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15951 136

莫名其妙的“个人所有制” [推广有奖]

61
zhuxiang 发表于 2014-6-15 17:37: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4-6-15 16:31
你显然不知道本文所指的什么叫正解,马克思提出的概念是否符合马克思的原意不代表正解,马克思的原意与 ...
      那么,我倒要请教什么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正解?

使用道具

62
2009091332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4-6-15 18:51: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公有制和私有制,这是个问题

使用道具

63
leijy 发表于 2014-6-15 23:44:3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64
he_zr 发表于 2014-6-15 23:46: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uxiang 发表于 2014-6-15 17:37
那么,我倒要请教什么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正解?
首先所谓“个人所有制”,如果生产资料是不记名的共同占有,实际是公有制,与个人占有无关,也就不存在什么“个人所有”,“个人所有制”这个概念就名不符实。其次,一个名不符实的事物还去搞什么“重建”,更是错误加荒谬,根本不存在什么“正解”不“正解”的说法。要说正解,批判这种名不符实的概念才是正解。

使用道具

65
leijy 发表于 2014-6-15 23:57: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使用道具

66
he_zr 发表于 2014-6-16 00:01: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4-6-15 21:47
对,股份合作制企业比比皆是。
-------
但个人所有制和你说的股份合作制有本质的不同,股份合作制很多, ...
凭自己的想象胡乱解释。承认是私有制就无疑承认个人具有自主权利,你根据什么“得或不得”?难道马克思说不得就不得?马克思代人们行使自主权利?或通过某权力组织强行规定执行?私有制与不经同意的权力强制水火不容,不存在两者并存。

使用道具

67
informatin010 发表于 2014-6-16 00:07:0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4-6-15 23:57
任何个人没有独立的企业、工厂、公司。但可以拥有任何公司的股权。这就是共产主义!
  《礼记• ...
  1.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任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於地也,不必藏於己。力恶其不出於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复制代码
说得真好!真伟大!

使用道具

68
he_zr 发表于 2014-6-16 00:40: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4-6-15 23:44
中国一些“理论家”、“经济学家”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 ...
感情宣泄多过说理部分。就中国的问题,按你的“自由认购”观点,想毕你的说法属于本文列举的第二种解读,即要实现每个人具有至少一份生产资料。这里有几个现实问题要解决:

一,首先从国家性质来看,由于国民没有作为主人的权利,这个国家还不是国民的,国民与政权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国民的财产收入没有根本的法律保障,用自己的生活资料去认购生产资料无疑是一种得不偿失的冒险,还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用于消费来得实在。认购生产资料的可能性很小。

二、自从建政以来,全国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收入等从来没有进行过全民的平均化分配,起点不平均,这种认购无疑也是不公平的,就会造成有的占有股份多,有的少,最终造成资产性收入贫富差别,带来新的不平等。

三、撇开国家性质不谈,就按国家是国民的民主国家来假定,全国的生产资料和公有财产也不应限于某个行业,而是全行业,全国范围的股份化,然后按人头先平均分配,股份权属记在每个国民自然人名下。在这种基础上再实现自由认购,才达到公平平等。这种方式与苏东波的“休克疗法”相同。

四、综上,国家的性质决定国民最终不能拥有生产资料,现在的条件进行认购也达不到公平,你提出的方法行得通吗?

使用道具

69
he_zr 发表于 2014-6-16 00:49: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eijy 发表于 2014-6-15 23:57
任何个人没有独立的企业、工厂、公司。但可以拥有任何公司的股权。这就是共产主义!
  《礼记• ...
你的“共产主义”已经变味了,实际上是“民有主义”。既然个人可以拥有代表生产资料权属的股权,那么这就是地地道道的私有制。既然内容已变,已经名不符实,你还眷恋那个专属马克思的概念词语干嘛?为什么不另选词语?

使用道具

70
龚民 发表于 2014-6-16 07:02:1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4-6-15 12:07
本文正是批判这种唯人不唯实的现象。
哈哈,奇怪的说法,“唯人不唯实”-------唯实也要由人来唯,这类创新最好还是罢了吧!逻辑上不通的东西。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23 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