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资本论>第四章 货币转化为资本 的过程中对马克思的关于劳动力价值的论述表示怀疑,这里提出来与大家讨论.
马克思把劳动力看作商品,自然也认为其价值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但是,很明显,这个时间是很难衡量的.于是,马克思把劳动力的价值转化为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他是这样推理的:劳动力本身只代表在它身上物化的一定的社会平均劳动.劳动力以个体的存在为前提.当个体存在时,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体本身的维持.维持自己需要生活资料。于是,马克思得到了前面的结论。
如果从微观上考察,这个劳动力所有者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有很大的差异性.显然,它受个人体质,地区,环境,风俗习惯等许多因素的影响。马克思也承认这一点,于是他从宏观上考察:认为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时一定的.这就减小了这种差异。显然,这种差异时存在的.资本家给工人的工资等于劳动力的价值.这样,如果按等价交换的原理,工人的工资应是有很大差异的.但是,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个工厂里,许多人的工资是相同的而这些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却不完全相等。
马克思把这种生活资料分为以下三部分:1 劳动者本人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用以维持他的劳动力的再生产。2劳动者养育子女所需生活资料的价值,用以保证劳动力商品的延续。3 劳动者的教育训练费用.也就是说这三部分构成了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的生活资料,从而构成了劳动力的价值.但,这种理解有不足之处:首先忽视了主观因素如劳动者的勤勉程度,意志力等对提高劳动能力的作用.这一不足在上面生活资料的第三部分上表现的非常突出.即使投入同样多的教育训练费用,对不同的劳动者而言,它所起到的提高劳动能力的作用往往也是不同的,从而所创造的劳动力价值也是不等的。再次,即使投入的生活资料的总量相同,如果按不同的比例分配到这三部分,它所创造的劳动力价值也往往是不等的.
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个问题:到底如何具体衡量劳动力的价值.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它关系到如何衡量工人应得工资的多少。因为,马克思认为工资对应的价值应该等于劳动力的价值,当然这是在社会平均生产条件和劳动强度之下。
笔者在后来的阅读中又了解到马克思更多的关于劳动力价值的阐述.马克思认为劳动时间的延长和劳动强度的增强会增加劳动力的价值,因为这会增加劳动者的消耗,从而使其要耗费更多的生活资料才能维持劳动力.
笔者认为,从马克思整个理论体系出发劳动力不应该指劳动能力.马克思提出这个概念的初衷不过是找一个名词来影射劳动者获得的工资所代表的价值.劳动能力只能用劳动者生产的效果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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