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lm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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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方法论] 讨论: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的解释力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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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9-4-25 11:49: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4-25 11:4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31:00的发言:我记得,我们就这个问题讨论个几次,每次都是你没有了下文,所以,希望这次你不要半途而废。

说明一下:对你的回复,并不主要为了与你讨论相关问题(因为这种讨论看来不太可能。这主要是因为我们不在用同一种语言、同一种概念体系,而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特别是楼主)因为你的说法而混淆了偏好理论。

楼主不关心基数论吗?呵呵,楼主都不信。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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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4-25 11:49: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43:00的发言: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生气,呵呵,就这样讨论问题,你觉得有意思吗?

强盗逻辑?即你认为,对甲来说,各种效用没必要比较,因此,更加不用说根据什么来比较咯?

即便这样,你也可以好好回答的吧?

我并没有强加给你任何观点,我只不过在问你对某个问题的看法。

老羞成怒?至于吗?

生气?老羞成怒?究竟是谁呢?

你只需承认你的逻辑是不是“强盗逻辑”就可以了。

早就和你说过了(不光是本帖),在偏好理论中,效用是派生的概念。

“各种效用”这种提法,本身就不是偏好理论中的概念,何来“比较”一说呢?这连“有没有必要比较”的问题都不是。

比较各种效用,如何比较,还是应该请提出这些说法的人来说明吧?

你有没有强加给我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认为别人的观点没有到你那样的程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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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4-25 11:52: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49: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4-25 11:4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31:00的发言:我记得,我们就这个问题讨论个几次,每次都是你没有了下文,所以,希望这次你不要半途而废。

说明一下:对你的回复,并不主要为了与你讨论相关问题(因为这种讨论看来不太可能。这主要是因为我们不在用同一种语言、同一种概念体系,而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特别是楼主)因为你的说法而混淆了偏好理论。

楼主不关心基数论吗?呵呵,楼主都不信。

您的逻辑又出问题了吧?

我没有反对楼主关心基数论,我只是不想让楼主混淆偏好论。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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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9-4-25 11:5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4-25 11:49: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43:00的发言: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生气,呵呵,就这样讨论问题,你觉得有意思吗?

强盗逻辑?即你认为,对甲来说,各种效用没必要比较,因此,更加不用说根据什么来比较咯?

即便这样,你也可以好好回答的吧?

我并没有强加给你任何观点,我只不过在问你对某个问题的看法。

老羞成怒?至于吗?

生气?老羞成怒?究竟是谁呢?

你只需承认你的逻辑是不是“强盗逻辑”就可以了。

早就和你说过了(不光是本帖),在偏好理论中,效用是派生的概念。

“各种效用”这种提法,本身就不是偏好理论中的概念,何来“比较”一说呢?这连“有没有必要比较”的问题都不是。

比较各种效用,如何比较,还是应该请提出这些说法的人来说明吧?

你有没有强加给我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认为别人的观点没有到你那样的程度吧。

呵呵,原来如此,是不是说你的观点比我的程度高你就高兴了?晕。看你计较的是什么!

如果你一味抱着你的序数论,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如何跟你讨论才好。

如果你嫌基数论罗索,或者说,基数论确实没啥好讨论的,那么,我们还是都歇歇吧。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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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leigz 发表于 2009-4-25 11:58: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4-25 11:52: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49: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9-4-25 11:44: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31:00的发言:我记得,我们就这个问题讨论个几次,每次都是你没有了下文,所以,希望这次你不要半途而废。

说明一下:对你的回复,并不主要为了与你讨论相关问题(因为这种讨论看来不太可能。这主要是因为我们不在用同一种语言、同一种概念体系,而不是因为别的),而是为了不想让别人(特别是楼主)因为你的说法而混淆了偏好理论。

楼主不关心基数论吗?呵呵,楼主都不信。

您的逻辑又出问题了吧?

我没有反对楼主关心基数论,我只是不想让楼主混淆偏好论。OK?

ok,鸡同鸭讲,你继续。。。。。。

不要教猪唱歌,否则烦恼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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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9-4-25 11:58: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46:00的发言:你局限于序数效用论,而我想讨论的是基数效用论。在基数效用论上,我们可以讨论问题吗?

请注意:我前面一再强调,如果谈偏好论,边际效用并不重要。

我想告诉楼主关于偏好论的东西。你却由此想与我讨论基数效用。

在基数效用论上,说句实话,我没有太多的兴趣。引入了更多的假设,却对理论构建无更多帮助。

基数效用的前景中最有意义的,也许是可以构建“社会总福利函数”,不过,这里必须涉及关于人际比较的假设。

187
sungmoo 发表于 2009-4-25 12:04: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55:00的发言:

呵呵,原来如此,是不是说你的观点比我的程度高你就高兴了?晕。看你计较的是什么!

如果你一味抱着你的序数论,老实说,我也不知道如何跟你讨论才好。

如果你嫌基数论罗索,或者说,基数论确实没啥好讨论的,那么,我们还是都歇歇吧。

现在看出,谁在“老羞成怒”了吧?

老兄的逻辑又错了。我何时强调过“我的程度比你高”呢?你又凭何做此判断呢?

信不信由你,即使你说出我的程度高于你,我也不会高兴的,因为这实在没有什么高兴的(理由很简单,我根本没有必要与你比什么)。

我原来就没有与你讨论的兴趣,是你一直想和我讨论吧?

既然这样,大家就歇歇吧。本次讨论本来就不该开始。

188
sungmoo 发表于 2009-4-25 12:06:00
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9-4-25 11:58:00的发言:ok,鸡同鸭讲,你继续。。。。。。

这句是实话。

189
sungmoo 发表于 2009-4-25 12:10:00

小结一下这一段的讨论:

其实问题仍然很简单,但凡谈“各种效用比较与测量”的人,应该自己向别人解释其中的概念是什么含义,以及如何操作,而不是反问别人。

如果别人认为理论构建可以不涉及这个问题,别人就被认为拘泥于什么,别人也没有什么办法。别人只能说,有人同样这般拘泥。

190
借一步 发表于 2009-4-25 12:14:00
一团糨糊,效用论中基数和序数之争我看不会有结果,使用高等数学规范的表述本是为了把问题说的清晰点。问题是偏好效用不过都是我们制造的概念。这种讨论没有实际意义。各位可以歇歇了。
隐客 白痴 不学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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