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主张在生产资料归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为自己劳动,劳动成果归劳动者自己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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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工人还劳动,那么他们是只劳动到劳动成果可以维持自身劳动力的再生呢?还是要再多劳动一段时间?
如果再多劳动一段时间,试问这段时间的劳动(成果)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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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zwsws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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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马克思认为v+m归雇佣工人所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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