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说有“马克思的悖论”,请问在你的说法中,工人是否购买了资本家的机器?在马克思那里,资本家购买了工人的劳动力。
在马克思那里,工人的工资(劳动力价值)、机器的价值都是资本范畴(预付资本),而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机器的使用价值也都为资本家所有(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两种使用价值是截然不同的——你如果硬认为它们相同谁也没办法,但请不要说这是马克思的逻辑)。在你的说法中,这些概念或逻辑是否可以“对易”?
在马克思那里,物化劳动转移价值,活劳动创造价值,商品的总价值由这两部分价值组成。特别是,所有商品的价值的实体是一样的,所以即使商品不同,它们的价值也能够相加,能够相互比较。但是请注意,在马克思那里,商品的价值并不是机器与劳动力的价值之和,而要比这个和大,所以才有了“剥削”。在你的说法中,商品的使用价值与机器、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否具有相同的实体?(在量纲上相同?)是否可以说商品的使用价值比“机器与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之和”要大?(使用价值的实体如果不同,在量纲上不同,就不能相互比较,也不能相加)
另外,按马克思的说法,使用价值相同的东西还有必要交换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3 1:29:0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