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rj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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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区分乔布斯的身家哪些是剥削收入哪些是劳动收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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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j302 发表于 2013-5-11 07:03: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0 21:16
你这个答案不够好!
没有更好的了,b就是乔布斯,2(s-1)就是剩余价值,但不是剥削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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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j302 发表于 2013-5-11 07:18: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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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08:15:0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这个帖子就比你的答案好!

行业总生产力提高对于价值变化的影响与公平和效率


假设每天棉布的总需要量不变,但其劳动生产率提高一倍,同时生产棉布的人减少一半,从而棉布的总生产量依然等于棉布的总需要量。那么,此时的使用价值是如何成为分配尺度的?

这种情况下属于社会总生产对于总需求的确定性系数为1,因此,用变化之后生产棉布的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力数量代入公式: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F°=(总生产率)F/(劳动力数量)N=(200万平方/1天)/5万人=(200万平方/1天)×(1/5万人)=40平方/1人1天。(注明:原来总需要量为100万平方,劳动生产率为100万平方/1天,生产棉布的人是10万人)孤立的看,这就是说由于这个行业的社会生产率提高了4倍,如果在别的产品或者商品的生产力不变的情况下,这个行业创造的社会使用价值或者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我认为生产力即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也相应提高了4倍,即创造了比原来4倍的物质财富,另外,也意味着这个行业与原来相比生产同样单位的产品或者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的耗费减少了4倍或者只有四分之一!即当下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的倒数即单位产品或者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P°=1(F°)=1(40平方/1人1天)=1人1天/40平方=1人(1/40)天/1平方,因此,那些被因为个别生产率跟不上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而相对比较低下的个别劳动生产率的劳动力就会被裁掉和淘汰出局,而被裁掉和淘汰出局的劳动力将会重新另外选择一个能够发挥自己特长赶得上甚至超过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F°的行业,从个人角度来说,这种你死我活、优胜劣汰的与社会上他人的零和博弈和竞争,正是个人的社会属性的体现,是个人在生产之中体现的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从社会的角度来说,而通过这种个别或者部门劳动生产力之间的竞争,社会经济系统自然而然的作出那些个别或者部门生产力对于社会系统自身发展需求的优化选择,而个别或者部门生产力在社会经济系统的优化选择过程中也因此优胜劣汰,从而通过这种优胜劣汰来优化社会的劳动力资源的投入达到节约减少社会成本耗费的目的。如果这个行业是一个垄断行业或者被权力垄断,那么,这个行业的劳动者们分配他们生产的棉布的社会使用价值量也跟着提高4倍,在社会信息不对称,不了解社会必要生产率提高4倍的情况下这个行业仍然在以4倍的价格出售。即该行业的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商品价值是其它商品同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社会使用价值量的4倍,有些国有企业在行业的生产力大大提高的同时,没有降低其商品价格从而达到惠及百姓,反而通过国家赋予的权力进行行业垄断,商品价值降低而价格没有下降到与其价值相符的水平,这个事实上也是一种行业对于另外所有社会行业的劳动者的剥削!

不过由于人们对于行业的产品或者商品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认识的滞后性,也会使一些由于通过努力创新和科技发展,而提高该行业的社会生产力得到社会的补偿,这种补偿表现为该行业随着产品或者商品生产力的提高而回报的社会价值也相应提高,这就是我之前所说的生产力价值的增殖,这种“价值增殖”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价值增殖”而是“使用价值增殖”,但由于现有科技的局限性使人们对于价值的统计有很大滞后性因此只能通过市场来逐步调节达到,因此,那些由于追求自身利益而通过努力创新和科学技术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人也得到了相应的高回报作为奖励。这是从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辩证统一的来分析,我们既要看到由于行业之间的生产力发展不同步而出现的分配差距拉开,从而可能可能引起贫富不均的现象,同时,也有看到由于某个行业的生产力得到发展而给社会发展带来的促进作用的利好效应。

