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的苗头,要肯定。
现在很多人对等价交换提出质疑,这是很好的院墙派没有的学术精神。下面我谈谈我的看法。
个人觉得“等价交换”是以公理身份进入经济学的,经典各家都默认这个公理,但是不同理论对其中“价”的定义不一样。马克思定义“价”是劳动量,萨伊定义“价”是贡献……。
为何这个等式被经典各家默认呢?可能在于人类已有知识给定的逻辑习惯,而数学则是这种逻辑习惯的坚实后盾。可以预料,如果经济学中真的推翻这个等式,将导致数学、哲学、自然科学等全方位革命,将导致人类已有知识系统大大前进一步。这种革命自然是大大的好事,但是这意味着质疑者使命艰巨。
二、谈谈个人认为的“价”。
个人认为等价交换的中的“价”不是劳动量、效用、贡献、财富量等,而是要素分得财富的量。
看待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在像经典理论给定的认识方法那样,仅仅从分工角度观察实际,而是必须占在合作角度观察实际。在合作角度看、群体任何财富都是大家合作的结果,是共有财富,但是(最终)消费一定是个体行为,这样便出现了矛盾。那么如何化解这个矛盾呢?化解的办法就是分配。通过分配共有财富便转化成私有财富,个体可以随心所欲支配自己分得的那份财富。可以肯定,所有有组织的生物群体中都一定存在这种分配行为。
分配自然得有分配的规矩和尺度。其中尺度就是经典讲的那些东西——劳动量、效用、贡献、资本等等,这些东西同意称为分配标准,各自在一定范畴内发生作用。比如劳动量就是工资的重要分配标准,而效用贡献则是决定工资级差的主要标准。
毫无疑问,群体的财富总量与个体所分得的财富量成正比,所以同样劳务支出挣的工资在北京比在武汉高,在美国比在中国高。为什么同样一件物品(比如古董)在不同时间上、不同空间上其价格大不一样呢?主要在于此时此地的群体的财富总量不一样。毫无疑问,一帮平民竞拍古董与一帮土豪竞拍古董,古董的差价是可想而知的。
交换是主要的分配手段,这与功能性解释的“交换是××××”大不一样。老朋友包青天问为何“5”就是分配的结果,确切讲是一系列分配标准共同作用的结果。
所以不要问妓女收入怎样,二奶收入怎样,这是无聊的问题。我们关心的是:你穷你只能该她们500块,土豪有钱能给她们500万块。一句话,任何收入仅仅是分配的结果,包含你给子女的花费,也包含你爹妈给你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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