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回复不成功啊。
我要你解释的是你如何决定你所接受的茶和戏各自的价格的。
一个人有看戏的爱好,有时间他就去看戏,可能戏比较长,中间他就吃点茶点打点一下肚子。就这么回事儿。
如果是面对自己拥有的两种物品,则只有消耗顺序问题没有交换问题。你既然已经从他人哪里换得了两种东西,就是因为你需要,不存在考虑什么得失了。
很多需求都是独立的。人饿了就会吃,吃饱了就暂停。不是每次吃饭都弄个参照消费项目放在边上来考虑什么均衡。
你的1+2实际上是不止1+2,而是1+4——你得到两种物的时候还支付了另一种商品“货币”甚至为两种商品各自支付了一种代价(如劳务等)。一提交换就想到两个人,不是问题,而是合乎逻辑的思维。“一人交换”怕是太过新鲜了,经济学至今没有此例啊。在你的辞典里一个人也可以自称交换者了?
古典经济学注重价值研究,认为价值决定价格,效用论崛起后认为价值的背后是“效用”。我认为这种思路实际上多余,因为这样下去我们就没有个尽头了,必然还有“什么决定效用”,什么决定稀缺?决定效用和稀缺的因素的背后又是什么?决定效用和稀缺的因素的背后的背后的背后……最后必然进入循环论证和循环定义。就像你也没有进一步说明一样。我觉得经济学到有用性(价值)概念这一层就恰到好处——能够说明交换的比例是如何决定的,这就足够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交换者最关心是产品按照什么比例交换。这不是“一种窠臼”,而是人之常情和事实。由于价值是因人而异的,交换者不会去关心他人把产品换回后的效用问题。价值层面的效用概念仅仅决定价格区间的己方边界(即自己愿意接受的底线),而不能决定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