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价值论“三个暗含前提”的质疑
--兼与晏智杰教授商榷
作者简介:邰丽华(1967-),女,吉林省松原市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理论经济学。
内容提要
关键词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三个暗含前提
为了便于进行理论探讨,首先把
第一,实物交换,而且是人类历史上最初的原始实物交换。
第二,假定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
思为了避免“将资本(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引入了交换,从而增加了分析的复杂性,甚至模糊了问题的本质”而故意不顾事实,抛弃掉生产资料的要素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第三,假定生产商品的劳动是简单劳动,如果有复杂劳动,也被认为可以转化为倍加的简单劳动。
通过上述“三个暗含前提”的揭示,
首先,人类社会早已超越了原始实物交换的阶段,货币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地、大量地使用,竞争、供求等因素对商品价格的影响显而易见。
其次,作为生产力的简单三要素之一,人类的活劳动只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生产的正常开展,还必须投入大量的生产资料,以物化劳动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料在现代化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不仅商品的数量增加了,其范围也不断扩大,各种生产资料都是商品,这就决定了它们不能无偿获得,必须要支付一定的代价。
最后,简单劳动只是劳动的低级形态,单纯依赖简单劳动,生产力水平不可能得到提高,人类社会更不能发展和进步。而且,马克思对简单劳动的分析,是他对劳动范畴的一个高度抽象,即使在他所处的时代,人类生产活动也是以复杂劳动为主的。尤其当人类社会进入到20世纪以后,由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多地得益于科技进步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脑力劳动、科技劳动和经营管理劳动在现代社会经济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为社会的贡献也越来越大。与之相反的是,体力劳动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小,在社会财富创造过程中的贡献也呈日益下降的趋势。
既然如此,读者必须要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上述劳动价值论的“三个暗含前提”与社会发展的现实严重不相符,那么,马克思在此前提下得出的结论有多大的说服力?继续坚持这一学说有无必要?还有没有理由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它?或者更直白地说:劳动价值理论是否应该彻底抛弃?
为了澄清上述疑问,还事实于本来面目,有必要进行深入地研究。笔者将对劳动价值论的所谓“三个暗含前提”逐条地展开分析。
一、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否只适用于说明简单实物交换的比例决定
劳动价值论是商品经济的基本理论,它适用于简单商品经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等三个不同的商品经济形态,这个道理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界是众所周知的。但是,
二、劳动以外的要素都是无偿的吗?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从来没有否认过除了劳动以外其他物的要素在商品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他批判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实际上批判的是生产要素价值论,而不是否定生产要素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在他的分析中指出,生产要素质量、性能的好坏以及生产要素的不同组合方式等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结果。与西方经济学家不同的是,马克思始终坚持一元价值论。他认为,活劳动是商品价值的惟一源泉,体现在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上的物化劳动,只是以自身的价值量为限转移旧价值,不会创造新价值。马克思还十分明确地从物化劳动与活劳动的性质、地位、作用等方面对两者进行了区分:“惟一与物化劳动相对立的是非物化劳动,活劳动。前者是存在于空间的劳动,后者是存在于时间中的劳动;前者是过去的劳动,后者是现在的劳动;前者体现在使用价值中,后者作为人的活动进行着,因而还只处于它物化的过程中;前者是价值,后者创造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3)
马克思更没有说过这些劳动以外的要素是无偿获得的,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事实上,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生产过程中物的要素,无论是劳动资料如机器、设备、厂房等,还是作为劳动对象的原材料、燃料和辅助材料等,它们本身都是商品,都凝结着一定量的价值,它们在生产过程中被正常消耗的部分,会作为新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其价值要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中去。而且,这部分生产资料转移的价值还要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五章分析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时,强调形成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仅包括活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要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物化劳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强调资本家非常关注生产资料是否是在正常情况下被消耗,“他(指资本家--笔者注)不愿意被盗窃……他不允许不合理地消费原料和劳动资料……因为浪费了的原料或劳动资料是多耗费的物化劳动量,不能算数,不加入形成价值的产品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22)
三、生产商品的劳动都是简单劳动,没有知识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地位吗?
马克思所说的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包括了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活动。当然,马克思是撇开生产的社会形式,仅仅从纯粹个人劳动过程的角度来分析生产劳动,但他并没有把生产劳动单纯地看作是物质生产过程中的直接劳动,没有把生产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等同。马克思在考察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化劳动过程时,提出了“总体工人”、“结合劳动”等概念,并把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劳动作为总体劳动的一部分。他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恰恰在于它把各种不同的劳动因而也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或者说,把以脑力劳动为主和以体力劳动为主的各种劳动分离开来,分配给不同的人。但是,这一点并不妨碍物质产品是所有这些人的共同劳动的产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44)他还明确地说过:在总劳动过程中,“有的人多用手工作,有的人多用脑工作,有的人当经理、工程师、工艺师等等。有的人当监工,有的人当直接体力劳动者或者做十分简单的粗工,于是劳动能力的越来越多的职能被列在生产劳动的直接概念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4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00~101)。他在《资本论》第3卷第五篇中谈到社会化的直接生产过程时还指出:“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就像一个乐队要有一个指挥一样。这是一种生产劳动,是每一种结合的生产方式中必须进行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31)很显然,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包含在生产劳动的范畴之中,这种劳动既参加了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又参加了价值的创造。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劳动不仅属于生产劳动,而且还是劳动生产率特别高的复杂劳动,能创造出更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章分析商品价值量决定的问题时,曾经谈到了劳动生产力的高低对价值量的影响,他说:“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3)而
晏智杰不能正确理解简单劳动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分析过程中的地位,不能正确理解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他更无法想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体力劳动为主转化为以一定的脑力劳动为主这样一个客观事实。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述过程中,对劳动的复杂程度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笔者以为,既然生产商品的劳动复杂程度各不相同,因而在考察和计量商品的价值时,就必须以某一种劳动作为出发点或者说是计量标准,而可供选择的只能有两种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如果以简单劳动作为计量标准,复杂劳动就要折算为较多的简单劳动;同样,如果以复杂劳动作为计量标准,简单劳动的商品在计算价值时就会折合为较少的复杂劳动。但是,我们不能仅仅因为以简单劳动作为商品价值的计量标准就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没有涉及复杂劳动,同样,也不能因为以复杂劳动作为标准就从此否认简单劳动的存在。
从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3、25、26、47、4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晏智杰劳动价值学说新探[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Doubt on “Three Implied Prerequisites” of Labor Value Theory
--Discuss with Professor Yan Zhijie
Tai Li-hua
Abstract Professor Yan Zhijie puts forward “Three implied prerequisites” of labor value theory He thinks that Marx’s theory has been outof date and should be replaced by the price theory or the wealth theory His point of view represents the negative attitude to the labor value theory in the academic circles to some degree The author holds that it is impossible to deny labor value theory because the three prerequisites are completely wrong
Key words MarxLabor Value Theory Three Implied Prerequisi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