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26-8-13 19:50 
资本家没有冰箱和冷库啊!变质个毛啊变质!我看你为了抬杠已经丧心病狂了吧?
馒头只是“产品”的一个代 ...
就生产资料而言,如果它是资本家垫付的资本,那么它只是为资本家自己的生产垫付的,而不是为工人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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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脑子有问题,只盯着局部一个工厂里的工人,那生产生产资料的工人不是工人吗?
我的例子是非常宏观的,浓缩的!所以我的例子里没有生产资料。我一直强调“工人从头到尾生产馒头”,可惜你这种表面,僵化,死板的脑袋根本理解不到!
但资本家只有生产资料根本无法生产,他还需要有工人的劳动,于是他就雇佣工人为他进行劳动。这种劳动实际上就是由工人先为他垫付劳动(一周,或一个月),然后向工人支付垫付劳动的报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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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搞笑,劳动还垫付个毛啊垫付!你那叫出卖劳动!
垫付的东西是资本,它有一个投入——收回的过程,懂不懂?投入100万,经过一段时间,收回100万+利息,这叫垫付!投入10个馒头,经过一段时间,收回10个馒头加利息,这叫垫付!——本质是借贷,所以资本的收入叫利息!
斯密说的很清楚:
“一般耕作者大都没有维持生活到庄稼收割的资料。
他们的生活费通常是由雇用他们的农业家从他的资本项下垫付的。除非他能分享劳动者的生产物,换言之,除非他在收回资本时得到相当的利润,否则他就不愿雇用劳动者。因此,利润成为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
“他在制造商品、把它送往市场去的过程中,要
垫付劳动者的工资或生活资料,也要垫付他自身的生活资料。他自身的生活资料,大体上说与他可以出卖商品指望的利润相当。”
把行使使用权的收益与出让使用权的收益搅成一锅粥,根本就没有能力区分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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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恰恰能区分,是你不能区分!
地主把土地给农民耕种,自己占有200斤粮食的产品份额,这叫行使使用权收益——占有凭借土地有权占有的产品份额。
地主把土地给农民耕种,要农民支付0.25L打扫卫生的劳动,由农民占有200斤粮食的产品份额(行使使用权),这叫出让使用权的收益。
你把两种情况混为一谈,还倒打一耙污蔑别人。
在出租住宅的场合,行使住宅使用权的收益(居住的好处)就全部属于租客,房主所得到的只是出让使用权收益——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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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呀,然而农民只得到800斤粮食的劳动收益,他没有得到土地收益200斤!你还干嚎农民得到了行使土地使用权的收益?
不管双方商量的报酬是多少,都一定是一个确定的数值,例如G斤。那么哪怕土地颗粒无收,地主也必须给到农民G斤粮食。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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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八道!谁告诉你报酬一定是一个确定的数值了?
两者的报酬总和必然等于收成,收成不是一个确定的数值,那么商量的结果必然有两种可能:两个报酬都不是确定的,其中一个是确定的。
所以,土地报酬也好,劳动报酬也好,有可能是固定的,也有可能是浮动的,只是不可能都固定。
你说的是地租是生产产品的成本!而在你的解释中,地租(那200斤粮食)从一开始就是地主的收入,而不是任何人为生产粮食而付出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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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头脑僵化,不知道语境和条件胡乱理解的结果。
地租,工资,利息是生产产品的成本,这是针对生产企业而言的,企业需要支付地租,工资,利息来获取和整合三种生产要素,然后生产出产品来。这时候地租工资和利息当然都是成本。
而现在讨论的是简单的情况,没有企业,只有地主和农民,这时候的地租和工资,都是二者占有的产品份额。这时候的成本就是地主和农民提供的人力和地力(自然力),这是更本质的成本。
同样,我们说劳动是成本,但有时候也可以说工资是成本,你个僵化而不知变通的脑袋岂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