如果存在竞争足够透明的话,那么,每平方米的棉布商品的价格会降低,当然价格的降低主要正是生产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降低引起的,只是这个行业因为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创造的更加高的使用价值,溢出给整个社会带来贡献和利好效应。从心理上来说,这个行业同一生产时间生产的产品或者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于这个社会上的人们来说,被感觉到是超过原来的使用价值的,因此,也被感觉到是超过原来的“价值”,其实,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错觉,他们那里知道单位平方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耗费已经减少了4倍或者只有原来的1/4,因此,每平方米的棉布的价值就只能是原来的1/4了,所以,他们有理由要求这个行业的棉布商品把价格降低与生产它们的价值相符的程度,直到最后他们生产的单位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其他商品数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同为止,即1平方米棉布与其它产品或者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数量=1人(1/40)工作日接近的状态下进行等价交换为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from^^uid=71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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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08:22: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如果还不明白,举个例子,一个发明家发明了一种可以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的产品,一方面它表现为生活水平(使用价值)的提高,另一方面表现为耗费成本的大大节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这种产品的出现就总体表现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难道这个人“抢先”为社会贡献了超过别人很多倍的社会使用价值不应该得到社会很多倍于别人的回报吗?当然,尽管他创造了比社会系统之中的其他人多很多倍的社会使用价值,但是他折算在自己身上的个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本)不变,甚至跟别人的创造很少的社会使用价值是一样甚至更加少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但是,由于他们是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他们的创新是需要比那些跟风模仿的生产者承担的风险更加大,我们不能够仅仅看到这些由于创造发明而敢于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生产者成功的一面,而忽略了那些由于失败而被淘汰埋的生产者白白而付出的劳动和成本,可见,这些人失败的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付出或者成本就应该成为那些成功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成本,因此,按照价值规律优胜劣汰来奖励那些创造发明而敢于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生产者,来作为回报对于为社会创造真正有价值的创新劳动者,而另外那些违背社会需求的无用创新将会被价值规律无情淘汰!
当其他生产者看到别人的成功,这时争先恐后的生产该商品时,由于社会生产率的大大提高,使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不再是需求远远大于供给或者供给远远小于需求,而是供给慢慢接近于需求时,那么,这种社会回报即会由于劳动力使用价值就降低而减少,由于体现为劳动价格的下降;不过,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的同时会发现在过程之中不断出现自身的发展需求增长点,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是类似于木桶效应一样是一个系统性的结构性优化的过程,别的木板延长(某一种产品生产力提高)必然要求其它尤其是最短的那一张木板延长,这是由于产品或者商品之间的互补性决定的,这就是说尽管从整个人类社会系统总体上来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类似于木桶的切面)是比较稳定或者不变的,但是,它的总社会使用价值量(木桶高度)却是在各种互补性产品的符合社会发展优化需求的社会生产力的过程之中越来越高了!
这就是说,如果仅仅是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角度来作为计算成本,成本的上涨仅仅存在于劳动力需求大于劳动力供给的行业;如果从存在社会生产力进步提高持续的状态下,从社会使用价值的角度,使该社会系统之中的每一个人都得到由于某种创新引起的社会生产力的大大提高而导致总社会使用价值的增长而获得尽管是一种不平衡状态的但是共赢(帕累托改进)的分配,这种也算是共同富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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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muyee + 1 把失败者的劳动也考虑到社会创新平均劳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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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08:33:1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论坛上许多人了解马克思的价值论总是孤立的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理解他的价值论,这是错误的,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其本质是生产力。


比如, 生产同一种大米,如果A生产大米的生产率是100公斤/1天,B生产大米的生产率是300公斤/1天,这个社会当下生产大米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是每人200公斤/1天;生产同一种棉布,如果A生产棉布的生产率是30平方米/1天,B生产棉布的生产率是10平方米/1天,这个社会当下生产棉布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是每人20平方米/1天。


那么,根据我的理论,在社会总生产对于社会总需求系数≤1的情况下:

A生产100公斤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AdP=(Adf/dF°)×P°= [(100公斤/1天)/(200公斤/1天)] ×1天=0.5天;

B生产300公斤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BdP=(Bdf/dF°)×P°= [(300公斤/1天)/(20平方米/1天)] ×1天=1.5天。


A生产30平方米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AP=(Amf/F°)×P°= [(30平方米/1天)/(20平方米/1天)] ×1天=1.5天;

B生产10平方米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BP=(Bmf/mF°)×P°= [(10平方米/1天)/(20平方米/1天)] ×1天=0.5天。



以上公式之中:AdP是A生产100公斤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Adf是A生产100公斤大米的个别劳动生产率;BdP是B生产100公斤大米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Bdf是B生产100公斤大米的个别劳动生产率;dF°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P°社会每个劳动力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即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AmP是A生产30平方米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Amf是A生产30平方米棉布的个别劳动生产率;BmP是B生产10平方米棉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Bmf是B生产10平方米棉布的个别劳动生产率;mF°是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P°社会每个劳动力平均的必要劳动时间即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



