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不开设产业经济学版面的说明(再有提议者以灌水处置!)-经管之家官网!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 收藏本站
您当前的位置> 经济>>

产业经济学

>>

[公告]关于不开设产业经济学版面的说明(再有提议者以灌水处置!)

[公告]关于不开设产业经济学版面的说明(再有提议者以灌水处置!)

发布:nie | 分类:产业经济学

关于本站

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分享大学、考研、论文、会计、留学、数据、经济学、金融学、管理学、统计学、博弈论、统计年鉴、行业分析包括等相关资源。
经管之家是国内活跃的在线教育咨询平台!

经管之家新媒体交易平台

提供"微信号、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小红书、百家号、企鹅号、UC号、一点资讯"等虚拟账号交易,真正实现买卖双方的共赢。【请点击这里访问】

提供微信号、微博、抖音、快手、头条、小红书、百家号、企鹅号、UC号、一点资讯等虚拟账号交易,真正实现买卖双方的共赢。【请点击这里访问】

公告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网友陆续、多次在站务版和博弈论版发贴,要求开设“产业经济学”版面。我们多次给予回复,但是仍有网友存有疑问。今次在站务版、博弈论和发展版三个版面同时发布公告予以说明。我们决定不开设 ...
扫码加入经济学习群


公告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网友陆续、多次在站务版和博弈论版发贴,要求开设“产业经济学”版面。我们多次给予回复,但是仍有网友存有疑问。今次在站务版、博弈论和发展版三个版面同时发布公告予以说明。

我们决定不开设产业经济学版面的理由主要有三个:

(1)1990年代以后,国外主流产业经济学也称产业组织理论(IO),是利用博弈论框架分析厂商的结构、行为和绩效的微观经济学,或者作为微观经济学的拓展部分。因此涉及主流产业经济学的内容完全可以在微观版博弈论版面讨论,事实上这两个版面已经有不少IO的内容。

(2)国内商学院开设的产业经济学,很大程度上是发展经济学的内容,主要是产业结构和产业政策等,国外并无与此对应的学科,因此该部分内容完全可以在发展经济学版面讨论。如果涉及到微观企业的行为,可以到制度版(含企业理论和契约理论)讨论。至于很多产业研究报告,属于纯粹管理学的内容,人大经济论坛恕不接受!

(3)由于学科诸多,我们不可能按照一个维度完美地概括其全集,只能从最大化配置资源的角度出发,考虑每一个新设版面的成本和收益。我们当然相信有一些版面内容不能完全顾及,但是开设这些版面只有很少的收益,发贴量少(很多就是版主自己发的),讨论几乎没有,而且内容重复。这是实践证明的,并且可以在其他论坛的相关版面继续得到证明。

以上回复代表论坛对此问题的最后回复。任何网友不满意或者有疑问,可以继续在此贴下面跟贴。但是如果继续罔顾劝告,开贴继续提出这类要求,将一律以灌水论处。

超级版主nie 2005年12月18日

「经管之家」APP:经管人学习、答疑、交友,就上经管之家!
免流量费下载资料----在经管之家app可以下载论坛上的所有资源,并且不额外收取下载高峰期的论坛币。
涵盖所有经管领域的优秀内容----覆盖经济、管理、金融投资、计量统计、数据分析、国贸、财会等专业的学习宝库,各类资料应有尽有。
来自五湖四海的经管达人----已经有上千万的经管人来到这里,你可以找到任何学科方向、有共同话题的朋友。
经管之家(原人大经济论坛),跨越高校的围墙,带你走进经管知识的新世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注册APP
本文关键词:

本文论坛网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61048-1-1.html

人气文章

1.凡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转载的文章,均出自其它媒体或其他官网介绍,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其真实性负责;
2.转载的文章仅代表原创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站对该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若;
3.如本站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处理。
经管之家 人大经济论坛 大学 专业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