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时代,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在工业时代,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原材料等)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
那么,是土地和生产资料创造了财富吗?
也许,单独的土地还能生产财富(想想大自然中的动物和植物就知道了),但至少产量不会有那么大、质量也不会有那么好。
可是,单独的生产资料又能生产什么财富呢?
而且生产资料又是怎么来的呢?
劳动创造财富,不完全等于劳动制造产品,而且是劳动创造产品的新形态、新结构、新性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和“创造”。
劳动创造了财富,应该是没有异议了吧?!
也许有人说,地主、资本家的允许、组织和管理也参加了财富的创造。可是,催生婆也参加了孩子的生产过程,难道能因此说,孩子是催生婆生的吗?——在某种意义上讲,组织和管理就是催生婆在助产和催生,其苦劳和功劳虽然不可抹去,但其作用也不可盲目夸大。
那么价值呢?
在商品交易中,双方交换的对象如果都是劳动产品,那么要求用等量劳动换取等量劳动应该是合理的吧?
我们如何来称呼这里的等量劳动呢?——也许你可以想到其他名词,但是某些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特别是马克思,把这里的等量劳动称之为相等的价值。而商品中包含的这种劳动,就被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价值。
也就是说,价值这个概念从其出现的时候起,就是指的商品中包含的劳动,因而价值是且只能是劳动创造的。
实际上,价值这个概念是一个非常多义的概念。它可以是劳动(即价值),可以是功能(即使用价值),可以是交换到的商品或货币的数量(即交换价值),可以是营利的工具(即经济价值),也可以是对社会生活的某种作用或意义(即社会价值),等等。
但是,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商品价值特指、专指包含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你可以不喜欢、不接受这个概念,但你不能否定它的存在、它的含义、用它所揭示的道理以及带给人们的启示。
也许,别的价值与生产劳动无关,但是马义的价值就是生产劳动创造出来的。
也许别的价值不是劳动创造的,而是别的什么东西创造的,但是马义的价值是且只能是劳动创造的。
如果不服气,你就放马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