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共同主人的国家也要有有效的保障机制,不然,国家的利益都落入个人腰包了,那国家主人的利益还有保障吗?
同样,一个共同主人的企业,也要有机制的保障,这么简单的道理你还不明白?
工人共同的企业当然也可以出售,但是绝不允许名义上还是共同的企业,而应当属于全体所有者的利益却被个人侵吞掉。
所以,你以为保障机制仅仅是不能出售企业,这就像以为国家主人地位的保障机制仅仅是不能出售国家一样,实在是太滑稽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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