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建现实社会主义经济学的初步探求
笔者致力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学的探索已经多年,现已构建了题为《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和多元有机系统权益论——划时代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突破口、开拓创新现实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铺路石》的书稿。现将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其一,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概述。
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继承了马克思关于价值不是物,而是生产关系的本质分析,承认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也主张建立价值实体学说,而且承认劳动是创造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并且认为到理想社会主义阶段,纯粹的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规律将真正支配社会经济行为。但同时又认为,在理想社会主义阶段之前,价值的实质,或者说客观存在的生产关系规定了现实的价值实体并不是那样单纯。就是说价值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并不是某一单纯实体的生发死亡过程,而是一个复杂体系演进的历史过程。作为创造劳动价值唯一源泉的劳动因素,仅仅是价值实体复杂体系的一分子,或者说只是其复杂体系演变到理想社会主义阶段的情况。而在现实中,交换价值的基础不仅包括劳动价值,还包括非劳动价值等。
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把问题引深和复杂化,目的在于解决,现有理论脱离实际和导致思想僵化的问题,或者是直接或间接地借助供求这两个空幻的概念兜没有实际意义圈子的问题。同时也在于解决某些人由于劳动价值论无法与现实沟通而动摇实现最终理想和信念的问题。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重申价值的本质认识,承认价值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就是为此服务的。承认非劳动价值等的存在,只是承认客观存在的东西而已,至于其合理与否及到什么时候消亡,这是由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现存生产关系下,存在非劳动价值等因素这一现象,如同一个人的头颅被砍掉后必然死亡一样是必然的联系。至于实施砍头的人有罪无罪,或现存生产关系合理与否,是另外一个命题。如果实施砍头的人有罪,我们并不能因为头
落必死是铁则而否认。如果现存生产关系已经客观地需要变革为不承认非劳动价值等因素的生产关系时,我们也并不能因为非劳动价值等因素在原生产关系下的客观存在是必然结果而认为缺乏根据。将来共产主义社会否认劳动价值时也是这样,并不能靠否认劳动价值在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存在来找根据。可见,大可不必为承认非劳动价值等因素而大惊小怪。
为了便于更清晰地把握和表述问题,有必要弄清交换价值和价值两个术语的含义。通常我们把交换价值当作反映价值形式的概念,价值则相应地成为单纯反映其内容的范畴,且自以为弄清二者的区别是我们比别人聪明的地方。然而这种把形式和内容割裂开来的理念,不仅违背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且也是导致片面认识的根源之一。可以说迷宫也正是由这里筑成的。从认识过程来看,它是反映事物时着眼点飘忽不定的产物。要解开这个迷宫,进而使我们的认识产生一次飞跃,建立一个内容和形式统领的概念是必要的前提。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选用了交换价值术语来充当这个统领概念,把本来就不应该分离开来的标志价值形式客观基础的内容同时赋予了交换价值内涵范畴。交换价值的客观基础,也就是所谓价值实体系统,
它与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完全是内在一致的。但是,我们在反映其客观基础或实体系统时,如果仅仅抓住其中某一要素或某一方面,二者则不可能统一。硬要讲统一,也只能靠玩弄概念游戏来自欺欺人。比如,把二者分为两个独立概念。然后求助曲折的圈子,并从中融入新的要素或空问使其一致。劳动价值论,可以说就是善意地犯了这样的错误。它为了使人们接受未来的必然变革,把历史发展的必然,视为平反和恢复本来面目。用心是良好的,但实际上等于把变革后的结论或者说只适应于理想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结论——劳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唯一基础,超历史地强加给了现实。这样的理论,用于否定现实尚且无碍,用来对照、解释、指导和管理现实经济活动则明显矛盾重重。正因为如此,不得不把反映交换价值表现形式的概
念和反映交换价值客观基础的概念分割开来,并通过所谓价值转移说演变为生产价格论来求其与现实相一致。但这种相一致只是非常笼统的一致,况且在平均利润形成机制中,实际上借用了空幻的供求论,而空幻供求论所掩盖的内容正是除劳动价值之外的其它因素。
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纠正了这种超历史的观点及其不正确的推论,从现实生产关系条件下交换价值客观基础的完整体系着眼,得出了交换价值是生产价值和消费价值的对立统一这一新结沦。
所谓生产价值,是从生产一方考察得出的决定交换价值的基础之一。它由劳动价值与替代劳动价值有机地叠加而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创造劳动价值的唯一源泉,这无疑是正确的。非劳动因素,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创造出劳动价值,但非劳动因素,在特定生产关系下能够形成非劳动价值。这种非劳动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往往与劳动价值具有同等效应,可以与劳动价值叠加,也可以参与交换。因而可以把它概括为替代劳动价值。
所谓消费价值,是从消费一方考察得出的决定交换价值的基础之一。它指的是商品对消费者所具有的作用、功效和意义。它与生产价值一道构成商品的二因素。消费价值与使用价值和效用。笼统地讲是近义词,实际上有重要区别。商品的使用价值,一般指的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主要揭示的是商品的具体自然属性。效用,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是一种满足人们需要和欲望的主观力量,具有主观性,它的含义偏重于商品对消费者的主观感受。而消费价值,既不是指商品的自然属性,更不是指主观的东西。它是消费对象和消费者客观统一的产物。消费价值,以商品的具体自然属性为前提,但本身并不是指商品的具体自然属性,消费价值的正确含义,实际上就是倒立着的效用。就象倒立着的唯心主义辩证法一样,
只要能够倒过来,便合理了。消费价值,与消费分为生活消费和生产消费相对应,也可以分为生活消费价值和生产消费价值两类。
生产价值中的劳动价值是劳动者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与此相应,消费价值中的生活消费价值也就是商品对消费者生理学意义上的客观补偿。至于生产价值中的替代劳动价值,可以看作是相比照的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而消费价值中的生产消费价值,由于可以表现为劳动或替代劳动耗费的凝结,可以看作是劳动耗费的直接补偿形式。需要明确的是,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也好,补偿也罢,只是交换价值的自然基础,准确把握还必须看到其社会属性。
二元对立统一价值论,更完善更统一更科学地揭示了交换价值规律,可以引出许多很有价值的指导思想。它也是多元有机系统权益论的基础。
摘自:李光维,1997,《跨世纪改革发展战略》"跳出中国过渡经济学和中国经济学的圈子创建现实社会主义经济学 ",《跨世纪改革发展战略》王韶、袁舒宇主编,华龄出版社1997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