这里虽然A与B各自生产的同样质量单位数量的大米折算成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样的,A与B各自生产同样质量单位数量的棉布也一样,按照你的理解它们生产的大米价值相同:这没有错,可是,你没有发现A与B他们各自生产同样产品(使用价值)数量的个别劳动时间(耗费的自然时间)或者在同一个别劳动时间(自然时间)内,各自生产同样产品(使用价值)数量都是不一样的,那么这些生产者在新一轮的社会竞争与选择之中,个别生产力f大于F°的就会获得优胜,个别生产力f大于F°的就会被社会劣汰,比如例子之中,A生产大米会被社会淘汰,而生产棉布却可以发挥特长,取得优势;同样,B生产大米却可以发挥特长取得优势,而生产棉布会被社会淘汰;或者转移到其他能够发挥自己特长和专业,主要是个别生产力被社会平均必要劳动生产率高的那种商品使用价值的生产之中去,达到社会人力资源的重新分配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调整整个社会人力与物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可见,f/F°的比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系数,我称之为竞争系数(暂时用S表示),当s=1时,说明你在社会竞争之中处于中等水平,刚刚好能够适应社会的职业竞争;当s<1时,说明你在社会竞争之中处于劣势,如果再不努力学习和真正勤奋工作就不能够适应社会的职业竞争而要被社会淘汰;当s>1时,说明你在社会竞争之中处于优势,能够很好适应社会的职业竞争,并且总能够在这个领域领先同行。当然,具体比社会平均水平领先多少得看这个竞争系数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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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j302 发表于 2013-5-11 10:27: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08:22
如果还不明白,举个例子,一个发明家发明了一种可以给人们带来极大方便的产品,一方面它表现为生活水平(使 ...
第一点,帕累托改进是不可量化的,社会也不是按此付酬,创新对于人类的价值无穷大,创新不是按创新的价值付酬的。
第二点,我并没有受到马克思理论的束缚。
第三点,竞争的结果是不可预料的,可预料的唯一一点是,创新者获得的收益大于创新的内在成本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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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12:43: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第一点,帕累托改进不是不可量化而是你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这个阶段,社会交换之中个别情况虽然没有按照劳动力价值与创造的社会使用价值量多少的比例来分配,但是,从长远与平均概率来说是按此付酬或者作为回报的,不是所有的创新都对于人类有使用价值,尽管它可能成为社会劳动耗费的一部分,更加不要说都是无穷大,事实上创新的确不是按创新的价值并且用货币形式付酬的,比如,有一些后来被人类社会公认为有重大贡献价值的科学、艺术、文化等等创新,往往许多创始人已经不在人世了才被别人发现他们的作品或者发明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历史不会遗忘他们,会给予他们应该得到的补偿的,只不过这种补偿是升华为社会精神层次上的,但是,他们在肉体上以及在当世时的心理上已经无法得到了,有的只是一种心理预期的自我价值的社会评估,做学术的人绝大部分在现实生活之中都是非常可怜的,这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或者滞后导致,不过,知识成为财富的时代将会很快到来!

第二点,我并没有说你受到马克思理论的束缚,只是你可能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理论,更加没有理解这种理论的真正问题在哪里!
第三点,竞争的结果的确是不可预料的,耗费同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谁的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高,谁的回报就应该高,相反就应该低;所以,不是所有创新者获得的收益都是大于创新的内在成本,只有耗费同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比别人的社会必要劳动生产率高者,他们的回报才可能高!

我的上面几个帖子已经说明了竞争与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关系,其实我现在完全可以不用价值与使用价值来说明这些问题,用供给量与需求量和时间以及劳动力数量即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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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j302 发表于 2013-5-11 12:50: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12:43
第一点,帕累托改进不是不可量化而是你的认识还没有达到这个阶段,社会交换之中个别情况虽然没有按照劳动力 ...
我很明白你的心情,不过说了等于白说。全世界也没人读懂马克思的圣经的,因为他已经成了信仰,错就是错了,到头来只是一场文字游戏,逻辑学的范本而已,你还死抱着做啥,如果你认为里面真的还能找到经济学来,那就是太错特错了,今天的人的眼光比马克思看得远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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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j302 发表于 2013-5-11 13:02: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08:33
论坛上许多人了解马克思的价值论总是孤立的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理解他的价值论,这是错误的,马克思的价值 ...
劳动首先是个人的才是社会的,马克思抽象的结果就成了劳动仅是社会分工的一个会计账目,都不去问出劳力者是否合理。我的理解比你要搞那么一个层次。这是我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同样放在这里。再添一句,马克思的理论已经死了,还是想想市场实际是怎样运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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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汉扬 发表于 2013-5-11 13:15: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你看明白我的意思或许对你有帮忙,不要在哪里自个做心理预期的自我价值的社会评估,不是自己认为行就行,我说你不行也不行,而是大家以及从历史评价都认为你行或者不行才行或者不行!不过,这里大家互相评价一下或许可以,至于历史评价嘛。。。。就看你的功力了你再看看我的282和286楼的帖子,我不奢求你给我什么奖励!我只是希望我在这个论坛上的对手能够强大一些,可以经常过过招,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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