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说决定论,却根本说不到点子上,因而也发个帖子说说。
决定论一般指因果决定论,也称为物理决定论或科学决定论,是一种认为自然界普遍存在因果法则的学说,即因果法则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
它的基本观点是:事物的运动是因果规律性的体现,因果必然性支配着宇宙中的一切,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偶然性的东西,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有严格的因果关系可循,都被一定的因果定律所制约和统治着。
在决定论者看来,事物都有一个促使它发生的原因,若没有原因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而相同的原因总会产生相同的结果。因此,任何事物都是事先像剧本一样被编制好了,它们只能以唯一一种方式出现。
到底因果决定论是真是假呢?直觉上它似乎不可能是错的,很难想像有事情是没由来地随意发生。但是问题就在于它好像太真了。由于因果决定论并不蕴含知识论的立场,它只说凡事皆有因,没有说因可不可知。这使得因果决定论几乎立于不败之地,因为好像无法找到例子来反驳。如果有人说:「某现象A没有原因,所以因果决定论是错的。」我们很快就会回答:「A不是没原因,是你还没找到而已,事情怎可能无来由呢?就像没有人会无原无故生病,无原无故死亡,只是你还不知道为什么。」即使他努力不懈地再研究20年也没有发现A的原因,我们20年前的话仍然有效。多可怜的人!
就是因为这样,不少人怀疑因果决定论真的是一条原理,一种真理的陈述吗?Karl Popper不是说,有可能被反驳的原理才是科学的原理吗?当然Popper的意思不是说科学的原理都是错的,而是说它们都有错的可能性。有错的可能性才有对错可言,这正是科学的特征。
算命的说:「你将来会赚大钱。」你现在还是穷光蛋,跑去找他,他会说:「是时间还没到,不是我说的不准,人要有耐心啊!」然后教训你一顿。不幸到了垂垂老矣、气若游丝,还是穷光蛋一个,跑去找他,他会说:「就你的命格看,你没饿死已经算赚大钱咯,不是我说的不准,人要知足啊!」然后教训你一顿。反正他不会错。所以算命不是科学。因果决定论是否也如此?找到事情的原因当然支持了因果决定论,但没找到的时候却是因为还没找到,也不能反驳它。而且更奇怪的是,我们似乎都理所当然地相信:事出必有因,只是一时不知道罢了。
因此有人认为,因果决定论并不是科学原理,而是规则。就好像棒球规则,三个好球就出局。规则没什么对与错的问题,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问题。接受棒球规则不是因为它正确,而是因为这样棒球会比较好玩。如果把科学研究看成像游戏那样(有时的确是),或许接受因果决定论也不在于它是否正确,而是这样的话科学研究会有比较丰富的成果。(想像那个受到因果决定论的影响而努力不懈研究20年的可怜人,就知道有多丰富了。)这样的想法似乎还不错。
其实不只不错,这想法还有坚强的后台呢。依照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里的说法,现象界(phenomenal world,即平常我们的感官所知觉到的世界,或作为科学研究之对象的那个世界)是我们透过感官的架构所知觉到的,现象界会是这个样子,是因为我们把它知觉成这样子。感官的形式脱离不了时间和空间,我们透过时空的架构去知觉这世界,这世界就由时空所构成了。若A出现于B之前,而B出现于C之前,那A必出现于C之前。
为什么必然如此?这无法用经验证明,因为我们就是这样去知觉世界的,这种时间次序的架构是经验的先决条件,而非经验的结果。依康德的说法,它们是先于经验的,亦即,先验的(a priori)。除了知觉之外,我们也有一套处理经验资料的认知架构去整合我们的知觉经验。康德把这架构称为范畴(categories),并分项列举之。物质、数字等等都名列其中。因果也是范畴之一,这是我们用以关联事物的基本架构。若是如此,则因果律只是反映出我们基本认知架构,是我们处于现象界的基本规则。且因为是基本规则,所以不易觉察,也很难违反。
不过慢著,若因果决定论是规则,而规则只有接受或不接受的问题,那么我们可以不接受因果决定论吗(虽然不容易,不表示不可能)?就像我们可以不接受三振出局的规则。
放弃因果决定论可以有两种立场,比较强硬的立场是认为,凡事皆随机地出现,不存在充分条件。这种立场大概很难被接受。一台收音机正播放著音乐,把插头拔掉,音乐可能嘎然而止或是继续进行,完全凭机会而定,这种事可以想像吗?另一种比较温和的立场是,凡事不必然皆有因,有些现象、事件有其充分条件,有些则无。但是如果决定论是规则,那么什么现象、事件要遵守决定论,什么现象、事件不必,也需要规则定之,不是吗?但有这种规则吗?
回到经验的角度。若因果决定论是规则,那就不是经验可以否定或支持的。但相对的,若可以借经验否定或支持,就不必将之视为规则了。因果决定论在经验上真的无法驳斥吗?
近代的粒子物理学告诉我们,其实在微观的世界,许多现象是随机的。例如把原子射入磁场中,我们知道有一半会往上偏移,一半会往下,但是对特定的一颗原子,往上或下其实是随机的,完全无法预测的。这不是因为我们尚未掌握什么定律,而是微观世界的运作本来就如此。
所以,凡事皆有因并不正确,有些事真的是随机的。不过,如上述例子,虽然特定粒子的轨跡是随意的,但我们有统计的法则。就像我们或许不知道河里每颗水分子怎么动,但可以确定河水往下流,这不是因果决定法则,而是统计法则。对日常生活这般的规模,在描述上因果律是我们习惯的,但它却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道理。正如Hugo Bergamann于1929在The controversy over the law of causality in recent physics所言:
「于物理学相关领域,在决定瞬间位置、预测、和建构等功能上,取平均值的统计定律已取代了先前严格的因果律。不同的是,对于个别的事件,以前认为能够决定其瞬间位置、预测、和建构的,现在认为只能以平均值来处理。」
"In corresponding areas of physics, the statistical law of averages takes on the same functions in determining temporal position and in predi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that the strict law of causality previously covered, but with the distinction that the individual case could be temporally located and predicted or reconstructed before, whereas now we deal only with the average."
若是如此,可能对心灵宇宙的描述,特别是个别的心灵,因果律也不适用。意义、理由、信念、意志自由等等才是描述心灵的基本元素,正如长度、时间、质量、力、速度、温度、电阻系数、发光强度、磁场强度等等是物理学用以描述这个世界的基本元素。维基百科里,有关Bergmann条目的最后一段话,现在看来似乎颇有启发:
Bergmann著述有关量子力学及因果之本质时,借着以下的心理学概念来诠释主动性的本质:他认为,当我们愈接近自然之基本元素或个体之基本组成时,严格的因果决定论就愈站不住脚,而我们也必须赋予个人的决定更多的自由。
He wrote on the nature of quantum mechanics and causality where he interpreted spontanaeity in nature with the psychological idea that the closer we come to elements in nature or components in the individual, the less tenable is strict causal determinism and the more freedom we must grant to decisive personal ele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