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j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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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者] 《西方经济学的终结》作者张建平错误理解了供求理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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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08:50:20 来自手机
又是审核,然后吃掉。不知道此论坛的审核规则究竟是啥玩意!
    那就简单回复一下吧——你原来家里准备买一台壁挂液晶电视机,因为价格和你的积蓄问题,你没有买,还是继续使用原来的。此时,你的需求还不是有效需求,只是需要。当价格下降到你的接受范围之内,且你的积蓄让你决定把它买回来。你石先生不会是因为它降价了就买来两台三台并排安装在你家的电视墙上吧?
    一般来说,新产品价格昂贵且性能不完备,成熟之后不仅性能完善了,而且造价也大福降低。很多人并不会去追逐新品,认为这是花冤枉钱,而是等待降价买成熟的产品。
    这里,价格,只是个时机是个门槛,并不决定购买量的多少。
    我的《终结》里有个章节,讲“预算方程”,也有提到“价格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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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09:00:16 来自手机
     石先生还没有告诉我,你们企业里的采购员    是按照你的需求定律在市场上看价格决定购买多少吗?价高时他少买或者不买,就不担心生产停止订单违约?价低时他多买,就不担心材料积压?他怎么就知道赌定明天不是更便宜而今天就是最低价?多采购时多采购多少呢?多采购时需要的资金是从何而来,你们企业的资金是采购员随便使用的吗?不是按照采购计划定量采购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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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09:27:48 来自手机
我们天天看到各种市场上的追涨杀跌,你石先生赞同的需求定律对此又是如何解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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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09:35:43 来自手机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4-21 20:44
某拍卖会上,价格10万有10人举牌,价格12万有8人举牌,价格15万有5人举牌,价格20万有3人举牌,价格40万只 ...
    你见过拍卖会?几个人举牌就表示拍卖品是几个?
    那么,你去逛市场,想买一件衣服,几个店主都来拉拢你,难道就是你的需求增加了?你会因为今年袜子便宜了,就买两件穿在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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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09:45:42 来自手机
石开石 发表于 2017-4-21 20:44
某拍卖会上,价格10万有10人举牌,价格12万有8人举牌,价格15万有5人举牌,价格20万有3人举牌,价格40万只 ...
十个人举牌10万,市场上没有这个价格的东西,只有一件40万的,这十个人的需求只是他们自己的空想,是经济学明确不于考虑的无效需求。供求定律当中的供求,指是有效的。有效的需求还是那个出价最高的人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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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11:22:09 来自手机
因为楼主此贴是针对供求定律的,我就直接在此跟帖再说说西经的供求定律。
    西经的展开,从来都是以价格概念的直接使用开始的,也就是避而不谈什么是价格,从西经对“供给量”“需求量”的定义来看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了。
    在对供求量的定义中,是要在假定不变的、不问是何物从何而来的价格之下的供求量,这等于是,第一,价格是预先存在的;第二,已经默认供求量是根据价格确定的。这在认识论上叫做“先入为主”,俗话叫做“打哪指哪”,现在法学上叫做“有罪推定”。西经的供求定律就是一个有罪推定的结果——已经默认量价有关,而且是某种特定的关系,只是换用一套数学符号来表达这种默认而已。
    从经济学可以立身开始,早期的经济学家都曾经对价格概念苦思冥想,也都曾经走过2+2之路,但最终都是无功而返。后期的经济学家,尤其是科斯以后,基本上看到前人的徒劳不再提价格的定义问题,也放弃了从交易(2+2)入手的研究路径。但是,这种放弃,不是让经济学改弦易辙走向发展,而是让经济学彻底走向终结。貌似恢宏的经济学大厦,在因为基础问题而轰然倒塌之后,几乎可以说,连可以再利用的残破建材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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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11:41:34 来自手机
或许,历史的实证的市场是不平等的,是交易双方的某一方尤其是厂商长期主导的,但这种不平等的市场,不应该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经济学应该以平等的市场交易为对象。不平等的市场,即便是存在,也不是经济学家的事情,而是应该交给社会学或政治学来处理。经济学家霸权成性,将之揽入怀中,还又羞羞答答不愿意承认自己的政客本性。
    当然,也有装十三姨的,例如撒谬而森,他就明说公平性问题不是经济学问题,应该交给投票箱去解决。也曾断论实证的经济包括美国在内,都不是理论上的市场经济。他曾经声称,只要让他写《经济学》,他不管联邦宪法由谁起草和怎么写。而实际上,他却在默认私有制下完全合理之下写着只有在私有制下才有用的经济学。如果由别人起草的美联邦宪法是要在美国搞完全的公有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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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12:08:27 来自手机
如果市场的研究者真正的将目光盯在公平公正平等的市场上,他就会回到2+2之路上,他就会思考什么是价格,以及价格是怎么决定的,而不是不知何物不问所踪的价格决定和影响了什么。
    2+2的思路,不因为它包括了古老的易物交易而过时,也不因它包括了汇市交易而脱离现实,只是因为它同样涵盖了以币购物而可以谓之“宽泛”。而眼中只看到物币交易的人,只知道看着标价考虑供求问题的人,只能说他们缺乏历史感(不懂经济史,不懂货币史,也不懂经济学史),也不懂认识论和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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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平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7-4-22 12:22:46 来自手机
不要一看到有人否认“均衡价格”就去判定他的对错。他们很可能是在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均衡”和“价格”的前提下在讨论“均衡价格”。
    我则坚信,任何结论都预先包括在了概念之中。如果你怀疑某人的某个论点是错误的,直接指出他概念不清,或者在他清晰的概念系统里找原因就对了。除此之外,争辩都属“无聊”“消食”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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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shinglee 发表于 2017-4-23 03:18:50 来自手机
张先生的2+2模型是对交换这一经济学最基础的原子概念的最清晰的描述:两个人互换两种商品所有权的自主行为。这么清晰透彻的表述有什么可以争辩的?
价格就是交换比,成交价和成交量同时确定,对应某个时点,是时点数是存量,这也是一清二楚。
传统经济学对价格和需求量这两个概念常常随心所欲地一词多义偷换概念,违反逻辑的同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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