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文明国家内,交换价值单由劳动构成的商品极不常见,大部分商品的交换价值,都含有大量的利润和地租,所以,社会全部劳动年产物所能购买或支配的劳动量,远远超过这年产物生产制造乃至运输所需要的劳动量。”
国富论里的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斯密很清楚,耗费劳动量与支配劳动量是“远远”不相等的。
既然斯密清楚这一点,又很清楚的说明“支配劳动量才等于商品的交换价值”,那么他不可能再自相矛盾地说交换价值还能等于耗费劳动量。
其实,只有在土地尚未私有和资本尚未积累的初期野蛮社会(这个条件是斯密明确说明的,可惜很多人偏偏要自作聪明,突破这个条件),支配劳动量才等于耗费劳动量,交换价值才即等于支配劳动量又等于耗费劳动量。离开了前提条件,两者就不等了。
所以,斯密根本不是耗费劳动价值论者(而只有耗费劳动价值论者才是真正的劳动价值论者),如果是的话,那也一定要加上土地尚未私有和资本尚未积累这个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他才是耗费劳动价值论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