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of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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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公平——从数学角度严密证明资本家该拿大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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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1-13 00:53:00
以下是引用uefa在2008-11-13 0:37:00的发言:

资本该不该拿大头应当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去说明,即资本支配劳动。很显然资本是应该拿大头的。这与公平不公平无关。

不过问题的关键是,资本凭什么支配劳动,即占有生产资料。

既然资本宣扬的观点是公平主义,那么人人生而平等,生产资料应当是共同占有,而不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而工人只能出卖劳动力,劳动从属于资本。

资本是否宣扬公平主义,我不知道,但是从“人人生而平等”,不能推出“生产资料该共同占有”这个结论。

什么是公平?谁贡献谁获得是不是公平?那么获得之后算不算占有?占有之后拿来当生产资料用是不是合理?

比方说,一个人从无到有,做了一个锄头,这个锄头该不该归这个人所有?这个人拿锄头来锄地,是不是合理?别人问他借锄头,他说给钱就借不给钱不借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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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1-13 10:05:00
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1-12 18:29:00的发言:

我之前也说过了,必要性也不是唯一的分配标准,一个资本家和2个工人,其中一个工人是冗员这种情况,不能用把利润平分给必要的人这种算法来算,只能用谢卜勒的算法算。只有每个部分的利润的所有条件都是必要条件,才能用这种算法算,这种算法只是一种特殊情况的快速心算法。

在每个部分的利润的所有条件都是必要条件的情况下,必要性就是唯一分配标准。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每个部分的利润的所有条件都是必要条件”。

黑暗难道没有程度之分?如果你认为没有,那我们换一个说法:光明的程度。有个单位叫“光通量”,就是衡量光明的量的单位。

能说明这个问题的例子非常多。比如,一平方米极限情况下能站15个成人。这个极限是数学意义的极限吗?这个15是无限接近却不能达到的吗?显然不是。两个一平方米,都站了15个成人,难道站的人数不相等吗?

你想说的只是“极限在某些解释意义下不一定相等”(就是辞典第三条解释),我想说的是“极限在某些解释意义下可以相等”(就是辞典第二条解释)。你的观点和我的观点并没有冲突。接下来我告诉你的就是,我所说的极限是词典第二条解释,不是第三条,为什么你就一定要抱着第三条不放呢?

事实上,即使按第三条解释,都不一定不相等。而且极限不一定就是无穷大,无穷大也不一定不相等。比如所有自然数的个数是无穷大,所有偶数的个数也是无穷大,这两个无穷大就是相等的。

你还在说“人类的忍耐极限”。我这是第三次指出,原文是“一个人的忍耐极限”,而不是人类的忍耐极限。这不是偷换概念是什么?而且“一个人的忍耐极限”甚至都不是我举的例子,而是词典上对极限这个词的解释的例句,而且是区别于数学意义上的极限的例句。

我再贴一次辞典的解释:

极限
jíxiàn
1,[limit]
2,最大的限度
一个人的忍耐的极限
3,自变量的值无限趋近但不等于某规定数值时,或向正向或负向增大到一定程度时,与数学函数的数值差为无穷小的数

你说:“不同生产要素的必要性,和不同人的忍耐力,具有可比性,而这些,却无法与黑暗的程度相比较”

为什么?可比性是怎么确定的?为什么前两者有可比性,和黑暗程度没有可比性?


hehe,万分感谢你关于词典对极限的解释。很可惜,它不能支持你了,因为你的极限与数学无关!

其次,你没有说“人类的忍耐极限”,你说的是“人类的寿命极限”。呵呵,对于这个问题而言,这也叫偷换概念?

我什么时候说黑暗没有程度之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我继续说:黑暗是一个名词,黑暗的极限和黑暗的极限比较,就像前面的锁匠的极限重要和锁匠本人的极限重要比较一样,它不能说明锁匠和军人的极限重要是相等的问题。

你说说,冗员存在,该怎么分?简单点。前面你似乎主张冗员也有分配,甚至失业的工人也会获得分配。你还继续那样认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3 10:10: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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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1-13 12:33: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1-13 10:05:00的发言:

hehe,万分感谢你关于词典对极限的解释。很可惜,它不能支持你了,因为你的极限与数学无关!

