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为了防止你偷换概念,把问题扯得太远,我重新定义一下我所理解的自由与自由主义。
所谓自由,就是除了法律以外,谁都可以不必服从。这是最高程度的自由。这个定义不是我说的,可能是卢梭或者其他伟人说的。
所谓自由主义,有三个维度:
第一,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你可以做出任何选择;
第二,你必须为你的选择承担一切后果;
第三,当你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相冲突时,请秉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准则。
楼主: Canto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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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精英的失落与平民的盛宴——美国大选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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