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围绕价值理论这一经济学的基础性课题,以新版MEGA公布的资料为依据,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传统解释进行了重新审视和纠正,对《资本论》中劳动价值理论所达到的高度进行了重新评价,展示了由于新MEGA原文手稿的发表所带来的《资本论》研究的一个新成果。
关键词:《资本论》;劳动价值理论;“价值构成”说;“价值分解”说
收录马克思晚年《资本论》手稿的新MEGA卷于2008年刊行,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第2部分第11卷。由此,包括此前未发表的手稿,《资本论》手稿的全貌得以面世。称之为新MEGA的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是网罗了《资本论》及其准备性著作和笔记、批注等文献遗产,并经过忠实且严密考证以期留传后世的学术出版事业。我们在为这一人类引为自豪的知识遗产的资料整理工作取得划时代进步而欣喜的同时,也期待对《资本论》和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更加繁荣。
基于新MEGA版的原始手稿资料的对《资本论》的再度解读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其中也开始提及对以往通行观点的重新认识。在现行本中难以看清的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内部过程开始变得清晰可见,新的观点不断涌现,曾经处于胶着状态的论争也有了新的突破口。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一个笔者参与的事例,即对《资本论》第2卷和第3卷中的理论矛盾的澄清(这种说法也许显得有些夸大其辞?),也就是对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价值理论的批判谱系的传统评价的再认识。
一、对新MEGA手稿的研究改变了经济学的传统观点
1.有关劳动价值论谱系的传统观点
对于古典经济学派亚当·斯密所倡导的劳动价值说,在价值形成这一点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解方式纠葛在一起:一种是认为商品价值由“工资”、“利润”、“地租”三种收入构成的“价值构成”说;一种与之相反,认为价值是可分解为以上三个收入部分的“价值分解”说。这种学说被马克思称为“斯密教条”,即:“每一个单个商品——从而合起来构成社会年产品的一切商品(他到处都正确地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是由三个组成部分构成,或者说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1]
随着时代的发展,古典经济学派双雄T.R.马尔萨斯和D.李嘉图登上历史舞台,他们分别继承了“价值构成”说和“价值分解”说。一般认为马克思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批判地汲取了李嘉图的“价值分解”说。在日本经济学界,也基本认为李嘉图的“价值分解”说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是一脉相承的。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说的标签及血统证明,但如果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有摇摆不定的情况,读者肯定会觉得很诧异。如果说正是在《资本论》第2卷与第3卷中,价值论基础不停转变甚至前后矛盾,读者一定会觉得更加惊奇。
但是事实正是如此,如果我们按现行版《资本论》第2卷、第3卷的顺序阅读下来,就会发现在第2卷中不仅否定“价值构成”说,而且“价值分解”说也被批判为“同样是错误的”。但在第3卷中,则变成了在继续批判“价值构成”说的同时,却像变脸般地承认了与之相反的“价值分解”说,称其“完全正确”。在第2卷中被批判为“错误”的命题,却在第3卷中突然被承认为正确的,这让人觉得太不自然了。
2.马克思理论发展的一贯性与手稿编辑上的脉络冲突
如上所述,现行版《资本论》第2卷中对“价值分解”说的批判与第3卷中对它的接受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立场同时并存。不过,这种叙述上的不一致现在可以通过探寻马克思的理论发展史而得以解释。
