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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的法律保障 _法律专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的法律保障 _法律专业论文

物业服务信息公开的法律保障
[摘 要]小区共用部位收益情况是怎样?业主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物业服务收支情况又如何?目前,物业服务信息不对称、收费不公开、物业服务质价不相符等都是物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所以,公开物业服务信息就显得尤为必要。但是,应该公开哪部分物业信息或者不公开时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这就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保障。
[关键词]物业服务信息 公开 法律保障
一、物业服务信息的概念
物业服务作为房地产市场的消费环节,实际上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在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为完善市场机制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一种综合性经营服务方式。物业服务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不可缺少的一环,在国际上十分流行并获得了蓬勃的发展,被人们视作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业。关于物业服务的定义,一种说法是广义、狭义论。广义的物业管理是泛指一切有关房地产开发、租赁、销售及售后的服务;狭义的物业服务,其主要任务是楼宇的维修养护,以及管理好各楼层的机电设备和公共设施,还包括治安保卫、环境绿化、分送信报、传呼电话、打扫卫生等项目。另一种说法是根据英语的多种译法,概括为“不动产管理”或“房地产管理”。也有人直接用“物业经营”一词来替代“物业服务”,以示与传统的房地产管理或企业管理相区别。综上所述,物业服务是指物业管理经营人受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的委托,运用现代管理与服务技术,按照委托管理合同,对己投入使用的各类物业实施企业化、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为物业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创造安全方便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
物业服务的这一定义,有着丰富的内涵:
(1)物业服务的服务对象是物业。这个物业是指在建或己投入使用的物业,即楼宇。
(2)物业服务的服务对象是人,即物业所有人(业主)和使用人。
(3)物业服务的属性是经营。物业服务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物业服务所提供的
是有偿的无形商品—劳务与服务。
(4)这种劳务、服务的投入能起到完善物业的使用效能,并使其具备保值、增值的作用。
(5)物业服务是采用现代科学服务手段对物业实施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融服务、服务、经营于一体。
(6)物业服务的基本要求是统一服务和协调,既包括相对独立的物业(楼宇等)或小区物业的统一服务和协调,也包括辖区范围内各个方面的统一服务和协调。
(7)优质的物业服务与社区服务相结合,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物质、精神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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