贡献大,比生产了半吨大苹果的也大。但是,当生产1吨苹果的,与生产半吨鸡蛋的,都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如何衡量、表现他们各自的劳动贡献呢?这又是一个问题。那么,我们可能就需要对苹果与鸡蛋对社会生活的各自意义,去做一个表现、衡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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