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lm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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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马克思正面论证生产资料不创造价值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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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unghy 发表于 2015-11-9 00:01:3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那几个货,把自己赶紧烧了吧。问问马克思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么前赴后继的,象蝗虫、象赖蛤蟆......

真不嫌烦?还稻子、谷子、棒子的说事。工业化都过去了,信息化早来到了,还老是庄稼地里那点事。讨论点现代的事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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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5-11-9 00:11:4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iamatig 发表于 2015-11-8 22:34
我用手劳动,和我用手拿工具劳动,和我装了金属假肢来劳动,和我装了金属假肢拿着工具来劳动,请问,区别 ...
你徒手劳动,

你手持工具劳动,

你使用机械手,使用机器,使用仪器设备等等来劳动,

-----------1,都是你在劳动。
--------------2,可以假设,你在使用不同手段的时候,你的劳动效率不一样,例如说,比方说,上述的劳动效率是渐次增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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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0 发表于 2015-11-9 00:50: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ounghy 发表于 2015-11-9 00:01
那几个货,把自己赶紧烧了吧。问问马克思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么前赴后继的,象蝗虫、象赖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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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h_hzp 发表于 2015-11-9 05:4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kan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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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15-11-9 09:39:0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j58 发表于 2015-11-8 23:42
“既然8000斤稻谷是牛创造的,不是5个耕种者创造的,那么这些粮食就应该给牛,进而给5个养牛者一一这就等 ...
牛创造了 8000 斤稻谷,就“应该”全部给它?谁规定的?如果农民不肯给它(给饲养牛的人) 8000 呢?养牛人就不卖牛了?
一一一
这当然了,农民自己只创造2000斤,当然只应该拿2000斤了。养牛者拿不到8000斤,就是被剥削了嘛。
如果你反对,那机器创造的价值也给工人嘛,至于资本家嘛,收回成本就行了嘛,反正也没干活,你不会在乎的,对吧?所以论机器创造多少价值已经没有意义了。

如果假设饲养牛的成本是 1000 斤稻谷,那么实际成交价在 8000 和 1000 之间。你改变这个数值不会影响结论,除非你假设牛的成本等于或超过 8000。
一一
看来你是不承认谁创造归谁的原则了?
那就简单了,我看到某人在做包子,一天做了100个,都是他做的,我没参与。
我直接过去拿它50个好了嘛。
某人在捕鱼,一天捕了100斤,我啥也没做,我可以直接拿它50斤好了嘛。
甲能力强,耕地3亩,秋收3000斤,乙能力弱,耕地1亩,秋收1000斤,
乙可以再拿走甲收获的1000斤嘛,反正你创造的也不归你,我当然可以拿了。

既然连基本原则也不要了,那么牛的价格为啥1000到8000?谁来保证你收回成本?所以最低为零。
同理,农民创造的2000也不一定归农民啊!所以最高牛价至少是10000。
哈哈,没有了谁创造归谁的原则,大家就乱分吧!到底谁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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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15-11-9 09:55:52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ounghy 发表于 2015-11-9 00:01
那几个货,把自己赶紧烧了吧。问问马克思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么前赴后继的,象蝗虫、象赖蛤蟆......
生产电脑和生产粮食,用拖拉机种地和用牛种地,在讨论分配问题的时候道理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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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58 发表于 2015-11-9 17:38: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clm0600 发表于 2015-11-9 09:39
牛创造了 8000 斤稻谷,就“应该”全部给它?谁规定的?如果农民不肯给它(给饲养牛的人) 8000 呢?养 ...
“谁创造归谁”的前提是知道各自创造了多少价值。

然而这个前提根本不成立。

所以你一直是在瞎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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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15-11-9 18:51:47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j58 发表于 2015-11-9 17:38
“谁创造归谁”的前提是知道各自创造了多少价值。

然而这个前提根本不成立。
“谁创造归谁”的前提是知道各自创造了多少价值。
然而这个前提根本不成立。
一一一
原来你不知道啊,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那我告诉你吧,这10000斤粮食是由5个养牛者和5个耕种者来分配的,对吧?
假设没有垄断的情况下,也就是养牛耕种两种劳动都不是什么秘不传人的绝技,普通人都能学会,辛苦程度相仿,熟练程度也都是社会平均水平,所以两种劳动折算比是一比一。
那么,养牛者和耕种者经过商议,就只好按劳分配了,平分粮食。
也就是,5个养牛者得5000斤(也即牛价5000斤),5个耕种者得5000斤。
那么,5个养牛者创造的价值即牛价5000斤。
由于,耕种劳动与养牛劳动相当,所以耕种者创造价值也是5000。
于是可得:牛创造的价值也是5000,等于其自身价值。

你可以改变养牛劳动与耕种劳动之间的折算比例,结论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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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b8848 发表于 2015-11-9 19:12:5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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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动力 发表于 2015-11-9 20:23:3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不,绝不是污辱反者。我总觉得反者,是不是神经或智力,那方面有问题??当然首先还有受刺激方面的问题。合二而之,就成了这许多的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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