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本龙和nofear:我这个帖子只是涉及价值测量这个基本问题,所以没有谈后面的问题。既然二位都很关心后面的问题,我也就顺势推销推销。
我觉得二位都在用既定思维模式看待的Q=FT这个公式,在二位看来,商品的价值是多少价格就是多少了。这种思维模式是没有分配理论的经济学理论,于是价格只是价值变种,代表商品本身的多少。已有经典经济学理论的问题都在这儿,没有分配理论,所以他们要论证商品价格是这么多就一定要论证其价值(或效用)是这么多。
考虑到分配,我们会发现商品的价格与其本身的价值(或效用)没有必然联系,就是说某商品的价格是10元/件,但是其价值(或效用)可能是1个单位/件,或者是其它任何数值。在我建立的分配理论看来价格不是价值(或效用)的反应,而是商品分得社会财富的量。
吴本龙说的李嘉图发现的“价值与价格不符”正是在我的理论解释范围内:由于宏观的上分配遵循平均分配法则(这个法则由工资平均化、利润平均化、税金平均化体现出来),所以,凡是生产的率速度(即生产率提高的速率)大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商品其价格降低,反之其价格上涨。纺织品价格的降低只是在其生产方式机械化的那些年头才会有,以后由于其生产率提高很慢,小于社会平均水平,其价格是不断上涨的。
商品价格的这种改变量与其生产的率速度的负值正相关(请注意马克思和效用论的陈述是什么),生产率貌视与价格有关系,实际没有关系。与价格有关系的是生产率的提高速度与社会生产率的平均提高速度的差值。确切说是:商品价格的改变量与这个差值的负值成正比。
那么,既然商品的价值与其价格这么没有关系,我为什么要花精力去研究商品(财富)的计量呢?因为各个商品分得社会财富的总和必须等于社会财富的总量。
OK,是我说更科学还是李嘉图、马克思、西经说的更科学,你们自己用证伪法去检查。
最后谢谢李冬会的关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0-2 0:04:4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