其次,你没有说“人类的忍耐极限”,你说的是“人类的寿命极限”。呵呵,对于这个问题而言,这也叫偷换概念?

我什么时候说黑暗没有程度之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论,我继续说:黑暗是一个名词,黑暗的极限和黑暗的极限比较,就像前面的锁匠的极限重要和锁匠本人的极限重要比较一样,它不能说明锁匠和军人的极限重要是相等的问题。

你说说,冗员存在,该怎么分?简单点。前面你似乎主张冗员也有分配,甚至失业的工人也会获得分配。你还继续那样认为?


是啊,我是说过人类寿命的极限,你对这个例子提出了异议。然后我说,那么我们换个例子,我说了黑暗的极限的例子。

我要证明的只是极限不一定是数学意义上的,是有可能相等的,而不是“人类寿命的极限”这个例子是否恰当。在“人类寿命的极限”例子是否恰当上我们有分歧,但这不是我们争论的焦点,所以我放弃了这个例子,把焦点重新回到我们争论的问题上来。但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抓住“人类寿命的极限”这个例子不放呢?我们就不能先搁置这个分歧先讨论我们本来要讨论的问题吗?你就当我没说过“人类寿命的极限”行不行?等原来的问题讨论完了,我们再来谈这个分歧行不行?

锁匠和军人为什么平均分配,之前已经算过了,这就不用重复了吧?

冗员的存在如何分配,也算过了,《谈公平》原文也说过这个问题,你去看“謝氏定理一些有趣的結果”下面的那一段。我也算过N次给你看了。

我没有主张失业工人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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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1-13 14:39:00
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1-13 12:33:00的发言:

是啊,我是说过人类寿命的极限,你对这个例子提出了异议。然后我说,那么我们换个例子,我说了黑暗的极限的例子。

我要证明的只是极限不一定是数学意义上的,是有可能相等的,而不是“人类寿命的极限”这个例子是否恰当。在“人类寿命的极限”例子是否恰当上我们有分歧,但这不是我们争论的焦点,所以我放弃了这个例子,把焦点重新回到我们争论的问题上来。但是你为什么一定要抓住“人类寿命的极限”这个例子不放呢?我们就不能先搁置这个分歧先讨论我们本来要讨论的问题吗?你就当我没说过“人类寿命的极限”行不行?等原来的问题讨论完了,我们再来谈这个分歧行不行?

锁匠和军人为什么平均分配,之前已经算过了,这就不用重复了吧?

冗员的存在如何分配,也算过了,《谈公平》原文也说过这个问题,你去看“謝氏定理一些有趣的結果”下面的那一段。我也算过N次给你看了。

我没有主张失业工人有分配。

我觉得再和你说是浪费唇舌了:

1.你说过:必要即同等重要,也就是重要程度达到极限。现在,你又说你只是证明极限不一定是数学意义上的。奇怪,我什么时候要你证明这劳什子?我要你证明的是:必要=同等重要=重要程度达到极限——这是你之前的观点。你不至于又说,你没有说这个吧?

2.既然不谈那个例子,还是回到你的黑暗。我说过,黑暗的极限,和黑暗的极限,自然相等,因为黑暗是一个事物,就像锁匠的极限重要和锁匠的极限重要一样;而锁匠和军人的极限重要程度相等,才是你需要证明的。

3.前面我并没有要求你再计算军人和锁匠平均分配,你怎么老是偏题?