先概要地阐明结论。马克思在作为《资本论》第3卷素材的1864—1865年执笔的“主要手稿”中,接受了“价值分解”说。第3卷第7篇以对描述收入现象的经济学“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为主题,马克思在彻底批判收入论的理论基础即古典经济学“价值构成”说的同时,将“价值分解”说作为正确的理论接受了,甚至将其作为批判“价值构成”说的盾牌来维护。
但是,15年后即1880年执笔的《资本论》第2卷的最后改订稿“第8草稿”中,他对“价值分解”说的评价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认为它“同样是错误的”,从而达到了否定的认识。再从手稿的使用状况来看,首先是1885年刊行的第2卷中收录了1880年执笔的“第8手稿”,而9年后即1894年刊行的第3卷中则收录了1865年执笔的“主要手稿”。也就是说,从马克思的理论发展史来看,从《资本论》第3卷“主要草稿”中对“价值分解”说的肯定评价到第2卷“第8草稿”中的否定评价,其实是他认识深化的前进过程。
再进一步来看,恩格斯在从“第8手稿”中编辑第2卷第3篇时,变换了原始手稿的叙述顺序,结果造成了成熟度迥异的价值学说认识的章节前后颠倒,使得现行版第3篇第19章第2节中批判亚当·斯密价值学说的文章脉络前后交错,从而晦涩难懂。在同一章节中,呈现出对“价值分解”说的“接受→批判→再接受→再批判”这样一种不同评价态度相混杂的叙述。
简单说来,就是对古典经济学“价值分解”说在第2卷和第3卷之间产生了评价态度的歧义和落差;并且由于“第8草稿”的编辑手法,在产生理论转换的第2卷第19章中,出现了评价态度迥异的叙述前后交错。
2008年新MEGA“第8手稿”首次公开,原始手稿的全貌得以面世。通过对这些素材的仔细研究,使我们更确信自己多年来的观点是正确的,并可以据此推断在“第8手稿”叙述中马克思的评价态度转换的时间点和过程。本文将在下面进行详细介绍并进一步论证。
二、在“主要手稿”中马克思批判了“价值构成”说,接受了“价值分解”说
《资本论》第3卷第7篇(主要手稿)对经济学的“三位一体公式”的批判性研究,是按照否定“价值构成”说和拥护“价值分解”说这种对照结构展开的。有关论述见以下(1)和(2)。
(1)引自第3卷第7篇第49章“关于生产过程的分析”:
构成不变资本的商品组成部分,像其他所有商品价值一样,对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来说可以归结为那些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的价值部分,这种说法是完全正确的。[2]
(2)引自第3卷第7篇第50章“竞争的假象”:
商品价值就其代表新追加的劳动来说,不断分解为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形成三种收入形式,即工资、利润和地租,它们各自的价值量,即它们各自在总价值中所占的部分,是由不同的、特有的、以前已经说明过的规律决定的。但是反过来,说工资的价值、利润率和地租率是构成价值的独立要素,而商品的价值(如果把不变部分撇开不说)就是由这些要素结合而成,却是错误的;换句话说,说它们是商品价值或生产价格的组成部分,是错误的。[3]
诚如所见,马克思对于新增加商品价值部分的规定,在我上述引用的(1)和(2)的前半部分中,是完全认可“价值分解”说的,而在引用的(2)的后半部分,则严肃地批判了“价值构成”说,指出正是“价值构成”说才是将价值的真正源泉乃至内容视为投入劳动的观点,引发了将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资本以及土地这三者视为价值源泉的非科学的流行的“三位一体”理论的原因。
也就是说,如果组成价值的各部分(工资、利润以及地租)相互之间毫无关联且遵循各自的规则而形成的话,那么各组成部分自身可被视为独立的“交换价值的源泉”,进而这些独立的源泉(劳动、资本以及土地)分别被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因果关系。这种将各种收入视为源泉的“价值构成”说的理解方式,就像梨树结出梨一样作为一种自然表象在我们的日常意识世界里根深蒂固。
在“主要手稿”中,为了批判这种“三位一体”的“价值构成”说,“价值分解”说被赋予了批判的后盾及堡垒的作用。在生产过程中被创造出来的实际价值,当然也包括商品价值,无论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如何,都绝不是由各种收入所构成的。价值的实体就是劳动,由对象化劳动所生成的价值量是本源和基础。“价值构成”说承认劳动外因素的价值创造性,消除了价值规定的界限。以上就是这一时期马克思积极接受并维护“价值分解”说的目的所在,也是严肃批判“价值构成”说的原因所在。