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已经无数次地自证了你对逻辑的无知——
把概念与语词混为一谈,自证了你的无知;
把一般的陈述句说成了定义,自证了你的无知;
把“只有……才……”的句式说成是充分条件的表达形式,自证了你的无知;
把“个别——普遍——个别”的推理说成了“个别——个别”的类比,自证了你的无知;
把逻辑推出关系的“充分条件”说成是现实因果关系的“原因”,自证了你的无知;
把断定了一类事物的全部的全称判断说成是非全称,自证了你的无知;
把归谬法中的步骤说成了偷换概念,自证了你的无知;
……
第二,你把中学学习了几十年的论证结构说成是最新的知识,把论据与结论的排列组看成是可以脱离形式逻辑独立证明结论成立的东西,又一次自证你在卖弄你的无知,而且还自证了你对论证结构的理解连中学生的水平都达不到,自证了你已经落后了几百年,绝对是你自己所说的“野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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