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l0815 发表于 2019-9-3 00:36
感谢罗鹏老师的回帖。
我手头上虽然有“斯密”的《国富论》,但因时间关系暂时还未有一读。估计年内下 ...
劳动价值论,是对劳动在人类经济生活的中的作用的一个错误理解和对价格决定因素的错误认定。
劳动,对人类有很大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生死存亡的意义。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人类生存和更便利生活所需的事物,如果全凭自然来提供的话,只能满足极少量的人,而这极少量的人也是过得非常艰苦的。如果没有狩猎和采集等劳动,食物是不会自动跑到人类的嘴里的;如果没有农业耕作,就不可能存在早期的文明;如果没有若干次工业革命极其普及,我们现在还在王朝的周期循环之中。
但请注意,我所说的劳动的这些意义,并非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是说什么呢?
它要说的是,在市场交换中,生产者、卖者生产一种物品所付出的劳动,是决定其售价(交换价值或货币价格)的
唯一因素。并且劳动价值论认为,一旦劳动付出了,产品就有了(内在的)价值,于是就有两种商品之间是按照“等价(即等劳动量)原则”进行交换的说法。
这个等价交换原则,是劳动价值论的生命线,该论者不坚持这个原则,劳动价值论就成了空洞的说教而不具有任何意义。
而恰恰“等价交换原则“在说明价格形成和变化上是站不住脚的,究其原因,就是它只考虑了价格形成和变化的多种因素中的一种而抛弃其他影响因素。
斯密在他的第四章明确说,他要找出决定价格的原则,后面他明确了这个原则就是“等价交换”。李嘉图和马克思都没有偏离斯密,都是劳动价值论之等价交换论者。
李嘉图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但他无法解释利润的存在。
马克思为了解释利润,只部分坚持等价交换(商品交换),另一部分以偷换概念的方式放弃等价交换原则(劳动市场),从而
编造出剩余价值概念。
总之,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在考赞我上面提到的劳动的值得夸赞的方面,而是赋予劳动不能单方面就有的作用——决定价格的作用。人们按比较优势分工并交换,必然存在一个可交换比例的区域,我称之为价值域,自愿的交换下,最终双方都同意的交换比例,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被确定,我称之为成交价格。明显,成交价格形成的因素不止一个,不会只是劳动这一个因素。总而言之,自愿交换的后果不是等价交换,而是互利。这样,我的价值论就是市场自愿交换后的成交价格所决定的成交价值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