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rllqq 发表于 2017-10-21 19:29
纠正您一下,以史书视角读《资本论》和把《资本论》说成是史书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您的观点是后者,怎么读 ...
您惯于对自己做的的事情以大化小避重就轻,所以我不得不纠正您,您在以史书视角看待《资本论》对错的标准应该是造成危害那句话里并没有说我们争论的焦点“把《资本论》说成史书”两者当然一轻一重。我们争论的不是“必须以史学角度读资本论,结合历史事实和历史研究才能读懂《资本论》”这种怎么读《资本论》的问题,再重申一遍我们争论的是《资本论》是不是史书的问题。
————“ 恰恰是你们这种将《资本论》和历史割裂开来,将《资本论》和其他政经学、经济学专著等量齐观的教条思想,桎梏了政经学的研究,造成了难以甚数的混乱。比如,跨越时代泛泛而论的引用《国富论》中的“自由贸易”主张,好像那和今天的所谓自由贸易是一回事。比如经济学家至今不知道什么是货币,《资本论》中对货币的科学论断和历史视角被遗忘,反而纠结于谁都说不清的“流动性”,谁都不知道对方说什么的“货币内生还是外生的”的鸡鸭辩论。
我说了:没有历史的经济学造成的混乱;不承认《资本论》同时是历史书,造成的认知混乱,我可以信手拈来。你呢?有什么理由说:把《资本论》当历史是学术不端?你又能认定哪部政经方面的历史学专著和《资本论》有本质的不同,本质上比《资本论》客观呢?——有吗?我说了,你举不出来可以随便请外援,我对你我谁治学更严谨,谁更有学识有水平的问题,没有一丁点兴趣。”————
您这种帽子和棍子和那些牵强附会的论据不知道是针对谁的,要用证据说话。
————“这和犯罪未遂有关吗?你现在是要认定“这种未遂的行为是犯罪”,不是吗?所以,你应该做的是告诉我们:“如果这件事遂了,会有什么危害”。而不是说,根据法条,这种行为叫犯罪,目前只是犯罪未遂。——毕竟,这是一种全新的事物、全新的行为。《资本论》是一本全新的、长期被误读的政经学专著,是有历史的社会科学的第一次成功的尝试。——我们质疑的正是旧有的法条能否评判全新的事物,你必须要用危害来证明法条的公正性,而不是反过来用法条来证明行为的危害。
所以要么是有危害,而你见识不够,说不出来;要么是根本没有危害,你偏执于错误的名目和教条的思想方法扼杀了真理。——不管是哪种可能,你先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搞懂版主的原意,知道他在说什么,然后才能找到他的危害,或者承认你的错误。”————
您对我驳斥您只看危害不看错误行为的观点和论据没有一个正面的反驳,闭起眼睛一味地要我拿出危害的表现,这么做很不理性还有失您的学术水准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