4.你没有主张失业工人有分配?要不要我给你找出来看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3 14:51: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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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瑟秋 发表于 2008-11-13 14:49:00
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1-3 18:44:00的发言:

如果懂这个操作的工人,全世界就那么几个,的确他们应该分得和资本家一样多。但是如果工人不是不可替代的,那么他们就分不了那么多。比方说,需要1个工人,这个工人是必须的,但还有一个失业的工人,也能干同样的活,工人立马拿不了原来的数字。

有多余的工人,相当于多出来的人创造的边际利润为0

我们假设一个资本家和一个工人能赚1000,第二个工人来了只能赚0。

资本家0,工人甲1000,工人乙0

资本家0,工人乙1000,工人甲0

工人甲0,资本家1000,工人乙0

工人甲0,工人乙0,资本家1000

工人乙0,资本家1000,工人甲0

工人乙0,工人甲0,资本家1000

资本家所得:(0+0+1000+1000+1000+1000)/6=666.7

工人甲所得:(1000+0+0+0+0+0)/6=166.7

工人乙所得:(0+1000+0+0+0+0)/6=166.7

看看吧,你的失业工人和没有失业的工人,得到的一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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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1-13 17:26: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1-13 14:49:00的发言:

看看吧,你的失业工人和没有失业的工人,得到的一样多!

我不是早就承认过这里是我说错了吗?为什么要反复拿出来说呢?难道要我磕头谢罪才行?

117
nofear 发表于 2008-11-13 17:32:00
以下是引用萧瑟秋在2008-11-13 14:39:00的发言:

我觉得再和你说是浪费唇舌了:

1.你说过:必要即同等重要,也就是重要程度达到极限。现在,你又说你只是证明极限不一定是数学意义上的。奇怪,我什么时候要你证明这劳什子?我要你证明的是:必要=同等重要=重要程度达到极限——这是你之前的观点。你不至于又说,你没有说这个吧?

2.既然不谈那个例子,还是回到你的黑暗。我说过,黑暗的极限,和黑暗的极限,自然相等,因为黑暗是一个事物,就像锁匠的极限重要和锁匠的极限重要一样;而锁匠和军人的极限重要程度相等,才是你需要证明的。

3.前面我并没有要求你再计算军人和锁匠平均分配,你怎么老是偏题?

4.你没有主张失业工人有分配?要不要我给你找出来看看?


锁匠和军人同等重要,计算了很多次了。就是因为他们的贡献是相同的。

当有锁匠,0,然后有军人,300

当有军人,0,然后有锁匠,300

锁匠的贡献就是:(0+300)/2=150

军人的贡献就是:(300+0)2=150

以上例子中,锁匠和军人都是必要的,他们的贡献相等,所以重要程度也是相等。锁匠和军人缺任何一个,利润都是0,所以重要程度都达到了极限。他们都是必要的,都是同等重要的,都是重要程度达到极限的,他们也是平均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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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1-13 17:38:00

公平的原则就是:

1,谁贡献,谁得

2,贡献多少得多少

3,不贡献不得

很显然,分配多少,就取决于贡献多少。贡献一样,就是分配一样。重要程度,就是贡献占的比例。重要程度一样,贡献占的比例就一样,分配也就一样。重要程度达到极限的,就是必要的,就是获得分配最多的,只可能别人和他一样多,不可能有人比他更多的。

没有一个人可以比必不可缺的人分配到更多的利润,如果有一个人可以和这个必不可缺的人分到一样多得利润,这个人一定也是必不可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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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efa 发表于 2008-11-14 00:56:00
以下是引用nofear在2008-11-13 0:53:00的发言:

资本是否宣扬公平主义,我不知道,但是从“人人生而平等”,不能推出“生产资料该共同占有”这个结论。

什么是公平?谁贡献谁获得是不是公平?那么获得之后算不算占有?占有之后拿来当生产资料用是不是合理?

比方说,一个人从无到有,做了一个锄头,这个锄头该不该归这个人所有?这个人拿锄头来锄地,是不是合理?别人问他借锄头,他说给钱就借不给钱不借行不行?

那请您讲下,公平到底是什么?正如苹果是水果的一种,公平又属于什么?是道德范畴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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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fear 发表于 2008-11-14 01:40:00
以下是引用uefa在2008-11-14 0:56:00的发言:

那请您讲下,公平到底是什么?正如苹果是水果的一种,公平又属于什么?是道德范畴或者其他?

公平是什么,请看我写的一篇文章:http://youyi.163.com/bbs/viewthread.php?tid=388&extra=page%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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