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作者不讲逻辑,随意指称,又随需变卦。
书中称“资本是生产关系”,隐喻生产背后的社会制度。可大家知道,资本首先是“物”,capital,是用于生产其他物品的筹集物品,俗称本钱。关系或制度是“物”的属性,不是“物”本身。可当作者需要阐述生产过程的时候,自己又把属性忘得精光,称起“物”来,叫什么“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那么人们是不是可以还原回去,称“不变制度”和“可变制度”,“可变制度”使用“不变制度”进行生产?
第二, 作者为达到论证正确需要,不惜凭空杜撰。
作者无处寻觅,无法获取所需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于是就脑袋一拍,开始假设起来,说什么“假设一个劳动日12小时,必要劳动时间为6小时”。现实是与不是,反正不管,先过过嘴瘾再说。
第三, 随心所欲,按需指称。
作者称劳方所得仅是糊口,所以所得部分就成必要,而资方除了糊口还可以投资。于是,资方把用于投资的所得部分就称为剩余。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资方也吃光喝光,哪会怎样呢?如果劳方把养老婆孩子,抽烟喝酒,性趣来了还可以逛窑子的钱也拿去搞投资,哪又会怎样呢?
综合上述,作者完全是在自己的一人世界里天马行空,置现实于不管。那人们该作何结论呢?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